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娃销通报258号-关于12月奶粉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7.25•【字号】杭政办发[2001]143号•【施行日期】2001.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改善我市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市政府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分步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即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的方式,通过专项计划向在校学生提供由定点企业按国家标准生产的学生饮用奶。
这一计划的实施,将对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奶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
现将杭州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和“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各司其责,扎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是一项政府引导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不能借这项工作牟取经济利益。
市各中小学校更不得在核定的奶价之外任意加价或收取其他费用。
三、学生饮用奶生产定点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市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饮奶卫生和安全。
四、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应遵循市场经济的要求,由学校在定点企业中通过公开招标,自主选择质优、价廉的供货单位,并用合同的方式确定各方的责任。
五、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要坚持“先城市、后农村”的原则,根据我市奶业发展情况分步实施,逐步扩大范围。
要防止不顾客观条件限制,提出过高的指标和要求,也要防止有关乳品加工企业盲目上奶制品加工项目,搞低水平的重复投资。
2023年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发布

检查的主要目标是检测液态奶中三聚氰胺的含量,以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公告指出,自三聚氰胺事件以来,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对乳制品的检测和监督,以防止三聚氰胺的再次污染。
5%的液态奶制品仍受三聚氰胺污染,国家药监局将加强 检测和监督
然而,公告也同时指出,目前仍有一些液态奶制品中存在三聚氰胺污染。据初步统计,仍有约5%的液态奶产品中 存在三聚氰胺。这表明,尽管我们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但还需要继续努力才能彻底消除这种有害物质。
TEAM
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 查启动
Launch of special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n melamine in liquid milk
REPORT-Grey
2023/9/13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结果 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进展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影响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评价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三聚氰胺专项检查总结:全国液态奶 安全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三聚氰胺超标率:液态奶生产企业 3.3%,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6.9%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全国范围内的液态奶生产企业1546家,其中乳制品生 产企业1028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510家。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都符合相关 标准,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三聚氰胺超标的问题。其中,液态奶生产企业的三聚 氰胺超标率为3.3%,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三聚氰胺超标率为6.9%。
全国奶粉销售情况一览(已完成)Microsoft Word 文档 (2)

全国奶粉销售情况一览今年年初,AC尼尔森最新的一份《2012年全年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销售婴幼儿奶粉385.18亿元,其中,美赞臣、多美滋、惠氏及雅培四大洋奶粉品牌的市场份额分别为12.3%、11.7%、11%和7.7%,合计占据中国婴幼儿奶粉近半数市场。
报告还显示,去年全国各渠道;婴幼儿奶粉的市场销量约为19.7万吨,比2011年增加了2.6%,但销售额却同比增加12.9%,价格提高是促使婴幼儿奶粉销售额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消费者对购买国产奶粉的信心大受打击,促使洋奶粉在中国进入集中涨价期,包括美赞臣、多美滋、惠氏、雅培、雀巢、明治、美素等品牌在内的洋奶粉,每次提价幅度都在10%左右,频率也从一年一次逐渐变成“半年一涨”,甚至“一季一涨”。
根据商务部;商务预报系统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21日,全国国外品牌婴幼儿奶粉的零售价平均为200.70元/公斤,相比之下,国产品牌零售均价仅为153.80元/公斤,婴幼儿奶粉的价格不仅没有停止涨价之势,反而有继续上涨的趋势。
据AC 尼尔森统计,去年高端婴幼儿奶粉(200-300元/900克)销量约10.75万吨左右,去年与前年同比增加20.7%,而销售额为241亿元,同比增加23.3%;超高端奶粉(大于300元以上/900克)销量为8895吨,同比增长129.8%,而销售额为36.09亿元,比2011年大幅增加了134.2%。
越来越多的奶粉企业都开始引入高端和超高端产品线。
目前,不少洋奶粉价格已经迈上300元以上,一些进口奶粉的价格甚至接近500元,进口的有机奶粉甚至直指千元。
对此,有国内的乳业专家认为,近一年来奶业原料价格相对稳定,尽管销售和人工成本有所上涨,但也不足以此作为奶粉涨价的理由。
他特别指出,目前洋奶粉毛利高达60%-85%,净利润达18%-30%,而国内奶粉的毛利一般在30%到40%之间,净利不足10%。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审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审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8.18•【字号】沪食药监食生〔2015〕527号•【施行日期】2015.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审计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食生〔2015〕527号浦东新区、松江区、奉贤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连续发布了《关于4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43号)、《关于对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审计问题的通告》(2015年第4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批次婴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51号),并对部分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审计。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发生类似问题,确保本市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我局决定在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自查自纠相关市场监管局要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宣传新的《食品安全法》,组织学习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相关通告,要求企业对照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要求,结合通告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并实施整改,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并于8月25日前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区县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查和抽检工作要求,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理;对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一律进行公告,并依法处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审计我局将于8月下旬到9月上旬组织婴幼儿配方乳粉审查员、执法人员、有关专家以及企业所在地监管人员,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878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878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9.07•【文号】食药监〔2015〕189号•【施行日期】2015.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878号建议的答复食药监〔2015〕189号王景海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婴幼儿奶粉审查细则支持民族乳业产品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乳粉安全工作,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提出要把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抓好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全力以赴打好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攻坚战,重塑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心。
2013年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
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要求,完善制度、严格许可、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一、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情况(一)加强制度建设。
我局把完善工作机制作为重要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技术机构等单位研究讨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先后制定出台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2013年总局公告第49号,以下简称《细则》)、《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2013年总局第43号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严格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3〕253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使用进口基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4〕54号)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有针对性的提升生产许可门槛,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做出更严格的规定,全面实施了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为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工作和严格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工
作和严格驻厂监管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杭质办[2008]257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8.09.18
【实施日期】2008.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工作和严格驻厂监管制度的通
知
(杭质办〔2008〕257号 2008年9月18日)
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机关各处室,市质检院,稽查支队: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系统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乳制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制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局有关要求,经研究,市局派工作组赴各地进行专项督导工作。
为保障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乳制品生产监管的工作部署
和要求;搞好与地方政府沟通、通报工作。
2.指导各区、县(市)质监部门对乳制品的监管。
检查落实驻厂监管等加强乳制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制度和实施情况。
3.参与对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和督查;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局在。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乳制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乳制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8.09.19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乳制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
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9月18日,省、市相继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根据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加强婴幼儿奶粉安全监督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所属学校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校内食堂、小超市、小卖部的食品存货进行盘查,一旦发现国家质检部门公布的问题乳制品,立即撤架封存,并报有关部门。
二、各学校应严把食品及原料的进货渠道,严禁采购国家质检部门公布有三聚氰胺的乳制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质量、卫生。
三、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婴幼儿教育及托管机构进行排查,发现服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国家公布的不合格乳制品的婴幼儿应及时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动员他们配合医疗部门积极检测并实施治疗。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教育托管机构)应严格按省、市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消费警示宣传工作。
五、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学校应严格落实重大事件的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
杭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1•【字号】筑府办发[2008]150号•【施行日期】2008.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筑府办发〔2008〕15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迅速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处理好问题奶粉事件的有关精神,就我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防止婴幼儿问题奶粉负面影响上做到了快速反应,整体工作及时、有序、有效、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筛查并救治患病婴幼儿按照“分级、分层、分区就诊”的原则进行筛查、诊断及救治,要统筹安排好医院检查力量,保证诊断检查和医疗救治的需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在本地区的医院迅速建立专门门诊,开辟绿色通道,开展诊断筛查及收治工作。
市级含儿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均为定点医院,市一医和市妇幼保健院为重症患儿收治医院。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足的保障,积极开展就诊和救治,规范医疗程序,严格采用规范的诊疗方案,提高诊疗水平。
同时要进行真实、详细的记录和统计。
全市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把工作重心延伸下移,及时做好全社会食用“问题奶粉”疾病的诊疗及预后的宣传、解释工作,消除不必要疑虑,维护社会稳定。
要加强基层开展排查的工作指导,重点对辖区内三岁以下婴幼儿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患病婴幼儿进行逐人排查、造册,有计划、分期、分批统一组织到辖区定点医院进行筛查。
各定点医院对患儿的筛查、诊断、治疗全部免费,费用先由医疗机构垫付,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一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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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月奶粉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杭娃销通报【2011】258号
各省销售分公司:
现将截止到12月8日完成12月任务报站情况及要求通报如下:
一、整体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12月8日,全国12月的奶粉报站额仅完成任务的21%,其中浙南已完成任务的96%、皖南完成任务的73%;但尚有粤北、宁夏、内蒙、甘肃的任务完成率为0;川东、苏南、鄂东、江西、吉林、黑龙江、陕西、鲁东、上海、新疆、粤西、豫南、冀东的任务完成率低于10%。
具体各省截止到12月8日的奶粉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二、各客户任务完成情况
从各省各客户12月份的报站情况分析,2012年合作的客户中竟然有414家客户12月尚没有报站量,而且有些客户的库存也不大,部分客户甚至没有库存,但也没有报站,不知这些客户是否是真正的奶粉客户?
三、下步工作要求
1、要求各省销售分公司督促奶粉客户抓紧报站,考虑21-25日的集中报站考核需要过渡,因此12月21日前报站的,仍享受原联销体协议规定的3%奖励。
从12月21日开始严格执行21-25日集中报站的考核规定。
2、要求各省逐家对12月客户的报站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客户报站清单另行下发),要求各省对没有报站或报站量明显不符要求的客户逐家进行明确,如不想合作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客户,就解除联销体协议,我们另行寻找合作客户。
3、各级奶粉销售人员的奖金严格按奶粉业绩进行考核。
4、从12月份开始,奶粉的任务完成率仍与省级经理的奖金挂钩,省级经理奖金中的20%的根据奶粉任务完成率进行考核。
5、对于12月奶粉任务完成率低于30%的省级奶粉经理,一律予以免职处理,对于任务完成率低于30%的奶粉经理,也一律予以免职处理。
特此通报!
销售公司奶粉事业部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