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认定标准

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

集团公司综合档案室的规范化建设 一、组织管理 (一)设置与集团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机构 1、下发文件成立集团公司综合档案室:一般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 2、建立档案、情报、资料、信息处理的一体化部门 (1)集团公司各种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集中在档案室保管(2)成立档案、情报、资料、信息一体化部门 3、档案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 (1)档案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 a、集团公司发展规划中有明确的档案发展目标 b、档案工作列入集团公司发展计划中(每年的工作思路、计划、和总结中对档案工作有详细的内容) (2)制定档案工作发展计划:要达到什么目标、水平,有长期和短期的计划。 (二)人员 1、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总经理或副总等) 2、档案室有负责人 3、专职档案员 (1)档案人员有相关的文化和专业素质 (2)对相关部门或下属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工作 4、成立档案领导小组和档案专、兼职人员网络

(三)制度建设 1、制定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2、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工作制度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中; (2)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档案管理办法(含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保管期限表、档案保密制度、底图保管、更改及复制制度和库房管理制度。 3、制定档案人员“三纳入”、“四参加”制度,这是保证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控制措施和手段。 1、建立健全“三纳入”制度 “三纳入”:是指将集团公司文件材料的形成、运转、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生产技术、经营活动和各项管理工作的程序,纳入科研、基建和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纳入集团公 司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2、建立“四参加”制度 档案人员参加重要计划工作会议;参加科研课题、设计项目以及产品评审、鉴定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参加设备开箱。 3、做好档案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设施设备建设 (一)库房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 (1)库房面积要有余地 (2)“八防”: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潮湿、防虫、防

档案工作年度评估等级质量标准(2014版)

附件1: 档案工作年度评估等级质量标准(2014版) 档案工作年度评估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具体等级质量标准要求如下表:等级条 件质量标准 自查情况1.年档案整理数量较多,达到500件或100卷以上。 2.编研开发:各单位在续编大事记、组织沿革、基 础数据汇编等基础编研材料的基础上,要有新编成 果。该编研成果应用具有本单位特色或专业特色、 质量较高。 3.信息化建设方面: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单位信息化建设同步开展,实现全部档案门类100%建立电子目 录;有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系统中应归档电子文 件100%实现归档管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归档管理“双轨制”运行有序,归档电子文件定期进行备份管 理。 ㈠业务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至少符合右列标准中的两条)4、档案及时移交省档案馆,质量好。1.召开了本单位年度档案工作会议。2.档案工作列入了本单位计划和总结。 优秀 在“良好”等级基础上,具备右列条件,且“编研开 发”与“信息化建设” 两项内容任一方面 有突出成绩的。㈡监督指导(至 少符合右列标 准中的 两条)3.档案工作网络活动开展较好,每年开展单位的业务培训一次(含)以上;对本单位的重大建设项目 档案工作开展了监督指导。

1.完成组织沿革、大事记等编研材料的续编。 2.建立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开展业务学习活动。良 好在“合格”等级基础上,达到右列全部标准者。 3、照片、磁带磁盘、光盘档案整理规范有序。 1.实现档案综合管理,档案制度建立健全、档案机构、人员落实。 2.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良好,防尘、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霉、防虫等措施落实。 3.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持有档案岗位培训证书。4.完成年度各类应归档文件整理和归档及移交进省 档案馆任务。 合格达到右列全部标准者。 5.完成各类档案目录电子化100%。 1、未实现档案综合管理,档案制度制订不规范、欠缺可操作性。 2.档案管理人员不落实或兼职工作太多,影响档案工作开展的。 3.档案保管保护环境差和设施设备不佳,档案安全 存在隐患。 基本合格 有右列任一情况者。4.档案管理人员工作懈怠或机关内各部门不配合档案管理人员而影响档案的收集、整理等业务开展。

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

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1.档案组织管理 (1)建立档案工作,设立档案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管理网络。 (2)机关各级分管领导职责明确,履职到位。 (3)制定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中长期规划或在机关工作中长期规划中有档案工作内容。 (4)机关档案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按规定时限完成重大活动档案移交,档案统计年报、政府公开信息报送,档案进馆及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 (1)配备符合档案业务管理要求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并保持稳定。 (2)档案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档案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3.档案工作保障制度 (1)档案工作列入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程序,与其他工作制度有机衔接,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建立档案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制度,联系单位实际,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包括机关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文件材料归档、档案整理、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利用、库房管理、文件交接、离岗交接清点、设施设备维护使用制度、数字化信息安全管理以及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 (3)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或者转发机关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档案资源建设 1.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门类齐全,材料完整 (1)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全部档案。 (2)建立健全机关档案门类,包括文书、科技、专门(会计、人物、专业)、照片、声像、实物、重大活动档案以及政府公开信息、资料等,门类齐全。 (3)各门类档案材料收集规范、真实有效、齐全完整、应归尽归。 2.其他介质文件归档齐全 (1)收集除纸质档案之外的光介质、磁介质、银盐感光介质等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材料。 (2)按照数据标准,收集各门类档案的电子文件和数字副本文件,包括机关网页信息、公务电子邮件及机关公务社交媒体产生的数字信息等。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 1.信息化规划设施 (1)统筹协调数字档案室与单位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关系,实现文档一体化、馆室一体化管理。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一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档案室设施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柜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储存设备等。二、档案室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内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内容泄密。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保密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三、档案用房建筑 1. 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 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 (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 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 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 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20m。为防止溢水流入库房,室内比室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当 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6. 档案库房门窗既要便于通风,又要便于密闭,门应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密封性能好,且宜采用金属防盗门,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 5mm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闭措施,设纱窗;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设金属网。档案库房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档案库房外门、外窗均应安装防盗网等安全防护措施。 2 7. 档案库房地面应光洁、平 整、耐磨,不易生尘,应有防潮措施。档案库房地面平均承重应为200 公斤 / 平方米以上, 采用密集架时承重应不低于在500 公斤/ 平方米为宜。8. 档案库房墙体要求光洁、平整、 不易生尘、坚固耐久,具有隔热、防潮、防尘、防火功能。 9. 档案库内严禁设置明火设施,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设置,控制导线和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配电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暗敷方式。空调设施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采用穿 金属管保护。库房内不应设置消防以外的给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区。上下水立管 不应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四、档案库房的安全防护 1. 健全制度:档案库房管 理制度,包含库房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每天温湿度控制、保持整洁卫生、遵守保密规定等内容。档案员每月应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并做好检查、清点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防高温、防潮: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 14-24 C,每昼夜波动幅度不大于土 2 C;相对湿度控制在 45%-60% 之间,每昼夜波动幅度不大于±5%。库房内应配备温湿度仪,应配备空调、除湿机、加湿器 等调温调湿设备。当温湿度超过标准时必须采取措施使之符合要求,档案库房安装柜式或壁挂式空调为宜。 3. 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采用人工照明时,宜选乳白色防爆灯罩的白炽灯。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窗户要安装防光窗帘,避免阳光 直射档案。 4. 防有害生物:档案库房应尽量将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档案箱柜内应放置防虫、防霉药品,并及时更换。有条件的库房可配备臭氧发生器,净化库房空气。为防虫和防鼠,管道通过墙面或楼、地面处均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其他墙身孔洞也应采取防护措施。 5. 防尘、防污染:档案库房及箱柜保持整洁、无灰尘,箱柜、地面要用吸尘器、拧干的抹布、拖把清洁。严禁将其他用品与档案一同存放。 6. 防火:档案库房应配备消防器材, 采用气体或干粉型,并定期检查更换。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库房内各类电器

档案馆设计规范标准设计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保证档案馆建筑设计基本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综合性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的设计。其它专业性的专门档案馆,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第1.0.3条档案馆分为特级、甲级、乙级和丙级四个等级。本规范对不同等级档案馆设计的耐久年限和耐火等级分别作了如下的基本规定,见表1.0.3。 ┃ 等级│特级│ 甲级│ 乙级│丙级┃ ┠────┼────┼────┼────┼────┨ ┃耐久年限││100年以│ 50~100│50~100 ┃ ┃││上│年│年┃ ┃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二级┃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自治│省辖市(│县(市)┃ ┃│档案馆│区、直辖│地)档案│档案馆┃ ┃││市)档案│馆│┃ ┃││馆││┃ ┗━━━━┷━━━━┷━━━━┷━━━━┷━━━━┛ 注:一、对特级档案馆建筑的质量标准,根据建筑物本身的具体要求确定,本规范不作统一规定。 二、不同等级、不同规模档案馆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定额参见附录一。 第1.0.4条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以上(含七度)地区应按基本烈度设防,对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重要城市的档案馆库区建筑可按七度设防。 第1.0.5条档案馆建筑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外,应同时遵守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档案馆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馆址应远离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不设在有污染腐蚀性气体单位的下风向,避免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二、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 三、应建在便于利用、交通方便,且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的地区。 第2.0.2条档案馆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档案馆建筑应独立建造。 二、总平面布置应根据近远期建设计划的要求,立足于一次规划,可分期建设。 三、馆区与职工生活区等建筑应分区布置,避免相互干扰。 四、馆区内道路布置应便于档案的运送装卸,并应符合消防疏散要求。 五、馆区建筑主要用房不宜临近城市干道布置。 六、总平面布置除遵守当地城镇规划设计要求外,应尽量留有适当的绿化用地。

档案馆库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7年月日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促进国家档案馆建设,提高国家档案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水平,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要求,编制《档案馆建设标准》。 《档案馆建设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坚持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充分发挥档案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宗旨,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实用,满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需要。 《档案馆建设标准》明确了国家档案馆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确定了房屋建筑及用地面积指标,提出了选址与规划布局、档案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档案馆建设应必须严格执行,对企业投资的可参考适用。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及时反馈。有关意见及资料请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邮编100032),以便今后修改时考虑。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 主编:郭嗣平、张永慧、赵中新、王雁宾 编委:李伯富、刘芸、杨战捷、姜莉、冯朝晖、宋扬、丁德胜、杜山 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德胜、刘芸、杨战捷、姜莉、郭嗣平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5)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6) 第四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8) 第五章建筑设计 (9) 附录一省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0) 附录二市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3) 附录三县级档案馆各类用房指标分类表 (16)

档案室建设技术规范标准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 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 档案室设施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柜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储存设备等。 二、档案室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容泄密。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 三、档案用房建筑 1.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 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

(完整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 -------------------------------------------------------------------------------- 发布日期:2017-05-12 访问次数:12396 字号:[ 大中小]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2010年8月3日批准,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Code for design of archives buildings JGJ 25-20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施行日期:2 0 1 1 年2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723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25—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0.5、7.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8月3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档案防护;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电子档案阅览、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信息化技术等功能用房。2.增加建筑节能、综合布线、供电等级、防水等级、安全防范、重要电子档案电磁安全屏蔽要求等技术内容。3.调整术语、建筑设计、档案防护、防火设计、建筑设备中的部分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邮编:100050)。 本规范主编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档案办公室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冯丽伟杨战捷韩光宗常钟隽王建库姜莉姜中桥周萌刘晓光张振强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何玉如郭嗣平吴英凡王良城顾均祝敬国孙兰李伯富卢求 1 总则 1.0.1 为适应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使档案馆建筑设计满足功能、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档案馆建筑设计。 1.0.3 档案馆可分特级、甲级、乙级三个等级。不同等级档案馆的适用范围及耐火等级要求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4 特级、甲级档案馆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及以上地区的乙级档案馆应按基本烈度设防,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重要城市的乙级档案馆宜按七度设防。 1.0.5 档案馆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博物馆讲解员等级及其评定标准

博物馆讲解员等级及其评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博物馆讲解员定义、等级评定、等级评定机构以及评定的程序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种类型博物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博物馆 museum 征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2.2 讲解员 museum guide 从事博物馆展览陈列解说、导览工作的教育服务专业人员。 史:将“从事博物馆展览陈列解说、导览工作的教育服务专业人员”修改为“为观众提供博物馆展陈解说、导览及相关服务的人员”。修订理由:博物馆讲解是有对象的,在这里把对象“观众”加上更加精确些。另外,把展览陈列合并为“展陈”表达上更加精炼。“教育”也不要出现在这个定义之中,因为解说和导览就是教育的方式了,再提教育就多余。还有,“专业”也应该删除的,因为讲解员有专业的和非专业的,例如志愿讲解员,我们制定这个制度要有开放性,既包括专业的,也要包括那些有过讲解实践的志愿讲解员。在目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往往存在先上岗后解决编制问题,我们这样制定规章,对于那些“先上车后卖票”的人来说也显得公平和人性化。 3 讲解员的从业资格 讲解员应严格遵守《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热爱博物馆事业和博物馆的教育工作,热心为参观者服务。具有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承担讲解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身心健康。 4 讲解员等级

4.1 讲解员等级的划分 讲解员等级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级别。 4.2 讲解员等级评定标准 4.2.1 初级讲解员 4.2.1.1 资历 取得讲解员从业资格,并从事讲解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年讲解工作量不低于本单位平均水平。 史:将“取得讲解员从业资格,并从事讲解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年讲解工作量不低于本单位平均水平。”修改为“取得讲解员从业资格,并从事讲解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者;或讲解次数累计不低于所在单位年平均讲解工作量者”。修订理由:这里是两个并列关系,前面是对于职业讲解员的,后面是对非职业讲解员的。初级的做这样的分别还是必要的。 4.2.1.2 工作能力与业绩 初级讲解员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a)普通话水平达到《普通话测试水平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b)熟悉本馆陈列、展览的内容; c)具有良好的沟通、传播能力和一定的观众组织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4.2.2 中级讲解员 4.2.2.1 资历 获得初级讲解员资格满一定的年限,且在本年限中连续从事讲解工作,历年考核合格以上,年讲解工作量不低于本单位平均水平。其中: ——大学专科学历者4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者3年; ——大学本科以上(含)且为文物博物馆类专业者2年。 史:在“大学本科以上(含)且为文物博物馆类专业者2年”下面增加一条“相关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1年”。修订理由:现在研究生毕业的人越来越多,在博物馆从事讲解的研究生们也不在少数,所以要有这方面的资历条款,如果觉得1年少了些,可以用“一年半”来和本科有所区别。

综合档案室建设准则及要求

精心整理综合档案室建设标准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1.档案组织管理 (1)建立档案工作,设立档案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和管理网络。 为 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利用、库房管理、文件交接、离岗交接清点、设施设备维护使用制度、数字化信息安全管理以及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 (3)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或者转发机关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档案资源建设 1.档案集中统一管理,门类齐全,材料完整 (1)机关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全部档案。 (2)建立健全机关档案门类,包括文书、科技、专门(会计、人物、专业)、照片、声像、实物、重大活动档案以及政府公开信息、资料等,门类齐全。 (3)各门类档案材料收集规范、真实有效、齐全完整、应归尽归。 设计 3.应用系统 机关档案管理系统符合国家对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的要求,并与同级综合档案馆信息接收平台对接,按照要求移交电子档案及电子目录等。 4.信息安全 (1)定期检查非纸质载体的可读性,确保其数据长期有效性;及时备份档

案数字信息,建立数据恢复机制,保障数字信息安全;开展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 (2)开展纸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采取严格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对涉密档案严禁开展外包数字化。 四、档案安全保障 1.档案用房及设施配备 定期 1.档案整理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整理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做到分类科学、整理规范。 2.检索工具 (1)按照要求编制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检索工具。

(2)建立全宗卷,材料齐全,整理规范。 3.档案利用 (1)严格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编制档案利用效果实例汇编。 (2)编写机关大事记、年鉴等;配合机关中心工作、领导决策及社会需求等编制优质档案编研材料。 (3)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和档案解密开放工作。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

单位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 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 档案室设施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柜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储存设备等。 二、档案室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 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内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内容泄密。 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保密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 三、档案用房建筑 1.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为防止溢水流入库房,室内比室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当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6.档案库房门窗既要便于通风,又要便于密闭,门应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密封性能好,且宜采用金属防盗门,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闭措施,设纱窗;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设金属网。档案库房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档案库房外门、外窗均应安装防盗网等安全防护措施。

档案室建设要求参考技术规范

三、档案用房建筑 1.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档案用房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分开”(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档案库房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5.档案库房净高不应低于2.40m。当有梁和通风管道时,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为防止溢水流入库房,室内比室外楼地面应高出20mm。当档案库房与其他用房同层布置且楼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通。 6.档案库房门窗既要便于通风,又要便于密闭,门应具备防火防盗功能,密封性能好,且宜采用金属防盗门,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窗应为双层窗,开启窗应有密闭措施,设纱窗;当采用高窗时,墙的下部应增设通风口,通风口设金属网。档案库房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档案库房外门、外窗均应安装防盗网等安全防护措施。 7.档案库房地面应光洁、平整、耐磨,不易生尘,应有防潮措施。档案库房地面平均承重应为200公斤/平方米以上,采用密集架时承重应不低于在500公斤/平方米为宜。 8.档案库房墙体要求光洁、平整、不易生尘、坚固耐久,具有隔热、防潮、防尘、防火功能。 9.档案库内严禁设置明火设施,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设置,控制导线和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配电线路宜采用穿金属管暗敷方式。空调设施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采用穿金属管保护。库房内不应设置消防以外的给水点,给、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区。上下水立管不应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 一、各档案库的建筑及技术参数: 1、各馆室的最小面积应能容纳目前各资料存放,还必须考虑一定的发展空间。 2、地板承重最大容量为1240公斤/平米,采用密集架时应不大于1200公斤/平米。 3、密集柜每组分为六层搁板,每层搁板承重为80公斤,柜体自重为80公斤。 4、每组柜体存放档案盒的多少根据档案盒尺寸来计算。

档案一级达标

档案一级达标 档案工作标准化是以档案工作领域中的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为对象而制订或修订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它是档案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和依据。 现在档案管理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已成为趋势,加强了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强化了档案工作的基本业务建设,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这样档案的管理工作才能有希望达到省一级标准,今天就如何才能达到一级标准,小编给大家说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档案管理网络 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考核。多次听取档案工作汇报,经常现场办公,指导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等各项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鉴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和鉴定工作。档案室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全站文书、会计、声像、实物等各种档案的收集、管理、整理、保管、移交及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综合档案室由办公室主任直接分管,安排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安排一名同志担任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已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向站档案室移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协助站档案室做好有关档案整理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档案管理基础 对档案工作中必要的开支给予保证,努力改善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每年要拨出一定的专项资金购置硬件设施所需的设备,加强档案的保管和保护措施。在档案保管保护上,档案室实行档案库房、阅档室和办公室三分开。在档案保护措施上,符合国家档案保护的“八防”标准规定,档案卷皮、卷盒均为无酸制品,符合规范要求。档案装具采用铁质档案橱,更新电脑,配置空调、去湿机、温湿度测试仪、灭火器、扫描仪、计算机、光盘刻录机等档案保护和现代化管理的设备,彻底杜绝不安全隐患,促进了档案达标工作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在做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档案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提高。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档案法律法

档案室建设要求和标准

档案室建设要求 档案室建设这个很多人都听过,而智慧档案室建设可能就没多少人听过了,用途也是很广泛,包括政府档案室建设,学校图书馆,公司档案室建设等,要求:一,档案室设施的基本含义 是维护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提供利用所需硬件的总称.主要包括档案用房,档案密集架,温湿度控制,防潮,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防霉及计算机,网络,存储设备等。 二,的基本原则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最大限度的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方便档案的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一是指保持档案内容和形式的有机联系和完整;二是指保证档案材料不缺少,不遗漏,不分割。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是指不发生丢失,火灾,水浸,霉变,虫害,鼠害等损毁档案的事故;二是指防止档案内容泄密。方便档案的利用,一是指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和利用的效率。二是指提供安全保密的档案阅览环境,复制档案的条件和设备等。 三,档案用房建筑 1,档案用房建筑设计要遵循安全保密,布局合理,科学适用的原则,新建办公楼时,档案用房要纳入计划,提出档案用房的建筑要求。 2,要按照功能区分原则,力求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档案用房要实行"三

分开"(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分开).为了便于安全管理,档案业务工作室,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应设在同一楼层. 在档案库房面积应能容纳本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能容纳由本机关自行保管(不向档案馆移交)的全部档案. 3,档案库房以东或南朝向为宜,墙壁要具有隔热,防潮性能.在楼层安排上不用一楼,地下室和最高层。档案库房应集中布置,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紧邻卫生间等潮湿,有污染源的部位。 4,要符合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即防潮,防水,防火,防盗,防阳光照射,防紫外线照射,防高温,防尘,防污染和防有害生物(霉,虫,鼠)。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及参考资料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及参考资料2009-08-21 15:01:31| 分类:4、规范化管理参|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及参考资料 一、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 (一)适应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湖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分类、评估办法和监督管理的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区域内各级各类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 (二)分类和等级 1、分类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三种类型。 2、等级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为省特级、省一级、省二级。省二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省一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省特级为本省最高等级,是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3、等级划分依据 ①市州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见表A.1(略);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2;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见表A.3。 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划分按分数多少和必达项完成情况认定等级。满分为100分,每个大项内都有必须达到的项目。等级分数标准为:在必达项完成的基础上,省特级为95分以上(含95分); 省一级为80—95分(含80分,不含95分);省二级为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三)申报及评估

1、由申报单位自行申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评估权限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 2、评估组由5—7人组成,其中省级评估员不能少于2/3。 3、评估组通过听、看、议、评等工作程序后应形成评估结论,并向申报单位反馈。评估结论必须要有全体评估组成员签名,是省级评估员的要注明。 4、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管理权限及评估组的评估结论,签署评估意见。 5、市档案局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特级的评估组织工作,县档案局负责辖区内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省一级、省二级的评估组织工作。 6、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一般三~五年复查一次,等级不搞终身制,由认定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限期改正,到期仍无改善的,降级或收回证书。没有获得最高等级的单位,经过一年的完善和提高后,可继续申请晋级。 (四)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具体内容 1、组织管理(20分)。包括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履行职责情况等。要求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组室负责人参与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把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档案员的岗位责任制。设置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档案人员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建立并落实归档、保管、保密、利用、安全保卫等档案工作制度,熟练操作计算机,经过档案业务培训。其中:档案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按规定向同级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报送现行文件资料为省一级、省特级、必达项目。 2、保管保护条件(20分)。包括档案用房、装具设备两项。库房要符合档案保护要求,能满足15年左右存放档案的需要,有足够数量的装具,配备计算机、照相机、光盘刻录机、扫描仪、防磁柜、消毒柜、去湿机等设备。其中:省一级、省特级要求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三分开,并安装使用空调、去湿机及温湿度自控系统、消毒柜。 3、基础业务工作(35分)。包括归档工作、整理与编目、保管与移交、鉴定与统计等档案数字化等项。要求归档文件完整、准确、及时,近三年归档率达100%,档案制成材料、字迹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档案分类科学、装订规范、排列有序,编目、编号系统规范,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成立鉴定小组,建立全宗卷、档案管理情况统计台帐,按规定办理好档案交接手续,档案信息化与本单位自动化同步规划建设。省一级、省特级要求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案卷和文件目录数据库。 4、开发利用(25分)。包括档案查阅、档案编研两部分。要求编制《全宗介绍》、《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专题目录》等档案检索工具,档案员熟悉所管范围及相关业务,调卷迅速、准确,查全率、查准率达98%,要编写好本单位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大事记等编研资料,有条件的要开辟展览室(或陈列室)。 二、规范化管理上等级参考资料

档案室建设要求

档案室建设要求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档案室位置:档案室要远离易燃、易爆、空气污染区。 (一)平房作档案室的,位置应在办公室附近,要高于周围地势。 (二)楼房作档案室的,一般不要安排在顶楼或楼两侧。档案室要远离卫生间、洗涮间、热水房等。 三、档案室用房一般要求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分开。 四、档案室库房承重:楼房作档案室的,楼板承重必须达到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为5KN/m2;采用密集架式,不应小于12KN/m2。 五、档案室库房橱俱布置:建议使用铁质档案橱(架)。 档案库房在布置橱俱时,应考虑到工作人员管理和放置档案保护、检测设备的空间。 主通道净宽不小于1m。 两行装具间净宽不小于,装具端部与墙之间走道净宽不小于。 装具背面与墙的间隔不小于,装具顶端与天棚间隔不小于。 六、档案室的防护设施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水(潮)、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防光、防磁等要求。 (一)防火 档案室严禁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要在明显处标识“严禁烟火”警示牌。 1、档案室用电动力负荷采用380V三相供电,照明负荷采用220V单相供电。 2、线路铺设必须为暗线,且根据要求选用线材;开关、插座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独立的档案室建筑要有避雷设施。 4、照明灯具宜选用40W或60W乳白色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 5、灭火器材要选用气体或干粉灭火剂,灭火器材存放位置要方便取放,不应放在档案库房内,已到保质期应及时更换。 6、档案室要配备手电筒,以备停电时使用,严禁明火照明。 (二)防潮(水)、防高温 档案室温度一般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为50—65%。 1、档案库房要根据面积配备一定数量的温湿度仪。 2、档案库房在平房或一楼的,应配备除湿机。 3、档案库房不宜安装水(气)暖;上下水管道禁止通过档案库房。 4、有条件的档案库房应安装空调。 (三)防盗 档案室应安装防盗窗、防盗门,安全保管钥匙。建议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四)防虫、防鼠 1、档案库房要及时投放防虫药物,推荐使用电子杀虫仪。 2、档案室禁止存放食物,要安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盒,及时投放灭鼠药物。(五)防有害气体 档案室要远离污染区,周围有空气污染的,档案库房门窗要进行密封处理。(六)防光 1、档案橱俱摆放应与窗户垂直。 2、档案库房窗户要有红黑两色窗帘,避免阳光直射档案。 (七)防紫外线 档案库房要使用白炽灯,禁止使用日光灯。

档案室建设标准

档案室建设标准 一、各档案库的建筑及技术参数: 1、各馆室的最小面积应能容纳目前各资料存放,还必须考虑一定的发展空间。 2、地面承重最大容量为1240公斤/平米,不得小于800公斤/平米,采用密集架时应不大于1200公斤/平米。 3、密集架每组分为六层搁板,每层搁板承重为80公斤,柜体自重为80公斤。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4、每组柜体存放档案盒的多少根据档案盒子尺寸来计算。 5、一般档案室门高2m,宽1m,特殊档案室可加高,加宽门。要求门窗必须加防尘橡胶条密封,窗户建议采用防盗窗,门采用防火、防盗门。 6、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不宜穿越档案室(库),消防栓不应设在档案室(库)内,应设在明显而又易于取用的走廊内或楼梯间附近。 7、空调安装位置应避免空调出风直接吹向文件资料。 8、馆室内应避免真菌、霉菌等微生物的繁殖,防止啮齿类动物(如老鼠等)的存在。管道通过墙壁或楼、地面处均应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其他墙身孔洞也应采取防护措施,底层地面应采用坚实地坪。 二、档案室的采光、通风要求 1、采光度(自然光和人造光)两种,在正常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采用自然光照射,但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应和人造光来照明。 2、档案室、查阅档案及其他技术用户应防日光直射,并均应消除紫外线对档案、资料的危害。 3、档案库和查阅档案等用房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选用防爆灯,防止用电时间过长发生失火。灯光,当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 4、档案室通风也应采用自然风,如果采用不方便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使用空调进行通风。 三、档案室温湿度要求 1、不论气候条件如何,有条件的情况下均应设置长年的温控装置,温度相对湿度要求如下表。温湿度范围14℃~24℃不小于14℃不大于24℃,有温度调节设备的,温度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温度±2℃,相对湿度45%RH 不大于60%RH,有湿度调节设备的相对湿度的日变化幅度不得超过±5%。注意:温、湿度的测量点,是指在地面以上1.5m和距书架柜前0.4m处测量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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