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经营] 保险代理机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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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一、背景介绍保险代理机构作为保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客户服务、销售推广和风险管理等职责。

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许可证要求、销售行为规范和投诉处理机制等方面,介绍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管规定。

二、许可证要求保险代理机构的合法经营需要依法获得相关的许可证。

许可证要求旨在确保保险代理机构的合规运营和专业素质,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质量。

1.注册资本要求:保险代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以确保其能够承担保险业务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并保证客户的权益。

2.从业人员要求:保险代理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以提供专业化的客户服务和风险评估。

3.经营范围要求:保险代理机构应明确自己的经营范围,以便在合规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

三、销售行为规范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险代理机构的销售行为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

以下是保险代理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应遵守的一些规定。

1.信息披露:保险代理机构在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时,应全面、真实地披露产品的条款、费用、保障范围等重要信息,以确保客户能够理解并做出明智的选择。

2.销售技巧:保险代理机构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使用欺诈、误导等手段,不得向客户承诺无法实现的利益,并应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利益冲突管理: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利益冲突管理制度,确保销售行为不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以维护客户利益。

4.客户隐私保护:保险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管客户的个人信息,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客户信息。

四、投诉处理机制为了有效解决消费者与保险代理机构之间的争议和纠纷,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十分必要。

1.投诉受理:保险代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机构,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并准确记录和受理投诉信息。

2.调查核实:保险代理机构在接到投诉后,应尽快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或机构,确保公正、客观地处理投诉。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监管规定一、基本资料1.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识别信息:经营许可证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名称、专业代理机构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姓名等。

2. 专业代理机构的有效范围:代理范围包括承保险种范围、承募业务范围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经营项目等。

3. 专业代理机构的有效期:起期、止期及其可能需要完成的补充注册登记手续、除外范围等。

二、主管部门1. 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清点、货物、材料、服务、购用及投资资产、招投标等,其操守和行政复议等。

2. 主管部门审批:对于特殊的经营项目,如变更事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3. 主管部门监督:负责定期检查、检查非正常经营行为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注册登记1.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在法律、法规及经营责任规定的前提下,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最终通过注册登记审查。

2. 注册登记审查内容:提交各项资料和证明材料,包括财务报表、保证函、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表、经营范围等。

四、经营规定1. 提高专业技能要求:提高实际操作人员的理论教育水平和业务熟练程度,以保证代理服务质量。

2. 加强市场监督:建立完善市场核查机制,定期落实市场检查工作,坚决整治保险业市场违法行为。

3. 注重质量监督: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检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和实务技能,并定期对其进行审查和考核。

五、违规处罚1.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延期或暂停经营许可,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2. 对失信情节恶劣的,可以责令改正、行政关闭,并由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 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取消经营许可,对有漏报、虚报等行为给予处罚。

【免费下载】第八章保险代理人考试

【免费下载】第八章保险代理人考试

第八章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最终来源于(A)**A、保费C、保险公司的费差益B、所属机构的经营成果 D、保险公司的利差益2、保险代理人员正确处理与客户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是(A)a 客户至上原则c专业胜任原则b 效益第一原则d勤勉尽责原则3、保险代理机构以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注册最低限额或出资最低限额(C )a 100万元c50万元b500万元d80万元4、代理从业人员代表所属机构,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的证明是(C)a 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c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b 代理从业人员展业执证d保险合同5、从事代理人行为的主体是(D)a 保险人c被保险人b 投保人d保险代理人6、通过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其后果承担者是(C)。

A、投保人 C、保险人B、被保险人D、保险代理人7、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自受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分支机构设立申请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这一规定时限为(A)。

A、20日内B、30日内C、半年内D、一年内8、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对本机构业务人员进行保险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岗前培训时间要求是:4A、不得少于12小时B、不得少于36小时C、不得少于60小时D、不得少于80小时9、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设立保险代理机构的由(C)依法予以撤销。

A、保险行业协会 C、中国保监会B、消费者协会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0、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代理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将被代理保险公司提供或者委托制作的各种单位、材料及未交付的代收保险费,交付被代理保险公司。

具体规定的时间为(B)。

A、10日内C、20日内B、30日内 D、15日内11、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每申请增设一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人民币(A)A、10万元C、2万元B、5万元D、1万元12、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的,中国保监会依法撤销许可决定,保险代理机构或者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将受到的行政处罚为(A)A、警告并处以罚款C、罚款B、警告 D、记过13、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机构财务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保险会报送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具体的报送时间为(A)A、3个月内 C、15日内B、1个月内 D、10日内14、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开具或者使用与实际不符的发票、收据、保险单证等重要业务凭证,其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为(D)A、警告C、记过B、罚款 D、警告并处以罚款15、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若设立分支机构而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最低额必须达到(D)A、人民币10万元 C、人民币100万元B、人民币50万元D、人民币200万元16、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未经批准设立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未经批准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其受到的行政处罚为(A)A、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C、罚款B、令改正 D、记过17、依据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设立保险代理机构的,由(C)依法予以撤消。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节选2)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节选2)
法律责任: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处1万元以下罚款。
02
自由主题
自由主题
1、经营区域应不超出其所在地的 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
自由主题
2、应当将公司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所属法人机构公章)及营业执照 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
自由主题
3、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立独立 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
03
法律责任: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 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
法律责任: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 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04
合规政策秒懂图之七
合规政策秒懂图之 七
05
自由主题
自由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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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2015年修订)(节选2)
演讲人
2 0 2 5 - 11 - 11
01
禁止行为
禁止行为
1、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不得伪造、 变造、出租、出借、 转让许可 证。
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 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不得与非法 从事保险业务、保险中 介业务的 机构或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 来。
01
同。
8、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保险产品
02
作为招聘业务人员的条件,不得承诺不合理的高额回报, 不得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作为
从业人员计酬的主要依据。
禁止行为
8、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招聘业务人员的条件,不得承诺不合理的高额 回报,不得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作为从业人员计酬的主要依据。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什么是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我国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采取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以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设立(1)根据我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②注册资本或出资达到本规定的最低金额。

③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④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⑤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⑦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或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经营区域为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其注册资本或出资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注册资本或出资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相同。

(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申请设立分公司、营业部,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内控制度健全。

②注册资本或出资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③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申请前1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④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⑤拟设分支机构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按中国保监会要求的注册资本或出资最低限额设立的,可以申请设立3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是指为规范保险代理机构的运作和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保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整理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机构准入和退出规定:1. 保险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并按照规定提交注册登记材料,并通过保监会的准入审批方可取得经营资格。

2. 保险代理机构必须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退出市场,包括申请注销、合并、清算等方式,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程序。

二、机构业务规定:1. 保险代理机构必须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开展相应的保险代理业务,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办理保险理赔等。

2. 保险代理机构要严格履行客户诚信和保密义务,确保客户的隐私安全和权益保护。

三、机构运作和管理规定:1. 保险代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并定期向保监会报告经营情况。

2. 保险代理机构要保障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资质考核,提升服务质量和行业形象。

3. 保险代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客户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复和处理。

四、监督和处罚规定:1. 保险监管部门有权对保险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其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信息,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评估和评级。

2. 保险监管部门有权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保险代理机构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以上是对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具体的规定可能还有其他细则和补充。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发布和执行可以提高保险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经营许可范围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经营许可范围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经营许可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业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延伸知识】保险公司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除同一保险集团内各保险子公司之间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外,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人身保险公司业务,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业务。

法律依据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四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业务。

保险代理公司基本法

保险代理公司基本法

保险代理公司基本法
保险代理公司的基本法是指该公司的基本运营和管理规定,涉及到公司的目标和使命、组织结构、经营范围、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以下是保险代理公司的基本法建议内容:
1. 公司的目标和使命:明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使命,例如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为客户提供最佳的保险解决方案等。

2. 组织结构:确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图和岗位职责描述,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经营范围: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可代理的保险产品种类、代理地域范围等。

4.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与福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司拥有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才。

5. 客户关系管理:规定如何建立和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包括客户开发、客户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6. 财务管理:确立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和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审核、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

7. 合规管理: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定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和合规风险防控措施。

8. 信息管理:确保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规定信息管理制
度、数据保护和备份措施等。

9.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10. 国别化管理:针对公司的特定国别或地域市场,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策略,因地制宜、灵活应变。

以上是基本的建议内容,具体保险代理公司的基本法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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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经营] 保险代理机构经营范围
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必须经过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下面小编要介绍的是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经营。

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结构
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结构是指公司的构成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它是为了达到最有效的经营管理的目的,规定各个部门及其组成人员的职责以及不同职责之间的相互关系。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均是通过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的。

保险代理公司组织结构的确定取决于保险代理业务的特点和科学管理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经营目标。

由于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如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保险需求的发展趋势、费率条款逐步市场化等,以及自身经营策略的转变,如经营方式的调整、企业文化建设、核心竞争力的形成、风险和费用的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保险代理公司在经营中要寻找适合自我发展道路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对现有的内部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以保险代理公司为例,其通常的组织结构为:
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

它是公司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权力机构,有决定公司—切重大事项的权力。

因此,它不是与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列的组织机构。

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及业务执行机构。

监事会。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至两名监事,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可设三名以上监事,并在其中选择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丁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总经理。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

剐总经理。

对总经理负责,并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责。

部门纤理。

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保险代理公司各部门的设立和划分,可依据职能、产品、客户、服务和地区等因素。

例如,按职能划分,可设立业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按代理的产品划分,可设立机动千辆险部、企财险部、水险部、人险部等。

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
1.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保险代理公司代理的保险产品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保险代理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和个人进行保险宣传,招揽保险业务。

与其他保险代理人相比,保险代理公司的代理行为更具有专业性和规范性。

代理收取保险费。

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代理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

同时,保险代理公司应根据保险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保险公司。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还应当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

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当保险代理公司招揽的客户出险后,保险代理公司利用其熟悉客户情况的优势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查勘和理赔工作,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提供保险售后服务。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保险代理公司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为了完成保险代理专业服务工作,保险代理公司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相关损失查勘、理赔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
证书。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还应当对本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保险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0小时,上岗后每人每年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3.档案建立和单证保管
为了方便投保人核对和主管部门监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

业务档案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代理销售保单的基本情况,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或者姓名,代理保险产品名称,保险金额,保险费,缴费方式等;保险费代收和交付被代理保险公司的情况;保险代理佣金金额和收取情况等;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还应当妥善管理和使用被代理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材料;代理关系终止后,应当在30日内将剩余的单证及材料交付被代理保险公司。

4.客户告知书的制作和信息提示
由于保险行业所具有的高技术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在展业中,应尽量向客户披露相关的信息。

具体的方式是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并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

客户告知书至少应当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以及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事项。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被代理保险公司或者相关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在客户告知书中说明。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还应当向投保人明确提示保险合同中免除责任或者除外责任、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等条款。

5.职业责任保险投保与保证金的缴存
为了保证保险代理公司的赔付能力,《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要求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并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保证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对一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一年期保单的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同时不得低于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上年营业收入的2倍。

当然,如果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职业责任保险的赔偿额度。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缴存保证金的,应当按注册资本的5%缴存;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相应增加保证金数额;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证金缴存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保证金。

保证金的缴存应当以银行存款形式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完成,以银行存款形式缴存的,应当专户存储到商业银行。

保证金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未经中国保监会书面批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不得擅自动用或者处置保证金。

银行未尽审查义务的,应当在被动用保证金额度内对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保证金的使用上,除了注册资本减少、许可证被注销、投保符合条件的职业责任保险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不得动用保证金。

6.禁止行为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即除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有诸如隐瞒或者虚构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误导性销售、虚假理赔、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保险公司的行为。

也不得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不得以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不得坐扣保险佣金,不得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招聘业务人员的条件,不得承诺不合理的高额回报,
不得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作为从业人员计酬的主要依据等。

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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