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三证合一“工作方案

“三证合一“工作方案随着国家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和的深入推进,2024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启动了“三证合一”工作,即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照,并降低了注册资本和办理时间等要求,推动了我国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
下面是关于“三证合一”工作方案的详细介绍。
一、“三证合一”的内容和目标1.减少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和程序,降低企业设立门槛,推动创业创新;2.精简行政审批环节,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3.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增加就业机会;4.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二、“三证合一”的工作方案为了实现“三证合一”的目标,需要进行以下工作:1.立法和政策支持2.信息共享和整合建立“三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将各个相关部门的信息整合在一起,实现信息共享。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只需向一个部门提交材料,其他部门可以在平台上查询相关信息,避免了重复提交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3.人员培训和监管对涉及“三证合一”工作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办事效率和质量。
同时,加强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减少非法注销、变更等行为。
4.优化注册流程和服务对企业注册流程进行优化,简化办理手续和材料要求,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其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三、“三证合一”的意义和影响1.降低企业设立门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营商环境;3.增加市场主体数量,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4.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良性竞争;5.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提高企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总之,“三证合一”工作是我国营商环境和创新创业政策的重要一环,为我国市场主体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通过“三证合一”,可以降低企业设立门槛、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创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进一步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知识点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知识点一、背景和意义1.背景:传统的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三证独立办理,企业需要提交大量材料、跑多个部门,繁琐耗时,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推动简政放权,我国决定进行“三证合一”。
2.意义:推行“三证合一”能降低企业创办和运营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企业信息管理和监管,防范非法经营和欺诈行为。
二、实施主体和适用范围1.实施主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主体。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新设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现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的情况。
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流程3.窗口受理阶段:企业提交在线申请后,需要前往工商部门窗口进行资料审核和受理,需提交纸质版的相关文件。
4.综合审核阶段:工商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额等信息。
5.发证阶段: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获得一张新的“三证合一”证照,此后即可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四、成效和问题解决1.成效:通过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企业开办时间从过去的20多天缩短到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登记的简易工商登记从原来的分别需要10个工作日和6个工作日分别缩短到3个工作日和1个工作日。
2.问题解决: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可能会遇到个别地区的操作不规范、申报材料不统一等问题,这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以便及时解决。
五、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2.注意事项:企业在办理“三证合一”登记时,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要求和流程。
六、延伸发展1.政务服务一体化:在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政府还可以进一步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将更多的相关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体,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企业登记服务。
2.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还可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吸引更多投资和创业者,促进经济发展。
透彻解读“三五证合一”

透彻解读“三五证合一”版权声明:轻松财税原创内容,转载时请保留作者、来源一、“三证合一”“三证合一”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二、“五证合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继去年10月1日全面实行“三证合一”后,再度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各地各部门自今年10月1日全面实施。
按照《通知》要求,改革将全面实现“五证合一”,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三、通俗而言在用户的角度来看,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注册速度应该加快,相关的服务费用也应该下降。
从背后的角度来看,不管是三证合一,还是无证合一,其背后的基本前提是,政府以前独立的各个职能部门,现在系统已经打通,数据已经可以共享了。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工商系统和税务系统的打通,税务系统和社保系统的打通。
工商系统和税务系统的打通以往,有大量的企业主,利用了工商系统和税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股权转让的价格,个人所得税上做了很多灰色甚至黑色的文章。
从五证合一开始,这样的文章不可能在实现了,任何的价格差异和偷漏税,在系统中会第一时间反馈出来。
这个情况的变化,对于企业主的股权控股架构和事先安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未能在早期就创建比较良好税务效率的控股架构的企业,在后续的股权转让,合并和收购过程中,往往会承受更多的成本。
具体的,大家可以参考下面这篇文章:哭,早知道我还能在股权转让中多赚100万!社保系统和税务系统的打通社保系统和税务系统的打通,意味着每个员工交社保基数的信息和报税的信息对比成为可能性,所以,对于以往交社保基数和报税数字不一样的企业,请大家第一时间去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三证合一”工商最新政策解读

关于“三证合一”工商最新政策解读关于“三证合一”工商最新政策解读
之前工商发布三证合一内容如下: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的要求,未加载统一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在2017年底将停止使用。
现在已经是2018年2月份,那么对未做三证合一的企业有什么影响?工商总局发布最新的三证合一的内容又是什么?
对于企业未做三证合一的,需要尽快办理三证合一,否则会影响正常经营。
三证合一
工商总局发布最新的三证合一的内容:
一、按照(国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的要求,未加载统一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在2017年底将停止使用,改为使用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2018年1月1日后,未更换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其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仍然有效。
但各部门目前均使用统一代码办理业务,为避免影响正常经营,未办理营业执照更换的企业需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更换。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反映出未做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依然有效,但是要尽快办理三证合一,否则会影响企业正
常经营。
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1 2
政策出台背景 “三证合一”政策主要内容 3 税号变更的操作
目 录
4
5
其他变更事项
常见问题
PART 1
PART1 政策出台背景
税总函【2015】482号
十八大 精神
国发【2015】33号 厦国税发【2015】151号等
三证合一
PART1 政策出台背景
推进简政放权
激发市场活力
PART3 税号变更的操作
防 伪 税 控 用 户
前期准备
资料导出备份
完成征期申报
认证全部进行发票
空白发票退回或 作废
PART3 税号变更的操作
防 伪 税 控 用 户
税控设备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 件
携带资料
发票领购簿
变更税务登记表
未验旧的发票
PART 4
PART4 其他变更事项
使用网上审批系统(无纸化系统)的纳税人,要携带ukey到主管税务 机关柜台更新ukey。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纳税人:在出口退税备案中增加社会信用代码,数 据由征管系统自动导入,出口企业不用来退税部门变更出口退税认定。 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纳税人:原先需纳税人按新税号到国税网站进行 用户注册、再经过到柜台签署网上申报协议后才能用新税号进行网上 办税操作,在经过我局软件系统的优化后,纳税人变更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后1个工作日内,可以直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原先的办税大 厅登录口令,登录到办税大厅及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后续的操作。
PART 5
PART5 常见问题
1.问:小规模纳税人涉及税控设备的变更要如何操作? 答:和一般纳税人处理方法相同,先办理非征期抄税授权时钟后再变更。
2.问:变更税号后是否需要换新的发票簿? 答:不需要,使用原发票簿就可。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
二.武汉市什么时候实施“三证合一”改革?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的改革部署,全国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新设企业和变更企业中,全面推开“三证合一”改革。
湖北省决定从2015年9月10日起在全省先行全面推开此项改革。
按照省市同步推进的思路,武汉市同步启动“三证合一”改革。
三.武汉市哪些市场主体适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根据规定,武汉市“三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市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时未纳入改革范围,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后再组织实施。
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有哪些新亮点?“三证合一”改革的核心是便利市场准入,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
其亮点体现在“六个一”:1.一套材料、一表登记: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对工商、质检、税务部门的申请文书及提交材料规范进行整合优化,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
2.一窗受理: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一个窗口”申请即可,方便企业办照。
3.一个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之间共享,减少重复性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和办理,3日内发照。
4.一照通用: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一码管终身:营业执照上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源头上赋予企业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使企业拥有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企业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保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三证合一 实施方案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简化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的程序,降低企业的登记注册成本,推动“放管服”改革,国家决定实行“三证合一”制度。
这项改革将统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为一张证照,有效简化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降低了企业的登记注册成本,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实施“三证合一”制度,对于企业和政府来说都是一项重大的改革,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下面就从企业和政府两个角度,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一、企业角度1. 深入了解政策企业首先要深入了解“三证合一”制度的相关政策,包括政策的背景、意义、具体内容、实施时间等。
只有深入了解政策,企业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应对改革带来的影响。
2. 完善内部管理企业要对内部管理进行全面的审视和调整,确保公司的各项证照和登记注册手续齐全、合规。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证照和相关资料,以备日后查验和使用。
3. 主动配合政府部门企业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三证合一”制度的改革。
在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时,企业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所需资料和信息,确保政府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政府角度1. 做好政策宣传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三证合一”制度的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政策的背景、意义、内容和实施时间,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配合改革。
2. 简化办事流程政府部门要对“三证合一”制度的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简化,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避免企业重复提交资料和信息。
3. 加强监督检查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三证合一”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改革政策的贯彻执行。
对于违规操作和不合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维护改革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实施“三证合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顺利推进。
希望政府和企业能够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三证合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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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5、“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内容是什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窗受理。
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
二是一表申请。
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
三是一照一码。
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
四是一网互联。
以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为单位,各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
五是一照通用。
“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要予以认可。
6、为什么要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新注册企业需要到工商、国税、地税和质监等部门分别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申办三个证(照)法规依据不同、提交文件材料也不尽相同。
企业需要多次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需要重复性审核,提交材料过多、手续繁琐不仅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而且办理时间较长,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
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审批、减少环节,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适用的市场主体类型有哪些?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均简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具体是:(1)内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2)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3)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4)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5)内资非法人企业。
(6)外商投资公司及其公司。
(6)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还需要发放吗?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后,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9、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原来企业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需要到三个部门提交材料,多次填表,费时费力。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只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即可,大大节省企业时间,减轻企业准备材料成本等负担。
实行“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制度能够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提高效能,有效地推进注册便利化。
10、“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与原营业执照有何不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承载了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工商部门通过实时、自动、即时赋码的方法,按照核准的先后顺序,对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全国唯一、终身不变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11、“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推行“三证合一”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办证难问题。
各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失信成本,提升诚信收益,降低违约概率,推动建立完善信用惩戒机制。
12、“三证合一”后,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和改革前有何不同?与以往相比,“三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
原来到税务、质监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13、“三证合一”后,企业手中原有的证照需要更换吗?“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要完成对企业发放和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晚于2020年底。
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期间发放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
同时,在过渡期内,企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业务时,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过渡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14、企业的涉税业务信息如何进行变更和更新?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采集。
企业成立后,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15、“三证合一”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和以前有什么变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办理注销时,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在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仍按原程序办理。
16、“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营业执照适用哪些领域、业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需要使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开户、缴纳社保费、办理房产登记、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事务的,企业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将都可以办理。
根据改革要求,各相关部门都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的营业执照在各地各领域互认互通,确保改革各个环节畅通无阻。
17、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的原有证照遗失的,如何处理?申请人遗失证、照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公告报样。
18、“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原有企业换发新营业执照有何区别?对于改革实施后新设立的市场主体,由工商部门在其办理注册登记时发放加载了统一代码的新营业执照,统一代码由各级工商部门窗口实时生成、自动赋码。
对于在改革实施前已设立的市场主体,需要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区别情况分别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归档。
19、什么是联络员?在设立登记、联络员变动时时,如何操作?联络员是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事项的具体经办人。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填写联络员信息表。
联络员发生变动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20、什么是清税证明?答:清税证明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由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的证明。
21、“三证合一”改革,涉及部门多、行业广,政府各相关部门如何确保改革得以顺利实施?此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要确保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做到三个“同步”和三个“衔接”。
三个“同步”:一是职能部门同步实施。
这项改革涉及工商、质检、税务、发改等部门,各部门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制定统一的申请条件和规范要求,规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
二是相关行业同步落实。
按照国务院要求,实现“三证合一”后,相应的新营业执照在审批管理、信贷金融、检验检测等领域必须互认互通,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认可。
三是地方政府同步推进。
按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都要建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
三个“衔接”:一是要做好改革前后工作流程和业务系统的配套衔接。
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抓紧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和业务系统,做好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实现与内部管理业务的有序衔接。
二是要做好原有证照与新营业执照的过渡衔接。
要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原发证照的换发工作,变更换证不能收费。
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
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来需要使用这两个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新营业执照办理。
三是要做好原有试点与全面推开的转换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