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自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宣布美国为“自由独立之邦”开始,美国资产阶级建立起了包括普选制、代议制、三权分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制度,并且宣布了一系列人民主权原则:“人人生而平等”,“享有不能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的正常权利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政府如果要破坏这些原则,人民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另建新政府。”………这一切是对“君权神授”思想的彻底否定,他作为专制制度、等级制度和特权制度的对立物,对历史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美国的民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以议会制为中心的政治制度,大体包括普选制、议会制、三权分立、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等;一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公民的自由权利。这些制度和法律有哪些基本要点呢?

一、普选制

美国普选制就是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美国的最高行政首脑——总统及参、众两院议员。美国的普选制度主要包括选民资格、总统和参众两院议员候选人资格、以及选举的程序三方面:

1、选民资格

在美国历史上,曾有对选民资格的种种限制,如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税款,必须接受文化测验,妇女和黑人无选举权等等。但现在,这些限制都已取消,年满18岁的美国公民,都可参加投票选举。

2、总统和议员候选人资格:

有国籍、年龄、住所三种基本要求。

国籍资格:总统必须出生在美国;议员可以是移民,但必须在取得美国国籍7年(众议院)、9年(参议员)之后,才具有被选举权。

年龄资格:总统需满35岁,参议员需满30岁,众议院需满25岁。

住所资格:总统必须是在合众国居住满14年。议员当选时必须是选出州的选民。

3、选举程序

美国总统每四年改选一次(可连任一次),称为大选。国会每两年改选一次,国会选举除了一次与总统选举同时举行外,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还要举行一次,称为中期选举。

尽管宪法中并没有规定政党在选举中的地位,但美国目前已形成宪法正式规定和不成文习惯并存的选举制度。

议员选举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总统选举美国的总统选举主要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运作和控制的。总统候选人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的,要想被确立为总统候选人,首先必须在党内击败其他的竞争者。作为总统候选人,也可以是一些小党成员或无党派人士,但这些总统候选人获胜的可能性很小。而两大政党人多势众、势力强大,这就保证了各州的选举人票落入两党手中。

美国公民拥有选举权,总统候选人为了在选举中获胜,就必须在选民中树立良好形象,提出吸引选民的口号和纲领,甚至向选民作出某些承诺。选民将最终决定总统候选人竞选的成败。总之,两党的总统候选人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推举,但能否当选总统是由公民选举决定的,并非由两党决定。

总统选举则具有一整套复杂的程序。它分预选和正式选举两部分。预选实际上就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本党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的过程。正式选举采用的是间接选举法:即先由选民在本州投票选出“选举人”,然后由各州的选举人再投票给各党提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为明确起见将总统选举过程列表如下:美国总统的选举程序

预选过程1、由各州基层党组织选出参加全国两党代表大会代表;2、各党全国代表大会以简单多数票推出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3、以候选人为核心开展两党在全国的竞选。

正式选举1、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总统选举人(即已明确其政党倾向的投票代表);2、各州获选举人票半数以上的党包揽本州全部选举人票(各州名额按州人口数划定),此时,此时总统实际已经确定出来:3、各州选举人票投给两党候选人;

4、全国选举人票共538张,获超过270张票的党其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当选。

美国普选制比专制制度显然是一大进步,这种方法客观上给民众提供了表达自己意愿、选择国家领导人的机会。而且整个竞选活动既可以使选民接触了解到候选人的情况,同时也是对竞选者的思维表达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的一大考验,并能促使竞选者更多地熟悉整个国家行政、立法、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情况,为今后当选执政打下基础。

二、议会制度

1、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参议院: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参议员每州2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共有议员100名。任期6年,每2年改选三分之一,连选得连任。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

众议院: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在总统或副总统所得选举人票未过半数时,众议院决选总统,参议员决选副总统)。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每州至少1名。按1929年《议席分配法》,将众议员总数固定为435名,并根据联邦商务部统计局每10年提供的各州人口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各州之间的议席分配。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2. 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即正式成为法律。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若总统否决但经两院三分之二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3. 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修改宪法权,对外宣战权等。批准或否决总统的下列权力:官员任免、与外缔约、驻外使节派遣。国会不向总统负责,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4. 议会对行政部门的工作及行政、司法官员具有监督、查询的权力,弹劾——是监督权最引人注目的体现。所谓弹劾,

就是由众议院提出议案,参议院任弹劾法院,对联邦政府的一切文官(包括总统、副总统、议员、最高法官)的叛逆罪、贿赂罪及其他重罪、轻罪进行审判,如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弹劾案,即判决免去其职务或剥夺其今后在联邦政府任职的权利,但不予刑事处分(刑事责任由普通法院受理和处罚)。

5. 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宪法为了确保议员客观地表达意见,特规定议员享有下述特权:“两院议员除犯有叛国罪、重罪及妨害治安罪之外,在该院开会期间及往返各该院的途中,不受逮捕;各该院议员不得因其在议院内所发表的言论,于议院外受到质问。”

议会制的实施是为了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由于议员系民选,而且来源范围较广泛,所以它在行政立法手段决定国家政策和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必然反映出各阶级和各阶层的不同利益,经过矛盾的冲突或妥协从而维持了国家机器得以运行。

以上所介绍的美国选举制主要是谈到总统和国会(参众两院)议员的选举,除此之外,美国的各州、市、县的地方行政长官(州长、市长等),州(市、县)的议会议员,也是通过民众普选产生的。这些选举的各种候选人条件、选民资格、选举程序等,同总统、国会议员的选举大致相似,但各州、市有一些自己的规定和习惯做法,在此不再赘述,读者可参阅有关介绍美国选举的一些书籍。

三、三权分立制美国三权分立制衡一览表

国会总统最高法院

主要权限①掌管立法权,决

定国家政策。

②对外宣战权

①政府行政

机构管辖权

②最高军事

指挥权

①司法权

②法律最终

裁决权③解

释宪法权(判

例说明)④司

法审查权

产生与罢免方法①各州选民选出

②议院非弹劾不得

罢免

①全国选民

选出(间接

选举)②

非经弹劾不

得解职

①总统任命,

国会同意

②非经弹劾

不得罢免、解

职或被迫退

相互制衡的权力①不向总统负责,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②两院2/3多数票

可推翻总统对国会

议案的否决③批

准或否决总统的下

列权力:官员的任

免、与外国缔约、

驻外使节的派遣

④通过审理弹劾案

对行政、司法机构

进行监督

①不向国会

负责,国会

无权要求总

辞职

②批准或否

决国会

立法

③任命最高

法官

①裁决国会

立法是否违

②裁决总统

及其他行政

官员行为是

否违宪

在美国独立前,代表英王的的殖民地总督,一人身兼立法、

行政、司法、财政和军事大权实行专制,引起了人民强烈不满。

所以美国资产阶级革命家接受了孟德斯鸠“分权制衡”说。分

权制是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政府

和最高法院掌管。制衡制是指上述三个机构在行使权力时,应

当互相制约、相互平衡,以体现孟德斯鸠“以权力制止权力”

的思想,防止权力的滥用,防止独裁专制,保障人民的自由民

主权利。

四、两党制

在美国制定宪法时,还没有出现政党,所以宪法上并无关

于党派的任何规定,政党制是在美国政治生活的演变过程中逐

步形成的不成文习惯。其影响渗透于其他各种政治制度。美国

两党制中的许多基本观念与我们对政党的认识是大相径庭的,

民主党和共和党都没有固定的党纲,没有本党的共同理想,全

国各级党组织之间联系松散,没有统一的领导,一般党员没有

固定的党籍,在总统大选中投票给那个党候选人的选民即为那

个党的党员。美国政党除两大党外,还有其他一些小政党,但

它们都无法影响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地位。

两党都以美国宪法为活动准则,它们作为选举组织,是以

竞选、争夺各级权力职位为目的,实际上是两个研究政治、政

策的“俱乐部”,是两伙试图参政的发烧友。

五、公民的自由权利

美国宪法制定时只含有保护公民财产权利的条款,在随后

补定的宪法修正案中,对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才陆续给予承认。

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修正案第一条:“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

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的自由;剥夺人

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美国宪法和法律条文规定:

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最终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不是绝对的,

而是受宪法和法律限制的。

联邦宪法和法律一方面规定公民享有人身保护、言论、出版、

集会、宗教信仰自由,私有财产权和选举权等权利;另一方面

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和平集会和请愿

等自由的法律,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非法的搜

查或扣押,非依法定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

或财产。

另外一些关于公民自由权的修正案条款,是针对美国一些

州存在奴隶制、选举的财产资格和男女不平等而制定的:“在

联邦境内不得有奴隶制”(第13条);“不得以未纳税为理由

剥夺公民的投票权”(第24条);“不得以性别为理由而剥夺

或限制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平等”(第27条)………

此外,各州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权利也有规定。

公民自由权利的法律条款与独立战争后确立起来的美国政

治制度,互相弥补,在200多年的历史中,逐渐趋于完善,已

经构成了一整套既互相配合,又彼此牵制,严密而精巧的民主

政体形式,它在美国今天的政治生活中起着巨大的作用。

美国两党制的利与弊

美国两党制的利与弊 一、美国两党制的由来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两党制国家。长期以来,民主党和共和党轮流执政,共同维系着美国政治的稳定与发展。在美国建国之初并没有政党之争,那么,美国的两党制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美国的政党产生于联邦政府建立之后。从第一届国会开始,围绕财政部长汉密尔顿的经济政策,在国会形成了支持与反对的两个稳定的投票集团,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和以杰斐逊为首的共和党,后者于1794年改称为民主共和党。后来,这两个派别几经分化、改组,直至南北战争前正式建立民主党和共和党;以后它们轮流执政,正式形成了两党制度。 由于汤姆斯·纳斯特绘制的一幅政治漫画,用“象”代表共和党,用“驴”代表民主党,大象稳重,毛驴倔强。从此象和驴成了两党的标志。每逢大选之年,两党的支持者也常常举着“象”、“驴”的标牌来进行竞选宣传,故被世人称为“驴象之争”。 这种党派之争有何利弊呢? 二、美国两党制的弊端 两党因竞争而互相诽谤、两党竞选均要花巨额资金、两党内外政策有时不连续。 8党制两党制各党派执掌政权往往彼制衡导致政策难确定、贯彻、执行造政治行政效率党制带政府更迭频繁 三、美国两党制的益处 两党制是美国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强化了竞争,迫使两党不断地调整对策以适应民众与社会需求;同时也迫使其不断选出杰出的人才,从而推动政治的清明、有效。 竞选中各党激烈的角逐,你争我夺,竞选后,执政的和在野的也相互对峙,不断攻讦,看起来势不两立,实际上它们都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者,不管哪个党或哪些党上台,都是代表资产阶级执政,轮流执政正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长期统治。 两党制的两个党互相制约、监督,形成了对权力的一种制约机制,确保了政局的稳定,具有进步意义。 党制对协调美国社会矛盾与利益冲突、维系美国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运作有重大作用。

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特殊的民族性和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而美国民主制度的输出的思想,理论和实践,也都是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对外输出民主制度并不是美国某些统治者的癖好,而是有美利坚民族的思想,文化和社会制度决定的,有着深厚的民族信仰,民族理念和制度根源。它贯穿于美国整个对外关系的历史。建国伊始美国就走上了对外扩张的道路,在进行领土扩张,经济扩张的同时,也进行着制度扩张。美国历来都以“天定命运”为使命感,把美国的民主制度推向“普天下”以“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这是美国建国伊始就一直做着的梦。并把美式民主的扩张作为上帝赋予自己的历史使命。 (一) 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法律至上的宪政制度 美国作为外来移民建立的国家,没有封建传承,没有显存的统治权威。这些主要来自欧洲,信仰基督教和资本主义的移民靠什么把统治者的意志提升为全社会的意志,来建立社会秩序和治理社会呢?做为一种创造,就是把《圣经》中的契约和戒律提升为现实中的资本主义法律。早在殖民地时期,各殖民地就已《圣经》中的简朴律法作为基础或参考,制定了许多社会契约的法律,主要依靠社会契约和法律的权威维持社会秩序和运转,这就有意无意地把法律放在了最高权威的地位。 美国法律的至上性,主要表现在国家宪法是至高无上的,它具有最高的权威,是所有人都必须依照宪法行事,这是美国的社会基础。美国的其他是所有法律都是依据宪法精神制定的无论是普通老百姓,企业家或者是政府官员,在考虑自己行为时都必须考了吧的就是是否符合法律。在美国人的思维中,尊重法律,依法行事无条件服从法律是一个不能背离的前提。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必须法制化,就是对已有的法律,在司法过程中,基于对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和解释也不

中美选举制度的差异

一、中美选举制度的差异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美国: (1)选民:出生在美国、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达到所在州的居住要求;(2)参议院议员: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3)众议院议员: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4)总统: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 2、选举机构的差异 中国: 中央选举机构中央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全国的选举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中央选举机构的设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的 地方选举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 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代行选举机构的职权 基层选举机构,在县、乡两级要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随着村民自治的深入推行,村一级也开始设立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村委会选举工作。由于法律规定选举委员会只是主持选举的组织,因此,一般而言,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即宣告撤销。 美国: 中央选举主持机关是联邦选举委员会,属于常设、独立性的机构(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专门机构)。总统、副总统和两院议员等联邦性质的公职选举由联邦选举委员会主管,该委员会由6名专职委员和2名由两院秘书长兼任的委员组成。 地方主管直接选举的机构是州的选举事务委员会、州政府秘书;县、市选举工作由县选举委员会、政府秘书主管,办理具体事务的官员或雇员都由地方选举事务委员会或主管官员任命。 3、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 中、美选举制度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 中国: 按照现行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公费选举原因: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行使着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第二,中国更强调组织的统一指挥、领导,从中国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的程序上看,中国选举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第三,选举经费是使民主选举得以进行的物质保障。 美国: 美国的选举费来源则较为广泛。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选举经费来源于大财团、大富翁的捐助和政党的支持。1970年后,国会通过多项立法,对竞选的捐款数额作了限制。现在,美国候选人竞选经费主要来源于: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政党资助、政府补助、

论美国民主

《论美国民主》演讲稿 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托克维尔1805年7月29日出生于今伊夫林省塞纳河畔维尔内伊,1859年病逝于戛纳。他出身家庭是诺曼底贵族世家,托克维尔虽出身贵族,但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曾拒绝继承贵族头衔。他经历过5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1839年出任众议院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并一度出任外交部长。1851年曾因反对路易·波拿巴称帝而被捕,因此提高了知名度。但是这件事使托克维尔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因此专门从事著作。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1835年问世于法国,它是研究美国民主的最经典著作。这部作品刚刚出版就受到普遍好评,也使年仅25岁的作者托克维尔名扬海外。这本书先后在英、美、德、荷、匈、意、西班牙、瑞典、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出版发行。 《论美国的民主》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它也是一本论述民主制度的专著,托克维尔在这部著作里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他对平等与自由的关系的观点。这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分两部分,主要讲述了当时美国的民主对其国家的法律制度,政府的工作和国家事物所产生的影响,下卷主要是对美国的民主对美国的公民社会,人民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影响。 首先我想先说下关于托克维尔写作《论美国民主》一书当时的时代背景,在1830年七月革命后,因在效忠奥尔良王朝(奥尔良王朝又称七月王朝,始于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1848年法国革命后被第二共和国取代。1830年,资产阶级对被剥夺选举权大为不满,因而发动七月革命,法国国王查理十世退位。查理十世指定香波堡伯爵亨利(1820年—1883年)为继承人,然而亨利并未继位。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浦依靠资产阶级的支持登上王位,史称奥尔良王朝。)的问题上与拥护已被推翻的波旁复辟王朝的家庭有意见分歧,以及为了避免七月革命的余波的冲击,而与好友古斯达夫·德·博蒙商定,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向司法部请假,要求去美国考察其受到欧洲各国重视的新监狱制度。而其实际真正目的是到美国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应用。在

从《群书治要》浅谈西方民主的弊端

从《群书治要》浅谈西方民主的弊端 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被很多人视为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先进的政治制度之一。一人一票,人人都能参与竞选,更是追求平等自由的青年人向往的理想目标。然而,研读《群书治要》可以发现,中国古人很早就认识到民主制度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弊端。学习《群书治要》,可以帮助我们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根据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建立和完善一套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 【庙筭不精,而穷兵以侵邻。】 这句话出自《群书治要》卷五十《抱朴子》。意思是:朝廷对国家大事的谋划不当,却竭尽兵力去侵犯邻国。这就好像割掉禾苗以消灭蝗虫,砍掉树木以消灭蛀虫,吞下毒药以杀死跳蚤、虱子,拆除房舍以驱逐麻雀和老鼠一样。 一个国家竭尽兵力去侵犯邻国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缓解或转嫁国内的危机。看到这句话,我们就立刻联想到当代的美国。美国由于采取了高福利、高待遇、高保障的政策,造成了财政透支,直接导致了高消费、高浪费的快速发展模式,而这种模式已经走到了泛滥的地步。为了保持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就必须靠借债维持。二0一一年,美国的国债已经达到了十四点二九万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触及到国会所允许的上限。为什么屡次敲响警钟,而国债问题却屡屡解决不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西方的民主选举制度。因为如果一个政党候选人选择的施政方针影响到选民的利益,选民就不投他的票了。为了争取选民、获得选票,任何政党都不愿意采取增加税收、降低福利的措施,而这种措施才是解决国债危机的出路。 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制度,被许多人认为是至今历史上最合理的政治制度。但是如果我们研读了《群书治要》之后,就发现其实并非如此。因为现代社会的民主选举,至少有以下几个弊端是难以避免的: 第一,以言取人。 民主制是通过什么来了解参选人、选举领导人?主要是通过参选人的演讲。这就会导致我们古人所说的「以言取人」的倾向。 在《论语》中有很多关于言语的经典论述,譬如说,「巧言令色,鲜矣仁」。一个人花言巧语,伪装出和善的面目,善于逢迎取悦别人,这样的人就缺乏仁德之心。又说「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君子在言语上应该谨慎、迟缓,但是在行为上要敏捷、雷厉风行。正是因为一个人巧言令色,鲜有仁德之心,所以「君子不以言举人」,

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 自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宣布美国为“自由独立之邦”开始,美国资产阶级建立起了包括普选制、代议制、三权分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制度,并且宣布了一系列人民主权原则:“人人生而平等”,“享有不能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的正常权利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政府如果要破坏这些原则,人民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另建新政府。”………这一切是对“君权神授”思想的彻底否定,他作为专制制度、等级制度和特权制度的对立物,对历史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美国的民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以议会制为中心的政治制度,大体包括普选制、议会制、三权分立、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等;一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公民的自由权利。这些制度和法律有哪些基本要点呢? 一、普选制 美国普选制就是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美国的最高行政首脑——总统及参、众两院议员。美国的普选制度主要包括选民资格、总统和参众两院议员候选人资格、以及选举的程序三方面: 1、选民资格 在美国历史上,曾有对选民资格的种种限制,如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税款,必须接受文化测验,妇女和黑人无选举权等等。但现在,这些限制都已取消,年满18岁的美国公民,都可参加投票选举。 2、总统和议员候选人资格: 有国籍、年龄、住所三种基本要求。 国籍资格:总统必须出生在美国;议员可以是移民,但必须在取得美国国籍7年(众议院)、9年(参议员)之后,才具有被选举权。 年龄资格:总统需满35岁,参议员需满30岁,众议院需满25岁。 住所资格:总统必须是在合众国居住满14年。议员当选时必须是选出州的选民。 3、选举程序 美国总统每四年改选一次(可连任一次),称为大选。国会每两年改选一次,国会选举除了一次与总统选举同时举行外,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还要举行一次,称为中期选举。 尽管宪法中并没有规定政党在选举中的地位,但美国目前已形成宪法正式规定和不成文习惯并存的选举制度。 议员选举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总统选举美国的总统选举主要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运作和控制的。总统候选人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的,要想被确立为总统候选人,首先必须在党内击败其他的竞争者。作为总统候选人,也可以是一些小党成员或无党派人士,但这些总统候选人获胜的可能性很小。而两大政党人多势众、势力强大,这就保证了各州的选举人票落入两党手中。 美国公民拥有选举权,总统候选人为了在选举中获胜,就必须在选民中树立良好形象,提出吸引选民的口号和纲领,甚至向选民作出某些承诺。选民将最终决定总统候选人竞选的成败。总之,两党的总统候选人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推举,但能否当选总统是由公民选举决定的,并非由两党决定。 总统选举则具有一整套复杂的程序。它分预选和正式选举两部分。预选实际上就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本党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的过程。正式选举采用的是间接选举法:即先由选民在本州投票选出“选举人”,然后由各州的选举人再投票给各党提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为明确起见将总统选举过程列表如下:美国总统的选举程序 预选过程1、由各州基层党组织选出参加全国两党代表大会代表;2、各党全国代表大会以简单多数票推出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3、以候选人为核心开展两党在全国的竞选。 正式选举1、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总统选举人(即已明确其政党倾向的投票代表);2、各州获选举人票半数以上的党包揽本州全部选举人票(各州名额按州人口数划定),此时,此时总统实际已经确定出来:3、各州选举人票投给两党候选人; 4、全国选举人票共538张,获超过270张票的党其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当选。 美国普选制比专制制度显然是一大进步,这种方法客观上给民众提供了表达自己意愿、选择国家领导人的机会。而且整个竞选活动既可以使选民接触了解到候选人的情况,同时也是对竞选者的思维表达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的一大考验,并能促使竞选者更多地熟悉整个国家行政、立法、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情况,为今后当选执政打下基础。 二、议会制度 1、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参议院: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参议员每州2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共有议员100名。任期6年,每2年改选三分之一,连选得连任。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 众议院: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在总统或副总统所得选举人票未过半数时,众议院决选总统,参议员决选副总统)。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每州至少1名。按1929年《议席分配法》,将众议员总数固定为435名,并根据联邦商务部统计局每10年提供的各州人口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各州之间的议席分配。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2. 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即正式成为法律。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若总统否决但经两院三分之二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3. 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修改宪法权,对外宣战权等。批准或否决总统的下列权力:官员任免、与外缔约、驻外使节派遣。国会不向总统负责,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4. 议会对行政部门的工作及行政、司法官员具有监督、查询的权力,弹劾——是监督权最引人注目的体现。所谓弹劾,

浅谈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浅谈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1130310120 杨斌斌 摘要 美国是一个幅员广袤的联邦制的民主国家,这塑造了其独特的选举制度。浓厚的联邦制色彩赋予每州一定的权利,这决定了美国不会像法德等传统国家进行全国性的普选。同时在信息传递不发达的时代美国幅员的广阔又要求其选举必须具有高效性。初选和大选中以人票反映得票比例、赢者通吃的做法在民主的前提下增大了投票数据的方差,在宪法得票过半的要求下往往能一次选举成功,同时不严格的按人口分配人票(规定每州的最少票数)又保障了小州的权益。在历史演进过程中,预选提名制和选举人团制很好适应了美国国情从而得以保留。 关键词 预选提名制选举人团制高效的民主 正文 美国总统选举大致经过候选人提名和大选两个阶段。候选人提名如今主要采用以州为单位的预选提名制,大选采用选举人团制度。 一、总统候选人提名 在选举初期,每个政党同时会有几个候选人宣布参加总统竞选。总统候选人提名,就是要选出各个党派的唯一候选人,使政党能够团结一致地竞争执政资格。其程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 (1)1790至1832年的国会党团会议提名制,国会领袖在党团会议中起了很大作用。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麦迪逊、门罗、杰克逊都是国会党团会议挑选的候选人并最终赢得了总统职位。 (2)1832至1968年的党代表大会提名制,其中1832至1908年为纯粹的政党组织提名制(因为所有的党代表均来自各州的党团会议、选区代表大会、州代表大会、行政机构委员会、党的领袖及这些机构的联合体);1918至1968年为混合提名制(即预选与政党组织提名相结合,但预选并不起决定作用,虽然在1916年预选高潮时曾有26个州实行预选,其中每个州有一半以上的党代表是由预选选出的,但总的来讲,这些预选意义不大)。 (3)1968年至今的预选提名制。预选制在本世纪初在有些州开始实行,但直到60年代末才被广泛采用。预选制的流行主要源于60年代末及70年代初的政治改革—党代表大会修改了代表的资格,代表席位向少数族裔及妇女开放;州议院通过了在总统预选中选民选举出倾向于某个候选人的代表的法律,也源于有关竟选筹资法的规定,还源于媒体力量的上升。由预选来决定提名的制度又被称为“公民表决制”,它的特点是:1、选民直接参与党的候选人的挑选并选举出承诺支持某个候选人的党代表;代表大会仍然保留,但其提名功能降为批准或登记预选结果的功能。2、总统预选由各州〔而不是政党〕负责,州议院规定预选日,州政府出钱准备预选的选票;候选人在预选活动中的费用部分由联邦政府承担,候选人在联邦选举委员会登记后申请公共资助(即配套资金),条件是预选花费不能超过联邦选举委员会规定的限额;候选人亦可不要公共资助,自由花费私人的资金,没有花费限额○1。3、各州采取的预选方式各不相同,如“关门预选”(预选投票只限于本党的选民,即所谓党内选举)、“开门预选”(预选投票向任何人开放,不问党籍)、“一揽子预选”(两党候选人均列于选票

论美国的民主

一、写作背景 托克维尔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思想家。1835年,他发表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1840年该书下卷又相继问世。该书出版后,立即受到普遍好评,托克维尔也名扬海外。托克维尔当时所处的时代正值法国大革命结束后的动荡岁月,革命风潮涌起,政权更叠频繁。1815年拿破仑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封建主义卷土重来。1830年革命推翻了波旁王朝,大资产阶级建立了七月王朝,此时的法国实际正处于进步势力和保守势力争夺的十字路口。托克维尔出身于贵族家庭,但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他对当时法国现状深感忧虑,作为一个敏锐的思想家己经觉察到贵族时代己经没落,民主与平等是大势所趋。他借考察美国监狱制度之机,对美国社会进行了长达9个月的考察。终于写就了被世人赞誉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二、内容简介 《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受到普遍好评,使托克维尔名扬海外。托克维尔在书中认为,建立一个新的世界,必须有新的政治理论,而这个政治理论就是关于民主的基本原理。他没有通过对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体制的对比中去寻求这一政治理论,也没有通过引用古希腊和共和国时期的罗马的历史来说明这一问题,他认为,现在民主理论要从当时的具体实践中去追寻,反对用一般的规律去解释。在托克维尔所处的年代,具备这种实践研究意义的国家只有美国。托克维尔希望客观的描述美国的民主,将其所见所闻忠实地报道出来,“绝没有要求事实迁就观点,而是让观点以事实为依据”。 原著分上下两卷,上卷共有两部分,第一部分共八章,主要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前三章主要介绍美国的地理情况与特点,美国人权的来源及其对后来美国社会和政治的影响:后五章具体介绍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乡镇,县和州的行政制度,联邦的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权分立的设置,联邦宪法等几个方面。第二部分共十章,主要是对美国民主进行社会学分析:前四章主要介绍美国的正当状况,出版自由和政治社团的特点;第五,六章主要说明美国的民主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第七八章主要论述多数在美国享有的去向权威及其后果,多数的保证所具有的危险以及防止这种危险的措施和方法;第九章主要论述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的一些因素,如自然地理因素,法制,民情,教育和宗教等;第十章主要论述美国境内的黑人,印第安人和白人三个种族的现状和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最后简略地分析了一下美国商业保持兴盛的原因。 原著的下卷共有四个部分,主要是论述民主对美国的智力、感情、民情和民主的思想和感情对公民社会的影响,它的实质是托克维尔以美国为背景来发挥,阐述他本人的政治哲

美国的民主

读后感 托克维尔写的《论美国的民主》是政治类著作中的名著,也是许多专家学者推荐的研究美国民主的重要作品。自我对政治学方面的书籍感兴趣以来,我总是想弄懂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民主到底是怎么样的?于是我在2012年就买了这套书(上下册),但直到2014年的2月份才开始看这套书。从2月9号开始看起到现在才看完这套书的上册,看的比较慢。因为我做了部分的读书笔记,而做读书笔记实际上是比较花时间的,因为你要重新开始看一遍书并且还要找出书中的重点。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间想从豆瓣上找点书评或者读后感来看看,发现没有找到我满意的。于是我只好自己找重点,看看这套书的上册主要讲了美国民主的什么?托尔维尔的论述思路跟我们中国思维不一样,托克维尔并没有按照这样的套路来写,什么是民主?美国的民主制度有哪些特点?为什么美国的民主制度比欧洲国家都要好?哪些地方是值的欧洲国家学习的?托克维尔在论述的时候在我看来有点杂乱无章,不知道是不是我很少读西方著作的缘故,反正你要想把上面的几个问题搞清楚,需要自己去找出来连成一条线。我把它分为两为几部分: 第一:为什么民主会在美国这个地方生根发芽? 首先是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对未来的民主走向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托克维尔举了新英格兰海岸线移民的例子,这批移民在英国时都受过很好的教育,许多人才学出众,他们有着良好的秩序与道德因素,他们自称为朝圣者,属于清教的教派,这个教派的宗教学说本身就掺入了许多民主共和的理论,所以他们本来就有很强的民主共和理念。 另外这个清教的教徒在英国时多数属于中产阶级,所以来到美国以后他们之间各方面都日益均质化。他们不仅在财富上平等,在学识上一定程度上也是平等的,换句话说他们在力量上是非常平等的,这导致美国的社会情况上本质上民主的。另一方面对美国的民主起到方面大的作用是美国的乡镇精神、地方自治。美国是先有乡镇再有县、州,再有联邦的。乡镇精神指的是美国的乡镇都非常的独立与有权,他们认为乡镇是一个自由而强大的集体,乡镇是人们求名获利、掌权求荣的爱好之所向。而地方自治显的尤其重要,当英裔美国人来到美国时,他们早已经在乡镇这级确立了自治原则,人民参与公务、自由投票决定税负、规定行政官员的权限与责任、个人自由、陪审团参与审判。 其次美国人在革命前就确定了人民主权原则。美国革命的爆发导致人民主权原则走出乡镇走向州,人民主权原则成为法律中的法律。在民主已经初步建立的情况下,美国的上层阶级非常的务实与理智,他们看到既然不能从人民手中夺回权力,而且也不能嫌恶相当多的人敢于冒犯他,所以他们只要不惜一切的去讨好人民。 第二:美国的民主制度的几个特点: 一是美国法院的权力很大。刚才已经讲到,美国有乡镇自治的传统,也就是说县、州的官员一般无权指挥乡镇官员行动的,他们不去视察乡镇的政绩、去指导他们的行为、谴责他们的错误,而且在乡镇这级他们的官员都是平级的,没有隶属关系,他们是当地的人民选举产生的,不能随意的罢免与提升。那么既然美国乡镇有这样大的独立性,美国社会怎样按照统一的计划去指导社会呢?通过强大的立法权,法律规定到事情的细枝末节,只要一切下属单位与全体官员按照法律行事,那么美国的社会就会步调一致的行动。那么又如何使下属单位与官员遵从法律呢?那就是使法院惩治违法的官员,所以美国法院的权力很大,法官是美国最有权势的政治势力之一。另外美国授权法院可以宣布某项法律违宪的权力,为了使最高法院的法官独立,美国规定最高法官为终身制,最高法官不是由立法机构或人民选举产生,而是经总统提名征求参议院同意后任命。

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比较分析

大连海事大学 管理决策论文 二零一六年七月

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比较分析 院系:航海学院 专业班级:航海技术专业13级8班姓名:孙运鸿 学号: 2220133517 指导教师:佟仕祺

摘要 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两国的国家元首选举更是值得浅析的。选举对中国来说本身就是一个舶来品,但是中国的舶来品并只是完全的拿来主义,而结合中国的特色进行制定。 美国选举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时趋于完善的,但是矛盾已经显露。如何正确认识中美两国的选举制度就需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做尝试分析。 中美两国国家元首选举流程 中国国家主席的选举流程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政治条件。候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候选人必须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是年龄条件。候选人必须年满45周岁。1982年宪法修改了1954年宪法关于国家主席的候选人的年龄,即把35周岁改为45周岁。这是因为国家主席的职务对国家和人民来说,关系重大。国家主席必须是政治成熟、经验丰富、阅历广泛、具有较高声誉和威望的公民,如果达不到一定年龄,难以具备这些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主席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实践中,主席团都是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的。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期间,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会议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用等额选举的办法,提交大会表决,产生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步骤如下 一、中共中央召开中共党籍的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会,由正省部长级和正大军区职以上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投票推荐。 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建议名单。 三、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讨论建议名单。 四、中共中央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建议名单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五、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建议名单,以中共中央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推荐。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通过。 可见,对建议名单,只有正省部长级和正大军区职以上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才有民主推荐权。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依次行使讨论权,然后中共中央全会行使审议通过权,最后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推荐。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有权获得情况的通报,并可以提出意见,但没有实质的推荐权。 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由代表在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或者表决。随着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深入,等额选举会逐步过渡为差额选举。 等额选举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即一个职务只有一个侯选人。在实行等额选举的时候,投票人的权力仅仅体现在是否决定认可候选人,只有表决权没有实际选举权,故相对于差额选举,选举人的权力较小。 美国总统大选详细流程 一、候选人提名: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论美国的民主》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法国的政治理论家,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写的《论美国的民主》不管怎么样还是有一点点的收获,开卷有益嘛,我们知道托克维尔生活的年代是资本主义不断崛起发展的年代,在他之前,英国已经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政体,在19世纪的前半期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经济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同时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使得法国各派别的斗争十分的尖锐,面对法国国内的革命形势,以及法国的政治上该向什么方向发展,托克维尔考察了美国的一些民主原则如“自由平等”,“三权分立”,“尊重法制”对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民情的影响。在今天我们看这本书,对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它所带来的影响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本书分上下两卷,上卷分两部分,主要讲述了当时美国的民主对其国家的法律制度,政府的工作和国家事物所产生的影响,也论述到了美国的民主对美国的公民社会,人民的思维方式所产生的影响。下卷主要是对民主社会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问题的探讨。 书中介绍的神圣不可侵犯,和主权在民的思想。这些移民来美洲大陆的人的思想中保留着资产阶级思想家所大力倡导的一些理论和原则,同时一些来到美洲大陆的人是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这个国家的历史并不是很长,原先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是印第安人,他们过着贫穷的生活,航海大发现以后,美洲大陆成为欧洲人淘金的天堂。文明人将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的实践。为什么这样说呢?在我们今天看来美国是一个没有经历过封建社会的国家,这与其移民的构成和思想有着重要的关系,美洲大陆的移民基本上都是英国人,还有一些法国人,这些人是经历国资本主义思想的渲染的,我们知道欧洲的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之前,历史经历过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提倡自由,平等,私有财产由于其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当他们在国内生存不下去的时候,只有选择离开,由于那时候的交通条件还不是特别的发达,可以说他们来到美洲大陆是冒生命危险的,他们来到了美洲大陆,原先在国内的贫穷和灾难使得他们更加的尊重和渴望自由和平等。可以说移民的欧洲人的脑海中所存在的民主的原则,是后来美国的民主制度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原因。在今天我们看来,我们可以这样说民主的制度是不可以移植的,它是建立在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历史的传统的基础上的,是在一个国家土生土长的,而且也是适应一个国家人民的思想性格特点的。托克维尔也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都不要放弃完善民情的努力,也不要放弃以民情来改变,完善,和促进民主制度的希望,我们不能照搬美国人独特的思想和方法,而应根据上帝和时代为我们规定的社会情况采取自己的方法,建立我们自己的民主制度。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些移民基本上没有什么思想上的障碍,他们要用他们开放的思维去建立实现一些崭新的想法,并用法律制度把它规范下来,比如说人民参与公共事物,以投票决定赋税,规定行政官员履行的职责,在这片土地上制定的法律已经全部的吸纳,并在事实上承认和确认,对于这些基本原则在当时大部分的欧洲人是

论美国的民主

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生于1805年,卒于1859年,是法国著名的国历史学家、政治家,政治思想家,政治社会学的奠基人,先生最重要的两部著作分别是今天选择的这部《论美国的民主》以及《旧制度与大革命》。可以说,《论美国的民主》是托克维尔先生的成名作,正是本书,让托克维尔先生誉满欧洲。 作者说完了,继续回到书本身。本身分为上下两卷,洋洋洒洒近70w 字,上卷重点侧重于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发表于1835年,下卷主要讲述了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以及哲学考察,发表于1840年。可以算的上是研究美国制度的百科全书级著作。小子不才,今天就斗胆说一说自己从书中汲取的养分吧。还是那句话,这部书博大精深,并非三五千字就能总结的,书中包罗万象,从不同的角度一定可以获得不同的收获。 首先,来说说第一点感觉。我一直感觉是书的名字起错,本书名为《论美国的民主》,实则长篇累牍地讲述《论美国的平等》。其实,仔细想想,何为民主?民主是一类制度还是一种思想?这其实是很模糊的。如果说民主是一种制度的话,那么是不是有投票就算是民主的?或者可以换一种问法,现今的全世界,除了少数国家以外,几乎所有国家都采用“民主”的制度,那么这些国家的民主是不是一样的。我想很明显不一样,有的“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有的是富有人说了算,有的是你为民我为主。

所以,托克维尔先生认为,美国的民主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建立在社会的高度平等之上的。关于平等一事,我想起了霍布斯先生的《利维坦》,书中认为平等是现代国家的首要要义,只有大家基于法律面前的平等,共同让渡权利,国家才是合法。这也和托克维尔先生对美国的民主进行考察的结论不谋而合。 好了,既然平等是美国民主的重要因素。那么这种平等缘何而来呢?托克维尔先生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宗教。托克维尔先生认为美国人对平等和自由的信念是源于宗教的,自由的信念是新教的产物,因为人直接自主地和上帝进行沟通,而平等的观念是有天主教培育的,因为天主教表示人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样的。这么说有几分道理,但也许是因为托克维尔先生本人是天主教徒的缘故吧。 第二,移民。书中托克维尔先生盛赞了美国的产生,正是因为大多一穷二白的移民,美国才建立了这样平等的制度。因为所有踏上这片土地的人,基本都差不多,不像欧洲那样拥有世袭的土地,那样世袭的爵位。正是因为美国是一群基督教移民,在机会完全一样的情况下赤手空拳地建立起来的,所以平等由经济层面进入了政治层面。 第三,地理。这件事情很有意思。托克维尔先生认为,但凡周围强敌环伺的国家,都容易产生独裁,而周边安宁的国家都更容易民主。这有点和我们小的时候背诵的“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浅谈美国民主

浅谈美国民主 美国的民主,简直就是美国麻烦。比如说,一个清洁工被解雇,就有去示威游行反对歧视的;一个万里外的地方发生了屠杀,美国人就沸腾恨不得冲过去伸张正义;一个小小的决策就值得开一次大听证会;再看看布什为了反恐提出的《爱国者法案》吧,为了一条“可以窃听恐怖分子嫌疑人的电话”的规定,全国差点没翻天,就差把小布什弄下台了(我想美国人肯定很后悔没这么做)。 而前副总统发表演说,称“美国的民主已经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我们这些P 民还不知道身边到底谁是人大代表呢(再说知道了有啥用?),;美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人民一个个和自己被监听了似的的义愤填膺时候,天朝已经把所有能监听的东西全奸了一遍,而媒体噤声,我们甚至不知道发生过啥呢。 当然,我们还可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建设】中【不可避免】的【曲折】来安慰自己,对上面拍桌子想出来的种种不合理命令逆来顺受,远离“麻烦”。而美国群众显然没那么好打发,他们似乎不喜欢自我安慰,而更偏向去“找麻烦” ——罢工,上街游行,向媒体举报,跑到法院诉讼。非讨个说法不行。 ——但是谁让人家工会力量大呢?谁让人家有着真实的政治自由呢?谁让人家媒体的心脏没在政府手中呢?谁让人家的法院简直就差写着“不告白不告”了呢?美国民主的细节,简直就是无处不在的过敏神经末梢,牵一“梢”,全身都给过敏,而且不是呼吸急促一下子就好那种,而是你不治疗它立马就给你歇菜那型。于是,为了呵护着个娇弱的民主大小姐,【美国总统】,【国会】,【法院】都给夹着尾巴,小心翼翼伺候着选民,看着这位大小姐的脸色。而我国的大小姐?嘿!那是绿坝娘!当然,她是【我们】伺候的对象。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民主使政府遵循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民主体制多种多样,反映着每个国家各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特点。决定民主体制的是其基本原则,而不是某种特定形式。在民主国家,公民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参与政治体制的责任,而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一体制得到保护。民主社会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民主国家认识到,达成共识需要妥协,而且时常无法达成共识。用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的话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 政府需要保证社会民主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民主使政府遵循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

美国选举制度剖析_张立平

美国选举制度剖析 张立平 [内容提要] 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在宪法规定下、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它一直保持着宪法规定的基本骨架,并通过宪法修正案、联邦法律、政党改革、各州议会的法律而在具体程序和规则上有所变更。美国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联邦制度、分权制有密切的联系,也体现了美国政权体系中权力分散、权力多元、权力有限的特点,更反映了美国的“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政治”的特色。选举人团制和预选制是美国的独创,前者“古老”,后者较新;但从实践看两者都是既有利也有弊。总而言之,美国的选举制度基本上与其他政治制度相适应、相匹配,也基本上能够完成美国民主制的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麻烦的、难缠的、短期内不易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美国选举制度 总统选举 国会选举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05)02-0004-08 顾名思义,所谓选举制度就是指一个国家选举其国家领导人或各级政权代表的,由有关程序、法律、规则等构成的一整套体系。一国的选举制度既是该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与该国的其他政治制度有密切关联,还与该国的历史传统、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因此,美国的选举制度就深深地刻上了“美国”的烙印,也就具有了所谓的美国特色。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剖析的主要是联邦层次的选举制度,不涉及州和地方层次的选举。 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今天的总统选举制是在宪法规定下、在历史实践中形成的,它一直保持着宪法规定的基本骨架,并通过宪法修正案、联邦法律、政党改革、各州议会的法律而在具体程序和规则上有所变更。 首先,候选人的资格。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总统竞选?什么样的人可以当总统?《美国宪法》(1787年)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总统候选人必须是:(1)生来就是美国公民,这意味着要么是在美国出生,要么是在海外出生,但父亲和(或)母亲是美国公民的人,通过移民而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第一代移民)不能竞选总统,这一条阻碍了无数像基辛格、施瓦辛格、奥尔布赖特这样的政治人物入主白宫;(2)年龄在35岁以上;(3)在美国境内居住超过14年。自1789年第一次举行总统选举以来,美国总统候选人的资格就没有改变过。1951年批准的第二十二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当选并担任总统不得超过两次;如在他人当选总统的任期内代理总统两年以上,则不得当选并担任总统一次。这一条修正案虽然没有为总统候选人的资格增加新的条件,但其实暗含了当选并担任过两届总统的人就不能再竞选总统了。 对于总统候选人的资格,除了以上的明文规定外,还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用时下流行的话就是,还有一些“政治潜规则”:政治顾问和媒体记者认为,最好的总统候选人是白人、男性、新教徒、中年(40多岁或50多岁)、模范丈夫(无桃色丑闻)、担任过州长等等。①当然,这些“潜规则”也是从过去的政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43任总统都是白人男性;近14的总统担任过州长;绝大多数总统是新教徒(肯尼迪是美国总统中惟一的天主教徒);绝大多数总统第一次当选时年龄都在四五十岁左右(里根总统是一个例外,他1980年第一次当选时已年届73岁);在竞选活动中没有被桃色丑闻击倒的廖廖无几(克林顿是一个例外,1992年竞选中他在妻子希拉里的帮助下艰难地渡过了桃色丑闻)。 其次,选举人及选举人团制。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投票选举总统?简单地说是选举人(elec-tors)。《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每州应依照该议会所定方式选派选举人若干人,其数目同该州在国会应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人数相等。但参议员或众议员,或在合众国属下担任有责任或有薪金职务的人,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由各州选派的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由选举人团投票,如得票数超过选举人总数的一半,即当选为总统,这就是选举人团制。“如获得 — 4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双月刊)2005年第2期 DOI:10.16502/https://www.360docs.net/doc/0811843966.html, ki.11-3404/d.2005.02.001

美国的民主政治与决策效率

美国的民主政治与决策效率 美国的民主政治与决策效率 美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国家,其决策过程是由一批权力中心的相互作用体现的。由于美国政治的权力分散特征,政府决策效率低下及其负面影响日益引起人们的批评与关注。考虑到民主政治涉及政府统治的合法性,有利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同时使社会在稳定的基础上进行渐进的变革,因此,不能因为强调效率而否定民主。决策效率不高既是美国民主政治的体现,又是民主政治所付出的代价。 (一) 美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国家,两百多年来美国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直至成为当今世界的头号强国,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民主制度功不可没。与此同时,美国的政治制度也招致了不少批评,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点就是决策效率的低下。

民主的价值观和原则在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中主要体现为三权分立、代议制、政党政治、利益集团政治、新闻自由和公民权利等。美国政府机构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系统,每个系统起着各自的作用,同时又相互制约,它们是直接的政策制定者。另外美国又是一个权力多元化的社会,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利益集团、媒体同样参与政策制定。现代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认为,美国是典型的多元民主政体国家,在多元民主社会,人们生活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中,民主的决策“并不是一个许多人在特定的政策上联合起来向政府庄严进军的过程,而是集团之间的稳步的妥协过程。”美国多元民主的特征是权力分散,或曰权力中心的多元化。因此,美国的政治生活表现为多个权力中心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 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多数统治”,但由于美国的政治过程是由一批权力中心的运作来体现的,而且美国的权力中心还有进一步增多的趋势,因此,在美国政治中,要想在某些重大问题上获得一致意见,迅速、及时地制定有关政策,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样一来,决策的效率不可能很高。下面的一组数据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 材料1:第89届国会众议院的5个委员会受理、报告的议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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