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干部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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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中层干部请假审批表

2.可凭此请假审批单报销公务出差相关差旅费用,不用再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
浙江音乐学院中层干部请假审批表
姓名
所在单位名:
年 月 日
需请假
时间
自年 月 日至年月 日(天)
外出
地点
所在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组织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学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向组织部销假
时间
年 月 日
注:
1.出差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浙江音乐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
浙江音乐学院中层干部请假审批表
姓名
所在单位名:
年 月 日
需请假
时间
自年 月 日至年月 日(天)
外出
地点
所在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组织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学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向组织部销假
时间
年 月 日
注:
1.出差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浙江音乐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
请(销)假审批表模板

3.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应在假满前一天向股室(中心)负责人、分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请求续假,准假后报备办公室。
4.审批同意后,将请假条交办公室;休假结束需到办公室销假。
其他
请假审批表模板
姓 名
股室(职务)
请假类别(事由)
股室(中心)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负责人意见
备注
1.普通干部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的,须经股室(中心)负责人同意;请假1天的,须报分管副部长批准;请假2-3天的,须报常务副部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部长批准。
2.股室(中心)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须经分管副部长批准;请假1-2天的,须报常务副部长批准;请假3天及以上的,需报部长批准。分管领导请假或出差应报常务副部长批准,并报告部长;常务副部长离开本市外出学习、参加会议或其他因事外出的,须向部长及市委主要领导报告。
4.审批同意后,将请假条交办公室;休假结束需到办公室销假。
其他
请假审批表模板
姓 名
股室(职务)
请假类别(事由)
股室(中心)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负责人意见
备注
1.普通干部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的,须经股室(中心)负责人同意;请假1天的,须报分管副部长批准;请假2-3天的,须报常务副部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部长批准。
2.股室(中心)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须经分管副部长批准;请假1-2天的,须报常务副部长批准;请假3天及以上的,需报部长批准。分管领导请假或出差应报常务副部长批准,并报告部长;常务副部长离开本市外出学习、参加会议或其他因事外出的,须向部长及市委主要领导报告。
干部职工请假审批表

9.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10.以上各假种均应填报此表,并送综合科备案,假期结束后一天内到综合科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报的需事先电话报告相关领导,事后补报此表。
办(局)请假回执
:
你科室同志请假(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假/护理假/丧假)已经领导批准,请假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请通知其本人于月日前到综合科销假。
特此通知。
综合科
年月日
6.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干部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干部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2)未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1次,45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1次,20天。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办(局)干部职工请假审批表
姓名
请假
种类
请假
时间
请假
事由
审批
意见
科室意见
分管领导审核或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销假时间
经手人签字
说明
1.请假种类: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
2.请假审批权限: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病假、年休假1天以内(含1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请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的要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批。副职领导请假的,报主要领导审批。党政主要领导请假的,按市委、市政府请假制度执行。
3.事假:享受年休假的干部职工,原则上应先休完年休假,再请事假。
办(局)请假回执
:
你科室同志请假(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假/护理假/丧假)已经领导批准,请假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请通知其本人于月日前到综合科销假。
特此通知。
综合科
年月日
6.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干部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干部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2)未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1次,45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1次,20天。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办(局)干部职工请假审批表
姓名
请假
种类
请假
时间
请假
事由
审批
意见
科室意见
分管领导审核或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销假时间
经手人签字
说明
1.请假种类: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
2.请假审批权限: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病假、年休假1天以内(含1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请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的要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批。副职领导请假的,报主要领导审批。党政主要领导请假的,按市委、市政府请假制度执行。
3.事假:享受年休假的干部职工,原则上应先休完年休假,再请事假。
县处级、科级干部请假审批表(汇编)

说明:1、市委班子副职,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县处级干部请假审批表,应征得本班子正职同意后,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批;乡镇(场、街道)党政正职请假审批表,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后,由市委主要领导审批;2、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干部请假须填写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意见,报市委主要领导审批(政府部门党政正职须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只填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意见;
3、请假人员履行完审批程序后,须将请假审批表交批准人所在机关办公室留存;科级干部请假,履行完审批程序后,须向市委组织部报备1份请假审批表。
请假休假审批表

备注
1、干部职工请假一天及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一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2、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及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一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
3、两天以上病假须出具医院相关证明;
4、此表由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存档备查。
休假请假审批表
姓名
所在部门
申请假期种类
□休假□事假□婚假□产假
□探亲假□病假□丧假□其他
申请假期
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共天
已请假种类
及天数
部门负责人
确认签字
请假事由
请假人签名:
年月日
人事
意见
年月日
科室
负责人
意见
年月日
分管领导
意见
年月日
院长意见
年月日
销假记录
销假日期实际请(休)假Fra bibliotek数本人签字
人力资源管理部
经办人签字
1、干部职工请假一天及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一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2、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及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一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
3、两天以上病假须出具医院相关证明;
4、此表由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存档备查。
休假请假审批表
姓名
所在部门
申请假期种类
□休假□事假□婚假□产假
□探亲假□病假□丧假□其他
申请假期
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共天
已请假种类
及天数
部门负责人
确认签字
请假事由
请假人签名:
年月日
人事
意见
年月日
科室
负责人
意见
年月日
分管领导
意见
年月日
院长意见
年月日
销假记录
销假日期实际请(休)假Fra bibliotek数本人签字
人力资源管理部
经办人签字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

说
4、正处级领导干部、主持工作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请假须经组织人事处 审核并征得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厅长审批;正处级非领导干部、副 处级干部请假由处室领导提出意见经厅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厅领 导审批;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及工勤人员,请假三天以下(含三
明
天)由处室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厅 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5、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后,此表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假期满后及时到组 织人事处销假。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工作人员 请 假 审 批 表
姓 事 名 由 请假起止时间: 探亲对象 姓 名:
(父母、配偶)
单位 (处室)
职务
(假期名称)月
日
联系电话:
所在地(或工作单位) : 组织人事处 审核意见
处 意
室 见
分管厅领导 审批意见 厅 长 审批意见
1、严格执行国家、省里和厅党组关于休(请)假的有关规定。 2、实行先审批,后请假制度。特殊情况可口头先请假后补手续。 3、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其中:事 假两天以上需附请假理由;请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请探亲假(探父 母、配偶)需注明父母、配偶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