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现状及存在问题
《农民住房抵押问题研究》范文

《农民住房抵押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民住房抵押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农民住房抵押贷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产品,为农民提供了融资渠道,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本文旨在研究农民住房抵押问题的现状、原因及解决对策,以期为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民住房问题提供参考。
二、农民住房抵押问题的现状当前,农民住房抵押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抵押物价值评估难。
由于农村房屋缺乏明确的评估标准,导致银行在评估抵押物价值时存在困难,往往难以准确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
2. 贷款审批流程繁琐。
农民在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时,需要提供大量材料并经过多个部门审批,耗时较长,给农民带来不便。
3. 风险控制难度大。
由于农民经济状况不稳定,还款能力较弱,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面临较大挑战。
4. 政策支持不足。
政府对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的支持政策不够完善,导致农民在贷款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
三、农民住房抵押问题产生的原因农民住房抵押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农村房屋产权不明确。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农村房屋的产权归属不够明确,导致农民无法将其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
2. 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农村金融体系相对滞后,缺乏有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无法满足农民的融资需求。
3. 农民经济状况不稳定。
农民经济收入来源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导致还款能力不稳定。
4. 政策执行不到位。
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农民在贷款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
四、解决对策针对农民住房抵押问题,提出以下解决对策:1. 完善农村房屋产权制度。
明确农村房屋的产权归属,为农民提供明确的权利保障,使其能够将其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
2.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出更多适合农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民的融资需求。
3. 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和还款能力。
通过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农业保险等方式,提高农民的还款能力,降低银行风险。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解决农村土地
“三权”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试点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采取对策加以解决。
一、问题分析
1.信用制度不完善。
由于农村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一些农村贫困户往往因为缺乏信用
而无法获得抵押贷款,导致他们无法通过抵押贷款改善生活条件。
2.产权确权不到位。
一些地方的农村土地“两权”确权工作尚未完全完成,存在产权
不清晰、界线不明确等问题,使得这些土地难以作为抵押品,限制了抵押贷款的发放。
3.抵押登记不规范。
一些地方在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抵押登记工作不规范,缺乏监管和管理,容易引发纠纷和风险。
二、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完善和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农村
信用信息的收集和整合,提高农村贫困户的信用评级,保障他们能够获得抵押贷款。
2.加快产权确权工作。
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土地“两权”确权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加
强组织领导,确保产权确权工作全面落实,为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提供充分的抵押品。
3.规范抵押登记管理。
建立健全的抵押登记管理体系,加强对抵押登记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抵押登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减少抵押贷款的风险和纠纷。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进一
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现状及对策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现状及对策分析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也是他们生活和生计的基础。
然而,部分农民在面临资金短缺时,需要通过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获得贷款。
本文将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现状1. 抵押贷款渠道有限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渠道相对有限。
传统的贷款渠道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但这些机构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了解较少,贷款政策限制也较多。
2. 风险成为制约因素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特殊性,银行和信用社对贷款的审查比较严格,存在较高的风险。
农民未能提供足够的还款保障,以及审查标准不统一等因素,导致大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申请被拒绝。
3. 利率偏高对于那些能够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农民来说,贷款利率相对较高,给农民增加了还款负担。
由于农民信用评估困难,银行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采取较为保守的利率设定,使得贷款成本增加。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对策分析1.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支持力度,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融资途径。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并提供贴息政策,降低贷款利率,减轻农民的还款负担。
2. 完善抵押物评估制度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较高,银行和信用社对抵押物评估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抵押物评估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和评估方法,确保贷款审查的公平和规范。
3. 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需要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以评估农民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
政府可以组织相关机构,收集和整理农民的信用信息,并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从而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4.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金融改革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的根本途径。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在农村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农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在推动农村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对试点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在此背景下,本文就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以期推动我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 土地确权不明,抵押难度大在农村地区,土地确权工作并不完善,许多农民的土地“两权”仍不明确,出现了使用权和所有权不明确,产权不清晰等情况。
这导致农民在进行“两权”抵押贷款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银行往往难以确定土地的抵押价值,无法给予贷款支持。
2. 银行审慎态度,贷款难度大银行在参与“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时,存在审慎态度的情况。
由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银行难以对农民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准确的评估,从而导致对“两权”抵押贷款的贷款难度加大。
3. 农民风险意识淡薄,抵押交易风险大在农村地区,农民对于抵押交易的风险意识相对淡薄,往往更关注于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了抵押交易可能带来的长期风险。
这导致农民在“两权”抵押贷款过程中容易出现财产损失和风险扩大的情况。
4. 地方政府管理不力,监管不到位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中,地方政府的管理和监管不到位,存在着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手段不完善等问题。
这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在“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屡见不鲜,由此带来了风险敞口的扩大和贷款市场秩序的混乱。
二、对策建议1. 完善土地确权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针对土地确权不明的问题,在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应当加强土地确权制度的建设,提高农民的土地“两权”明晰度,从而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在此基础上,银行可以明确土地的抵押价值,为“两权”抵押贷款提供更多的支持。
2. 鼓励银行加大“两权”抵押贷款投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了解决“两权”抵押贷款难度大的问题,应当鼓励银行加大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的投入,通过开展风险补偿制度,提高银行对“两权”抵押贷款的扶持度,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为了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抵押农村土地权益,农民可以获得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农村经营和个人消费等方面。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风险。
本文将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分析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抵押贷款利率偏高2. 土地确权难度大农村承包土地的确权问题一直是困扰乡村发展的难题。
由于历史原因、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流转等问题,很多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难度较大,土地权属不清晰、抵押难度大,给银行的资信审查增加了难度。
农村土地资源质押面临着很多难题。
土地资源的抵押评估困难,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的评估标准还不够完善,造成了土地资源价值的难以确定。
土地资源的流转受到了很多限制,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等都需要很多手续和审批程序,使得土地资源质押的程序繁琐,操作难度大。
4. 抵押权保护风险较大目前,农村承包土地抵押权的保护还不够完善。
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土地的抵押登记程序相对繁琐,手续复杂,导致一些农民放弃了抵押贷款的申请。
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银行并未对农村土地的抵押权给予足够的保护,导致一些贷款违约问题的产生。
二、对策建议1. 降低利率,优化政策针对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利率过高的问题,可以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或者引导银行降低利率,减轻农民的还款压力。
也可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推广,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引导资金流入农村,并为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支持,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加快土地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的确权工作,为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提供更加清晰的权利基础和审查材料。
3. 完善土地资源评估标准完善农村土地的评估标准,明确土地资源的产权、使用权、使用年限等,合理确定土地资源的价值。
这样就能更好地做好土地抵押贷款的资格审查和评估工作,降低资信风险。
《2024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的问题研究》范文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的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的问题,分析其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的现状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已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业务之一。
然而,在抵押权实现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法律风险。
2. 评估体系不健全:土地经营权的价值评估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3. 抵押物处置难: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抵押的土地经营权处置难度较大,影响债权人的权益。
4. 金融服务滞后:农村金融服务相对滞后,缺乏专业的金融机构和人才,难以满足农民的融资需求。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问题的原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定义、范围、程序等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法律风险。
2. 农业产业链不完善:农业产业链尚未完全形成,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不健全,影响了土地经营权的价值评估和抵押权的实现。
3. 土地流转市场不成熟: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完全成熟,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受到诸多限制,影响了抵押权的实现。
4. 金融服务体系落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落后,金融机构对农村市场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专业的金融机构和人才。
四、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问题的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定义、范围、程序等,降低法律风险。
2. 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体系,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抵押权的实现提供依据。
农地经营权抵押存在的困境及建议

农地经营权抵押存在的困境及建议近年来,随着农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地经营权抵押成为一种常见的金融手段。
农地经营权抵押可以为农民提供融资支持,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困境和难题。
本文旨在探讨农地经营权抵押存在的困境,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存在的困境1. 目前,农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相关政策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
在一些地方,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和执行不力,抵押权并未得到有效保障,给抵押权人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2. 农地的价值评估难度较大,导致农地经营权抵押难以确定质押物的价值和评估其风险。
农地的价值受到土地政策、农业产出等多种因素影响,难以估算其真实的市场价值。
3. 由于农地抵押的特殊性,很多金融机构对于农地抵押持保守态度,不愿意对农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这对于农民的融资需求造成了阻碍。
4. 部分农民缺乏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容易在抵押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对待,权益受到损害。
以上困境表明,农地经营权抵押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融资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和风险。
在此情况下,有必要提出一些建议,以完善农地经营权抵押的机制,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建议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农地经营权抵押存在的问题,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需要建立健全的土地抵押登记制度,明确农地抵押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应当为农地抵押提供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降低抵押手续的繁琐程度,推动农地经营权抵押的便利化和规范化。
2. 完善农地的评估制度农地的价值评估需要有更加科学的方法和准确的数据支持。
应当建立健全的农地估价体系,充分考虑土地政策、农业产出等因素,使农地的价值评估更加客观和准确。
也需要推动农地估价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提高评估师的业务水平和诚信度。
3.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约束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约束,鼓励金融机构对农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已成为农民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抵押难、贷款利率高、风险控制不足等。
我们有必要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 抵押难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着抵押难的问题。
一方面,农村土地多为集体所有,未能落实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成为一项难题。
农村土地资源质押难以变现,使得金融机构对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存有顾虑,抵押难成为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一大障碍。
2. 贷款利率高相比城市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利率通常较高。
金融机构对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通常会设置较高的贷款利率,这给农民的负担增加了不小的压力,也成为影响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展的重要因素。
3. 风险控制不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涉及土地流转、产权确认等多个环节,尤其是土地产权确认繁琐、周期长,导致风险控制不足。
一些农户为了获得抵押贷款,往往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从而加大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二、对策1.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要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抵押难问题,首先要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通过土地流转市场的运作,使得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流通更加顺畅,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 设立专门的抵押贷款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土地抵押贷款机构,针对农村土地抵押贷款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相关的金融产品。
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贷款利率,减轻农户的还款压力,同时也能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的融资需求。
3. 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要针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问题,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土地产权确认和抵押登记程序,加强对农民信用情况的调查,严格审核贷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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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现状及存在问题作者:胡琼来源:《大经贸》2016年第10期【摘要】农业由于其特殊性,面临着双重风险,即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农业的资本回报率较低,且由于农民仅拥有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进而导致农民融资困难的问题。
当然,为了解决农民融资困难的难题,我国正在逐步推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而在已试点地区,其产权融资制度尚未成熟,存在有一定的问题。
而本文将以陕西杨凌为调研地点,就农户、银行、政府三个参与主体,有针对地分析其在产权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农户银行政府担保公司一、选题背景近年来,中央政府出台的一号文件都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三农”的相关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7年1月第三次全国性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中提出了要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和组织,充分发挥农村的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以及其他各种金融组织的作用,适度地放宽农村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成为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的重要观点。
200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银发[2008]295号),决定在东北三省和中部六省,选择了一批经济基础较好、现代农业较发达的县市,开展了农村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性试点。
201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并提出关于“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即《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中正式提出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离的新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给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
在2014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针对现实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改善。
2015年5月14日,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农村土地相关产权抵押融资迎来顶层设计。
在这一系列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的建立中,其中较为典型的试点地区之一是陕西杨凌。
2010年1月,国务院在下发的《关于支持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批复》(国函[2010]2号)中指出,要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和保险业创新试点”,并进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以及服务创新”。
杨凌示范区依据中省政策积极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建立起了“杨凌模式”,该模式开展完善了农村资产确权、农业保险创新,设立了风险补偿金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并切实地解决了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流转以及涉农贷款风险补偿等相关问题,为金融机构开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缓解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中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一)国内文献综述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内文献资料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关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建设必要性的研究汪小亚(2009)在《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的研究》中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较长时间内成为农村金融创新关注的热点。
而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要素的流转将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试行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不能一步而成,必须先部分试点放开,然后逐步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范围,逐步建立完整的体制。
马九杰(2011)在《“三权”抵押亟待立法》中指出,由于存在法律禁区以及相关金融法规不配套等问题,政策在落实中仍面临诸多难题不进行立法,仍难以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中相关债权人的顾虑。
吕静(2013)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制度设想与现实障碍》我国当前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是非常必要的,这既是发展农村金融和提升农民抵押能力的需要,同时也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需要。
罗乐(2014)在《农村产权抵押制度研究》中指出作为农村村民主要产权的农房、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为抵押物没有法律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控的考虑不愿将资金借给农户。
为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全国多地进行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探索和试点。
2.关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建设面临问题的研究邓纲(2010)在《我国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前景——基于成都市相关新政的分析》指出成都市存在一些如社会保障统筹的基础尚未完全建立"政府担保的负面作用尚需观察"司法系统对抵押的法律效力尚未给予正式确认以及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不完善等问题。
梁必文(2014)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执行难》中指出目前制约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产权改革不到位、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资产处置变现难和确权颁证滞后等。
农村产权改革力度有待加强。
以恩施为例,该州地处武陵山区,林地较多,耕地相对较少,水域滩涂极少。
林权改革工作开展得最早,于2007年4月由湖北省林改办统一部署,辖内恩施市纳入林改试点,随后全州推广。
除此外,其他产权改革进程都较为缓慢。
3.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建设措施研究陶世祥(2011)在《农村“三权”融通配套改革研究一以重庆为例》一文中主要进行观念层面的研究。
学者在文章中指出,各地政府应当树立城乡一体的观念,逐步破除城乡二元制结构,形成新型工业城乡关系,引导人们将注意力投向农村,鼓励人们在农村开创新事业,从根本上破除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开展的障碍。
罗剑朝(2011)在《杨凌示范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实验与支持政策研究》中指出根据我国农村发展现状要大力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模式主要需从基础保障和资金提供两方面做起。
一是要从政府层面做好产权抵押的政策保障;二是要引导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产权抵押创新力度明确贷款流程和贷款责任提供贷款保障。
(二)国外文献综述《外国农业金融》编写组在《外国农业金融》(1988)中指从农地金融制度上看,很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专门的面向农业发展的土地银行,如德国的土地抵押信用协会、美国联邦土地银行、日本劝业银行。
(美)WilliamG.Murray在《农业金融》(1960)中指出美国采用银行及合作社双重体制的农地金融组织形式。
设立联邦土地银行,作为土地银行上层的银行体制,而基层则釆用合作社体制,即按合作社原则组织起来的信贷合作社。
大原誠在《农业和信托》(2009)中指出日本主要以间接金融为主,即土地银行吸收存款并通过土地抵押将资金贷给农户。
日本已建立起成熟的农村金融体系,其主要依靠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扶植和资金援助,其特点为金融体系既兼具有合作性与政策性又具有不同的分工。
虽然日本农村金融体系产生有很多新问题,但是其通过不断健全信用制度和监管制度以保证正常运行。
虽然国外关于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较少,但是上述关于几个发达国家农地金融的现状研究显然有利于我国农村产权抵押制度的理论研究,并有一定的借鉴性。
基于以上的研究,笔者可以发现国内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研究日趋全面和完善,但不难发现现有研究主要是从宏观层面即相关政策制度入手,例如研究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的必要性、制约因素、现状等,而在微观层面,从农户、银行、政府三个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匮乏,通过对三大主体的研究了解整个农村产权抵押制度实施的现状及其不足之处。
三、现状及存在问题(一)农户方面从农户角度出发主要包括:个人预期与实际的差距、贷款的期限与利率、各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融资的成本(费用)由于农业面临双重风险——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土地的“三权”至今都没有建立起全国的规范性流转市场,所以涉农贷款一旦不能收回很容易形成银行的坏账。
大多数农户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过程中,会借助担保机构,以此来提高自己的信用额度。
而从银行的角度来说,担保机构可以减少银行的管理成本、降低风险。
通过相关资料的收集,我们发现农户主要面临担保费用过高、担保程序复杂等问题。
2.初审阶段在该阶段,农户将贷款申请提交至村委会或乡政府,村委会、乡政府接到申请后,对借款人的经营、资信等进行初审调查,并签署初审调查意见,初审合格地递交金融机构。
在初审调查过程中,村委会或乡政府需要将相关的资料提交至县人民政府,申请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证》。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初审阶段存在有申请材料繁杂、初审阶段时间过长等问题。
(3)估价阶段在估价阶段,农村产权的价值是由以下方式确定的:抵押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参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再或由抵押当事人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
而农村产权的价值又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数额有着重要的联系,所以评估价值对整个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过程是极为重要的。
通过我们的实践调查,我们发现农户对于农村产权价值的评估数额并不满意,存在有低估农村产权的问题。
(4)受理阶段在这一阶段,银行受理农户的贷款申请,并与农户就贷款数额、利率、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达成一致。
通过我们的调查,我们发现农户对贷款数额、利率、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满意度较高。
(5)抵押登记阶段在这一阶段,农户和银行在签订抵押合同之后,双方共同持相关资料向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通过我们的调查,我们发现在这一抵押登记阶段中农户对政府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满意程度较低。
近年来,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逐渐成为社会上令人备受瞩目的焦点。
而政府部门作为相关政策的颁布者,一直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尽管农村中信贷供给不足的状况已经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获得了较大程度的缓解,政府也运用了众多的金融与财政手段,诸如为涉农金融机构减税,对支农贷款贴息,扩大中央银行支农贷款的比例,实施年末涉农贷款增量余额奖励等办法刺激信贷供给,然而信贷需求依然难与供给对接。
在这样的前提下,政府所采取的手段与措施必须要重视金融机构作为独立、理性经济体进行市场活动的目标,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使金融机构必须权衡政府鼓励性政策带来的利益与贷款损失风险的关系。
具体而言,政府行政工作的效率效果较低、政府对有关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方式的宣传力度(对农民)也不高、补贴金额(对有关金融机构)也受制于地方财政压力等。
3.银行视角资金是“三农”发展的源头活水,农户是融资需求最强烈的群体。
农村产权抵押实践中,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农户各种融资需求,提供不同额度、不同种类的贷款支持,最大限度地支持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帮助农民致富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然而随着农户贷款业务的推广,在取得业务规模扩大、经营收益增加的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农户贷款潜在风险产生,并在某些业务领域日益凸显,农户贷款风险成为该行新的风险防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