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血液供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输血质量和安全性,该血站根据《献血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该血站内涉及血液采集、处理、检验、保存、发放等技术操作和质量控制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的宗旨是“科学规范、严格管理、保证安全、提高质量”。
第四条所有执行本操作规程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血液采集第一节献血者准备第五条献血者必须符合《献血法》规定的献血资格,健康状况良好。
第六条献血者在献血前应经过详细问诊,了解其基本信息、献血史、接触史等重要信息。
第七条献血者需要仔细阅读并签署献血知情同意书,确保知晓献血的风险和义务。
第八条献血者在献血前需要接受体温、血压、心率、体重等常规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
第二节血液采集操作第九条在血液采集前,采集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和灭菌处理,确保无菌。
第十条采集者必须佩戴消毒手套,并对采集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采集者必须准确选择静脉穿刺点,避免伤及浅层动静脉。
第十二条采集者必须熟练掌握穿刺技术,确保快速、准确地顺利完成采血操作。
第十三条采集者在采集过程中需注意观察献血者的身体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采血并提供相应救治。
第三节血液采集后处理第十四条采血后,采集者必须将采集工具妥善处理,以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十五条采集者必须做好采血点的压迫止血,以减少血肿的发生。
第十六条采集者必须给予献血者相应的后续护理,提醒避免剧烈运动和重体力劳动。
第十七条采血者在采血完成后,需将采集的血液及时送往检验部门进行检测。
第四章血液处理与检验第一节血液分离第十八条采血送检后,需将血液进行分离,获取血浆和红细胞。
第十九条血液分离必须在无菌条件下进行,并确保红细胞和血浆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节血液检验第二十条对分离的血浆和红细胞进行相应的检验,以确保其符合输血质量的要求。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血站技术操作规程一、概述血站是提供血液及血液制品供应的单位,为保障血液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血站工作人员和献血者的健康,制定了以下技术操作规程。
二、献血现场准备1. 首先,献血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确保献血者的舒适度。
2. 献血现场应配备充足的献血床、无菌敷料、献血袋和相应的采血设备。
3. 确保献血现场的急救设备和应急药品处于良好状态,并有专业人员负责紧急情况的处理。
三、献血者筛查与登记1. 献血者应在专业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血型和抗体检测,确认其血液的匹配性。
2. 献血者应填写完整的献血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药物使用情况等,确保献血的安全性和实施有效的献血管理措施。
四、献血者采血1. 采血前应与献血者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身体状况和采血意愿,确保其理解并同意献血的可能风险。
2. 采血前应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温、心率等指标的测量,并记录在献血者采血记录表中。
3. 采血前应对献血者的皮肤进行消毒处理,确保采血部位的无菌状况。
4. 采血时应使用一次性无菌的采血器具,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5. 采血后应及时处理采血针头和献血袋,防止献血者的血液被污染或流失。
五、血液处理与制备1. 采集到的血液应及时送到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 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对血液进行分离,获得不同的血液成分,如红细胞、血小板等。
3. 血液制品的制备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确保其质量安全,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4. 制备好的血液制品应进行质量检测,如血液成分的浓度、纯度、理化性质等。
六、血液储存与运输1. 血液制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储存设施中,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2. 储存血液制品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制品质量的降低。
3. 血液制品的运输应专人负责,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严重的震动和温度波动,防止血液制品的破坏和变质。
七、血液使用与追踪1. 血液制品的使用应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授权,确保制品的匹配性和使用的合理性。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前须熟悉血液制品的各种基本理论,规范的操作程序及相关
的技术标准;
2、建立进行血液制品操作的干净室和洁净室,室内环境保持良好;
3、清楚血液制品的名称、规格、由来和编号;
4、操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洗手后进入洁净室;
5、操作过程中要遵守血液制品的操作规程,用小桶装进入洁净室,
室内一定要保持室内空气流畅;
6、用充分照明的地方进行操作,详细检查输注器,仔细核对袋子中
的所有信息,以免出现疏忽;
7、穿刺前要视受者血型,并及时查看袋子是否过期;
8、输血过程中应按规定时间定期查体和护士贴心沟通,以确保操作
的质量;
9、输血完毕后要及时记录输血情况,并把残余血液重新收集进袋子;
10、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消毒,清洗处理仪器,以防人体非法感染;
11、将使用过的物品移到指定位置,等待下次清洗处理。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

国卫医函…2019‟98号附件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2019年4月前言《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自施行以来,对促进血站规范化管理,实现并巩固核酸检测全覆盖,提升血液质量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不断适应血站技术发展要求,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规程进行系统梳理,按照保留现有体系框架、追踪前沿技术发展趋势、逐步提高标准要求、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和献血者权益的思路,对规程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制定了《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正文包括献血者健康检查、血液采集、血液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血液储存、发放与运输和质量控制等6个部分,对所涉及的关键技术做出相应规定。
其中一些原则性规定,血站在制定本单位操作规程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以“宜”表述的内容为推荐性内容。
本《规程》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供血站参考。
各血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本《规程》的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编制适合本血站使用的技术操作规程。
如有关血液标准、规范与《规程》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规程》规定为准。
本《规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同时废止。
为不断提升血站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规程》将每3年修订1次。
目录1 献血者健康检查 (1)2 血液采集 (4)3 血液成分制备 (12)4 血液检测 (22)5 血液储存、发放与运输 (39)6 质量控制 (46)附录A 献血者血红蛋白检测(硫酸铜目测法) (58)附录B 血液检测方法的确认 (62)附录 C 血液检测试剂(血清学检测/核酸检测试剂)进货验收与放行记录表 (79)附录D 检测过程的性能监控 (80)附录E 微板法ABO血型定型试验 (86)附录F 血液质量控制检查方法 (88)附录G 血袋标签确认方法 (101)附录H (资料性附录)血站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目录 (103)附录I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105)1 献血者健康检查1.1 导则按照国家有关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见附录I)的规定,对具有献血意向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做出是否适合献血的结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安全。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版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版血站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血站的正常运行和血液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血站内的所有技术操作,包括血样采集、血液检测、血浆分离、血液存储、血液输血等各项操作。
第三条所有从事相关技术操作的人员必须按照本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临床血液应用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条血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技术操作质量管理要求、设备质量管理要求、人员培训和评估要求等。
第二章血样采集第五条血样采集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六条在进行血样采集前,必须检查采集设备和试剂的有效期和完整性,确保采集过程中设备和试剂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采集点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无菌,为采集者提供舒适、安全的采集环境。
第八条采集点必须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确保采集环境的卫生和无菌。
第九条采血时必须采用一次性采血针,确保血样采集的无菌。
第十条采血时必须做好采集者的个人防护,包括戴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第十一条采血后,必须对采血点进行压迫止血,防止出血和感染。
第十二条采血后,必须对采血管道进行正确且及时的处置,包括丢弃一次性器械和垃圾分类。
第三章血液检测第十三条血液检测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血液检测前,必须检查检测设备和试剂的有效期和完整性,确保检测过程中设备和试剂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检测前,必须对血液样本进行正确的标识和记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检测时必须严格按照检测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七条检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报告和保存,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检测过程中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包括戴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第四章血浆分离人员进行操作。
第二十条分离前,必须检查分离设备和试剂的有效期和完整性,确保分离过程中设备和试剂的正常使用。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全文)国家卫生部通知,卫医政发【2012】1号,2011年12月31日印发,2012年6月1日起施行1 献血者健康检查1.1 目的按照GB18467《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规定,对具有献血意向的潜在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做出是否适合献血的结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安全。
1.2 核对献血者身份将献血者本人相貌与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以及外国公民护照等。
1.3 登记献血者身份信息核查献血者身份无误后,将献血者身份信息录入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BMIS),具体录入方式有:1)用身份证识读器读取身份信息并存入BMIS;2)在《献血登记表》手写登记,随后手工录入BMIS,注意核对信息填写和输入的正确性。
1.4 询问和查询既往献血史询问献血者和查询BMIS有无既往献血史。
如献血者曾献血,献血间隔期应符合要求,不处于被暂时或永久屏蔽状态。
1.5 履行告知义务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见《要求》)。
1.6 健康征询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见《要求》),体检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沟通。
1.7 知情同意请献血者签名,表明献血者已正确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自主、自由地决定是否献血。
1.8 一般检查按照《要求》规定,对献血者进行一般检查,常规项目包括体重、血压、脉搏等,必要时测量体温。
具体检查方法见卫生部《临床护理实践指南》。
记录健康检查结果和结论并签名。
1.9 献血前血液检测在献血前采集献血者血液标本做血液检测。
在采集血液标本前应核对献血者身份。
检测项目包括血红蛋白(Hb)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检测。
血红蛋白检测可采用目测法,如硫酸铜目测法(见附录A)或试纸条比色法,必要时进一步用仪器检测。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

国卫医函…2019‟98号附件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2019年4月前言《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自施行以来,对促进血站规范化管理,实现并巩固核酸检测全覆盖,提升血液质量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不断适应血站技术发展要求,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规程进行系统梳理,按照保留现有体系框架、追踪前沿技术发展趋势、逐步提高标准要求、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和献血者权益的思路,对规程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制定了《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正文包括献血者健康检查、血液采集、血液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血液储存、发放与运输和质量控制等6个部分,对所涉及的关键技术做出相应规定。
其中一些原则性规定,血站在制定本单位操作规程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以“宜”表述的内容为推荐性内容。
本《规程》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供血站参考。
各血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本《规程》的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编制适合本血站使用的技术操作规程。
如有关血液标准、规范与《规程》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规程》规定为准。
本《规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5版)》同时废止。
为不断提升血站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规程》将每3年修订1次。
目录1 献血者健康检查 (1)2 血液采集 (4)3 血液成分制备 (12)4 血液检测 (22)5 血液储存、发放与运输 (39)6 质量控制 (46)附录A 献血者血红蛋白检测(硫酸铜目测法) (58)附录B 血液检测方法的确认 (62)附录 C 血液检测试剂(血清学检测/核酸检测试剂)进货验收与放行记录表 (79)附录D 检测过程的性能监控 (80)附录E 微板法ABO血型定型试验 (86)附录F 血液质量控制检查方法 (88)附录G 血袋标签确认方法 (101)附录H (资料性附录)血站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目录 (103)附录I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105)1 献血者健康检查1.1 导则按照国家有关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见附录I)的规定,对具有献血意向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做出是否适合献血的结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安全。
血站操作操作规程

血站操作操作规程血站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血站的运营,保证血液采集、加工和分发的安全和质量,维护供血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血站是负责采集、加工和分发血液及其成分的单位,依法开展血液和血液成分采集工作。
第三条血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保证血液采集、加工和分发的安全、有效和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血站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血液采集、加工和分发过程的质量。
第五条血站应制定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并贯彻执行。
第六条血站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血液采集操作规程第七条血站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进行血液采集:(一)申请人登记:申请人应填写捐血登记表并提供相应身份证件,工作人员应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并录入系统。
(二)体检和问诊:工作人员应对申请人进行体检和问诊,了解其身体状况和病史,确保捐血安全。
(三)知情同意: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说明捐血过程和风险,并取得申请人的知情同意。
(四)消毒操作:工作人员应对采血区域进行适当的消毒操作,确保采血过程无菌。
(五)采血操作:工作人员应选择适当的采血针进行采血,确保血液采集量符合规定。
(六)采血完成:血袋应进行标识并送往血液加工区域进行初步检验。
第三章血液加工操作规程第八条血站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进行血液加工:(一)初步检验:对采集到的血液进行初步检验,包括血型、RH因子、传染病筛查等。
(二)分离血液成分:将血液分离为红细胞、血小板和血浆等成分,根据需求进行处理和保存。
(三)加工和储存:对血液成分进行加工和储存,确保质量和安全。
(四)输血准备:根据需求对血液成分进行筛选和匹配,准备输血。
(五)输血操作:按照输血要求进行输血操作,确保安全。
第四章血液分发操作规程第九条血站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进行血液分发:(一)血液需求登记:诊疗单位应向血站提出血液需求申请,血站应核查申请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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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医政发〔2012〕1号附件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二〇一二年一月前言《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自1997年发布以来,对促进血站规范化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随着输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血液管理工作要求的提高,原有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为此卫生部组织专家重新编制《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2版)》(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正文包括献血者健康检查、全血采集、血液成分制备、血液检测、血液隔离与放行和质量控制6个部分,对所涉及的关键技术要点做出相应规定。
其中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血站在制定自身的操作规程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以“宜”表述的内容为推荐性内容。
本《规程》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供血站参考。
各血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本《规程》的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编制适合本血站使用的技术操作规程。
本《规程》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1997年)同时废止。
目录1 献血者健康检查 (1)2 全血采集 (2)3 血液成分制备 (7)4 血液检测 (13)5 血液隔离与放行 (22)6 质量控制 (24)附录A 献血者血红蛋白检测(硫酸铜目测法) (35)附录B 血液检测方法的确认 (38)附录C 血液检测试剂(酶联免疫/核酸试剂)进货验收与放行记录表 (54)附录D 血液检测室内质控方法 (55)附录E 微板法ABO血型定型试验 (60)附录F 血液质量控制检查方法 (62)附录G 血袋标签确认方法 (68)1 献血者健康检查1.1 目的按照GB18467《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规定,对具有献血意向的潜在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做出是否适合献血的结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安全。
1.2 核对献血者身份将献血者本人相貌与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港澳通行证和台胞证以及外国公民护照等。
1.3 登记献血者身份信息核查献血者身份无误后,将献血者身份信息录入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BMIS),具体录入方式有:1)用身份证识读器读取身份信息并存入BMIS;2)在《献血登记表》手写登记,随后手工录入BMIS,注意核对信息填写和输入的正确性。
1.4 询问和查询既往献血史询问献血者和查询BMIS有无既往献血史。
如献血者曾献血,献血间隔期应符合要求,不处于被暂时或永久屏蔽状态。
1.5 履行告知义务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见《要求》)。
1.6 健康征询请献血者仔细阅读、理解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见《要求》),体检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沟通。
1.7 知情同意请献血者签名,表明献血者已正确理解献血前须知内容并如实回答献血前健康征询问题,自主、自由地决定是否献血。
1.8 一般检查按照《要求》规定,对献血者进行一般检查,常规项目包括体重、血压、脉搏等,必要时测量体温。
具体检查方法见卫生部《临床护理实践指南》。
记录健康检查结果和结论并签名。
1.9 献血前血液检测在献血前采集献血者血液标本做血液检测。
在采集血液标本前应核对献血者身份。
检测项目包括血红蛋白(Hb)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检测。
血红蛋白检测可采用目测法,如硫酸铜目测法(见附录A)或试纸条比色法,必要时进一步用仪器检测。
ALT采用干化学法/速率法记录检测结果和结论并签名。
1.10 健康检查结论1.10.1 将献血者健康征询、一般检查以及血液检测的结果与《要求》的规定进行对照分析和评价,做出献血者是否符合献血条件的判断并签名。
1.10.2 将健康检查结果和结论与献血者沟通。
对于需要永久屏蔽献血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于暂时不适宜献血的,告知不适宜献血的情形解除后,经体检合格可以献血。
1.10.3 引导适合献血的献血者进入血液采集环节。
2 全血采集2.1 献血场所配置献血场所的人员、设施、设备和器具、关键物料的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2.2 采血人员准备2.2.1 心理调适采血人员调整好心理与情绪,进入献血者服务工作状态,情绪稳定,工作热情,说话和气,态度和蔼,耐心细致。
2.2.2 技术准备熟悉采血技术操作规程,尤其应注意关键控制点和近期变更的操作步骤。
2.2.3 着装与配饰采血人员着工作制服,不佩带戒指、手镯(链)等饰物。
2.2.4 手卫生采血人员保持手卫生,具体操作按照《WS/T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规定执行。
2.3 采血器材准备2.3.1 采血器材清单建立采血器材卡片,列出采血位所需的全部器材。
采血人员按卡片准备和核查采血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采血器材的数量与预计采血量相适宜。
一次性使用物品在有效期内且包装完好。
采血器材准备工作应有专人复核。
2.3.2 血袋1)无破损、无渗漏,无污染,抗凝剂和保养液无变色;2)处于有效期内;3)宜采用具有留样袋的血袋。
2.3.3 标本管1)带有分离胶用于检测病毒核酸的标本管;2)用于酶联免疫吸附法(以下简称ELISA)、ALT和血型检测的标本管。
2.3.4 消毒剂1)一般选用含碘消毒剂,对碘过敏者可选用其他消毒剂;2)所用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3)处于有效期内;4)标明启用日期。
2.3.5 采血仪(秤)开启并检查采血仪(秤),证实正常运行。
2.3.6 热合机开启并检查热合机,证实处于正常状态。
2.4 献血者身份核对2.4.1 在静脉穿刺前,应核对献血者身份。
2.5 献血者沟通与评估2.5.1 在血液采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献血者的沟通,尤其是进行每一项主要操作之前,应当与献血者沟通并取得配合。
2.5.2 询问献血者的既往献血经历、近日休息等情况,评估出现献血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和不适合献血的情况。
2.5.3 观察献血者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是否处于紧张、害怕甚至恐惧状态。
如发现这些不利情况,则不急于采血,做好宽慰工作,待献血者解除思想顾虑,充分放松后开始准备采血。
2.6 静脉及其穿刺路径评估与选择2.6.1 穿刺部位的选择应选择无损伤、炎症、皮疹、皮癣、疤痕的皮肤区域为穿刺部位。
2.6.2 穿刺静脉的选择1)选择上肢肘部清晰可见、粗大、充盈饱满、弹性好、较固定、不易滑动的静脉;2)常选择的静脉主要有肘正中静脉、头静脉、前臂正中静脉、贵要静脉等;3)用食指指腹上下左右触摸,确定其位置、粗细和弹性,评估并确定穿刺位点和路径;4)使用止血带可使静脉充盈,便于触及和穿刺。
2.7 穿刺部位消毒2.7.1 用无菌棉拭蘸取适量使用浓度消毒剂,以穿刺点为中心,自内向外螺旋式旋转涂拭,消毒面积不小于6 cm×8 cm。
作用1~3 min 。
宜消毒2~3遍。
2.7.2 不应触摸已消毒的皮肤,不应靠近已消毒的皮肤讲话。
2.8 静脉穿刺2.8.1 待消毒剂干后方可进行静脉穿刺。
2.8.2 采取相应措施(如用止流夹夹住血袋导管)防止空气进入血袋。
手持针柄,取下护针帽,按照预先选定的穿刺部位进行穿刺。
2.8.3 穿刺路径为自皮肤穿刺点进入,皮下组织前行约0.5~1.0 cm,进入静脉腔,前行约0.5~1.0 cm。
2.8.4 如需第二次穿刺,应当在征得献血者同意后,在另一手臂选择穿刺部位和静脉,使用新采血袋的采血针进行穿刺。
2.9 血液采集和混匀2.9.1 静脉穿刺成功后,如果使用的带留样袋的采血袋,松开留样袋夹子,使最先流出的血液流入留样袋,约15~20 ml,用做血液检测标本。
夹闭留样袋夹子,松开阻塞件下端止流夹,使血液流入采血袋。
如果使用不带留样袋的采血袋,松开夹子,使血液直接流入采血袋。
2.9.2 固定针头位置,用敷料保护穿刺点。
2.9.3 维持静脉穿刺点与血袋的落差,保持血流通畅。
嘱献血者做握拳和松手动作,以促进静脉回流。
血流不畅时,及时调整针头位置。
当不易观察血流时,应注意观察穿刺部位有无异常及血袋重量是否递增。
2.9.4 血液开始流入采血袋后,即将其与抗凝剂轻匀混合。
宜采用连续混合采血仪。
如果采用手工混合,应当至少每90秒混合1次,充分混匀。
2.9.5 应当对采血时间进行控制。
200 ml全血采集时间>5 min,或400 ml全血采集时间>10 min,应给予特殊标识,所采集的全血不可用于制备血小板。
200ml全血采集时间>7 min,或400 ml全血采集时间>13 min,所采集的全血不可用于制备新鲜冰冻血浆。
2.9.6 与献血者进行交流,观察献血者面容、表情,及时发现并处置献血反应。
2.10 采血结束和献血者休息与观察2.10.1 采血量达到要求时,嘱献血者松拳,松开止血带,合闭止流夹,用创可贴/消毒棉球/纱布轻按静脉穿刺点,拨出针头后即加重按压,用弹力绷带包扎,松紧度适中。
2.10.2 嘱献血者在献血者休息处用茶点,休息10~15 min。
2.10.3 如出现献血不良反应,按相应程序处理。
2.11 献血后注意事项的告知2.11.1 应当印制献血后注意事项,并将其发给每位献血者。
2.11.2 献血后注意事项主要有:1)穿刺点上的敷料应保留至少4小时;2)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3)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4)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如果存在献血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者献血后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请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2.12 致谢发给献血者无偿献血证和纪念品,表示感谢,鼓励定期献血。
2.13 留取标本2.13.1 检测结果用于判定血液能否放行的标本只能在献血时同步留取,不得在献血者健康检查时提前留取。
2.13.2 如果使用带留样袋的采血袋,将留样针插入真空采血管,留取血样。
2.13.3 如果使用不带留样袋的采血袋,将静脉穿刺针插入真空采血管,留取血样。
应单手操作,避免手被针头刺伤。
2.13.4 将标本管内促凝剂或抗凝剂与血液充分混匀。
2.14 血袋及血液标本标识2.14.1 一次只能对来源于同一献血者的一份血袋、标本管和献血记录进行标识。
经核对后,将惟一性条形码标识牢固粘贴在采血袋、标本管、转移袋、血袋导管、献血记录单上。
2.14.2 宜在标本管与留样针/静脉穿刺针分离前开始标识,对采血袋和标本管的标识应当首先连续完成,不应中断。
2.14.3 宜在标本管与留样针/静脉穿刺针分离前核查采血袋、血液标本、献血登记表,所标识的献血条形码应一致。
宜采用计算机程序进行核查。
2.15 热合2.15.1 分段热合血袋导管,以供交叉配血、血型复查和血液标本保存使用。
血袋应保留注满全血的导管至少20 cm。
2.15.2 在热合过程中不应用力牵拉或扭转导管,待焊极松开1~2秒后方可取出已封口的导管。
2.15.3 应检查热合部位,如有渗漏,则重新热合,并评估对血液无菌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