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感染内科告知、谈话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

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一、目的和依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条例》3.《医务人员处分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医务人员。
三、告诫谈话的类型根据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和情节,告诫谈话可分为正式告诫谈话和提醒警示谈话两种类型。
1.正式告诫谈话正式告诫谈话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多次违规的情况,涉及涉及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医疗纪律,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未经授权或者资质不符合要求,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蓄意隐瞒病情,拒绝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故意误诊、延误诊疗;-虐待患者或侮辱患者等不当行为。
2.提醒警示谈话提醒警示谈话适用于较轻微的违规行为或者一次性违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疏忽职守,工作不细致、不认真;-未及时完成医疗文书记录;-不按规定做好医疗质量控制和纪录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工作纪律等不良行为。
四、告诫谈话程序1.报告与受理发现医务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医务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
2.谈话准备上级医务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并准备相关文件和证据。
3.告诫谈话上级医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知违规医务人员进行告诫谈话,并告知谈话时间、地点和目的。
4.谈话记录告诫谈话应当由医务行政管理部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并经告诫人员确认后签字。
5.处理结果和通报医务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将处分结果通报给医务人员。
五、告诫谈话的效果与影响告诫谈话的目的是引起医务人员的警觉和反思,促使其改正错误,遵守医疗纪律,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务人员应当从告诫谈话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严守医疗纪律,增强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同时,告诫谈话的事实记录也将作为医务人员考评、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六、监督与评估上级医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定期开展资格复审和绩效考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疗机构高层对话与讨论制度

医疗机构高层对话与讨论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升决策效率,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特制定本对话与讨论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医疗机构高层提供一个交流平台,以促进信息共享、问题解决和战略规划。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等。
三、对话与讨论的主题对话与讨论的主题包括但不限于:1. 医疗机构的长期战略规划2. 重要的人事变动和招聘决策3. 重大的财务预算和资金运作4. 医疗机构的日常运营和管理问题5. 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改进措施6. 合规性和风险管理7. 医疗机构的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策略四、对话与讨论的频率高层对话与讨论应至少每季度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集会议。
五、对话与讨论的流程1. 会议通知: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周发送,并附上会议议程。
2. 会议议程:议程应包括讨论的主题、预期的输出和责任分配。
3. 会议材料:会议相关材料应在会议前至少两天提供给所有参与者。
4. 会议记录:会议应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发送给所有参与者。
5. 决策执行:会议中做出的决策应由相关部门及时执行,并按照要求报告进展情况。
六、对话与讨论的规则1. 尊重:所有参与者应尊重他人的意见和观点,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
2. 专注:参与者应专注于讨论的主题,避免离题和个人攻击。
3. 透明:所有会议讨论和决策都应保持透明,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有机会参与和了解。
4. 纪律:所有参与者都应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
七、评估与改进本制度应定期接受评估,以确定其有效性。
医疗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应定期审查并更新本制度,以确保其持续适应医疗机构的需求和变化。
---以上是医疗机构高层对话与讨论制度的初步框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调整。
希望这份制度能够帮助医疗机构提升管理效率和决策质量。
医院感染管理内部沟通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内部沟通制度(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建立医院内部沟通制度,及时准确地传递内部有关信息,确保对医院感染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应策划建立本科室的质量管理体系,确立本科室的质量目标,规定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科室内部沟通1.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每周五下午负责召开科室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医院感染工作,并对下一步的工作作出具体策划和安排,以保证科室内部信息的传递与沟通的正确性、有效性。
2.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本科室的工作。
(四)科室横向沟通1.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制度》,与医院采购部门有沟通,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保证其采购、保管、发放使用过程的合理性。
2.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与药剂科有效沟通,对医院每月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曲线分析。
(五)全院沟通的实现1.医院感染管理科每两月召开一次全院监控医生和监控护士会议,学习医院感染有关知识,总结前一阶段医院感染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协助解决各科室、各部门间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
2.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人员每周下科室2-3次,发现问题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监督意见书》,督促可是改正,并对改正结果进行反馈检查。
每月对全院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综合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反馈到科室,对不足之处督促整改。
3.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年对全院临时工进行一次医院感染基本知识培训;对调入、分配来院人员和招聘、实习、进修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3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全院在册、在岗的医护人员以讲大课及电子多媒体等形式进行培训,培训率达98%以上。
4.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编写一期《医院感染简讯》,使全部医护人员能系统了解医院感染信息,对医院感染工作进行宣传沟通。
(六)内部沟通记录归档: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人员应将会议纪要、检查登记表、培训记录和考核情况等沟通性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医患沟通规范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医患沟通规范医院作为一个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在保障患者健康的同时,也面临着医院感染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管理医院感染,加强医患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中医患沟通的规范。
一、充分了解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院感染的风险。
作为医患沟通的一方,患者和家属需要了解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遵守相关规范。
医院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向患者告知感染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例如在医院宣传栏、患者须知中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同时,医院也可以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和家属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认知。
二、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医患沟通的顺畅与否直接影响到医院感染管理的效果。
为了确保医患沟通的顺畅,医院需要建立多种信息沟通渠道,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例如,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医院可以设置医患沟通专用电话,方便患者随时与医院进行交流。
此外,医院的官方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也可以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患者的问题,增加医患之间的交流。
三、明确医患权益和责任医患之间的权益和责任是医患沟通的基础。
医院在感染管理制度中应明确患者的权益,例如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获取医疗信息的权利等。
同时,医院也需要告知患者应承担的责任,例如按照医嘱进行治疗、合理使用抗生素等。
这样可以增强患者对医患沟通的主动性,促进双方在医患沟通过程中的积极参与。
四、加强医生沟通技巧培训医患沟通的质量往往取决于医生的沟通技巧。
医院应该加强对医生的沟通技巧培训,使其在与患者交流时更加敏锐、细致。
医生需要学会倾听患者的需求和意见,积极回应患者的问题,并以简明的语言向患者解释医疗知识。
此外,医生还需要学会与患者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以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
五、加强患者沟通参与意识医患沟通是一种互动过程,患者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院应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医患沟通,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通过提高患者的沟通能力,他们可以更好地与医生交流,表达自己的病情和需求。
医院感染管理约谈制度模板

医院感染管理约谈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约谈方式,对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提高医疗机构感染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职能科室及全体医务人员。
三、约谈对象1. 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或者严重医院感染的科室负责人。
2. 感染管理科发现存在感染管理问题,需要进行约谈的科室负责人。
3. 其他需要进行约谈的对象。
四、约谈内容1. 医院感染发生的情况、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 感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感染防控知识的掌握情况。
4. 感染防控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5. 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效果。
6. 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
五、约谈程序1. 感染管理科对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或者严重医院感染的科室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2. 感染管理科根据调查报告,提出约谈建议,报请院长批准。
3. 感染管理科负责组织约谈,提前通知约谈对象,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4. 约谈时,感染管理科应邀请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院外专家参与。
5. 约谈对象应认真准备,积极参加约谈,并对约谈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6. 感染管理科对约谈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
六、约谈结果处理1. 对于约谈中发现的问题,感染管理科应督促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2. 对于约谈中提出的整改要求,相关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整改情况。
3.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科室,感染管理科应提出处理建议,报请院长批准后进行处理。
七、记录与归档1. 感染管理科应做好约谈记录,包括约谈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约谈内容、整改措施等。
2. 约谈记录应归档保存,并作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考核依据。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感染管理科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感染管理科负责解释。
谈 话 告 知 制 度

谈话告知制度一、医患谈话内容1.入院或转科后:接诊医师护士在行必要诊查之后及予患者或其家属谈话,告之患者可能的诊断,治疗方案预后,住院注意事项。
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并发症。
尚需进行哪些检查及治疗措施,评估可能需要的费用等。
并将谈话内容记入病志。
2.住院期间:①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临床输血,科间及院外会诊等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并告之检查结果或会诊意见,处理方案等。
特殊物品,化疗药品及其他毒副作用大的药品使用前要求交接应用适应症及所需费用、副作用及预防措施。
②手术、麻醉病人:应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有关手术和麻醉的适应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并发症,意外情况及补救措施。
术中发现新情况,更改手术或麻醉方式,或重大意外情况,应及时进行术中谈话并签字,必要时申请会诊或报告院领导。
③各种有创检查和操作前,应向病人交待治疗的适应征,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并发症,并签字。
④各种检查、治疗措施、手术操作等,如果医生认为有适应征应该进行,而患者及家属因经济问题或其它原因而不同意时,医务人员应有谈话记录,并有患方“不同意,后果自负”,并签字。
⑤重病人应及时谈话并下达病危通知书,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预后应采取的措施并签字。
⑥如果发现有医疗纠纷苗描头,应及时谈话,耐心解释,尽可能使患方理解,防止纠纷事态扩大。
同时报告科主任及职能科室。
3.病人出院前:向病人交待是否治愈或未愈,出院后注意事项,何时随诊,复诊,尤其对体内值入器材,各种引流管的拆除,及特殊药品服用时间,必须详细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同时记入门诊病例。
未予要求出院者应交待后果并有患者及家属:“自愿要求出院,医疗后果自负”签字。
二、进行医患谈话的医生必须是本院具有处方权的医师,手术麻醉前谈话应由熟悉治疗、能将手术的危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解释清楚并能单独完成该类手术或麻醉的医生进行,危重病人或重大手术谈话应有科主任参加并签字。
三、所有谈话记录必须在病志中有体现,重要谈话目前又没有正规的签字同意书,病人的陪人均在病志中签字。
医疗机构知情告知谈话制度

知情告知谈话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患矛盾,确保医疗安全与稳定,特制定《中心医院知情告知谈话制度》。
一、患者的权利I、患者有知情权:这是基于人的生命健康权和权利处分自由原则所派生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包括三项基本内容:一是真实病情了解权,即患者有权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二是治疗措施知悉权,即患者为了避免或降低就医风险,有权选择医方拟将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措施;三是医疗费用知晓权,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
2、患者有选择权:要使知情权成为患者的可支配权利,患者就应具有选择权,即患者在接受手术、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过程中,以知悉自己病情和医疗风险为基础,有自主选择检查手段、治疗措施,同意或不同意手术、检查或治疗方案的权利。
二、告知的义务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之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患者行使知情权及其选择权必须依赖于医方的告知,否则医患之间的平等主体关系就会成为中楼阁,因而,患者的这种知情权及选择权与方的告知义务是相对应的。
三、告知的内容1、病情告知。
如实告知患者所患疾病的名称、现状、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健康的后果等诊断结论;但出于为防止病情急剧恶化、避免对患者可能或必然造成不利后果的善意考虑,也可对患者本人迟延告知,而告知其监护人或委托人。
2、治疗告知。
如实告知对患者所患疾病将采取的治疗方案和治疗措施,以及为避免危险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3、风险告知。
如实告知治疗措施可能或必然产生的危险,或因患者体质特异可能发生的过敏、排异、恶化和并发症等其它损害后果。
4、费用告知。
如实告知患者治疗疾病所应当承担的费用及其计费依据。
患者病情告知与交流管理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与沟通管理制度第一条:患者病情告知原则1.医院以患者的健康和利益为首要考虑,患者病情告知应遵从坦诚、真实、专业、谨慎的原则。
2.患者有权知晓本身的病情和治疗进程,并有权要求医务人员认真解释与沟通。
第二条:患者病情告知的内容1.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诊断结果、治疗方案、预后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告知患者。
2.对于患有重点疾病或需进行重点手术的患者,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家属进行相关病情告知。
3.医务人员应在向患者告知病情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开使用专业术语,以确保患者和家属能够充分理解。
第三条:患者病情告知的方式1.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个人意愿,尽可能按面对面沟通的方式进行病情告知。
2.假如患者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因素无法面对面沟通,则可以通过电话、书面形式等方式进行告知。
3.对于涉及敏感疾病或病情严重的患者,医务人员可以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后,邀请家属参加病情告知和沟通。
第四条:患者病情告知记录的管理1.医务人员应在患者病情告知后及时记录相关内容,包含告知时间、告知方式、内容概要等。
2.医务人员应妥当保管患者病情告知记录,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患者和家属有权要求医务人员供应本身的病情告知记录,医务人员应乐观搭配并尽快供应。
第五条:患者病情沟通的管理1.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职业素养,在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中表现出真诚、耐性和关怀。
2.医务人员应重视倾听患者和家属的看法和需求,敬重他们的选择权,以共同订立最佳的治疗方案。
3.患者和家属对医疗过程中的疑虑、不满和问题有权提出,医务人员应耐性解答,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六条:患者病情告知与沟通的培训与评估1.医院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情告知和沟通本领。
2.医院将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估机制,以评估医务人员的病情告知和沟通表现,并依据评估结果进行连续改进。
第七条: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医院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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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感染内科告知、谈话制度
为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知情同意的合法权利,增加医患沟通,减少不必要的认识差异,争取取得患者对诊疗过程的理解与支持,现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患者就诊时,导医台、挂号台需依据患者提供的情况,向患者告知所要就诊的科室及位置。
二、患者入院后,管床护士和医师必须至患者床旁作必要的自我介绍,简要介绍医院、科室及治疗组的情况,告知住院须知。
三、在完成详细诊查,提出初步诊断或入院诊断后,住院医师必须向病人或家属做好病情解释交待,达成共识,争取病人及家属对进一步诊断及治疗的配合。
对病情解释的内容应使病人或家属对所患疾病有一个初步认识,即病因、疾病的过程、治疗方法、疾病的恢复过程、应做的相关检查等;对于不能立即明确诊断的患者,应解释是病情复杂、多系统疾病、目前的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不全等原因影响诊断,及下一步有必要做的检查项目,及其大致费用等。
四、上级医师查房,如诊断与下级医师不一致或有新的、进一步的诊疗意见,应在查房过程中即向病人家属解释交待病情。
所解释的内容应更为详细、具体。
五、会诊医生在对患者全面诊查后,提出会诊意见,同时必须亲自告知病人或家属病情及治疗方案。
六、患者住院期间,经治医师必须随时与患者或家属保持沟通,了解病员病情变化,随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就处置措施告知患者或家属,
进行必要的解释并征求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七、在实施治疗前,住院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治疗目的、治疗时间、治疗方法(包括药品的使用时间、使用方法、使用量等事宜,门诊病员药品使用由门诊药房告知)以及治疗实施人员、治疗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实施检查前,住院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检查的目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准备的事宜。
八、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使用非医保类药物时,必须立即告知患者或家属。
九、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住院医师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谈话,交待检查、治疗的目的、过程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并发症,签订知情同意书。
十、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前,住院医师必须和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谈话,告知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的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并加之解释,使其理解与接受,并签订同意书。
十一、患者出院,住院医师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并与患者或家属做好出院谈话。
告知患者出院时间、出院时病情情况、出院后注意事项、随访时间等。
对出院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应说明随诊时间,继续治疗所应用的药物、剂量、用法及继续治疗所需的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