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1•【字号】桂政办发[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号)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一月十一日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前言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地区包括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三个行政区域,海岸线长1595公里,沿海滩涂1005平方公里,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在泛北部湾经济区区域经济合作中具有明显的战略地位优势。
1998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1998]142号)。
《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近十年来,对广西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部分近岸海域实际使用功能发生了较大变化。
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8号令《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1年发布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HJ/T82-2001)》(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方案》中规划的功能划分原则、管理措施均与《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有一定的偏差;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5]5号文,以下简称《通知》),《方案》部分规划的海洋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与《通知》管理目标不一致,客观上形成了管理上的困难,严重影响对近岸海域环境的管理,也严重影响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建设进度,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方案》需要及时调整,以适应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4•【字号】桂政发〔2014〕62号•【施行日期】2014.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4〕6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10月24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全国口岸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关于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的工作部署,为构建执法统一、简便高效、监管严密、覆盖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进一步提高北部湾经济区整体通关效率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等国家战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沿海和内陆沿边开放、创新口岸查验监管体制机制的要求,围绕建立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区域性通关新模式的目标,从职能转变、事权划分、资源配置、流程再造、风险管理等方面大胆创新、深入改革,打破查验部门的管理边界,探索实施行政管理一体化、通关作业一体化、信息技术一体化、综合服务一体化、口岸协调管理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实现北部湾经济区“六市一关”(即将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范围内的7个隶属关区和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视同一个大的隶属关区)的区域性通关一体化,促进贸易物流无障碍通关、无缝隙对接,营造低成本、可预期、高效率的便利通关环境,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一)行政管理一体化。
创新口岸监管体制机制,树立“六市一关”监管理念,理顺垂直管理,强化横向协作,整合部门行政资源,为通关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5.31•【字号】桂政发[2001]41号•【施行日期】200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41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方案》已经2001年2月23日自治区九届人民政府第49次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00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郁江、邕江、左江、右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方案珠江水系是我国重要水系之一,是两广人民的母亲河,其中从桂平溯江而上经贵港至横县称为郁江,南宁经邕宁至横县为邕江,南宁以上往崇左方向为左江,往百色方向为右江。
郁江、邕江、左江、右江(简称四江)是贵港市、钦州市(浦北县)、南宁市、南宁地区、防城港(上思县)百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是沿江群众赖以生存的主要饮用水源,其水环境质量的好坏对上述地区的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状况至关重要。
多年来,“四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枯水季节污染更为严重。
1998年12 月初至1999年4 月底,“四江”多次发生污染事故,威胁沿江数百万群众,特别是南宁市的饮水安全。
近年来,自治区对“四江”治理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四江”污染治理。
为了更好地保护“四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从根本上解决“四江”流域水质保护问题,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四江”污染现状及原因1998年,据广西各地市环境监测站对全区24条主要河流,61个断面,枯、平、丰三个水期进行监测分析,有75%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水质污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0•【字号】桂政发[2007]41号•【施行日期】2007.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7]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经商交通部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00七年十月二十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前言沿海港口的布局与经济社会、城市发展、资源利用、人民生活质量、生存环境等密切相关。
港口作为交通基础设施之一,是实现我区及西南腹地经济、社会和外贸发展目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合理布局沿海港口对提升我区港口综合竞争力、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区正面临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积极推动“一轴两翼”M型区域经济合作等重大新兴发展机遇,沿海港口正日益在政治、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沿海港口经过改革开放后的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以防城港为主,钦州港、北海港共同发展的格局,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但在港口布局、规划建设、安全运营等方面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区域合作的需要,岸线、环境、土地等资源亦呈现日益紧张的局面。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沿海港口发展方向及功能定位,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有限的港口岸线资源,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的需要,逐步完善综合运输网络,使沿海港口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要求,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桂政办发[2012]313号•【施行日期】2012.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8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广西边境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边境地区发展的意见》(桂发〔2010〕24号)以及自治区关于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实施意见的精神,巩固我区兴边富民行动成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2012-2015年广西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以下简称大会战)。
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期限我区百色市的那坡县、靖西县,崇左市的大新县、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共8个陆地边境县(市、区),以及百色市的德保县、崇左市的天等县距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的村屯列入大会战实施范围(其中,以距陆地边境线0-3公里范围的村屯为重点),共涉及44个乡(镇)540个建制村。
大会战的重点实施时限为“十二五”时期,用3-5年时间完成大会战各项目标任务,到2015年,我区边境一线地区实现大建设、大发展、大提高、大进步、大团结、大稳定的良好局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海洋资源【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2]143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2.09.10【实施日期】2002.09.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43号)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12号)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海发[2002]12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区海域勘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海域勘界的意义我区大陆海岸线长1595公里,海岸界点东部与广东省廉江县交界于英罗港,西部与越南交接于北仑河口。
海域与广东、海南省相邻。
我区沿海有北海市(包括合浦县)、钦州市、防城港市(包括东兴市)。
我区沿海各级行政区毗邻海域的行政区域界线一直没有明确。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海洋开发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拓展,海洋经济发展迅速,但由于没有确定海域界线,争海、争滩、争岛的矛盾日益突出,海域使用和归属纠纷屡有发生,在个别地方甚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海域勘界旨在划定沿海县际间毗邻海域的管理线,解决海域界线不清和岛屿归属不明的问题,既有利于加强边界地区的团结和社会稳定,也有利于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
对我区海洋事业来说,是一件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基础性工程。
二、海域勘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海域勘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法勘界。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企沙工业区和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有关问题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企沙工业区和大西南临港工业园
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防政发[2011]43号
【发布部门】防城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30
【实施日期】2011.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企沙工业区和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有关问题的通知
(防政发〔2011〕43号)
港口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为提高园区运作效率,加快企沙工业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招商引资和项目落户,促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责任明确,投资共担,利益分享”的原则,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项目招商落户机制
实行“分级招商引资、统一规划落户”,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的招商引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园区规划确定项目落户。
项目招商落户不受属地限制,按规划进行布局,港口区招商引进的项目可以落户企沙工业区。
明确招商引资责任,实行“谁招商、
谁跟踪落实”,项目落户后再由所在园区服务;市政府成立有推进领导小组的项目,由领导小组协调服务,所在园区做好配合,确保招商项目落地生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7•【字号】桂政办发[2009]22号•【施行日期】2009.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2号)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二月十七日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为使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与附近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满足该区域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和经济协调发展,现将原《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中“钦州湾海水养殖区(B16Ⅱ)”(属二类环境功能区,主导使用功能为牡蛎、对虾、青蟹、石斑鱼养殖,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中的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附近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为红沙工业区用海区(代码GX074CⅢ)、红沙工业区排污区(代码GX075CⅣ)、防城港揽埠江口养殖区(代码GX076BII)共3个功能区。
具体调整方案是:一、红沙工业区用海区(代码GX074CⅢ)企沙东岸海域,揽埠江口的揽槌村至埠头岭(与钦州龙门港镇交界)岸线26km,向外2km海域,面积约40k㎡,属三类环境功能区,主导功能为工业用海,水质保护目标为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二、红沙工业区排污区(代码GX075CⅣ)具体位置为中心坐标E108°34′29″,N21°37′38″;半径为1km的区域,面积3.14k㎡,边界外设500m水质过渡带,属三类环境功能区,主导功能为工业、城市排污,水质保护目标为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9]22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7
【实施日期】2009.02.1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2011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
调整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22号)
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
为使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与附近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协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满足该区域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和经济协调发展,现将原《广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中“钦州湾海水养殖区(B16Ⅱ)”(属二类环境功能区,主导使用功能为牡蛎、对虾、青蟹、石斑鱼养殖,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中的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厂一期工程项目附近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为红沙工业区用海区(代码GX074CⅢ)、红沙工业区排污区(代码GX075CⅣ)、防城港揽埠江口养殖区(代码GX076BII)共3个功能区。
具体调整方案是:
一、红沙工业区用海区(代码GX074CⅢ)
企沙东岸海域,揽埠江口的揽槌村至埠头岭(与钦州龙门港镇交界)岸线26km,向外2km海域,面积约40k㎡,属三类环境功能区,主导功能为工业用海,水质保护目标为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二、红沙工业区排污区(代码GX075CⅣ)
具体位置为中心坐标E108°34′29″,N21°37′38″;半径为1km的区域,面积
3.14k㎡,边界外设500m水质过渡带,属三类环境功能区,主导功能为工业、城市排污,水质保护目标为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三、防城港揽埠江口养殖区(代码GX076BⅡ)
企沙东岸海域,揽埠江口的揽槌村至企沙镇白沙红村的岸线向外1公里海域,面积30
k㎡,属二类环境功能区,主导功能为牡蛎、青蟹、对虾、石斑鱼养殖、增殖,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附件:1. 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表
2. 防城港市企沙东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局部调整结果图(略)
(http:///fjcf/200903/P0200903303878031373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