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何维护保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何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中至关重要的安全设施之一,它能够在火灾初期及时发现火情并发出警报,为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争取宝贵的时间。
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的维护保养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何进行维护保养。
一、日常检查1、每日巡查每日应安排专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巡查。
主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如自检、消音、复位等操作是否灵敏有效;指示灯是否正常显示;显示屏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同时,还要检查消防电源的工作状态,确保其供电正常。
2、探测器外观检查查看探测器的外观是否有损坏、污染的情况。
如果探测器表面有灰尘、油污等,应及时进行清洁,以免影响其探测性能。
3、手动报警按钮检查检查手动报警按钮是否有损坏、松动的现象,按下按钮时是否能够正常报警。
二、定期测试1、探测器测试定期使用专用的测试设备对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测试,以检验其是否能够准确感知烟雾或温度的变化并及时报警。
测试的频率通常为每年不少于一次。
2、报警功能测试触发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设备,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能够及时接收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报警。
同时,检查相关的联动设备是否能够正常启动,如消防广播、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
3、消防通讯测试检查消防电话、消防对讲机等通讯设备是否能够正常通话,声音是否清晰。
4、主备电源切换测试定期进行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切换测试,检查备用电源是否能够在主电源故障时及时投入使用,保证系统的持续供电。
三、清洁保养1、控制设备清洁对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设备进行清洁,清除表面的灰尘和杂物。
清洁时应使用干燥的软布,避免使用湿布或清洁剂,以免造成设备短路或损坏。
2、探测器清洁根据探测器的类型和使用环境,定期对探测器进行清洁。
对于感烟探测器,可以使用吸尘器或压缩空气进行清洁;对于感温探测器,应避免使用过热或过冷的气体进行清洁,以免影响其温度感应性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模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模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安全设备,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有效运行,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模板,供您参考:1. 系统设备检查1.1 检查控制面板是否正常运行,包括显示屏、按钮、指示灯等。
1.2 检查探头和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情况是否正确,是否有损坏或松动现象。
1.3 检查探测器的供电是否正常,包括电源电压和电源线的接触良好。
1.4 检查系统的供电电源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电源故障或电源线接触不良的问题。
1.5 检查报警器的声音是否正常,能否正常发出警报声。
1.6 检查所有报警装置的连接线路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断线、短路等问题。
2. 系统功能检查2.1 对控制面板进行测试,包括按钮、指示灯等功能是否正常。
2.2 对探测器进行测试,检查其是否能够正常感应到火灾烟雾、温度等情况。
2.3 对声光报警器进行测试,检查其是否能够发出足够大的声音和明亮的光亮。
2.4 对火警信号传输设备进行测试,确保其能够正常传输报警信号。
2.5 对充电电池进行测试,检查其电量是否充足,能否在断电情况下正常运作。
3. 系统记录和报警检查3.1 检查系统的记录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报警记录、故障记录、操作记录等。
3.2 检查报警事件的记录和报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发送报警信息给相关人员。
3.4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与其他安全设备(如消防水系统)能够正常联动和协同工作。
4. 系统维护和维修4.1 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清洁,去除灰尘、污物等杂质,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随时检查和更换设备的电池和备用电池,确保其充电状态和寿命符合要求。
4.3 确保系统的软件和硬件更新及时进行,以兼容新的功能和需求。
4.4 定期对系统进行维修和保养,检查和更换老化或磨损的零部件,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规范系统的检查(一)外观检查1.查所有设备(如探测器底座、接线端子箱、手动按钮及报警控制器等)是否已全部安装布线、接线就绪。
2.系统接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采用共用接地时,不应大于1欧姆;消防电子设备采用交流供电时,其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3.查探测器外形是否有损坏。
如有损坏,应尽量交由厂家或专业维护企业回收处理,这是因为有些离子型的探测器含有放射性物质。
4.查报警控制器的各种旋钮、开关、插件等外形和结构是否完好。
(二)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检查1.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的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火警、各类故障监控功能、消音功能等是否正常。
2.切断交流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工作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3.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是否正常。
4.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
5.通过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时,自动灭火、输出控制接点等均不应动作,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
(三)系统的功能、性能检查1.进行探测器的实效模拟试验时,观察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的对应是否准确。
2.拧下任何一个火灾探测器时,报警控制器上应有故障显示。
3.如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装置连接,在进行系统功能、性能检查前,应切断自动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的电气连接,但应检查报警控制器输出的灭火控制接点动作情况,如检查输出电压值或电流值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后,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以确保系统正常和可靠性。
(一)每日检查使用单位每日应检查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损坏。
检查方法为:有自检、巡检功能的可通过扳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可采用给探测器加烟、加热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场检验内容与标准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查验
观察检验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查验内容:
1.查验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查验;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控制、显示功能。查验方法: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GB16806)的有关要求进行查验。
7
区域显示器的功能检查
观察与查验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的检查内容:
3)对线性可燃气体探测器除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将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探测器相应的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10
消防电话查验
观察与查验
消防电话的查验:
1.消防电话的规格、信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查验2.消防电话的检查内容:
1)消防应急广播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音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场检验内容与标准
序号
查验项目
查验方法
查验内容与要求
1
检验技术资料
观察核对查验
1.竣工验收报告;
2.竣工图;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检验
观察与检验
1.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验。
4)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5)检查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的报警功能。
6)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
7)检查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检查方法: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4只的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要求主、备电源分别测试)。
8)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范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范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指通过火灾探测器、传输设备、报警器等装置组成的一套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检测到火灾并发出报警信号,以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范文,供参考。
一、检查设备完好性1.检查火灾探测器:检查各个火灾探测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没有破损、变形或严重污染等现象。
同时还要检查火灾探测器的感应元件和电池是否正常。
2.检查传输设备:检查传输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没有破损或变形等现象。
同时还要检查传输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并查看传输设备上的指示灯是否正常闪烁。
3.检查报警器:检查各个报警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没有破损、变形或严重污染等现象。
同时还要检查报警器的电源是否正常,并测试报警器是否能够正常发出声音。
二、检查探测器灵敏度和工作状态1.检查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标准气体源测试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检测灵敏度,确保探测器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可燃气体。
同时还要确定探测器的报警设置是否正确。
2.检查温度探测器:使用温度计测试温度探测器的测温准确性,确保探测器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火灾的温度变化。
同时还要检查探测器的报警设置是否正确。
3.检查烟雾探测器:使用专业的烟雾发生器测试烟雾探测器的敏感性,确保探测器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烟雾。
同时还要检查探测器的报警设置是否正确。
三、检查传输设备连接和传输状态1.检查传输设备连接:检查传输设备与火灾探测器、报警器之间的连接线是否牢固,没有松动或脱落。
同时还要检查连接线的外部是否完好,没有损坏或严重磨损等现象。
2.检查传输状态:通过查看传输设备上的指示灯,确认传输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同时还要检查传输设备是否能够正常接收和发送信息。
四、检查报警器声音和光线状态1.检查报警器声音:通过按下测试按钮,测试报警器是否能够正常发出声音,并且声音的音量是否足够大,能够在整个场所内清晰听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规范系统的检查(一)外观检查1.查所有设备(如探测器底座、接线端子箱、手动按钮及报警控制器等)是否已全部安装布线、接线就绪。
2.系统接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其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采用共用接地时,不应大于1欧姆;消防电子设备采用交流供电时,其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3.查探测器外形是否有损坏。
如有损坏,应尽量交由厂家或专业维护企业回收处理,这是因为有些离子型的探测器含有放射性物质。
4.查报警控制器的各种旋钮、开关、插件等外形和结构是否完好。
(二)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检查1.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的手动检查装置, 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火警、各类故障监控功能、消音功能等是否正常。
2.切断交流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工作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3.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是否正常。
4.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
5.通过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时,自动灭火、输出控制接点等均不应动作,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
(三)系统的功能、性能检查1.进行探测器的实效模拟试验时,观察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的对应是否准确。
2.拧下任何一个火灾探测器时,报警控制器上应有故障显示。
3.如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装置连接,在进行系统功能、性能检查前,应切断自动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的电气连接,但应检查报警控制器输出的灭火控制接点动作情况,如检查输出电压值或电流值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后,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以确保系统正常和可靠性。
(一)每日检查使用单位每日应检查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损坏。
检查方法为:有自检、巡检功能的可通过扳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可采用给探测器加烟、加热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方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方法1.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地理布局和设计。
检查报警设备的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覆盖到整个建筑物的各个区域,并且检查是否有任何阻碍报警设备作用的物体。
2.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源。
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没有电源故障,并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稳定。
同时,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完好无损。
3.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机。
检查主机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有任何故障和错误显示。
如果有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4.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探测器。
检查探测器是否正常工作,探测范围是否覆盖到需要监测的区域。
同时,检查探测器的灵敏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5.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显示和控制设备。
检查显示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显示火灾情况。
同时,检查控制设备是否能够正确地控制报警和疏散设备的运行。
6.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设备。
检查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声音是否清晰响亮,是否能够及时地引起人们的注意。
7.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通信设备。
检查通信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能够及时传输火灾报警信息。
8.监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
检查备用电源的容量是否足够,是否能够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时间要求。
9.定期进行测试和演练。
进行模拟测试,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警报,并配合进行火灾疏散演练,确保系统能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10.定期记录检查和维护情况。
对每一次检查和维护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的日期、时间、内容以及问题的解决情况等。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为今后的维护提供参考。
总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至关重要。
通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设备,用于监测火灾并及时发出警报,以便人们能够尽快采取措施进行疏散和灭火。
为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下面将详细介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的内容和步骤。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内容1. 检查供电电源: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电源稳定可靠,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完好,供电电压是否正常。
2. 检查控制设备:检查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包括主机、接口设备、控制面板等;检查设备的指示灯、显示屏等是否正常显示。
3. 检查传感器: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感器是否正常工作,如光电感烟头,红外线感烟头,温度感烟头等。
4. 检查声光报警器:检查声光报警器是否正常工作,包括声音是否清晰、响亮,灯光是否正常亮起等。
5. 检查通讯设备:如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要与其他设备进行通讯,需要检查通讯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报警电话、移动警报、电子邮件等。
6. 检查备用电源:检查备用电源的状态,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电源工作。
7. 检查防护措施: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好,如有无损坏的防盗门、防火墙、防火斗等。
8. 检查系统记录: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记录,包括报警记录、操作记录、故障记录等。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修保养内容1. 清洁: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清洁,包括灰尘的清理、玻璃面板的擦拭、传感器的清理等。
2. 校准: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校准,确保传感器的精度和灵敏度符合要求。
3. 电池更换:定期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电池,确保备用电源的正常工作。
4. 设备运行测试: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运行测试,包括手动触发火灾报警,测试声光报警器等。
5. 软件升级:定期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软件版本,如有需要,进行升级操作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6. 系统备份: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335-9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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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要点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场检查相关事宜。
本要点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不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安全评价、检测岗位人员的日常巡检和防火巡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
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GB26875.1-201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3 内容3.1 系统设置*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1.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
编号:SY-AQ-07311(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Inspection points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范围本要点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场检查相关事宜。
本要点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不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安全评价、检测岗位人员的日常巡检和防火巡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
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GB26875.1-201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3内容3.1系统设置*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1.2条)。
*3.1.2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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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
要点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
1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场检查相关事宜。
本要点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不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安全评价、检测岗位人员的日常巡检和防火巡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
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2005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GB26875.1-201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3内容
3.1系统设置
*3.1.2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控制室和分控制室。
主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及分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及进行控制,并显示
其状态信息。
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相互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3.4条)。
a)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b)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3.2消防控制室
*3.2.1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应包括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3.1条)。
*3.2.5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b)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c)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d)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e)与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之间有明显间隔。
*3.2.6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a)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b)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的消防设施一览表;
c)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d)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e)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志愿消防人员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f)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g)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h)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4.1条)
*3.2.7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确保24h有不少于2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值班;
b)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
d)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
e)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3.3图形显示装置
*3.3.1图形显示装置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3.3.2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系统各类消防、报警及其控制设备的名称、位置和运行状态、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等动态信息;
*3.3.3当有各类报警、反馈、屏蔽、故障等信号输入时,应能显示输人信号的位置、类别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3.3.4图形显示装置应在10s内显示输入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反馈信号的状态信息,在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信号的状态信息。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5.1条)
3.4火灾报警控制器
*3.4.4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5.2条;
3.5消防联动控制器
3.5.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显示或反馈其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
4.1;《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5.3)。
3.6火灾报警传输设备
3.7消防专用电话
*3.7.2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并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5.4条)。
a)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b)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c)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d)应能显示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3.8应急广播
*3.8.3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
b)应分别能通过手动和自动功能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c)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并能将故障状态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d)扩音机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应动作灵活,能用话筒播音,监听功能正常。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5.5条)
3.9防火门监控器
3.10火灾探测器
*3.10.1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并与保护场所火灾特性相适应。
*3.10.2各类火灾火灾探测器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或更换。
3.1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3.12区域显示器
3.13火灾警报器
注:本要点中带“*”的条款为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检查中必查内容,其他条款可根据情况条件进行选择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