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测绘违法案列
关于我国违法测绘的案例及处罚

关于我国违法测绘的案例及处罚
近年来,我国测绘行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实体和个体获得了相关许可,因此违法测绘现象也比较普遍。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未经测绘许可,以个人或实体身份从事测绘活动。
虽然有些行业监管机构允许个人获得测绘许可,但如果没有这种许可,从事这样的活动就是违法的。
二是在未经当地测绘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非法测绘地表,收取相关费用。
大多数市级测绘部门,以非法测量算地任务为主,收取相关费用,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就擅自测绘地表,这都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三是违反测绘管理规定开展非法测绘活动。
一些实体和个体越过规定程序,擅自改变测绘范围、内容和方法,超越规定的测绘范围,进行测绘特征标注,从事非法测绘活动,都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如果被查实违法测绘的行为,最明显的后果便是处罚。
一方面,依照《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处罚措施,对违反测绘管理规定行为,根据行为的重大程度,将处以相应的罚款,给予警告,甚至吊销营业执照或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保护国家利益。
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对于违法测绘行为,还可以依照《可控危害行为责任赔偿法》等令进行责任赔偿,使测绘行业的违规者承担责任,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处罚措施,一方面有利于净化测绘行业的环境,另一方面可以维护和保护国家的利益。
最重要的是,这些举措可以对那些违法测绘的行为人进行有力的惩戒,将他们纳入检索系统,使他们不得再次违法,从而有效规范测绘行业秩序,确保测绘行业行为合法、规范。
测绘成果保管违法案例

测绘成果保管违法案例一、案例一:“粗心大意的测绘公司”有这么一家测绘公司,叫它A公司吧。
A公司的测绘员们那可是风里来雨里去,辛辛苦苦搞了好多测绘项目,得到了一堆非常重要的测绘成果。
这些成果就像他们的宝贝一样,可这公司保管这些宝贝的时候,那叫一个乱来。
按照规定呢,测绘成果得放在专门的、安全的地方保管,就像你把贵重的首饰放在保险箱里一样。
但是A公司呢,直接把测绘成果放在了一个普通的办公室文件柜里,那文件柜连个锁都不怎么灵光,谁想打开都能捣鼓开。
有一天,公司来了几个访客,说是来谈合作的。
结果呢,这几个访客在等待的时候,闲着无聊就到处翻看,一不小心就翻到了那些测绘成果。
这些成果里面可有一些涉及到当地敏感区域的地理信息数据呢。
这事儿后来被发现了,A公司就因为没有妥善保管测绘成果,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这就好比你把家里的房产证、存折啥的随便扔在客厅桌子上,来个陌生人就能看到,多危险啊。
测绘成果也是一样,它不仅关系到公司的利益,还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等大问题呢。
二、案例二:“离职员工的‘小报复’”B公司也出了个大岔子。
B公司有个员工小李,他在公司负责测绘成果的部分管理工作。
这个小李啊,因为和老板闹了点不愉快,一气之下就辞职了。
辞职就辞职呗,可这小李心里憋着一股气,就想给公司找点麻烦。
他知道公司测绘成果保管的一些漏洞,因为公司虽然有规定要对测绘成果加密保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成果的加密密码就写在旁边的小纸条上,而且保管的电脑也没有设置严格的权限管理。
小李离职的时候,偷偷地拷贝了一部分重要的测绘成果带走了。
他心想,哼,我看你们没了这些成果怎么办。
然后他就把这些成果卖给了B公司的一个竞争对手。
这竞争对手得到这些成果后,在一些项目上就占了先机,而B公司因为成果泄露,损失惨重。
后来这件事被查出来了,小李那肯定是违法了,B公司也因为自身在测绘成果保管上的漏洞受到了处罚。
这就像你家请了个管家,结果管家和你吵架后,把你家的传家宝偷走卖给别人了,而你家大门还没锁好,这可真是双重错误啊。
关于我国违法测绘的案例及处罚

关于我国违法测绘的案例及处罚威海韩世电子有限公司(华仁农场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测绘案威海韩世电子有限公司(华仁农场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威海市某镇蒲湾村签订2500亩土地租用协议,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擅自为其提供了该区域局部1∶10000比例尺地形图复制资料。
2006年9月,威海韩世电子有限公司(华仁农场有限公司)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聘用韩国籍测绘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测绘,并以1:10000地形图为底图,编辑了1∶2000比例尺地形图。
威海韩世电子有限公司(华仁农场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条规定,威海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12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威海韩世电子有限公司(华仁农场有限公司)做出没收测绘仪器,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威海市某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条、《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威海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12月7日依据《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该镇政府做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威海市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建议给予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北京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资质测绘案2006年9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北京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无资质测绘的举报。
经调查,该公司在未取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并将制作的“城际通”坤达N500等型号的电子导航仪在市场上公开销售。
北京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于2006年12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北京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出责令停止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活动,并处罚款人民币51600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星遥地理信息技术开发研究所无资质测绘案浙江杭州星遥地理信息技术开发研究所在未取得地图编制资质的情况下,于2004年12月擅自为瑞安市交通局编制《瑞安市卫星影像康庄工程规划图》,印刷300张,合同约定金额41000元人民币,获利12510元人民币;2005年1月,该所又擅自为瑞安市民政局编制《瑞安市卫星影像图》,印刷130张,合同约定金额92000元人民币,获利36220元人民币。
违反测绘法案例

违反测绘法案例案例名称:违反测绘法案例事件时间:2007年3月15日至2008年8月20日事件描述:2007年3月15日,某地测绘局接到了一个报案,称其辖区内一家建筑公司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建设项目,然而该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测绘工作,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该条款规定:“建设、改建、扩建建筑物前,应当依法进行测绘工作,进行基本测绘和控制测量,出具测绘成果,不得有虚报或者误报的行为。
”接到报案后,测绘局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该建筑公司在2007年3月15日至2008年8月20日期间,在未进行必要的测绘工作的情况下,开始了一个庞大的建设项目。
这一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了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测绘局依法对该建筑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并于2008年9月1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
在庭审过程中,测绘局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包括眼见为实的照片和调查报告,证明了被告的违法行为。
被告辩称,由于项目时间紧迫,他们在测绘方面存在一些困难,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一说法。
此外,被告还试图推卸责任,声称他们并不知晓测绘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
经过法院严肃审理,法院认定被告在建设项目中违反了测绘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五条,法院判决对被告罚款100万元人民币,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处以适当的行政处罚。
律师的点评:该案例中的建筑公司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相关规定。
测绘法的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在进行任何建设、改建、扩建工程之前都必须执行测绘程序。
本案中,被告未依法进行必要的测绘工作,这导致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并产生了安全隐患。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测绘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是必须遵守的。
建筑公司不能以时间紧迫等理由来推卸责任,因为它们在开工之前应当就已经规划好了充足的时间用于测绘工作。
如果任由这样的违法行为发展下去,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
关于我国违法测绘的案例及处罚

关于我国违法测绘的案例及处罚我国地理信息测绘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
然而,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的存在,违法测绘活动时有发生。
本文将从几个典型案例着手,介绍我国违法测绘的严重性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
案例一:某酒店扩建工程的违法测绘近期,某城市的一家知名酒店因扩建工程而涉嫌违法测绘行为被曝光。
该酒店未遵循法定程序,未取得测绘资质,私自进行了测绘工作。
经调查发现,该酒店为了迅速推进工程,并为商业利益考虑,不顾违法测绘带来的风险。
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酒店予以严厉处罚,责令停止扩建工程,并处以高额罚款。
案例二:某公司利用虚假测绘数据欺诈行为某公司为了获取政府项目招标资格,编造了虚假测绘数据。
原本规划的项目位于一个风景名胜区,需要精准测绘地形数据,以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然而,该公司为了图利,故意使用了曲解事实和伪造数据的手段,骗取了政府的信任和拨款。
当事人最终被发现,并被追究法律责任,公司也被取消了招标资格,并被迫进行整改。
案例三:某个地方政府失责导致违法测绘案例在某个城市的市区,政府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因疏于监管和管理,导致一些测绘公司违法测绘。
由于地区有限,部分公司为了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采用了不合规的测绘方法,致使地图上的空地被标注为已使用,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政府职能部门被迫采取措施,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并对规划建设进行重新评估和纠正。
针对上述案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测绘行为有明确处罚规定。
依照《测绘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违法测绘行为将受到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测绘资质等处罚。
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明确了对违法测绘行为的刑事处罚条款,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政府部门还可以采取对违法测绘项目进行撤销或整改的措施,以确保测绘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总结来说,我国违法测绘活动给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威胁。
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测绘行为。
测绘安全涉密 警示案例

随着科技的发展,测绘技术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测绘数据往往涉及到国家安全、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国内外相继发生了一些测绘安全涉密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下面就列举几个典型的案例,以警示大家重视测绘安全涉密问题。
案例一:某地理信息公司员工私自拷贝数据
某地理信息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私自拷贝了大量的测绘数据,并将其存储在个人电脑上。
后来,这些数据被黑客盗取,并被用于非法目的。
最终,该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也遭受了重大损失。
案例二:某地图APP泄露用户隐私
某地图APP在收集用户位置信息时,未经过用户同意,私自将这些信息用于商业目的。
同时,该APP还存在漏洞,导致大量用户隐私泄露。
最终,该APP被下架整顿,公司也被处以高额罚款。
案例三:某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遭黑客攻击
某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遭受黑客攻击,大量测绘数据被窃取。
黑客利用这些数据对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最终,该国家耗费巨资加强了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以上案例都是因为缺乏测绘安全涉密意识而导致的问题。
为了保护国家安全、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测绘安全涉密管理:加强员工教育、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测绘数据的安全保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测绘地信局公布2011年十大测绘地信违法典型案件

测绘地信局公布2011年十大测绘地信违法典型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近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向社会公布2011年十大测绘地理信息违法典型案件。
这十大案件是从2011年全国各地依法查处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中遴选产生,涉及涉外测绘、测绘成果、涉军测绘、测量标志、测绘资质、房产测绘、互联网地图服务、问题地图8个类型。
一是美国某公民在新疆非法测绘案。
2011年8月,一美国公民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采集我新疆区域地理信息坐标数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条和《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非法测绘活动。
二是吉林省勘察地球物理研究院违法提供涉密地形图案。
2009年4月,该院未经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1:5万机密级地形图借给合作方某公司。
同年11月,该院工作人员又擅自扫描2幅1:5万机密级地形图,并以特快传递方式邮寄给该合作方。
吉林省勘察地球物理研究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四条、《吉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关于涉密测绘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给国家安全造成了隐患。
三是甘肃维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违法涉军测绘案。
该公司在未经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分别于2010年10月、2011年2月擅自进入军事禁区从事测绘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五条和《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条关于涉军测绘的有关规定。
四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某公民损毁测量标志案。
2010年11月,某公民在平整土地施工时,用铲车将埋在地下的测量标志标石挖出,导致一C级GPS点失去使用效能,影响了国家测量控制网的使用和国家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
该公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测量标志保护的有关规定。
外国人非法在中国测绘案例及看法

外国人非法在中国测绘案例及看法核心提示:据国家测绘局介绍,违法测绘手段呈现隐蔽化特点,2009年,中国共查处了1058起案件,这一数字比2006年翻了一番。
而此类案件的发生,多数由于各种利益的驱动,且外国人非法测绘案呈增多趋势。
外国人在华非法测绘典型案件案件:2006年日本公民大林成行等人在新疆和田非法测绘案案情:2005年9月,日本株式会社国土情报研究所大林成行所长随日本旅游团到新疆,与他的同事东俊孝携带手持GPS接收机,采用GPS动态差分测量技术,采集地理信息数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调查取证后,在2006年4月10日,对他们没收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
案件:2007年外国人在吉林非法测绘案案情:2007年8月,在长白山某军事禁区,5人因采集地理信息数据被查获,除3名外国人,还有吉林某大学地球探测科学技术学院的教授金某和中方司机。
2000年,金某就接到了一个来自外国某机构的邀请,对长白山火山岩进行“科学考察”。
从2000年到2007年的8月期间,他协助外国人员对该地区进行非法测绘和地质勘探。
该国获取的地理数据几乎覆盖了整个长白山地区,这些“战略资料”被存入该国政府数据库,金某获得了20多万元人民币的酬金。
案件:2008年外国公民卡尔·海文在洛阳非法测绘案案情:2007年12日7日至12日,外国公民卡尔·海文以地质矿产资源调查为由,擅自在河南洛阳嵩县及洛宁县境内使用手持GPS(卫星定位仪)采集坐标点54组。
有关部门对其作出了没收测绘成果和工具,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件:2009年三名德国公民在湖北宜昌非法测绘案案情:2009年5月,三名德国公民使用手持GPS接收机在宜昌市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并在录入电脑的1:10000和1:20000地形图上进行编绘。
在接到举报并调查后,宜昌市测绘局,依法没收他们的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开报道整理看法及建议:涉外非法测绘为什么疏于防范、屡禁不绝?1996年《测绘法》出台背景是因为过去测绘工作地位比较低,测绘监管也不能完全到位,所以试图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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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国某公民在新疆塔城地区非法测绘案
2010年2月20日,新疆塔城地区测绘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某日本公民携带手持GPS接收机在塔城地区进行测绘活动,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10年1月31日至2月18日,该日本公民以旅游、环境考察为名,使用手持测量型GPS接收机采集我国境内地理信息坐标598个,其中588个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涉及塔城地区军事管理区的有85个。
该日本国公民的测绘活动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一次性测绘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条和《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关于外国人来华测绘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0年3月5日,塔城地区测绘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关于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该日本国公民作出责令停止违法测绘行为,没收测绘工具和测绘成果,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擅自复制涉密测绘成果案
2010年10月13日,桂林市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擅自复制1:1万涉密地形图,并在非涉密电脑内存储大量涉密地形图,给国家安全造成隐患。
有关部门当即对涉密地图及电脑作出处理,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了解情况后,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自2008年10月以来,擅自复制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档案资料馆领用的131幅地形图,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不得擅自复制测绘成果的有关规定。
2010年12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关于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复制测绘成果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作出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上海市某中学擅自生产加工登载未送审地图案
2010年4月,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上海市某中学擅自加工印制《绿色世博出行指南手绘地图》,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该中学在2010年2月和4月间,未经上海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擅自加工印制了10000余份《绿色世博出行指南手绘地图》,向学生和社会公众发放,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供公众下载。
该中学违反了《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八条关于在地图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前应当依法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有关规定。
2010年5月13日,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送审地图或者擅自使用未经审核批准地图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该中学作出责令停止加工、登载《绿色世博出行指南手绘地图》的行政处罚。
《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事件经过进行了报道,进一步宣传了测绘法律法规,增强了社会各界的测绘法律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
四、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毁坏测量标志案
2010年7月,重庆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测绘支队在巡查时发现,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恒大名都”项目内的国家大地控制点被毁坏,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自2009年2月起,重庆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测绘支队在巡查时多次检查过该测量标志,并告知建设单位保护好该测量标志,但该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保护或者依法搬迁,导致该永久性测量标志在建设过程中被损毁并失去效能。
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测量标志的有关规定。
2010年8月12日,重庆市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作出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成该建设单位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手续,支付该测量标志的迁建费用。
五、海南共好会议展览有限公司非法编制展示未送审地图案
2010年9月,海南省测绘局接到举报,称海南共好会议展览有限公司非法编制展示地图,立即组织人员对被举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查,海南共好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在无地图编制测绘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制作“2010第6届中国(海南)秋季旅游房地产博览会海南购房地图”,未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地图中标注涉密内容。
海南共好会议展览有限公司违反了《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关于编制地图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出版展示地图不得表示国家秘密、地图印刷展示前应当依法送审等有关规定。
2010年9月21日,海南省测绘局依据《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关于未取得相应测绘资格擅自编制地图的法律责任等有关规定,对海南共好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做出没收销毁其持有的460余张地图,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案
2010年11月,福建省测绘局接到举报,反映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完成的闽侯经济开发区测绘项目存有质量问题。
福建省测绘局立即组织福建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其项目进行检验。
经检验,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完成的闽侯经济开发区13.3平方公里1:1000地形图测绘项目,没有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在首级控制、图根控制测量、地形图地理精度、图面整饰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测绘成果质量综合判定为批不合格。
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条、第三十四条关于测绘技术规范、标准和测绘成果质量的有关规定。
2010年12月10日,福建省测绘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作出责令重测,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停业整顿的处理。
七、重庆永正土地房屋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超资质测绘案
2010年7月,重庆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测绘支队接到举报,称重庆永正土地房屋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恒大金碧天下”二期项目工程竣工测量中存在违法行为,立即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公司在从事“恒大金碧天下”二期项目工程304栋建筑竣工测量过程中,存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测绘、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重庆永正土地房屋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四条、三十四条关于测绘单位不得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以及应当确保测绘成果质量的有关规定。
重庆市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八条关于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测绘活动和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重庆永正土地房屋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金华日报社未经批准擅自编制出版地图案
2010年8月23日,浙江省金华市规划局接到举报,称金华日报社擅自编制出版地图,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金华日报社擅自出版金华市区地图,并在地图上登载和展示市区房地产楼盘信息,制作成金华市区楼盘图,于2010年8月23日夹在《金华日报》中公开赠送。
金华日报社违反了《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关于展示、登载未出版的地图应当依法经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有关规定。
2010年11月18日,金华市规划局依据《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关于未经审核批准擅自登载未出版地图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金华日报社作出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公开出版金华市区地图、非法登载和展示违法地图的行为,并处以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九、陕西杨凌正点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非法测绘案
2010年10月,陕西省测绘局接到反映陕西杨凌正点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测绘的举报后,立即交由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陕西杨凌正点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情况下,对陕西金荞实业有限公司占有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测绘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0年11月19日,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关于未取得测绘资质进行非法测绘活动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陕西正点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测绘行为,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江西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案
2010年3月8日,江西省测绘局发现江西日报等媒体登载的美的电器广告中使用的地图漏绘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10年3月,江西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在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南昌晚报等报纸上刊登了美的电器的促销广告,并同时在南昌丽华购物广场、南昌百货大楼等家电卖场张贴散发该广告宣传单。
广告中使用的地图未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且存在严重的政治问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江西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八条关于在地图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前应当依法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有关规定。
2010年3月29日,江西省测绘局依据《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关于未按规定送审地图或者擅自使用未经审核批准地图的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江西美的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作出立即销毁所有使用未经审核地图的广告宣传品,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