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丹的主权学说
布丹主权论

布丹主权理论与近代资本主义国家观提要 : 16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让·布丹提出的主权理论是近代国家学说形成的开端。
布丹身处于两种社会结构交替的变革时期,各种政治思想的交锋异常活跃。
在当时的思想谱系中,以君主特权为核心的绝对主义思想成为当局的意识形态。
这种思潮以中世纪以来王权的二维划分为框架,承认君主的特权,同时,也是以国家政治权力的非个人性为前提。
作为绝对主义思潮的理论代表,布丹的主权理论不仅具有时代的特征,而且构成了近代西方国家观的基础。
关键词 : 主权绝对主义国家宪政思想在国内西方政治思想史的研究中,一种长期流行的观点认为,近代宪政国家理论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的成果,而被革命所否定的政治理论被笼统地称为“专制主义”。
实际上,在西方学术界,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之前的君主制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通常被称为“绝对主义”(absolutism)。
并且,绝对主义国家观与近代宪政国家理论之间有着紧密和复杂的联系,后者并非对前者简单的否定和推翻。
本文试图以让·布丹(Jean Bodin,1529/30 - 1596年)的主权理论为核心,分析绝对主义国家观在传承中世纪政治思想和奠基近代国家理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布丹主权学说的提出15 世纪后半叶,欧洲各国呈现出中央集权的普遍趋势,其中以法国、英国和西班牙最为明显。
在政治思想领域,王权理论继续发展。
当时,对罗马法中专制理论的重新解说和从封建关系中发掘王权专制的因素仍然是绝对主义和专制主义王权思想进行论证的主要理路。
专制主义王权的倾向在现实政治和思想领域的发展有悖于中世纪欧洲长久以来形成的“王权有限”的政0 世俗王权理论的发展开始于n世纪末期罗马法研究的复兴。
当时的政治背景是处于叙任权之争中的国王需要新的政治理论来为他们的独立和权力扩张进行论证,所以对古代罗马法中关于罗马皇帝权力的思想的挖掘得到王权的支持,由此促成了罗马法在公法领域研究的扩展。
国家主权学说的最重要论著布丹的《国家六论》

国家主权学说的最重要论著——布丹的《国家六论》编辑:复兴传媒本文转载自政治视野之光,版权归原创作者15 世纪末,法国在独立的国家君主的领导下,实现了政治统一,但是法国政治权威的基础其实并不牢固。
从理论上,国王拥有最高的权力,但实际上,他的权威受到多方面的制约。
几乎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能够作为强有力的政治统治的有效工具。
此外,新教获得了大批法国人民的支持,其中胡格诺派甚至得到了部分大贵族的支持,开始反抗法国王室的势力。
16 世纪60 年代初,法国政治形势开始恶化,天主教控制的吉斯家族和信奉新教的波旁王朝开始对峙,这时法国陷入了混乱、无秩序、荒淫的时代,政治与宗教结合成可耻的联盟,极大地影响了法国社会的稳定。
出于困境中的法国迫切需要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一个强有力的王权的出现,以及他所带来的和平与稳定的环境。
这就是让•布丹撰写《国家六论》的历史背景。
让•布丹Jean Bodin , 1530-1596)是近代西方最著名的宪政专家,他的《国家六论》也被誉为西方关于国家主权学说的最重要论著。
布丹出生于法国,年青时在大学攻读法律,毕业留校任讲师,后在巴黎任律师,16 世纪70 年代任王室检察官,被聘为亨利三世的宫廷法律顾问。
1576 年布丹发表了《国家六论》,在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中,他第一个系统地论述了国家主权学说。
像马基雅维利一样,布丹也放弃了宗教传统中的政治观念,而是选择了世俗化的政治角度,但他并没有完全将宗教排斥在政治之外,而是认为上帝毕竟是万事万物的起点和终点,因此,认识上帝是必要而且重要的,但认识上帝需要一种综合性的方法,即为了认识上帝,人们必须致力于研究人及其所处的自然界,而且还必须认识到使人类社会组织发展的人性的基本因素。
在《国家六论》中,不但就是用这种逻辑对于国家组织进行研究,他试图表明,对于世俗政治领域的兴趣是从探索一个本质上属于宗教的问题上合乎逻辑地推衍出来的。
但是,他一旦达到政治领域,就不再关心上帝。
马基雅维利、布丹的政治思想

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想马基雅维利是意大利早期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奠基人之一。
他的政治思想重要特点在于他抛弃了神学观点和方法,而以历史的经验教训为依据来研究政治问题。
(一)马基雅维利的非道德政治观1.以人的本性作为研究社会政治问题的出发点,人为追求权力、荣誉和财富是人的本性和目的,也是人的美德,是人所应从事的事业。
2.国家的起源。
(1)认为由于人们追求财富、权力的结果,必定会造成一个相互残杀的战争局面;(2)人们为了更好地保卫自己而联合起来,从他们当中产生了领袖,并服从他的领导;(3)颁布了法律、确定了刑罚,产生了国家。
3.认为政治的核心是权力问题(1)政治就是权力,统治者应以夺取权力和保持权力为目的。
(2)指出财产是国家的基础(3)国家的目的不仅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证个人安全,还在于保障个人的私有财产。
4.非道德政治观的意义完全抛弃了政治权力道德基础,彻底把政治学和伦理学分开,并把政治权力看作国家和社会的真实基础。
他依据实际经验并用人的眼观来研究国家政治问题,揭开了近代西方政治学的新篇章。
(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专制观1.分析意大利衰败的原因认为教王对意大利政治事务的干预,贵族的自私与腐败以及市民内部的宗教之争是意大利衰败与分裂的原因。
2.提出意大利问题的出路认为结束意大利的混乱局面,唯一出路是建立君主制,由强有力的专制君主来统一意大利。
3.比较各种政体赞扬共和体,但认为当是意大利的人民道德彻底败坏,以至法律无力约束他们。
一次意大利先应建立君主政体,通过君主独裁专断权力的运用,下灭贵族,克服分裂。
但他认为君主政体不是最佳整体,在国家统一以后,仍应建立共和政体。
(三)马基雅维利的君主统治术理论1.君主统治术的意义认为君主要实现意大利的统一,保持和维护意大利的稳定,对付教皇和贵族,取得人民的支持,必须善于统治,善于用权术对付邪恶的人性。
2.君主权术的基本内容(1)法律和军队是君主统治的基础,法律必须以武力为后盾。
全国自考(政治学概论)模拟试卷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国自考(政治学概论)模拟试卷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4. 名词解释 5. 简答题 6.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柏拉图是古希腊时代最为著名的思想家,其代表作是( )A.《政治学》B.《理想国》C.《君主论》D.《正义论》正确答案:B2.创立近代资产阶级国家主权学说的政治思想家是( )A.洛克B.布丹C.卢梭D.杰斐逊正确答案:A解析:布丹是法国著名的早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近代主权学说的创始人。
布丹的主权学说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加强王权的思想倾向。
3.负责拟定和执行法律,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的国家机关是( ) A.国家元首B.立法机关C.行政机关D.司法机关正确答案:C4.在我国的国家机关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家主席C.中央政府D.最高人民法院正确答案:A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它的性质决定了它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的、最高的地位。
5.英国的政党制度是( )A.多元并存的多党制B.一党独大的多党制C.两极多元格局的多党制D.内阁制下的两党制正确答案:D解析:英国是内阁制国家,两大党靠竞选争夺下议院议员席位。
获多数席位的政党为执政党,其领袖担任内阁首相,组织对议会负责的内阁,另一大党作为法定的反对党而存在。
6.国家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体行使的制度称为( )A.议会共和制B.委员会制C.总统共和制D.苏维埃制正确答案:B解析:委员会制,亦称为合议制,是政府制度之一。
在委员会制的运作下,行政组织的决策权及管理权,并不是由单一的领袖所拥有,而是平均由一定数目委员所组成的委员会共同行使。
委员会的决策,通常会按协商达成一致的原则来进行。
7.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可以通过立法创议权和法律否决权行使立法参与权的国家机关是( )A.国家元首B.立法机关C.司法机关D.行政机关正确答案:D解析:行政机关其主要职权有以下五个方面,其中,立法参与权包括:(1)立法创议权,适用于议会制国家,包括创议修改宪法和制定普通法律,以宪法修正案和法律草案形式提出。
中西方政治思想史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周公吐哺: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
子之鲁,慎无以国骄人。
三纲八目:三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双城论:奥古斯丁认为,自从人类祖先亚当、夏娃因犯罪而被贬人间之后,现实世界就被划分为两座城:“一座城由按照肉体生活的人组成,另一座城由按照灵性生活的人组成。
” 前者是“尘世之城”,它是撒旦的领域,是肉体淫乱的渊薮,在现世中表现为异教徒的生活态度。
后者是“上帝之城”,它是上帝的“选民”即预定得救的基督徒的社会,这是一座永恒之城,在现世中代表着它的就是教会;。
孟子四心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辞让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
柏拉图理想国的观点:1.理念论:理念是事务的形式和本质,规定了事务的基础和原则,洞穴之喻。
2.哲学王:高超的智慧,真实的知识,完美的德行,绝对的权利3.国家观:柏拉图强调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要铸造出一个幸福国家的模型来,但不是支离破碎地铸造一个为了少数人幸福的国家,而是铸造一个整体幸福的国家。
4.教育观:他要求全体公民从儿童时代开始就要接受文艺教育、数学到哲学的终身教育。
文艺复兴:是14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在欧洲发生的思想文化运动。
地点:最早源于意大利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教会势力的衰落,社会等级次序的改变,人文主义与自由精神的兴起意义:为近代文化撒下可贵种子莫尔的乌托邦:政治制度:1.财产共有2.民主选举3.没有监狱没有警察。
社会制度:1.乌托邦岛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2.家族生活制度依族长制3.岛内实行六小时工作制4.乌托邦境内取消货币5.实行充分的宗教自由教育思想教育思想:普及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宗教教育。
六微:一曰权借在下,二曰利异外借,三曰托于似类,四曰利害有反,五曰参疑内争,六曰敌国废置。
此六者,主之所察也。
中和之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
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简答题论述题测题较多

简答5-10世纪西欧政治思想的特点:第一、从政治思想的指导思想来看,基督教信仰是分析和解决政治问题的出发点,政治学成为神学的分支和婢女(在中世纪神学解释一切、包容一切)。
第二、从政治思想的来源和形式来看,中世纪政治思想是多种文明成果的结晶。
第三、从政治思想的表现形式来看,中世纪的政治思想没有以独立的形式表述出来。
第四、从政治思想的内容来看,教会与国家、教权与教会的关系问题是西欧政治思想的主题。
城市的兴起对政治思想的影响:1、从11世纪末叶起,随着经济的复苏,商品经济的发展,真正意义的城市,也就是作为经讲中心的商业城市开始发展超来。
城市是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新的因素,也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新的因素。
城市造就了一个新的社会集团,即市民等级。
市民的突出特征在于其自由身份和相对平等的地位。
2、城市还是一种新的社会共同体,获得市民资格,就意味着成为城市共同体的一员,受城市法律的约束和保护,能够参与市政官员的选举。
城市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关系在许多方面仿佛是古典城邦的复活,也是近代国家制度的雏形、城市生活中培育出来的市民精神,是近代政精思想重要的和直接的来源,罗马法的复兴,带来了对罗马法中公民身份的精细的研究。
3、受城市的商业活动影响,城市中孕育了一种世俗文化。
市民教育程度较高,眼界丌阔,思想恬跃,他们虽然并不直接反对教会,但对教会及其宗教信条已经不再那样虔斌和驯服。
在这种文化氛围中,产生了反对教权的思想家和市民舁端政治思想,教会及其官方的神学理论遇到了真正强有力的对手。
简述格老秀斯的国际法原则1、阐述国际法理论是格老秀斯的主要任务。
格老秀斯同样把自然法说成是日际法的基础,认为应该按照自然法的原则处理国家间的关系。
国际法的来源是人类对于共同生活的自然要求。
国际法不一定是一切民族共同遵守的,事实上往往是世界的一部分国家承认的兆同法律。
2、在格老秀斯看来,国际法的最终目的是寻求和平,尽力减少战争。
他认为国家和人一样,都希望有一个和平的社会秩序。
2014年贵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考试复习题(西方政治学说史)西方政治学说史

西方政治学说史复习题及答案一、简述西方政治学说史的分期原则和具体依据,请划分出西方政治学说史的发展阶段并分别确定其起始点及其代表著作。
答:西方政治学说史分期原则:西方政治学说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这样就使政治学说史的分期有与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不同之处。
具体说,政治学说的发展,如同任何社会意识的发展一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有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联系。
它“不仅由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状况所决定,而且还受前人思想的影响”。
因此,西方政治学说史与西方社会通史的发展阶段“并不是完全同步的”。
这就是所谓的“大体上同步,又不完全同步”的观点。
西方政治学说史分期具体依据:给西方政治学说史分期,只需以一种与主导观念存在根本性差异且对后来社会产生重大与持久影响的新政治学说的诞生为依据。
这里强调的是“一种新政治学说的诞生”。
所谓“新”,就在于与原有的主导观念存在着根本性的而且不是一般性的、具体性的差异,就是在于能引起理论基础、基本观念上的一次根本性变革。
由此可以把西方政治学说史分为:古代、中世纪、近代与现代四个阶段。
1.古代政治学的起点是柏拉图政治学说。
其代表作是《理想国》。
2.中世纪政治学说的起点是奥古斯丁政治学说。
其代表作是《上帝之城》。
3.现代政治学说的起点是马基雅维利政治学说。
其代表作是《君主论》。
4.现代政治学说的起点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
其代表作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
二、简述柏拉图的“哲学王”思想。
答:柏拉图把人的品德看成政治的基础,他认为一个城邦的好坏,有赖于人的品性。
他认为,维护城邦制度,建立理想国家,光有等级制度和法律是不够的,还必须保持公民的完美的品性。
在他看来,要做到这一点,只有赖于哲学家。
柏拉图把哲学家看成是“真正完善的人”,其原因在于哲学家有知识,哲学家是知识最高深的人,也是品性最优秀的人。
柏拉图认为,把知识、美德和权力结合起来,集于一身,才能治理好国家。
柏拉图提出:“除非哲学家们当上王,。
西方政治思想史

3斯多葛派:(1)是希腊化时期最重要的政治哲学流派,它流传到罗马帝国时代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成为罗马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斯多葛派的奠基人是出生于塞浦路斯的芝诺。在斯多葛派的时代,城邦已经解体,人们面临的是新的社会环境。斯多葛派开始从更宽广的角度来审视人生。根据他们的观点,所有的人相互间是平等的。斯多葛派的平等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提出自觉服从自然法对于实现人人平等的意义,从而将自然法与平等的理念恰当地结合起来,影响了以后平等思想的发展。
6阿奎那:托马斯.阿奎那是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神学和神权政治理论的最高权威,是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阿奎那神权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 调和信仰和理性的矛盾,论证教会与国家的关系以及教权高于俗权的合理性,国家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特征和分类的思想。阿奎那的神权政治思想对中世纪乃至近、现代基督教神学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他本人被基督教会奉为圣人,有神学界之王之称.
(2)公元前4世纪由芝诺(基底恩的)于雅典创立的一个学派。一译画廊派、斯多亚派、斯多阿学派。因其讲学的场所在一彩色画廊而得名(希腊文stoa,意为画廊,音译斯多亚)。斯多葛派思想的传播和影响,在希腊、罗马持续了约5个世纪。 斯多葛派的研究重心是伦理德行学。他们强调人生应该追求的目的不是快乐而是德行,即“顺从自然”。在他们看来,宇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着一种支配万物的普遍法则,即“自然法”,亦称“逻各斯”、“世界理性”,或称“上帝”、“命运”。这种普遍法则,即自然的必然性,支配着宇宙间的一切。人类是宇宙的一部分,同样要受普遍法则的支配,这是不可抗拒的。人只有抑制个人的一切情感和欲望,俯首贴耳地服从命运,“按照自然而生活”,才能达到德行的境界,实现人生的目的。 在政治思想上,斯多葛派最早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他们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是至高无上、普遍存在的,是宇宙一切事物,包括国家和个人所必须遵循的法则。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自然法。他们认为人们共同生活在社会统一体中是自然法的要求。在这里,自然法赋予每个人的理性是相同的。不论希腊人或是蛮族人,也不论自由民或奴隶,均具有同样的理性,都是平等的,本无高低贵贱之分,人为地划分不同的等级和国家,是违反自然法的。应该废除国家的界限,消除等级的差异,组成一个共同的社会,即“ 世界国家”。 斯多葛派关于自然法、世界主义、人类平等和安于现状、顺从命运等观点,对罗马政治思想以及基督教教义的形成,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考文对斯多葛派的自然法概念给予高度评价。称它是“一种全新的世界观,它既是个体主义的,又是世界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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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布丹的主权学说一、布丹提出主权学说的时代背景布丹是法国著名的早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近代主权学说的创始人。
16世纪的欧洲正在分裂为各个民族国家。
这一时期“正处在两个过程的十字路口:一个是打碎封建制的结构,从而建立巨大的领土意义上、管理意义上、殖民意义上的国家;而另一个过程则是随着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掀起的完全不同运动,使人获得永恒的拯救,得到精神上的统治和引导”。
此时,有关主权的思想也不断涌出。
较为完整和系统的论述关于“主权”的第一人一般都追溯至法国思想家布丹的著作,尤其是于1577年出版的《国家论六卷》。
16世纪的法国封建的生产关系仍占统治地位,但新兴的市民资产阶级已经发展起来,资本原始积累也已经开始,思想文化则为罗马天主教会主导。
政治上,法国建立了统一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但贵族割据势力的存在,仍使民族国家面临分裂的危机。
各地的国王由于受到贵族(包括不同层级的封建领主)、教皇领导的跨国性教会、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以至城市新兴商人阶级等各方面政治力量的抗衡,权力十分有限。
新兴的资产阶级从自身利益出发,要求进一步强化王权,加强专制制度,压制贵族和对抗教会势力,维护法兰西民族国家的统一,同时,中世纪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组织的有效性几乎完全局限于本乡本土。
这种地方性的经济和政治组织显然不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布丹的主权学说正是这一要求的集中反映。
二、布丹的主权学说主权这一词最早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但是真正全面阐述主权精义的第一人是法国思想家布丹。
布丹在《国家论》第一卷第八章专门论述了“主权的原理”,至此,主权的概念成为西方政治学正统学派理论的中心。
(一)从主权的涵义上看布丹认为主权本身不是目的,是国家主要的标志,是国家用以达成各种目的的工具,是对公民和臣民的不受法律限止的最高权力。
他把主权定义为“超乎于公民和臣民之上不受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掌握主权的人叫主权者。
就如同一艘船,当支撑船舷的船首和船尾以及船桥被除掉时,就会变得毫无意义的木板,国家倘缺乏主权则如一盘散沙,人民则如乌合之众。
因此主权是国家真正的基石、核心,他把取得公民身份规定为对主权者的服从,并明确界定国家的概念就是主权和臣民。
主权是不受法律限制的对公民和臣民进行统治的最高权力。
主权是把国家与其他社团区分开来的基本标志。
(二)从主权的内容上来看布丹认为主权的内容十分广泛,它至少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1,立法权即法律制定权,主权上一切法律惟一的渊源,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主权者就是立法者,一切臣民都不能参与立法。
布丹特别强调立法权的重要地位,它是“最高君主首要的也是主要的标志”,他认为君主享有主权,君主的行为不对人民负责也不受法律的约束,主权者最重要的任务是制定法律,君主是主权者,当然也就是立法者。
2,宣布战争、缔结合约的权力即宣战讲和权,主权者对外是否宣布战争或者缔结合约讲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3,任命官吏权特别是高级军官的任免权主权者课凭借最高权力任命各级官吏,被委托人不能叫做主权者,因为委托人仍有权收回这部分权力。
布丹认为行政官员行使的权力是由主权者授予的,所有宗教团体、商业机构和市政机构的权力甚至等级的特权也来源于主权者的意志,因为主权者的批准而存在。
4,最高裁判权主权者有权力行使最高的裁判权。
5,豁免权属于最高裁判权的一部分6,有关忠节、服从的权力也称接收忠诚与官吏就职时之宣誓权。
臣民有效忠服从主权者的义务,没有主权者的同意臣民绝对不能解除这种权力。
7,铸币权主权者拥有铸造货币的权力。
8,度量衡的选定权9,课税权布丹认为由于神法和自然法的限定,主权者如不得到各等级的同意无权随意征收捐税。
由此可见,布丹的主权是对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三)从主权的性质上看布丹所谓的主权是一种绝对、永久、不可分,而且必须由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掌握的权力。
换句话说布丹的主权有三个特性:绝对性、永久性、不可分割性。
1,主权的绝对性它是指地位最高不受限制,但它的最高地位仅限于法国国境之内,一国之内只有一个主权;其不受限制是指不受任何人的限制,也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
主权的绝对性表现在两个方面:(1)法律是由主权创造出来的,主权最主要的功能在于制定法律,主权者就是法律的制定者,主权者的意志就是法律的终极来源,(2)主权不受法律的约束,它既不受前人制定的法律的限制,又不受主权者自己制定的法律限制。
主权者的意志是完全自由的,即使主权者自愿受制于法律,也是不合理的。
布丹说:“君主无论如何不能受自己的法律命令限制,教皇不能自己限制自己,同理,主权者也不能自己约束自己,即使他自己愿意也是不可以的。
”2,主权的永久性其有两层含义:首先,国家永远有主权,主权者会死亡,但是国家的主权始终自然延续。
其次,主权者不能是委托或临时性的职务,应有永久性。
3,主权的不可分割性它是指主权的完整性。
一国之内的主权只能完整地存在于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手中,决不能分散为几个部分,主权的不可分割性是布丹主权论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他反对亚里士多德的混合政体,不主张把主权分给君主、贵族和平民。
由此可见,布丹的主权学说已经揭示了国家主权的重要属性。
(四)布丹主权的限制因素布丹认为主权者的权力虽然广泛,但是不是全能的,它要受到若干必要的限制。
1 ,主权者受制于神法和自然法。
布丹说:“国家只是上帝所建立的自然秩序中的一环,国家无法超出自然秩序的规范。
”布丹认为,神法和自然法既然具有具体的内容,必然也有真实的制裁力量,它们加诸主权者的限制也是极其现实的。
布丹所说的主权最高,是在国家秩序范围内的最高,一旦超出这个范围,主权者不仅不是最高的,而且难逃上帝的最终裁决。
2,主权者必须遵守与人民订立的契约。
契约的性质与法律不同,布丹认为法律出自主权者单方的自由意志,主权者可以任意加以修改、废弃或另立新法;而契约出自主权者和属民双方相互的同意,因此双方都必须遵守。
在契约关系中君主并不比人民拥有更大的特权。
3,保障家庭的私有财产是自然法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布丹认为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主权者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强夺他人的财产,也不能随意地分给别人财产,否则,他就剥夺了家庭的天赋权力,这无异于摧毁家庭,最终也就摧毁了国家,因为家庭是国家最基本的单位。
4,布丹认为主权者也不能违背国家的根本法。
布丹把根本法称为“撒利法”这是撒利族的传统习惯法。
他认为君主不能废止或改变根本法,因为它同主权本身是联结在一起的,是国家的基础。
布丹主权论是为王权的巩固和扩张提供思想上的依据。
故,这种早期的关于主权的的观点便集中于关注如何在一个地域范围内去分析其政治权力的架构,并研究如何集中政治权力和这种集中作理论上的辩护。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为了避免困扰民生的武装冲突,为了给人民创造一个和平和安全的环境,就必须有一个强大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即主权。
其为近代欧洲民族国家体制的形成起了推动作用。
三、现实中的主权现实中,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开始后,欧洲的政治和社会经历了长时期的动荡不安,宗教和政治的矛盾错综复杂,酿成无数纠纷和战乱。
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 更带来前所未有的生灵涂炭。
在这情况下,越来越多人觉得布丹等人的主权论是有道理的。
于是,结束三十年战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便成为近现代西方以主权国家为单位的国际秩序的基础。
在当时,《和约》的效力并非如现代的联合国宪章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和约》只适用于“欧洲国家社会”,它并不适用欧洲国家以外的国家。
四、对布丹主权学说的简要评析布丹的主权学说是布丹政治理论的核心内容,不仅对当时英法两国的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对当今的政治理论仍有直接影响。
他提出的权力衡量主权概念被霍布斯继承并作了系统研究。
布丹对“主权”的设计,其初衷是为了结束战乱,建立和平的国际国内秩序,使民族国家内部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它的权力集中在既定的中心,权力必须是绝对的、完整的、无限的和不可分的。
而这种设计的提出,其最主要的一个前提就是民族国家的形成。
因此,“不论是哪一种观点,主权的观念都必须与国家的概念放在一起讨论,换言之,一个主权不能天马行空的凭空出现,主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透过以国家为载体才能彰显出其意义”。
从布丹关于主权的论述以及现实中《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对主权的认可,民族国家便有了合法的使用垄断性暴力的权力,这些权力的拥有者当然地属于主权者。
而且,国家的概念也被推广到政府机构、政治集团和民族的代表,主权国家的出现成为欧洲殖民主义扩张的必要工具。
但是,布丹的主权论述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布丹仅论述主权的本质,却未回答主权如何成为可能,其来源之基础何在?这一点成为在布丹之后的霍布斯、洛克等积极想回答的问题。
二是布丹未指出主权在现实操作上需要依托而加以实践的载体是什么,是国家、政府还是其它机制?这些载体的活动操作范围有多大,若不加以规范,将侵犯人们的生活权利,这也是近代思想家所亟欲回答的问题。
换句话说,其一即主权的合法性来源,其二即在使用主权时如何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设计出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去保护公民的权利,也即是主权的如何应用问题。
后者其实在民族国家产生以前就已存在。
从柏拉图的哲学王、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政体、波利比阿的混合政体、西塞罗的法治等,但是他们仅仅把权力当作一种既存的事实,只是思考权力的如何应用,而并没有考虑权力的来源问题。
总之,布丹学说反映了中世纪后期法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既要求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又要求维护资产阶级的财产权利。
在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中,布丹的学说与同时代的尼.马基雅维利的学说,被认为具有国家主义、专制主义的倾向。
16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让·布丹提出的主权理论是近代国家学说形成的开端。
其思想受思想启蒙运动的影响,希望建立一种绝对的权力以维护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建立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的民族国家,并通过赋予主权者的绝对权力与地位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维护国家统一。
为此,他根据历史理性的方法系统地阐释了国家的起源以及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问题,第一次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提出和使用主权概念来标示国家的性质,为近代西方国家主权学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受公元14世纪至公元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影响,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呈现异常活跃的局面,而其中维护民族国家利益的绝对君主制理论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即为布丹。
让.布丹,法国著名的早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近代主权学说的创始人。
其代表作有《简明历史认识方法》和《国家论六卷》。
布丹公开声称,他撰写政治哲学著作《国家论六卷》的目的就“在于加强国王的地位”。
在这里,布丹确立了国家权力整体至上的理论基础,主权说是布丹对政治学的最大贡献,但这种观点也有其固有缺陷,以下论述即为阐明其观点的主要内容。
一、主权论有力地支持了了新兴民族国家的建立的历史必然性15世纪的欧洲尚处于罗马教皇的神权统治之下,教皇的神权统治形成一种世界主权,统治着欧洲主要国家各国国王或者诸侯都要臣服于罗马教皇,这种体制使欧洲各国一片混乱,教权与王权的明争暗斗、诸侯间的纷争割据、新旧教派间的冲突交织在一起一切矛盾的焦点都集中于罗马教皇超国家的教权统治,政治统治者的权威极不巩固,几乎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