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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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社区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社区公益基金管理办法1. 前言社区公益基金旨在通过有效的资金管理和分配,推动社区发展、改善居民生活品质以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为了确保社区公益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制定本《社区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2. 基金来源社区公益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企事业单位捐助等。

各项资金必须通过正规途径合法取得,并且需要建立清晰的资金流向和账目记录,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基金管理机构社区公益基金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收支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监督等工作。

该机构由人民政府或特定组织负责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4. 基金使用范围社区公益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的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社区公共服务:支持社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福利;- 弱势群体关怀:关心孤寡老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倡导环保理念,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营造宜居的社区环境。

5. 项目申报和审批社区居民、社区组织以及相关机构均可以提出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应包括项目名称、预算、实施方案等内容,并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

审批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6. 基金监督机制为了保证社区公益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包括建立独立的监督委员会、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示基金使用情况等措施,确保基金的使用符合法规和社区发展需要。

7. 绩效评估和报告社区公益基金的绩效评估是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项目的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基金管理的方式和方法。

同时,发布年度绩效报告,公示基金使用效果和改进措施。

8. 法律责任和追究对于社区公益基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滥用、挪用或浪费公益基金的情况,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严厉打击。

9. 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社区专项基金方案

社区专项基金方案

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建设日益成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

为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我们拟设立社区专项基金,以支持社区各项公益事业发展。

二、基金目标1. 提升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2. 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增强居民归属感和幸福感。

3. 支持社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发展。

4. 推动社区治理创新,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基金规模及来源1. 基金规模:社区专项基金总规模为1000万元人民币。

2. 基金来源:(1)政府财政拨款;(2)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赠;(3)社区居民自愿捐赠;(4)基金运作收益。

四、基金使用范围1.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绿化、照明等;2. 社区文化活动:如节日庆典、文艺演出、知识讲座等;3. 社区教育:如成人教育、青少年活动、老年大学等;4. 社区卫生:如卫生设施建设、健康教育、医疗服务等;5. 社区体育:如体育设施建设、健身活动、体育竞赛等;6. 社区治理创新:如社区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7. 其他符合社区公益事业发展需求的领域。

五、基金运作与管理1. 成立社区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2. 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4. 设立监督机制,接受社区居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基金使用流程1. 提出项目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基金使用范围,提交项目申请。

2. 审核评估: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评估。

3.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的项目与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

4. 项目实施:项目单位或个人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实施。

5.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

6. 资金结算:根据项目验收结果,进行资金结算。

七、预期效益1. 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增强社区凝聚力;2. 促进社区公益事业蓬勃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福利;3. 推动社区治理创新,提升社区管理水平;4. 树立社区公益品牌,为社区发展注入活力。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3.17•【字号】津民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津民发〔2019〕11号、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现将《天津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2019年3月17日天津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提升社区公益事业发展水平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和美丽社区建设,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30号)、《天津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津财规〔2018〕27号)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以下简称专项补助经费)是指用于社区助老助残助困助孤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资金。

市财政按照每年每户12元标准,综合考虑上年度专项经费结转情况安排当年市级补助资金。

市级转移支付金额=12元×各区户籍人口户数-上年度各区专项资金结余结转金额。

第三条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严格程序原则。

第四条专项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一)扶老助老类。

为空巢、失能、高龄等老人提供生活照料、专业护理、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服务;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日间照料、社区托养、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专业支持。

(二)扶残助残类。

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援助、心理咨询、康复指导和照料、就业支持、法律援助等服务。

补助资金管理制度

补助资金管理制度

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补助资金管理,保障补助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和使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补助资金管理原则是合法合规、规范高效、透明公开、责任明确。

第四条补助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补助、行业资金补助、社会捐助补助等形式,用于支持特定的公益事业或民生工程。

第五条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项目支出、日常经费、设备购置等,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

第六条补助资金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审批、拨付、使用、监督和检查等环节。

第二章补助资金申请第七条接受和使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真履行审批程序,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

第八条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和资格,并严格按照申请要求进行申请,不得虚报、夸大项目规模或申请金额。

第九条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资金提供者提交详细的项目计划、预算明细、财务报表、法律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补助资金管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审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补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补助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申请材料进行归档和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补助资金使用第十三条接受和使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申请批准的用途和标准使用资金,不得挪用、挤占、私分补助资金。

第十四条补助资金使用应当合理规范,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安排和支付,不得超支或违规支出。

第十五条补助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资金,凭有效的票据和凭证进行记录和报销。

第十六条补助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金使用的审批、记录、报账和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日常监管和预警机制,防范和纠正各种不当行为。

社区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社区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社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专项基金的设立 (1)第三章专项基金的管理 (2)第四章专项基金的终止 (3)第六章附则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规范xx市xx新区xx社区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专项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xx市xx新区xx社区公益基金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的专项基金是在本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由捐赠人或(及)本会发起,在本会总的账户下,设立专门用于开展某类活动(或项目)的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下设的各专项基金。

第二章专项基金的设立第四条凡国内外热心公益事业的机构、企业和个人均可向本会提交设立专项基金的申请。

设立专项基金原始本金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账面运作存留资金不得低于原始本金的10%。

申请设立“专项基金”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发起成立“专项基金”申请报告;(二)拟发起设立“专项基金”运行方案;(三)拟发起机构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发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拟发起设立“专项基金”发起机构或自然人介绍。

第五条基金会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按相应的申请流程予以批复。

(一)原始本金为20万元的,由本会执行团队集体审议,秘书长签字后生效,报理事会备案。

(二)原始本金在2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根据捐赠人需求,为专项基金冠名,但所冠名称须符合本会宗旨。

秘书长须以正式电子邮件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报全体理事,三分之二理事回复且半数以上赞成的,确定通过此专项基金申请,由理事长签字生效。

电子邮件原始内容留存为档案依据。

(三)原始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照本会《章程》规定,须召开理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的,由理事长签字生效。

第六条设立专项基金,应与专项基金捐赠人签署捐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规范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强化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促进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专项补助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突出管理的专业性和专项性,严格控制预算、拨款、审计、监督和检查等环节,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安全和规范。

第二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补助资金。

(二)专款专用原则。

专项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规定的专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开透明原则。

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公正。

(四)激励约束原则。

对使用专项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激励诚信守法,严惩违法违规。

第六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应当遵循谨慎用人原则,建立工作稳妥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的财务安全。

第七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保证专项补助资金的决策科学合理,确保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

第八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应当遵循风险防范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合作共赢原则,建立合作共赢的管理机制,促进各方合作,形成共同管理专项补助资金的合力,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三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十条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定期审查和监督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专项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社区慈善资金管理方案

社区慈善资金管理方案

社区慈善资金管理方案
需求分析
社区慈善资金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支持社区公益事业而进行的一项工作。

在此过程中,需要寻找一种有效的方案来管理慈善资金。

针对这一需求,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方案内容
一、资金筹集
社区慈善资金的筹集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社区内部捐赠:社区居民可以主动向社区捐赠资金,支持社区公益事业。

2.对外募捐:社区可以与企业、商家等开展合作,继续募集资金。

二、资金管理
社区慈善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捐赠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2.安全可靠: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并加强风险防范。

3.审批制度:建立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范程序。

4.公示公开:捐赠的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公示公开,向社区居民、企业、商家等相关方公布。

三、账务管理
社区慈善资金的账务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精确记录:对所筹集慈善资金进行精确记录和及时汇总。

2.有据可查: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有据可查。

3.审计管理:建立审计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4.保密性:对捐赠者的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应保密。

总结
以上方案是社区慈善资金管理的基本内容,目的是确保社区慈善
资金的管理合规、公开透明。

同时,也为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
更好的资金保障和保障。

专项社区基金使用方案

专项社区基金使用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增强社区凝聚力,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根据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社区基金使用方案。

二、基金来源及规模1. 基金来源:本专项社区基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企业捐赠、社会组织捐赠、社区居民自筹等多种渠道。

2. 基金规模: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设定基金规模为XX万元。

三、基金使用原则1. 公开透明:基金使用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2. 专款专用:基金仅用于社区公益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 按需分配: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合理分配基金使用。

4. 效益优先:优先考虑项目的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

四、基金使用范围1.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道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

2. 社区文化活动:举办各类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3. 社区教育培训: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4. 社区环境卫生:加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居民生活环境。

5. 社区安全防范:加强社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6. 社区扶贫帮困:对社区困难家庭给予救助,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五、基金使用流程1. 项目申报:社区居民或社区组织根据需求,向社区居委会提交项目申报书。

2. 审批立项:社区居委会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社区基金会审核。

3. 公示公示:社区基金会将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4.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项目实施。

5.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社区居委会组织验收。

6. 资金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社区基金会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资金结算。

六、监督管理1. 社区基金会设立监事会,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社区居委会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基金使用情况。

3. 社区居民可通过多种渠道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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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加强大峪街道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公益事业补助标准,按照社区居委会规模大小,2000户以下的每年补助8万元,超过2000户的每增加1户增加补助40元。

第三条:按照本市的要求每个社区8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第四条: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服务项目,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以及开展社区文体、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公益事业活动所需要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械、活动宣传、活动奖品、活动劳务等费用。

不得用于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更不得用于组织居委会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费、招待费、会议费指出。

不能发放纪念品,对做出贡献较大的给与适当的奖励。

每份奖品价格最高不能超过20元。

发放奖品的发票后必须附奖品采购清单,方可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社区公益活动发放奖品的社区居委会必须制作奖品发放清单。

待领取人签字后进行公示,并由社区居委会妥善保存。

办事处成立检查小组对社区公益活动奖品发放清单进行检查。

第五条:办事处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财政科、居民科、纪检办为成员,加强对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
用管理过程和监督。

主要职责:
1、负责审批社区公益事业项目,根据社区居民需要,结合工作实际,优先安排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事业项目。

2、指导社区实施公益事业项目,帮助社区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也要成立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小组,由两委班子,居民代表理财人员组成。

按照专款专用、公开公正、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1、社区居委会每年于1月底之前征集居民代表的意见,做好社区公益事业活动和社区公益事业项目的计划,提请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年度工作计划之外的项目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写出文字报告一式三份,并报办事处主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同意,可列入当年计划。

2、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资金必须设立单独账本,由社区财务人员负责,记入收支情况。

3、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计划向办事处提示社区公益活动和项目申请,并附项目计划书。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目的、地点、内容、参加人员、活动组织、项目预算等。

4、办事处领导及小组审批,由财政科和居民科要根据项目计划及实际需要,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注明是否从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中安排,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科安排资金。

5、项目完成后,由社区居委会项办事处报项目资金使用预算及相关凭证,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由财务科统一记账。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要健全完善社区民主理财制度,严格按照社区内部的资金申请使用程序,加强对补助资金的财务管理。

第八条:每个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要求做计划上半年40%,上年结余列入上半年计划之中,下半年40%,20%作为社区突发活动支出。

当年末安排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可分别社区专项结账下年使用。

第九条: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办事处财政科设立专项资金明细,分社区核算补助资金使用。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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