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用水定额分解
河北省用水定额工业取水.

ICS 03.100.50DB13A 01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取水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2: Industrial water2009-11-03发布2010-01-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河北省水利厅DB13/T 1161.2—2009前言DB13/T 1161—2009标准共分为三个部分:DB13/T 1161.1—2009 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DB13/T 1161.2—2009 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取水DB13/T 1161.3—2009 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用水本部分为DB13/T 1161—2009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拴群、张宝全、李永根、胡海军、郝军丽、彭俊岭、聂建中、尚瑞朝、张玲、贾志军、谢敬芬、甄宝艳、张晨、皮昌道、李志祥、盖瑞杰、张建军、张东莱、徐彤、田运林、王东辉、张会来、牛国珍、王志良、刘毓香、李东海、王芳、王敬斌、绳莉丽、赵秋霜。
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取水1 范围DB13/T 1161—2009的本部分规定了河北省工业行业产品取水的考核值和准入值定额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河北省工业产品取用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工业取水量在一定时间内,企业取自任何水源(如江河、湖泊、地下水、再生水等),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即取水许可证中批准的取水量值。
3.2考核值现有企业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创造单位价值)的工业取水量。
3.3准入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创造单位价值)的工业取水量。
河北《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09

F521
公 路 旅 客 运输
中型客车 微型车 大客车
F5 2 2
道 路 货 物 运输
大货车 中型货车 仓 储 ( 室 内 冷 藏 )
F589!其他仓储
L/ m' ¡¤dl 13. 00 L/m' ¡¤d! 11.00
H651
综 合 零 售
商 场 、 超 市 L/ m' ¡¤ dl L/m' ¡¤ dA1 8. 00 2.00
F511
铁 路 旅 客 运输
m' / d 车 站 旅 客 生 活 m' / d m' / d 列 车 卧 具 洗 涤 旅客食品加工 轿车
5. 00 100. 00 30. 00
3 m /百套 5 . 0 0 m' / t L/辆.d L/辆¡¤ d L/辆¡¤ d L/辆¡¤ d L/辆¡¤ d L/辆¡¤ d m3/ t ¡¤ d 5. 00 80/30 100/50 80/30 100/80 100/80 100/50 0. 15 营业面积: >10 000 m2 营 业 面 积 : 5 000-10 000 m' 营 业 面 积 : 1 000-5 000 m' 营 业面积: <1 000 m2 4-9月/10-3月 伞9月/10-3月 4-9月/10-3月 4-9月/10-3月 4-9月/10-3月 4-9月/10-3月
DB13/ T 1161. 3-2009
用水定额 第 3部 分 : 生 活 用 水
1 范围 DB13/T 1161-200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 生 活 用 水 的 定 额 指 标 。 本 部 分 适 用 于 河 北 省 生 活 取 用 水 管 理 。 2术语和定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用水定额 第3部分 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16)

商场、超市
H611
H612 H629 H622 H621 N784 A014
宾馆
餐饮服务 绿化管理 园艺作物种植
四星及以上 二、三星 一星
普通旅馆、招待所 非营业食堂
一般营业饭店 中档营业饭店 高档营业饭店
绿化 花房
N772
环境治理
河湖景观
O793 O794 O795
洗染服务 理发及美容保健
服务
洗浴服务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河北省水利厅
DB13/T 1161.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161《用水定额》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农业用水; ——第2部分:工业取水; ——第3部分:生活用水。 本部分为DB13/T 116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聂建中、张宝全、孙雪峰、苏建平、梁艳清、刘天旭、刘发、胡海军、尚瑞朝、 李春辉、连少伟、孙春峰、彭鹏、李栓群、李丽玮、刘玉兰、管华、吕铁峰、郭中磊、李哲强、杨志娟、 王静、赵晓英、徐振宇、王金成、赵 琳、郝秀峰、张文杰、谢跃峰、张殿相、张彦宏、邓晓华、马欣 华、张红梅。 DB13/T 1161.3-2015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T 1161.3-2009。
ICS 27.010 F 04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1161.3—2016
代替 DB13/T 1161.3-2009
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用水
Norm of water intake Part 3:Domestic water
河北省用水定额

河北省用水定额 (试行) 编制说明一、综述《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系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和管理的通知》(水资源[1999]519号文)要求,由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河北省水资源开发中心和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等单位编制的。
本定额已经过省内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并于2001年11月3日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成果验收。
《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的适用范围为全省各城镇工业、生活用水和全省农村用水,使用有效时限为五年。
二、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本次编制用水定额的主要依据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水资源[1999]519号文);3、《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4、《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1993);5、《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12452—90);6、《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CJ21—1987);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94);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502888—99)。
本次同水定额编制中,工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以统计分析法为主,其它方法(如重复利用率提高法等)核验的方式确定;城镇生活用水定额采用统计分析法计算,结合专家意见修订的办法确定;农作物灌溉定额依据灌溉试验资料,按经济灌溉定额计算方法制定;林牧渔业用水定额则根据调查资料,按水量平衡分析方法确定。
三、编制内容及有关说明(一)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编制本次共编制完成93个行业219种工业产品用水定额,详见表1—1~表1—7。
有关编制说明如下:1、工业用水定额指标系指工业行业或企业生产单位产量或产值所取用的新水量指标;2、工业行业分类及代码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规定划分;3、鉴于影响工业产值的因素较多,本次工业用水定额一般均按单位产品用水定额编制;4、为提高工业用水定额的适应性和实用性,编制时尽量剔除一些辅助及附属部门用水;5、考虑工业企业的副产品已包括在主产品之中,故本次用水定额主要针对主产品编制;6、由于工业用水定额与重复利用率关系密切,本次据资料情况,提出了部分产品的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7、针对同类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因生产工艺、规模、原料及专业化程度等不同,产品用水定额差异较大的实际,本次采取了尽量细化产品的方法,并引进了调整系数的概念;8、为使工业定额更具有针对性,本次对部分产品提出了不同适用条件下的用水指标。
河北省工业用水定额表

河北省城市综合用水定额表坝上高原区主要作物用水定额(I)备注:1、春小麦灌溉定额参照II区;2、农作物种植结构:莜麦、马铃薯、油料、春小麦、其他等,其比例为20.4%、 21.7%、19.5%、10.6%、27.9%;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01。
冀西北间山盆地区主要作物用水定额(II)表3—2备注:1、马铃薯灌溉定额参照I区;2、农作物种植结构:马铃薯、春小麦、春玉米、莜麦、其他等,其比例为15.1%、 12.3%、16.6%、13.5%、43.5%;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05。
燕山山前平原区主要作物用水定额(III)表3—3备注: 1、水稻灌溉定额参照VII区一季稻的灌溉定额,春玉米灌溉定额参照II区;2、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45%、30%、 15%、4.5%、55.5%;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5。
山区丘陵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IV)表3—4备注:1、本区的春玉米、春小麦、马铃薯、春谷子、夏玉米、冬小麦等作物灌溉定额参照与之相邻区的同一种作物灌溉定额,寒冷区水稻一般在承德、张家口的河滩地上较多,土壤渗漏量较大;2、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其他等,其比例为40%、20%、22%、 28%;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1。
太行山前平原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V)表3—5备注:1、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60%、50%、 15%、4%、31.2%;2、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62。
黑龙港低平原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VI)表3—6备注:1、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50%、38%、 8%、7.5%、41.5%;2、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45。
滨海平原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VII)表3—7备注:1、秧田采用旱育秧,盐碱地泡田用水取上限,非盐碱地泡田用水取下限。
本区的夏玉米、冬小麦、花生、棉花等灌溉定额参考相邻区的同一种作物的灌溉定额;2、农作物种植结构:水稻、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25%、30%、25%、2.5%、3.5%、39%;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25。
河北省用水定额-工业用水

B102化学矿采选
C131谷物磨制
m丿/ - - m丿了
0. 60 0. 30 0. 20 8. 10 4. 30 18. 00 0. 30
0. 048
0. 50 0. 23 0. 15 6. 20 3. 50 15. 00 0. 25 0. 04 0. 80
C1 3 2 饲料加工饲料加工 C1 3 3 植物油加工食用油 C1 3 4 制糖机制绵白糖 生 屠 猪 宰 肉 屠 鸡 宰
3. 1
工业取水量 在 定 间 , 业 自 何 源 如 河 湖 、 下 、 一 时 内 企 取 任 水 ( 江 、 泊 地 水 再 生 等 , 第 次 用 水 即 水 可 中 准 取 量 。 水 ) 被 一 利 的 量 取 许 证 批 的 水 值
3. 2
考核值 现 企 生 单 产 ( 完 单 工 量 创 单 价 ) 有 业 产 位 品 或 成 位 作 、 造 位 值 的 工取量 业水。
m a /t m s /t m 3 /t m a /t
了
0. 10 18. 00 4. 00 10. 00
0. 08 13. 68 3. 00 7. 00
生产」二艺为消毒、 包装
12. 00
8.00 1t产工艺为浓缩
22. 00
18. 00
C1 4 5
m/才 - 夕一 m2
30. 00
25. 00
生 工 为 煮 产 艺 蒸 、 消 毒
3. 32 8. 20
准入值
9. 00
7. 00
备 注
C1 3 9
C 141
焙 食 烤 品 制造
m a /t m s /t m 3 /t m s /t
m 3/t
m护 / - 冖 m /.
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

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5.28•【字号】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五号)《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用水管理第二章农业节水第三章工业节水第四章城镇节水第五章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第六章激励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通过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损失,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第三条节约用水工作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遵循统筹规划、科学配置,总量控制、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政策体系,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完善节约用水协调工作机制,统筹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约谈、问责等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河北省用水定额

河北省用水定额河北省用水定额 (试行) 编制说明一、综述《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系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和管理的通知》(水资源[1999]519号文)要求,由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河北省水资源开发中心和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等单位编制的。
本定额已经过省内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并于2001年11月3日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成果验收。
《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的适用范围为全省各城镇工业、生活用水和全省农村用水,使用有效时限为五年。
二、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本次编制用水定额的主要依据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水资源[1999]519号文);3、《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4、《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1993);5、《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12452—90);6、《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CJ21—1987);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94);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502888—99)。
本次同水定额编制中,工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以统计分析法为主,其它方法(如重复利用率提高法等)核验的方式确定;城镇生活用水定额采用统计分析法计算,结合专家意见修订的办法确定;农作物灌溉定额依据灌溉试验资料,按经济灌溉定额计算方法制定;林牧渔业用水定额则根据调查资料,按水量平衡分析方法确定。
三、编制内容及有关说明(一)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编制本次共编制完成93个行业219种工业产品用水定额,详见表1—1,表1—7。
有关编制说明如下:1、工业用水定额指标系指工业行业或企业生产单位产量或产值所取用的新水量指标;694)规 2、工业行业分类及代码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定划分;3、鉴于影响工业产值的因素较多,本次工业用水定额一般均按单位产品用水定额编制;4、为提高工业用水定额的适应性和实用性,编制时尽量剔除一些辅助及附属部门用水;5、考虑工业企业的副产品已包括在主产品之中,故本次用水定额主要针对主产品编制;6、由于工业用水定额与重复利用率关系密切,本次据资料情况,提出了部分产品的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7、针对同类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因生产工艺、规模、原料及专业化程度等不同,产品用水定额差异较大的实际,本次采取了尽量细化产品的方法,并引进了调整系数的概念;8、为使工业定额更具有针对性,本次对部分产品提出了不同适用条件下的用水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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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用水定额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综述
《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系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和管理的通知》(水资源[1999]519号文)要求,由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河北省水资源开发中心和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等单位编制的。
本定额已经过省内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并于2001年11月3日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成果验收。
《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的适用范围为全省各城镇工业、生活用水和全省农村用水,使用有效时限为五年。
二、编制的依据和方法
本次编制用水定额的主要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水资源[1999]519号文);
3、《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
4、《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1993);
5、《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12452—90);
6、《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CJ21—1987);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94);
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502888—99)。
本次同水定额编制中,工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以统计分析法为主,其它方法(如重复利用率提高法等)核验的方式确定;城镇生活用水定额采用统计分析法计算,结合专家意见修订的办法确定;农作物灌溉定额依据灌溉试验资料,按经济灌溉定额计算方法制定;林牧渔业用水定额则根据调查资料,按水量平衡分析方法确定。
三、编制内容及有关说明
(一)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编制
本次共编制完成93个行业219种工业产品用水定额,详见表1—1~表1—7。
有关编制说明如下:
1、工业用水定额指标系指工业行业或企业生产单位产量或产值所取用的新水量指标;
2、工业行业分类及代码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规定划分;
3、鉴于影响工业产值的因素较多,本次工业用水定额一般均按单位产品用水定额编制;
4、为提高工业用水定额的适应性和实用性,编制时尽量剔除一些辅助及附属部门用水;
5、考虑工业企业的副产品已包括在主产品之中,故本次用水定额主要针对主产品编制;
6、由于工业用水定额与重复利用率关系密切,本次据资料情况,提出了部分产品的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
7、针对同类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因生产工艺、规模、原料及专业化程度等不同,产品用水定额差异较大的实际,本次采取了尽量细化产品的方法,并引进了调整系数的概念;
8、为使工业定额更具有针对性,本次对部分产品提出了不同适用条件下的用水指标。
如,煤炭及矿石开采业中的原煤指水采方式;调味品制造业中的味精划分为年产万吨以上和万吨以下;基本化学原料业中的烧碱分为隔膜法和离子膜法;水泥制造业中的水泥分为干法和湿法、半干法生产等。
(二)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编制
本次共编制完成18个部门50个用水单位的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以及不同城市规模的综合用水定额,详见表2—1~表2—3。
有关编制说明如下:
1、城镇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用水(指公共设施和公共建筑)及城镇公用事业用水(指市政、园林及河湖环境用水)三部分;
2、城镇生活用水分类及代码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划分;
3、考虑基本建设用水的特殊性,将其归并于城镇公用事业用水之中。
4、综合考虑我省实际情况,本次居民住宅用水按“室内无水龙头和卫生设施”、“室内有水龙头、无卫生设施”和“室内有给排水淋浴设备”三种情况编制;
5、由于旅馆业中的设施不同,用水差别较大,本次旅馆业用水定额以中档宾馆为基础,按不同星级给出了相应的调整系数;
6、为满足城镇环境计划用水的需要,本次提出了草皮和绿地的灌水定额;
7、在提出不同用水部门和用水单位生活用水定额的基础上,本次编制了不同规模城市综合用水定额。
(三)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编制
本次共编制完成7个农业灌溉分区,P=50%和P=75%两种保证率及不同灌溉方式下12种农作物的灌水定额和灌溉定额,以及不同灌溉方式下10种蔬菜灌溉用水定额。
详见表3—1~表3—8。
有关编制说明如下:
1、本次农田灌水定额或灌溉定额及区域综合灌溉定额均指农田净灌水定额(单位面积一次灌水的水量)或净灌溉定额(作物生长期灌水加播前灌水的总和);
2、根据农业生产条件状况,本次将全省划分为七个农业灌溉分区,分别确定了农作物用水定额;
3、为提高用水定额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本次按P=50%和P=75%两种保证率,以及管灌和地面灌两种灌溉方式编制;
4、在典型作物对水分敏感期分析时,本次主要采用Jensen模型和blank模型,结合灌溉试验资料进行;
5、在确定区域综合灌溉定额时,农作物种植结构及复种指数均采用现状值;
6、蔬菜灌溉定额按露地、保护地和温室三种情况,以及滴灌和沟灌两种灌溉方式确定。
(四)林牧渔业用水定额的编制
本次编制完成了苹果、梨树在不同灌溉保证率,滴灌和沟灌两种灌溉方式下的灌溉定额;不同保证率下的牧草丰产灌溉定额;不同分区的渔塘补水定额。
另外,结合工作还对农村牲畜用水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详见表3—9~表3—12。
有关编制说明如下:
1、林业灌溉用水是指苗圃和果树灌溉用水,结合我省实际,本次重点分析了苹果和梨树在P=50%和P=75%条件下,不同灌溉方式的灌溉定额;
2、牧业用水系指饲料基地和草场的灌溉用水。
本次结合试验资料,着重分析了牧草群落丰产灌溉定额;
3、渔塘用水是指淡水水产养殖池塘的水面蒸发和渗漏所消耗的水量,本次按不同分区,采用水量平衡法分析确定了鱼塘补水定额。
最后说明一点,《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作为试行标准,在使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以利逐步完善。
河北省工业用水定额表表1—4
河北省城镇生活用水定额表
河北省城镇生活用水定额表
河北省城市综合用水定额表
坝上高原区主要作物用水定额(I)
备注:1、春小麦灌溉定额参照II区;
2、农作物种植结构:莜麦、马铃薯、油料、春小麦、其他等,其比例为20.4%、 21.7%、19.5%、10.6%、27.9%;
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01。
冀西北间山盆地区主要作物用水定额(II)
表3—2
备注:1、马铃薯灌溉定额参照I区;
2、农作物种植结构:马铃薯、春小麦、春玉米、莜麦、其他等,其比例为15.1%、 12.3%、16.6%、13.5%、43.5%;
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05。
燕山山前平原区主要作物用水定额(III)
备注: 1、水稻灌溉定额参照VII区一季稻的灌溉定额,春玉米灌溉定额参照II区;
2、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45%、30%、 15%、4.5%、55.5%;
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5。
山区丘陵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IV)
与之相邻区的同一种作物灌溉定额,寒冷区水稻一般在承德、张家口的河滩地上
较多,土壤渗漏量较大;
2、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其他等,其比例为40%、20%、22%、 28%;
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1。
太行山前平原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V)
备注:1、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60%、50%、 15%、4%、31.2%;
2、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62。
黑龙港低平原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VI)
备注:1、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50%、38%、 8%、7.5%、41.5%;
2、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45。
滨海平原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VII)
备注:1、秧田采用旱育秧,盐碱地泡田用水取上限,非盐碱地泡田用水取下限。
本区的夏玉米、冬小麦、花生、棉花等灌溉定额参考相邻区的同一种作物的灌溉定额;
2、农作物种植结构:水稻、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
25%、30%、25%、2.5%、3.5%、39%;
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25。
蔬菜灌溉用水定额
备注:本灌溉定额适用于当地自然条件,是指水源能满足条件下的经济灌溉定额,并且土地耕作精细,不适于山、丘陵及耕作粗放土地。
苹果、梨树不同保证率灌溉定额表
牧草群落丰产灌溉定额表
农村牲畜用水定额表
鱼塘补水定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