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
枣庄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枣庄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而事先制定的应对措施和行动计划。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制定应急预案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众安全的重要举措。
枣庄市作为山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广阔的地域和众多的居民,制定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按照编写应急预案的步骤,对枣庄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爆发)、安全事故(如火灾、爆炸等)、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等)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考虑不同的因素和特点。
二、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制定应急预案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编写团队,由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团队成员应包括公安、消防、卫生、交通、市政和通信等部门的代表,以及应急管理专家。
编写团队应具备跨部门、跨领域的合作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风险评估和分析是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
团队应对枣庄市可能面临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包括概率、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因素。
同时,还要考虑特定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对突发事件的影响。
基于评估和分析结果,团队需确定优先处理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应急响应措施。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响应流程是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它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明确各个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需要设定应急响应的预警机制和指挥调度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协调指挥。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资源调配计划是应对突发事件时调度和利用各类资源的方案。
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制定灵活、高效的资源调配机制,确保所需人员、设备和物资能够及时到达事发地点,提供必要的救援和支持。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8•【字号】枣政办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2.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枣政办发[2009]1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为做好我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根据《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府决定成立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赵联冠(副市长)副组长:王其勇(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守玉(市卫生局局长)成员:王启奎(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周鲁鹏(市政府应急办主任)黄孝恕(市发改委副主任)孙筱钺(市经贸委副主任)王安富(市建委副主任)李德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辉(市财政局副局长)钱继伟(市卫生局副局长)冯宜勇(市农业局副局长)颜承华(市教育局副局长)张风云(市交通局副局长)惠高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成铎(市工商局副局长)孙薛伟(枣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张繁修(市科技局调研员)王基玲(市外事办纪检组长)董叶茎(市旅游局副局长)张振芳(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赵海玲(市地方铁路局副局长)李春英(滕州市副市长)林捷(薛城区副区长)杨玉生(山亭区区长助理)田静(市中区副区长)艾百灵(峄城区副区长)魏秀成(台儿庄区副区长)秦志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马守玉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鲁鹏、钱继伟、张振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我市预防控制人禽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策略,统一领导和指挥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部署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省卫生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意见,制定防控预案、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人禽流感防控相关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并上报有关信息,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防控情况,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工作,提出适时终止Ⅱ级响应的建议。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7•【字号】枣政办发[2008]87号•【施行日期】2008.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08]8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枣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一)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超出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发生跨区(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需要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指挥(一)组织体系。
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及各区(市)区(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煤炭局、山东煤监局鲁南分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枣庄供电公司、市直其他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和需要临时增加)负责人组成。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7•【字号】枣政发[2012]44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枣政发[2012]4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现将《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分类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1.6 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工作机构2.4 地方机构2.5 专家组3 运行机制3.1 预测与预警3.1.1 预测与预警系统3.1.2 预警级别及发布3.2 应急处置3.2.1 信息报告3.2.2 先期处置3.2.3 应急响应3.2.4 指挥与协调3.2.5 应急联动3.2.6 区域合作3.2.7 应急结束3.3 恢复与重建3.3.1 善后处置3.3.2 社会救助3.3.3 调查与评估3.3.4 恢复重建3.4 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4.1 人力保障4.2 财力保障4.3 物资保障4.4 基本生活保障4.5 医疗卫生保障4.6 交通运输保障4.7 治安维护4.8 人员防护4.9 通信保障4.10 公共设施保障4.11 科技支撑4.12 法制保障4.13 气象水文信息服务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训5.3 考核奖惩6 附则6.1 预案管理6.2 发布实施7 附件7.1 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7.2 市级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7.3 分级响应级别7.4 专项应急预案目录7.5 部门应急预案目录7.6 《山东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1 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全市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枣庄行动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98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枣庄行动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98号](https://img.taocdn.com/s3/m/65b024da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f2.png)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枣庄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枣庄行动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9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健康枣庄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健康枣庄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减少因环境导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康枣庄行动为载体,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动员全市上下,利用3年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全面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
(二)目标任务。
1.广泛宣传健康枣庄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
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
3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镇(街道)1个;创建省级卫生单位5-10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街道)1-3个、卫生社区(村)3-6个、卫生户10-20个。
2010年,全市每个区(市)有10%以上的乡镇(街道)、村居达到市级卫生乡镇(街道)、村居标准;3年内力争全市农村60%以上的乡镇(街道)、村居创建成市级卫生乡镇(街道)、村居。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4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4号](https://img.taocdn.com/s3/m/380fddc1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7c.png)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应急队伍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升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灾害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市、区(市)人民政府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解放军现役和预备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等力量组成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政府职能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兼职救援队伍,各行业、各领域专家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及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应急救援队伍的统一领导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是本级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救援的指令传递、情况反馈工作,具体对应急救援队伍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和调用。
第四条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专业特点,遵循“谁建队、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统一指挥、协调运行”的原则,分别由政府职能部门、军队、企事业单位、自治组织等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建设管理。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9〕30 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枣庄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1日枣庄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0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 2019 年底,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政府办医体制基本理顺,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显著增强,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
到 2020 年底,全市基本形成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基本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各级各类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加强医院党的建设1.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
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05•【字号】枣政办发[2009]79号•【施行日期】2009.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发[2009]7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一)主要任务。
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组织学习、掌握开展应急管理必备的知识与技能,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研讨加强应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养一批复合型应急管理人才和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工作目标。
将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各级应急管理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形成以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为重点的培训体系;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优化配置培训资源,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建立以实际需要为导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分级实施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格局。
(三)指导原则。
一是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坚持培训与应用的统一,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受训对象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二是分级分类,保证质量。
依据各类突发事件和受训对象的不同特点及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级分类实施培训。
三是整合资源,创新方式。
充分依托、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采取专题讲座、预案演练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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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枣政办发[2009]11号
【发布部门】枣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8
【实施日期】2009.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9]1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做好我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根据《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府决定成立枣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
赵联冠(副市长)
副组长:
王其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守玉(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
王启奎(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周鲁鹏(市政府应急办主任)黄孝恕(市发改委副主任)
孙筱钺(市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