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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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哈铁总【2016】33号文件

《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哈铁总【2016】33号文件

哈尔滨铁路局文件哈铁总〔2016〕33 号哈尔滨铁路局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运输业各基层单位,各房产建筑段: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建立“集中统一、安全可控、运输有序、施工高效”的施工管理体系,降低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持续稳定,现将《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维修天窗作业项目附件2:限速施工速度对比表附件3: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图、施工安全风险卡控表附件4: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办法附件5:年度施工(含集中修安排)轮廓计划表附件6:月度施工计划表和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附件7:月度施工计划编制管理办法附件8:维修周(日)天窗计划表附件9:临时增加施工办理流程附件10: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附件11:营业线施工协调、预备会制度附件12:施工组织框架图附件13:维修配合作业通知单附件14:工程车辆停留、转移及运行组织办法附件15:施工引起的LKJ基础数据换装办理流程附件16: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附件17:施工临时缩小限界申请表附件18:天窗点外上线作业计划表附件19: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附件20:地方铁路、专用铁路中特殊区段的施工管理制度附件21: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附件22:施工地段光电缆走向签认表附件23: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二○一六年三月三日技术规章编号:HBG/CW101-2016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铁路总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铁总运〔2014〕180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铁总运〔2014〕107号)文件,结合铁路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六章施工方案审核程序第七章施工计划的编制第八章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第九章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第十章集中修的组织实施第十一章施工登销记程序第十二章施工过渡工程第十三章工程验收交接第十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五章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第十六章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并结合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距离为准)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及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米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施工。

参照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篇)

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篇)

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车站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具体的细则内容如下:1.施工前准备:(1)施工单位需提供施工项目的详细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并配备专人负责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3)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报备施工计划和人员安排,并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4)施工单位需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2.施工人员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掌握施工操作规程,并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2)施工人员需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严禁超负荷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3)施工人员需时刻保持警觉,注意周围环境,确保自身安全;(4)施工人员需遵守现场安全规定,如禁止吸烟、禁止乱堆放材料等;(5)施工人员需及时上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3.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隔离带、安全围挡等;(2)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3)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道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的疏散;(4)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5)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督查岗,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施工期间的安全控制:(1)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噪音、灰尘和振动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确保施工质量;(3)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事故应急处理:(1)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2)施工单位需配备足够的急救人员和急救设备;(3)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组织施救,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细则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第1条为加强车站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加强施工条件下的行车组织,严格执行《技规》、《行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号)、《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____铁运〔____〕____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车站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_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_

••••••••••••••当前位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行车和施工的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80号)、上海铁路局长令第1号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上铁运发〔2008〕316号)、《上海铁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上铁运发[2009]451号)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铁路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结合合福客专站前一标铁路工程的具体情况,主要项目有:(1)在站场改造或者线路改移、衔接过程中拆除、插入、铺设、拨接营业线道岔设备的施工。

(2)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修建便道、填筑路堤、开挖路堑、地道施工、架设桥梁、涵洞接长、铺设线路(道岔)等工程构筑物等的施工、(3)跨越营业线施工的连续梁,尤其是蒙城北路桥,跨多条营业线,门式墩施工跨合武绕行线等,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很大;跨越铁路运营线的平交道口,架(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管线等设施建设、开挖、取土等施工。

(4)临近但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运输材料机具、开挖土石方、构筑或拆除非铁路建筑物、进行自身运转和转移的各种交通工具、施工机械的施工。

(5)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6)其他直接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分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工务安全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必须纳入天窗。

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规定,结合路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局管内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3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

高速铁路为石太客专,繁忙干线为大秦、侯月、石太线,干线为京原、京包、北同蒲、南同蒲、侯西、太中银、太焦线,除以上范围外的线路为其他线路。

第4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5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6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7条施工项目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精编)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精编)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精编)2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联调联联试期间检测列车运行及营业线施工安全,依据北京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高铁公司联调联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编制依据包括北京铁路局《京雄城际大兴机场至联调联试行车组织办法》(京铁科[2021]363号)、《京雄城际大兴机场至联调联试期间通道门管理办法》(京铁科信[2021]364号)、《京雄城际大兴机场至联调联试施工管理办法》(京铁施工[2021]370号)、《京雄城际铁路大兴机场至段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及运行试验实施方案》(京铁科信[2021]402号)、高铁公司《京雄城际大兴机场至段联调联试和运行试验工作细则(试行)》(高铁工程函〔2021〕223号)、《京雄城际铁路大兴机场至段联调联试、试验运行期间清场、通道门及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1]226号。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列车开行前的线路清场组织、通道门管理及营业线施工期间安全管理。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的原则营业线施工必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与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运输的影响。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一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部)成立联调联试、运行试验期间清场组织、通道门及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包保检查组。

(一)管理机构项目部成立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副书记)、(副经理)、(副经理)、(副经理)组员:、、、、(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制定本标段的安全生产目标,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从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车站施工安全管理质量,保障工人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车站施工的所有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等。

第三条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应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对于车站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及时纠正措施并进行记录,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的安全管理第七条车站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方法。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期及安全要求,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落实按期检修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十条车站施工前,相关施工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在施工前重新规划和标示施工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封控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并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施工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流程组织作业,确保施工的安全、高效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清晰、明确掌握安全警示信息。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施工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负责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第四章 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第十三条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
4.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时,必须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批准。
5.普速铁路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垂直天窗,每次不少于30分钟;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天窗。分站别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
第三章 天窗和慢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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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8778-53 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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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为加强车站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加强施工条件下的行车组织,严格执行《技规》、《行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xx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x铁运〔2013〕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车站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车站管内各营业线的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车站管内各营业线路施工管理均按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范围为准)进行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非爆破施工,以及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3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普速铁路天窗安排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集中修时原则按180分钟安排。

2.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其中CRH 动车组运行区段不少于18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3.本站管辖的CRH动车组运行径路及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

4.本站管辖的CRH动车运行区段的普速铁路每日安排维修天窗,其余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

第4条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

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干线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

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

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 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xx枢纽各环线为一个区段且只安排一处慢行,遂渝线遂宁-井口为一个区段,渝怀线井口-武隆为一个区段。

第5条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Ⅰ级施工、Ⅱ级施工、Ⅲ级施工,普速铁路维修项目分为Ⅰ级维修和Ⅱ级维修。

第6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涉及车站的Ⅲ级施工由车站主管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其中,车站涉及行车的施工由安全科科长、技术信息科科长、技术信息科站务组织员参加,涉及客运的由客运科科长、技术信息科设备工程师、客运科客运组织员参加,涉及基建施工时由行办基建工程师参加。

车站主管副站长因Ⅲ级施工较多等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可委托车间副主任(或副科长)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

第7条Ⅲ级施工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召开施工前协调会,协调并解决相关部门和单位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第8条Ⅲ级施工组织管理实行“施工协调会、施工准备会、施工总结会”制度。

1.施工协调会。

(1)施工协调小组于施工前按施工项目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施工协调会由车站主管副站长或其委托人员负责主持召开。

施工协调会由车站主管副站长负责主持召开时由车站技术信息科负责作好会议记录,施工协调会由车站主管副站长委托人员主持召开时由运转车间(或请点站)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2)施工协调会主要内容:明确施工范围及设备影响范围;明确施工单位及配合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明确结合部的相关工作;明确施工期间行车方式的变化及行车组织;明确安全风险源的卡控是否到位;明确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

(3)遇连续性施工跨月时,必须于次月初再次召开施工协调会。

2.施工准备会。

(1)各施工作业站于施工日计划下达后,施工请点登记前,负责组织施工期间本站参与行车组织工作的所有人员参加施工准备会。

施工准备会由施工作业站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召开,并负责作好会议记录和周知车站安排的施工监控人员。

(2)施工准备会主要内容:学习《施工通知书》要求或组织方案要求;周知参与行车组织工作的所有人员施工范围及设备影响范围、施工期间行车方式的变化及行车组织、人员的定岗定位及落实安全风险源的卡控;开展施工中的作业安全预想。

3.施工总结会。

(1)每日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作业站负责召集施工相关单位参加施工总结会,施工总结会由施工协调小组组织召开,施工请点站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总结会后,施工请点站必须书面向车站技术信息科报告相关事项。

(2)施工总结会主要内容:总结施工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施工中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连续性的施工需布置次日施工的重点工作(明确施工范围及设备影响范围;明确结合部的相关工作;明确施工期间行车方式的变化及行车组织;明确安全风险源的卡控)。

第9条施工负责人、施工配合负责人由施工单位、配合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及作业内容安排本单位相应人员担当。

第10条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车站成立由车站主管副站长任组长、各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任副组长,车站及各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天窗修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员的天窗修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编制并上报维修周计划和维修日计划,汇总分析每日天窗修各项指标,按规定提供天窗兑现率、利用率等指标考核资料,定期组织天窗修工作分析、总结,不断提高天窗修工作质量。

第11条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

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第12条施工安全协议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凭路局施工审查批复表(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函件)和相关已修订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非件名的Ⅲ级施工和涉及到非自管设备的维修作业的安全协议除外)与车站按施工项目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施工安全协议所涵盖内容必须与审查批复表(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函件)和相关已修订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相一致。

3.施工安全协议应在进入月度施工计划上报程序前签订完毕,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月计划申请,车站一律不审核上报。

4.经路局审查同意的涉及车站的施工安全协议由车站技术信息科分类存档。

5.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6.Ⅰ、Ⅱ级施工和有件名的Ⅲ级施工以及外委、基建涉及慢行和站场改造引起的信联闭设备及接触网改造的Ⅲ级施工按件名、工点与车站按年度(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一次,由局主管业务处和局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

7.非件名的Ⅲ级施工和涉及到非自管设备的维修作业按项目列表,与车站一年按年度(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一次,由局相关主管业务处和局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

8.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9.施工安全协议除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必须加盖车站编号章、骑缝章,遇施工安全协议有手写内容时,必须在手写处加盖技术信息科公章。

第13条车站每月10日前组织重点施工单位对接次月施工计划申请,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次月施工计划申请内容进行初审。

车站施工领导小组根据施工审查批复表(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函件)和相关已修订施工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非件名的Ⅲ级施工和涉及到非自管设备的维修作业除外)以及与车站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于每月15-20日对各施工单位上报的下月施工计划进行审查后通过施工计划管理系统上报路局。

遇施工计划内容与施工审查批复表(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函件)、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以及与车站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不相符时,车站技术信息科通知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计划,凡不相符的施工计划,车站一律不上报路局。

第14条对路局审查批准后的施工月计划,由技术信息科将与车站有关的施工计划分类整理后,纳入车站运输方案中一并下发。

对在月度施工计划中明确需专题研究的项目,车站要组织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进一步完善施工运输组织方案,并拟发施工请求电报,Ⅰ级施工主送铁路局,抄送局相关业务处(室);Ⅱ、Ⅲ级施工主送运输处,抄送局相关业务处(室)。

第15条区间及站内到发线装卸路料。

1.纳入综合维修计划的区间及站内接发列车线路装卸路料,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销记,超出维修天窗时间时应按施工办理。

2.纳入调度日班计划组织实施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装卸车负责人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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