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半成品)

覚誠栽揖

栽揖園催?????????

協恬圭???????????遮圭?

覚誠圭?????????

?厰圭?

禰匡晩豚?????定??埖??晩

禰匡仇泣???????????

将割蛍亅斌?禰匡云栽揖?慌揖佚便。

1?瞳兆?賜?朕?、方楚式勺錘?

????????????????????????????????????

?紗垢協恬麗瞳?侏催、号鯉?柴楚汽了?方楚?勺錘賜滑署?住?戻?協恬麗??兆各賜?朕??????????賜頼撹垢恬晩豚?

?????汽勺?署駆??

????????????????????????????????????

????????

????????????????????????????????????

????????

????????????????????????????????????

????????

????????????????????????????????????

?栽柴署駆?繁酎衛??異憤嵐祢異憤圷叔蛍?

????????????????????????????????????

2?聞喘圻可創?磯崙瞳?式麼勣絹創号協?

?1?遮圭?厰圭戻工何蛍?

????????????????????????????????????

?瞳兆?侏催、号鯉?柴楚汽了?方楚?汽勺?署駆?戻工晩豚??債協駆?

????????????????????????????????????

?????????

????????????????????????????????????

?????????

????????????????????????????????????

?????????

????????????????????????????????????

?????????

????????????????????????????????????

嵎楚勣箔?

殊刮式戻工圭隈??????????

勺錘侃尖圭隈???????????

?2?厰圭戻工何蛍?

????????????????????????????????????

?瞳兆式恢仇?侏催、号鯉?嵎楚勣箔?塋俯聞喘旗喘瞳兆各式号協?????????????????????????????????????

?????

????????????????????????????????????

?????

????????????????????????????????????

?????

????????????????????????????????????

3?紗垢圭隈式嵎楚、室宝炎彈才減夭豚?????????????

4?淫廾勣箔式継喘減毅??????????????

5?住?戻?協恬麗一隈?淫凄塰補圭塀才継喘減毅?、仇泣??????

6?刮辺炎彈、圭隈才豚??????????

7?公原協署方駆、扮寂、圭隈?????????

8?潤麻圭塀才豚?????????????

9?離埃夭販?????????????

10?凪麿??????????????

隆勝並卷喇褒圭総佩亅斌。

????????????????????????????????????

??協恬圭?覚誠圭?

????????????????????????????????????

?汽了兆各??固嫗???固嫗??

????????????????????????????????????

?隈協旗燕繁???

????????????????????????????????????

?禰埃旗燕???

????????????????????????????????????

?仇峽???

????????????????????????????????????

?窮三???

????????????????????????????????????

?窮航???

????????????????????????????????????

?蝕薩咢佩式嬖催???????????????????????????????????????

?隠屬汽了???

??固嫗??固嫗??

????????????????????????????????????

半成品承揽合同文档

半成品承揽合同文档 Contract documents for semi-finished products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半成品承揽合同文档 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甲方) 承揽方:________ (乙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或项目)、数量及价款: ┌──────┬─────┬────┬──┬─────┬───────┐ │加工定作物品│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价款或酬金│交(提)定作物│ │名称或项目│

│ ├──┬──┤或完成工作日期│ │ │ │ │ │单价│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 └──────────────────────────────────┘ 2.使用原材料(半制品)及主要辅料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的区别 (5000字)

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

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虽然达成了某种合同合意,但该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的内容,则双方达成的就不是“承揽”合意而是别的合同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而是别的合同。因此,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这与买卖合同一般以标的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显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规定,一般来说,,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而最高法院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并进而将加工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也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

承揽合同案例分析

承揽合同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0年2月25日,大连铭阳公司与无锡凯灵公司签订《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合同及技术协议》。合同约定大连铭阳公司向无锡凯灵公司购买镀铬手工生产线一套,总价108万元(含17%税价)。技术协议明确约定钢槽衬钛槽体部分镀铬槽需要衬2mm厚度的钛板。2010年2月24日,大连铭阳公司给付无锡凯灵公司32万元预付款,无锡凯灵公司于2010年6月3日完成设备定作。随后向向大连铭阳公司开具了价税总额为108万元的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2010年6月28日,大连铭阳公司到无锡凯灵公司进行了预验收,合格后,给付无锡凯灵公司32.8万元(总价款的30%),于2010年11月15日向无锡凯灵公司出具了安装电镀设备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事后,因大连铭阳公司未能付清设备尾款,无锡凯灵公司于2012年1月诉至法院,要求大连铭阳公司支付剩余价款43.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法院判决予以支持。2012年6月,大连铭阳公司向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判决无锡凯灵公司退货并返还货款64.8万元及利息,后因管辖权原因被移至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审理,2012年12月,因大连铭阳公司未缴纳诉讼费用而作撤诉处理。2013年9月,大连铭阳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无锡凯灵公司按约定重作并更换镀铬槽,否则赔偿损失50万元,于2013年12月撤诉。2014年6月,大连铭阳公司再次以相同诉由起诉。

(二)主要争点 1.公司代表现场验收合格出具的书面意见是否有效?能否形成有效交付? 2. 不符合规定的方式、期限的标的物质量异议的通知是否有效?(三)法院裁判 1.驳回大连铭阳镀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8800元(大连铭阳镀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大连铭阳镀业有限公司负担。 一、案例评析 (一)法院确定该案的争点正确 1.承揽合同主要理论 首先,必须明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合同专章规定在《合同法》第十五章。《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可以看出,在签订合同时,除了一般要素外,标的物是承揽合同的一项非常重要内容。标的物定作的意愿是承揽合同签订的前提,标的物的制造、验收、检验的相关规定是承揽合同条款中的重中之重。当今社会,存在的承揽合同一般都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尤其是涉及案件中类似的大型生产设备的承揽合同更是汗牛充栋。在具体的实践中,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

半成品承揽合同书例文

半成品承揽合同书例文 Example of contract for semi-finished produc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半成品承揽合同书例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支付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工作量(工时) 报酬 交付期限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相比,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将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而买卖合同则以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出卖人也应将出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标的物之所有权,并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但二者还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儿点: 一、主要区别 1、合同目的不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要取得的是出卖物的所有权,在取得出卖物的所有权之前,买受人对标的物并无任何权利。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要取得的主要是承揽人的工作,虽然承揽人最终也需要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但该工作成果的交付不一定都是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在承揽合同中,有时材料完全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只负责加工,在这种情况下至多只能说是占有权的移转,不能说是所有权的移转。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交付款项后取得衣物之所有权;而在定作人提供布料,由承揽人加工成衣服的定作合同中,承揽人将做好的衣服交付给定作人的,就不能说是将衣服的所有权移转给定作人,因为承揽人本来就没有取得衣服的所有权。 2、合同对标的物不同。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的标的物,但这一标的物的特定性仅在于,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而使其特定,这种特定性之物可以为特定物,也可以为种类物,如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出卖人卖给买受人100公斤汽油,则只要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100公斤合格的汽油即可,汽油作为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不特定,也无需特定。同样出卖人与买受人也可以约定,就出卖人所有的特定的100公斤汽油成立买卖合同,则此100公斤汽油则成为特定物,出卖人负有将此特定的100公斤汽油交付给买受人的义务。可见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定在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约定或指定。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的特定性则在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设备、技术,更主要的是自己的工作,对特定的材料进行加工,然后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工作成果本身并不一定具有特定性,特定性在于

承揽合同纠纷代理词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承揽合同纠纷代理词 篇一: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二)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接受青岛海之润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及孙学雷的委托,指派刘斌律师、赵楠实习律师作为青岛海之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孙学雷的代理人,就原告日照华丽抽纱有限公司(反诉被告,下称“日照华丽”)诉被告青 岛海之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反诉原告,下称“青岛海之润”)、孙学雷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诉与反诉一并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20XX年8月至20XX年底,青岛海之润在接到外商 客户订单后,与日照华丽建立加工关系,日照华丽按照青岛海之润提供的网布、胶膜、绣线及电脑版加工绣花台布,加工合同履行期间,日照华丽出现了延期交付、拒绝交付的行为,且因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青岛海之润客户拒收、索赔。 (一)日照华丽加工绣花台布期间存在恶意拒绝履行、

迟延交付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贵院应当确认合同解除。 20XX年10月26日上午,日照华丽法定代表人阚俊久电话通知青岛海之润货号568aa,493套已备妥,可以发货;青岛海之润随即通知宁阳马军利及楼德西柴城赵培松,让二人前往日照华丽所在地提货;20XX年10月26日下午,二人赴日照华丽所在地,傍晚接近该厂时,日照华丽法定代表人电话告知二人,没有任何货物要发给青岛海之润,今后也不再给青岛海之润发货。二人经与青岛海之润法定代表人孙学雷电话沟通后空车返回,并且未收到日照华丽支付的任何货车运输费用。 20XX年12月1日,青岛海之润再次联系日照华丽,明确指出,日照华丽拒绝履行迟延交付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约定,致使青岛海之润的客户取消合同,青岛海之润不得已只能分批折价转卖给其他客户,青岛海之润订单随时可能被客户终止;同时,青岛海之润要求将货号568as产品的1500套必须在20XX年12月2日之前发给本案追加青岛海之润临朐魏长胜。但日照华丽再次拒绝发货。 经青岛海之润统计,日照华丽拒绝履行、迟延交付的产品清单如下: 综上,日照华丽迟延履行、拒绝发货的行为,导致青岛海之润无法向客户交付订单,最终迫使客户解除与青岛海之

承揽合同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承揽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特点: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存在多种分类,如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 区别: 1: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转移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在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并不是承揽人的主要义务,而是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后的一种随附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确是最基本的义务。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由卖方制造或购入,标的物既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而在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若为一定的物,则一般要求承揽人亲自加工制作,即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交给定作人的工作成果必须是能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的物,或其他工作成果,同时它也是承揽人劳动的产物。这种标的物往往不属于市场上大批量供应的采用通用标准生产的产品,而只能通过双方订立合同,由承揽人的特殊技术及劳动来满足定作人对承揽标的的种类、规格、形状、质量等特定的需要。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虽有特定物与种类物之分,但特定物买卖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标的物的同一性,这与上述承揽合同标的物的特定性显然有本质的不同。 3: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的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在标的物的风险分担上,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时起,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也约定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在工作完成前,只能有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成果灭失的风险。

承揽合同纠纷案例承揽合同WORD范本

承揽合同纠纷案例承揽合同WORD范本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一、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 |_______定作方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鉴(公)证意见: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电____话:________|电____话: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帐____号:________|帐____号:________|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_监制部门: _印制单位: -

半成品承揽合同完整版

半成品承揽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半成品承揽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支付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工作量(工时)

报酬 交付期限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之辨析

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涉及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各类承揽合同共性的规定,对每一个具体的承揽合同,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列举完毕。因此,区分哪些合同是承揽合同,对正确适用法律尤其重要。由于承揽合同往往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而买卖合同也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在审判实践中,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最容易混淆,需要认真加以区别。 一般而言,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的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如一方的义务是按对方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对方的义务是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而又无法律特别规定为其他有名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等)的,则属承揽合同的范畴。否则,不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 具体而言,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关键在于: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的合同,而买卖合同则是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而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 具体而言,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买卖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代替物。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一般都是可替代物。但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则是特定物;如果工作成果是无形的,就根本不存在物的转移。而买卖合同则必须要转移物的所有权。在承揽合同中,如涉及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如承揽人提供全部材料的情况下),这只是合同的从属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却是最基本的义务。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能在合同成立时存在,也可能根本不存在;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绝对不存在,只能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后方可能存在。 3.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或次要工作,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既可以自己生产标的物,也可以从他人处购买,或者将生产工作完全交由第三人完成,当事人并不关心标的物的特定性。 4.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以卖方仅得请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对卖方无检查监督的权利;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检验监督,定作人同时负协助义务,而且定作人违反协助义务后果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承揽方解除合同。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在承揽合同中,如当事人无相反约定,承揽人有留置工作成果的权利;而在买卖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此权利。 7.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毁损、意外灭失的风险,在工作成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承担;而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

承揽合同案例

承揽合同案例 某服饰经营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服装厂向服饰经营公司出售高档男、女西服各200 套,其中男式西服每套1000元,女式西服每套800元,共计价款36万元。款式以服饰公司在服装厂车间看到的成衣样式为准,面料为纯毛料。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以内。服饰经营公司应向服装厂交付定金10万元,余款于提货时付清。还规定如任何一方迟延,则每迟延一天按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服装厂在服饰经营公司的要求下请A市某贸易公司作为保证人。服装厂为组织生产与某纺织厂订立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由纺织厂为其加工一批纯毛料,原料由服装厂提供。纺织厂交货时应将有关检验单、合格证明提交服装厂。服装厂应支付加工费5万元,于合同订立时先行支付定金5000元。合同订立后,纺织厂为降低成本在已有的纯毛原料中掺入了混纺成分,于合同约定期限到来时交货,并称由于时间紧迫检验证明还未拿到。服装厂急于拿回布料,又考虑到纺织厂多年的良好信誉,认为不会有问题,未仔细检验就接收货物,有关证明以后再取。服装厂用这批布料进行生产,但交货时已超过约定履行期10天。服饰公司在提货时发现质量问题,便拒绝接收。双方经过交涉同意30天后按质交货。服装厂另行购入合格布料进行生产,30天后按质按期向服饰公司履行。 请回答: (1)纺织厂在生产过程中掺假并向服装厂交付的行为是何性质?由此服装厂可向 纺织厂提出哪些要求? (2)服装厂能否以“服装厂不能按期履约是由于纺织厂未按规定履约造成,因此纺织厂应承担责任,并且此事件对服装厂来说属不可抗力,因此应予免责”为由向服饰公司提出抗辩?为什么? (3) 假设服饰公司在与服装厂订约前已和港方某公司签订一相同标的和履行期 限的合同,约定每迟一天向港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服饰公司与服装厂订约时,明确告知服装厂该情况,并要求其必须按期按质履行。现因服装厂的违约行为,服饰公司向其提出哪些要求最有利,为什么?服装厂最多向服饰公司支付多少万元? (4)假设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合同一周后,均发现对方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双方是否均可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答案] (1)该行为属于瑕疵履行。根据《合同法》规定,作为定作人的服装厂可以要求作为承揽人的纺织厂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不能。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这种情况不符合《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3) 服饰公司有以下几种选择:①要求返还定金。但根据《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即72万元。超过的部分无效,双倍返还应为144万元,加上无效的28万元,共应返还172万元。②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天×36万×1%)=36万元。③要求赔偿损失。损失为服饰公司要向港方支付40天迟延违约金8万元。根据以上分析,服饰公司选择

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 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

承揽合同案例

承揽合同案例 原告:兴达通公司 被告:恒万实业公司 2011年3月22日,兴达通公司与恒万实业公司第九项目部签订《北京市承揽合同》,约定兴达通公司为恒万实业公司承揽的66318部队项目进行施工。施工项目及单价为:浮雕外墙施工单价为每平方米22元,一层仿石漆施工单价为每平方米50元;结算方式为:进场施工7天完成全部柔性腻子,付总款的30%,工程完成合格后付到总款的80%,年底付15%,保修二年期满付5%;兴达通公司自行提供材料;交付方式及期限为:工地现场交付;工期为:浮雕外墙施工3月28日开始施工,4月25日完成。仿石漆施工5月3日开始,至6月15日完工。李铁宝代表恒万实业公司第九项目部签字,并加盖恒万实业公司第九项目部公章,崔静书代表兴达通公司签字,并加盖兴达通公司公章。 合同签订后,恒万实业公司预付工程款20 000元。兴达通公司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牛建元、刘秀花,由后者组织工程队负责施工。 2011年4月27日,恒万实业公司因现场施工人员讨要工资,垫付27名工人工资共计:39000元。现场施工人员收到工资后,从施工现场撤离。工人撤离后,恒万实业公司另行将仿石漆施工承包给第三方。 2011年8月19日,李铁宝就浮雕外墙工程向兴达通公司出具结算单,确认兴达通公司实际施工面积2241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22元,合计49302元,保修款为49302元的5%,即2465.10元。结算款项尚未支付。 个人分析: 重点信息请见黄色标记内容 本案的焦点问题如下: 1、是否可以恒万实业公司第九项目部名义对外签署合同 2、双方合同是否生效 3、兴达通公司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牛建元、刘秀花是否合法 4、实际施工人员是否可向恒万实业公司讨要工资 5、李铁宝向兴达通公司出具的结算单是否有效 焦点问题分析: 1、2两问与《钢铁买卖合同纠纷》前两问情况相同,详细见该案例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3、首先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当具有承接该项工程的相应资质,我国法律禁止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且兴达通公司与牛建元、刘秀华之间不存在劳务合同,属于分包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此外,本案亦应查明恒万实业公司承揽的66318部队项目是否仅包含浮雕外墙施工以及一层仿石漆施工。如果仅为此两项,被告属于转包其承接的工程,转包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转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4、兴达通公司与恒万实业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兴达通公司与牛建元、刘秀花存在合同关系,恒万实业公司与牛建元、刘秀花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恒万实业公司与牛建元、刘秀花以及二人组织的施工队伍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恒万实业公司无义务向牛建元、刘秀花及其工人支付工程款。恒万实业公司垫付的工程款产生何种法律效力,需要进一步讨论。(貌似有跨级支付工程款的相关规定,本次未查到。如无规定,是否可做无因管理处理,待进一步研究)。 5、关于李铁宝出具的结算单的效力,分析服下:(1)如合同明确约定了项目负责人为李铁宝,其负责范围包含签署结算单,则该单证有效。 (2)如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可根据双方往来的合作习惯推定。如在双方的合作过程中李铁宝一直作为签证人或主要签证人,且恒万实业公司并未告知对方其公司内部分工,则李铁

半成品承揽合同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448 (合同范本系列) 半成品承揽合同详细版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半成品承揽合同详细版 提示语:本合同文件适合使用于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支付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工作量(工时) 报酬 交付期限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 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首先,从 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另U: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分析:合同是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条款的约定应该经双方协商一致,包括合同签订了以后的变更,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才可以变更,否则,单方面的变更就是违约行为。按法律规定合同应有的内容是: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包装方式、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有几个合同必备条款的约定和履行中存在问题: 一、质量条款,虽然有质量条款,但是实际并没有具体就产品的质量要求作约定。尤其是在惠州公司要变更为双重搪瓷,双方并没有就双重搪瓷的质量要求作约定。 二、验收;没有约定验货的时间,也没有约定验货后的质量异议期,另外对验货人的约定,货物卖给惠州公司却约定由国外客户验收,对己方不利。 三、包装;产品的包装的约定是笼统的 四、违约责任:出货后,如客户因质量问题提出索赔全部由卖方负责,货物是卖给惠州公司,番禺厂本应对惠州公司负责,但违约责任中确约定对惠州公司的国外客户负责,明显对己不利。 首先讲一下质量条款。 1、明确的质量标准:有详细说明要求《合同法》第153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因此,关于质量的要求更多的是卖方的责任,而对于买方而言,对质量的约定和索要质量说明是保护本身权益的必要手段。《合同法》第154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62条第1项的规定。”(即依照合同和法律规定都不能确定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时,则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的,则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2、在案例中原来合同约定并未要求双重搪瓷,由于双重搪瓷本身就容易发生爆瓷现象,卖方应根据自己的技术能力决定是否同意变更,如果要变更也可约定相关的技术指标和爆瓷比率。也可以要求延长交货期,给卖方有时间试验或改

判决加工承揽合同案例

判决加工承揽合同案例 篇一:最全面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男,19××年××月××日生,××省××市××镇××村××街××号,系××市××汽车车身修理店业主。 被告:××市××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地:××市××镇××路请求事项: 1 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先支付车厢款计人民币64171元。 2依法判决被告从XX年7月1日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暂计至XX年6月30日)计人民币元; 3 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常有业务往来。被告多次向原告订做汽车车厢,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多次向被告提供汽车车厢,约定付款时间为次月月底。被告开始就没有依约付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仅以原告朋友购车款相抵。XX年4月,原告与被告再次以原告朋友购车款相抵之后,被告尚欠原告车厢款计人民币64171元。后来,原告多次继续向被告催收,被告均无故推诿不支付至今。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是合法有效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原告已经如约交付被告定做的车厢给被告,被告理应及时依约付款。但是,被告却无

理拒不支付至今。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0××年六月一日证据说明 提交证据人签名:提交日期:材料证据清单 提交证据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注:提交证据人所提供的证据,须填写是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填写《证据说明》。证据纸张大小以本页为准。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案,一份由提交证据人收执。 篇二: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例 提要]本文介绍了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例,当事人欲打官司时,应当向哪一家法院起诉,是其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否则就可能因为管辖问题引发不必要的周折。8月23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的送达,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当事人欲打官司时,应当向哪一家法院起诉,是其首先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半成品)

承揽合同(半成品)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或项目)、数量及价款 加工定作物品名称或项目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或酬金 交(提)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日期 单价 金额 合计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2.使用原材料(半制品)及主要辅料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品名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及提供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处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部分: 品名及产地 型号、规格 质量要求 允许使用代用品名称及规定 3.加工方法及质量、技术标准和负责期限:_________________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提)定作物办法(包括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7.给付定金数额、时间、方法:_________________ 8.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地址 电话

这合同是属于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加工合同

这合同是属于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加工合同 生产设备及生产技术转让协议供方: 王伟( 简称甲方 ) 需方: 卢波( 简称乙方 )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行开发生产的生物型煤(稻壳棒)设备,4套,单价2万元,总价8万元。 二、交货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0天内交货,设备的交付地在平阳。 三、验收方法:甲方全面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直到能正常生产,为质量合格。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时首付总货款的25% 即2万元。提货时付70%即 5、6万元, 余款安装、调试后,设备正常生产即支付余额4000元、 五、设备的维修: 1、保修期半年。规定的时间免费维修,免费提供设备部件。 2、保修范围:设备轴承,电机,其他易损零件不在保修范围。 六、乙方设备运转正常后,甲方将按市场价格,满足乙方易损零件的供应。

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八、设备附表: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备注 1 制棒机4台2 折棒机4台3 电机4台22瓦千4 套筒8个易损配件5 推进器8个易损配件6 压缩区8个易损配件7 加热圈大4个,小8个易损配件8 配电箱4个易损配件9 制棒机附属烟道排烟机乙方自购甲方: 王伟乙方:卢波全文结束》》年8月3日其后我找了一家加工企业,按照我的图纸为其加工了4套设备,并按照我厂的标准,于xx年10月全部安装完设备,待其生产。由于他和其合作者无人管理这个企业。找我协商要退还我机械设备。我没能答应。其后卢波和其合作者以生产三无产品为由到法院起诉了我,要我退还,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问题1:我这种合同是产品买卖合同吗?2:我是否应对该案负担赔偿经济责任?3:我是否应为其承担退还设备?

承揽合同承揽人受伤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承揽合同承揽人受伤 篇一:承揽合同,受伤 篇一:签订承揽合同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签订承揽合同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承揽合同是怎么回事,与劳动合同又有什么区别。比如a公司与b公司签定了委托合同,也就是说a公司委托b公司做一件事情,那么b公司与其找的相关人员存在的是雇佣关系。这期间职员出了事,因为职员是b公司找来的,如果如果职员自身没有错,那么将由b 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做为委托方a公司,也要负连带清偿责任。以后再由a公司向b公司追偿。用通俗的话说加工承揽合同就是说我向你提供样品,由你组织人马来为我生产加工,完成特定的某一部分的生产合同。这样的合同中,你是没有自主权的。并且你必须按我给出的样品,时间要求严格生产,达不到我的要求就是违约。另外,你所组织的员工不直接与我发生经济关系,他们只对你负责,我只与你结算,你与我是两个独立的概念。还有一点是我可以除你之外

再和更多的同样的团体签定这样的合同。 而委托合同是一种代办,我委托你以后,那么你就代表我来完成某一目标,或为达成某一目的而进行所有活动。在这样的合同中,你是有自主权的,你对外所做的事情是经过我授权的,也就是授权你代表我行使某种权利或为达到某种目的的一种合同。你在合同之后所招揽的人员,虽然是由你出面签定合同,但是费用是由我方给付。同时,这样的合同具有唯一性,我不能再与另外的团体签定同样的委托合同,否则就是违约。 加工承揽合同仅仅指特定的某一部分,是有特定的某一部分的工作,是个小的,有局限性的狭义概念,所指“标的”是项目,干什么活,也就是说其标的物为针对一特定物体的劳务(有的也包含材料等特定实物),例:装修合同;而委托合同是个大的概念,包含面比加工承揽合同大的多,涵盖的领域比加工承揽更广,其所指“标的”是办什么事,标的物为针对处理一些事情的劳务,例:委托他人代领工资的委托书。 从以上概念不难理解,承揽合同是只买劳动成果,具体过程怎样,是不予理会的,也就是说,它具有完成工作的相对独立性。而劳动合同则不同,它不但购买了员工劳动成果,也同时购买了员工的工作工程。所以,签订承揽合同受伤是不在劳动法的管辖范围之内的,自然不能申请工伤。关于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