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说明2016-3-1

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说明2016-3-1
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说明2016-3-1

附件:

二、《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建筑业及其附

征税费综合申报表》

修改说明:税款所属期大于2月1日且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一)《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按月申报)

(二)《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按季申报)注意:按季申报时,必须先做税费种认定,认定营业税申报期限为“季”。

(三)《建筑业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按月申报)

(四)《建筑业及其附征税费综合申报表》(按季申报)

注意:按季申报时,必须先做税费种认定,认定建筑业营

业税申报期限为“季”。

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申报表》修改说明:税款所属期大于2月1日且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通过选择减免税代码,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此表适

用于国地税共管户申报附征税费。

注意:1、按季申报时,必须先做税费种认定,认定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申报期限为“季”。

2、如果月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必须选择减免税代码,才能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不选相应的减免税代码不能进行免征。

3、因为该申报表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之和,所以月(季)销售额或者营业额是否符合免征条件需要人工判断。

四、简易申报

修改说明:对于双定户,由系统在简易申报时自动免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做双定户核定时不需要进行

其他处理。

会计分录大全

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 1、销售货物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买办公用品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库存现金 3、报支交通费 借:销售费用——交通费 贷:库存现金 4、采购原材料 借:原材料——XX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XX公司 5、收回前欠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公司 6、缴纳X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7、缴纳X月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8、缴纳X月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9、提取备用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10、股东追加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11、缴纳追加投资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12、发放X月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13、支付前欠货款 借:应付账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14、支付材料订金 借:预付账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15、归还借款并报支差旅费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 16、报支汽油费 借:管理费用——汽油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17、报支修车费 借:管理费用——汽车费用 贷:银行存款 18、报销公司汽车违章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 贷:库存现金 19、总经办购买小汽车并支付交强险 借:固定资产 管理费用——汽车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20、支付材料运费 借:原材料——XX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完整版)基础会计分录大全练习题汇总答案

基础会计会计分录(一) (一)根据下列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1、购入材料一批,货款18 000元,增值税率17%,另有外地运费700元,均 已通过银行付清,材料未验收入库。借:材料采购 18700 应缴增值税 3060 贷:银行存款 21760 2、用转帐支票购买办公用品一批,共计600元。借:管理费用600 贷: 银行存款 600 3、生产车间为制造A产品领用甲材料6 000元,为制造B产品领用乙材料8 000 元,管理部门一般耗用乙材料2 000元。借:生产成本-A产品 6000 B 产品 8000 管理费用2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60000 乙材料10000 4.车间报销办公用品费300元,公司报销办公用品费500元,均以现金付讫。 借:制造费用300 管理费用500 贷:现金800 5.职工刘芳出差借款3 000元,以现金付讫。借:其他应收款 3000 贷:现金3000 6.以转账支票支付所属职工子弟学校经费50 000元。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7.刘芳报销差旅费1 500元,余款退回现金。借:管理费用1500 现金 15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0 8.结算本月应付职工工资100 000元,其中生产A产品的工人工资40 000元,生产B产品的工人工资30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0 000元,企业管理部门人员工资20 000元。借:生产成本–A产品 40000 B产品30000 制 作费用10000 管理费用–企业20000 贷:应付工资100000 9.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借:生产成本-A 产品5600 B 产品4200 制造费用 1400 管理费用2800 贷:应付福利费14000 10.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其中生产车间设备折旧费3300元,管理部门办 公设备折旧费1200元。借:制造费用3300 管理费用1200 贷:累计折旧4500 11.从银行提取现金800元备用。借:现金800 贷:800 12.预提本月银行借款利息3000元。借:财务费用 3000 贷:预提费用3000 13.结转本月发生的制造费用15000元。其中:A产品应负担9000元,B产品 应负担6000 元。借:生产成本-A产品9000 B产品 6000 贷:制造费用15000 14.开出转账支票,以银行存款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0元。借:应交税金-所 得税18000 贷:银行存款18000 15.通过银行转账,归还银行的临时借款20000元。借:短期借款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16.销售产品一批,货款1 000 000元,增值税率17%,款项已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增值税170000

地方教育费附加暂行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政办[2004]10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六月三日

青海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发展我省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来源,统一和规范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范围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财政部《关于青海省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教育附加属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按照批准的年度收支预算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三条地方教育附加按本办法征收后,各地以往出台的有关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的规定一律废止。不得向农牧民、在职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等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 第二章征收 第四条凡按税法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地方教育附加的缴纳义务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第五条地方教育附加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对于少数零星分散的收入,地税部门可以委托其他部门代征。 第六条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附加率为0.5%,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对“三税”实行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不退还已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对按税法规定减免“三税”而发生退税的,同时退还地方教育附加。对每次应缴地方教育附加达不到1元的(含1元),可予以免征。 第七条为保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省级财政部门按实际征收入库数额的2%安排代征手续费,并纳入当年省级预算,统一拨付给省地税部门,以解决征收工作中的必要开支。 第八条对“三资企业”暂不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对自办学校暂五条件移交地方政府的国有企业免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第三章缴库 第九条地税部门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要及时足额入库。中央和省属企业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缴人当地国库。 第十条地税部门收取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性基金票据。票据的领购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在办理缴库手续时,应填制一般缴款书,并填列“基金预算收入”科目中第82类“文教部门基金收入”第8203款“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缴人预算级次为州(地、市)、县级国库。 第十一条对按税法规定减免“三税”发生退税同时退还地方教育附加时,应当由地税部门汇总实际发生的退还金额,并附相关文

一般企业做账的主要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做账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外帐) 一、1.资料最好是按照发票的时间排列,特别是银行的明细,先对好银行明细,按照银行顺序先后顺序排列(一出错对一下银行余额马上就可以查出), 2.如果按照银行-材料-收入-费用的顺序入账的话,费用单最好把一部分的费用插在中间入账 二、做账分录: 一)银行分录:录完资料之后要在明细账那里查余额是否和银行对账的余额是一致的 1.收到A公司货款 借:银行存款--工商行 贷:应收账款--A公司(设了应收账款就不再设预收,应收的负数就是预收) 2.支付B公司货款 借:应付账款--B公司 贷:银行存款--工商行 3.付银行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工商行 4.银行结息( 5.60元) 借:财务费用-利息 -5.60 贷:银行存款--工商行 5.60 5.购买理财产品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旧的会计制度就是: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工商行

二)购进材料分录: 1.购进材料 借:原材料---配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当月未抵扣则入: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B公司 三)销售收入分录: 1.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A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费用及其他分录: 1.支付运费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现金 2.付餐费.电话费.油费.路桥费等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3.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个税 4.支付租金、水电 借:制造费用--租金/水电(销售费用--租金/水电) 贷:现金/应付账款 5.支付地税税金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堤围费(其他应交款--堤围费) --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6.支付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税 贷:银行存款 7.支付上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8.支付上季度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的差异

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差异 两者主要不同在于: 其一,从征收依据看,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征收,主要是为了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根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收入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而地方教育附加,是地方政府根据《教育法》和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可以决定开征的属于地方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如《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该收入专项用于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扩大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等,并对不同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予以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实现公共教育均等化建设目标。 其二,从征收时间上看,教育费附加全国从1986年7月1日起就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各地有的开征,有的没开征。直到去年11月财政部公布《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此后,广东、上海等未开征的省、市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 其三,从征收率看,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为2%。《通知》规定,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 其四,从财政收入的角度看,各地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收入不进入省级财政,但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要按固定比例与省分成,30%为省级收入缴入省级国库,70%为市、县级收入缴入市、县级国库。 在征收管理方面,两者有以下相同之处: 其一,征收对象和标准,均是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这三税的税额来征收。 其二,征缴管理、退费等业务一致,均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实行随税同征同管。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word版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

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二)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三)资源税纳税人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会计处理 (四)主营房地产业务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计提的教育费附加免征如何处理

计提的教育费附加免征如何处理 答:减免税需要计提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的处理方法是:所有当月计提的应缴税费月末全部转入营业外收入即可.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分别如下: (1)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若是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2)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 注意: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计提附加税时,只计提城建税就可以,不用计提其他的什么教育费、地方教育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从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

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应地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区别? 答:区别: 1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2 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3 二者共同点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随税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业. 4 其区别是教育费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规模也教大.

常用会计分录和会计词汇中英文对照表

常用会计分录和会计词汇中英文对照表 一、短期借款: 1、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季末支付银行存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到期偿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应付票据: 1、开出应付票据: 借:材料采购/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应付票据到期支付票款: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3、转销无力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款: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三、应付账款: 1、发生应付账款: 借:材料采购/ 库存商品/ 在途物资/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偿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3、因在折扣期内付款获得的现金折扣偿付应付账款时冲减财务费用: 借:应付账款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4、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 四、预收账款: 1、收到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收到剩余货款: 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 3、预收账款不多的企业,将预收款项记入“应收账款”贷方收到预付款项: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收到剩余货款: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五、应付职工薪酬: 1、确认职工薪酬: (1)货币性职工薪酬: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成本(产品生产人员工资)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劳务成本(生产部门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工资)研发支出(研发人员工资)

教育附加费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教育附加费 教育附加费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其作用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纳费对象 纳费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简称纳费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时规定》。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费。 征费范围、征收率和费额计算 一、征费范围 征费范围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相同。 二、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三、费额计算 (一)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二)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费 2011年7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 《意见》提出,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具体要求如下:——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 ——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河南省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通知以及举例说明税率的种类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豫财综[2011]4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 《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郑州辖区各支行: 为拓宽财政性教育筹资渠道,提高教育资金投入,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财政部关于同意河南省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财综函[2010]7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11年1月25日

河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拓宽财政性教育筹资渠道,提高教育资金投入,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财政部关于同意河南省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财综函[2010]7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条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2%征收。 第四条地方教育附加由各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纳税义务人在当地税务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时,同时申报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不得从地方教育附加中扣除或提取。 第五条经批准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相应减征或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政策的,除另有规定外,附征的地方教育附加,不予退(返)还。出口产品退税,不退还已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 第六条各级地税部门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时,使用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税收票证。 第七条地方教育附加属政府性基金收入,按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支出按照批准的年度收支预算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地方教育附加省级和市县(市)按5:5比例分享。省辖

19个税种的会计分录及账务处理

我国19个税种的会计核算(企业版)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由买方企业承担纳税,因此,增值税不属于卖方企业的资金付出,即不属于成本费用。其它税属于价内税,由卖方企业承担纳税,从而卖方企业有资金付出,即属于成本费用。 1、增值税: 企业购进货物发生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相关科目。企业出售货物发生增值税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最后,企业根据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上交税务机关的实际税额。 2、管理费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 管理费用 贷: 应交税费——各类税种 注: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注: 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价值。企业购买股权投资交纳的印花税,应计入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他情况计入管理费用,金额较小的印花税不用预提,因此,分录如下: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3、营业税金及附加(费用类科目): 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各类税种 4、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计入资产成本)。 契税、车辆购置税。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 银行存款 5、在建工程(计入资产成本): 农村耕地占用税。 借: 在建工程 贷: 银行存款

6、固定资产清理(本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除了核算资产处置净值,还可以核算处置资产时发生的费用): 土地增值税。①一般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 固定资产清理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②一般企业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 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 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营业外收入(或借: 营业外支出) ③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负担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旧准则): 借: 其他业务成本

有关教育费附加的文件

近期,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税费),并明确了与之相抵触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出口企业(内、外资企业)而言,在此政策出台之前,出口货物“免、抵”税额一直是内资企业计算并缴纳税费的税基。相反,外资企业既使产生了当期出口货物的“免、抵”税额,也是按照《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执行的。那么,随着税费征收的统一化,内外资企业“内外有别”的税收差异将不复存在。所以,对于刚刚涉及税费征收的外资企业,千万不要遗漏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中“免、抵”税额计算税费的这一环节。 一、“免、抵”税额计算税费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当时,该政策是针对生产型内资出口企业而言,对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出口企业每月应依据国家税务局退税机关已审批确认的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所列的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并计算缴纳税费。可以看到,计算当期税费的税基不仅仅包括出口企业当期缴纳的增值税额以及查补的税款,同时,还应当包括当期国家税务局退税机关已审批的“免、抵”税额。而“免、抵”税额作为计算税费的税基往往是许多出口企业所忽视的,多数认为国家税务局退税机关所审批的“免、抵”税额对企业来讲作用并不大,只有退税才能使企业见到资金的回流。因而,通常不在账面反映或是在账面反映了也不计提税费。但是,根据《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因此,特别对外资型出口企业来讲,刚刚涉及税费的缴纳,还应当注意规避涉税风险。 二、如何计算税费及账务处理 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要视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出口企业应当每月依据国家税务局退税机关已审批确认的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所列的免抵税额,来确定申报税费税额。 例如:2010年5月底,国家税务局退税机关已审批了某外资企业“免、抵、退”税额80万元,其中:退税额为30万元,免、抵税额为50万元。该企业在收到退税机关返还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后,依据“免、抵”税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和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其计算与账务处理如下: 1、5月底,收到《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300000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是多少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是多少 1、教育费附加税的附加率是3%. 计算公式:应缴的教育费附加税= (实缴增值税+ 实缴营业税+ 实缴消费税)× 3% 2、前全国对地方教育附加并未强制性统一,已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也不尽相同,有1%、1.5%的,也有2%的,2%为上限. 开征时间也不同,比如浙江温州2006年7月就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而广东省则2010年才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1.5%.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98号). 财综[2010]98号要求,各地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报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具体的开征时间由各省自己制定方案后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文件下发后, 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其他规定1、教育费附加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本辖区

范围的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方法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凡缴纳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 教育附加税的申报期限: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地方教育费附加 1.概念: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2.税率及计算方法 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费附加率为1%,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期限:地方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申报时间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缴纳期限:同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在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务处理: 计算记提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借: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保险)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免抵”税额也要计入税基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免抵”税额也要计入税基 国务院近日下发文件,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税费),并明确与之相抵触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政策出台之前,出口货物“免抵”税额一直是内资出口企业计算并缴纳税费的税基。相反,外资企业即使产生了当期出口货物的“免抵”税额,也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38号)的规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着税费征收的统一化,内外资企业“内外有别”的税收差异将不复存在。本文提醒刚刚涉及税费征收的外资企业,注意不要遗漏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中“免抵”税额计算税费这一环节。 “免抵”税额也要计入税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当时,该政策是针对生产型内资出口企业而言,对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出口企业每月应依据国税局退税机关已审批确认的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第二十五栏“当期免抵税额”所列的税额进行

账务处理,并计算缴纳税费。可以看出,计算当期税费的税基不仅包括出口企业当期缴纳的增值税额以及查补的税款,还包括当期国税局退税机关已审批的“免抵”税额。而“免抵”税额作为计算税费的税基,往往被出口企业所忽视。多数企业认为,国税局退税机关审批的“免抵”税额对企业来讲作用不大,只有退税才能让企业见到资金回流的好处,因而,企业通常不在账面反映,或是在账面反映了也不计提税费。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对出口企业尤其是刚刚涉及税费缴纳的外资出口企业来讲,应当注意规避涉税风险。 如何计算税费及账务处理 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视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出口企业应当每月依据国税局退税机关已审批确认的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所列的免抵税额,确定申报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例如:2010年5月底,国税局退税机关已审批某外资企业“免、抵、退”税额80万元。其中,退税额30万元,免抵税额50万元。该企业在收到退税机关返还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后,依据“免抵”税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和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其计算与账务处理如下: 1.5月底,收到《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时

税务会计分录汇总

税务会计分录汇总 税务会计分录汇总 会计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 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二、非主营业务收入或非经常性的经营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会计处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五、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会计处理 六、其他地方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七、其他税务会计处理问题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二)缴纳税金和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三)资源税纳税人在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的税务会计处理

办税指南预缴城建税会计分录

预缴城建税会计分录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 费税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购,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 税一般不能单独减免。 预缴城建税会计分录 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实际发生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城建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 科目,核算企业城建税计提与缴纳情况。每月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 护建设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 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期末贷方余 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城建税款。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属于税收的范畴,但由于同

城建税类似,因此,也可以视同税款进行核算。教育费附加征收对象、计费依据、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与城建税相同。企业对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核算。 【例】某公司在市区,2008年6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款为430万元,消费税款为70万元,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和会计处理为: ①应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纳城建税额=(430+70)×7%=35(万元) 应交的教育费附加=(430+70)×3%=15(万元) ②做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 贷:银行存款500 000 此外,还须注意以下两点: (1)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税一第6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后作业)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的增值税的同时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C.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照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D.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统一为5% 2.某县城一生产企业2013年7月被查补增值税30000元,消费税50000元,土地增值税40000元,房产税10000元,企业所得税70000元,被加收滞纳金6500元,被处罚款5000元。该企业当月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3.位于市区的某企业将其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一栋办公楼出售,取得收入3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期间,该企业支付建筑公司劳务费1000万元,发生相关费用500万元。该企业此项业务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万元。 某企业(位于市区)2013年6月因进口货物由海关代征增值税3000元,消费税2000元,内销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45000元,消费税30000元。当月还将其抵债得来的土地使用权对外出售,取得收入200000元,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作价150000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5.位于县城的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将其自产的一批化妆品对外抵偿债务,该批化妆品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30万元,最高不含税售价为35万元,当月该企业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万元。已知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取得出口退税款15万元,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增值税20万元,当月转让股票取得收入5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万元,该股票购置时支付的价款为25万元(含支付的相关税费5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万元。 某县城甲企业2013年5月从林场收购一批原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45万元。甲企业将该批原木运往位于市区的乙企业并委托其加工成实木地板一批,当月加工完毕,乙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实木地板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缴纳了增值税的自然人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以及加收的

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

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金。此部分税金可以税前扣除。 营业税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税率(行业不同税率有点差异,一般是5%)计算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根据增值税额*相应的税率计算的,下面是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营业税、消费税)× 5%(县级)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营业税、消费税)× 7%(县级市以上)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营业税、消费税)× 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营业税、消费税)× 2%(特别说明:一般企业不涉及消费税和资源税。) 1、当月税金当月计提,即: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2、申报有误! 发票总金额不一定是本月的主营业务收入。 它只能等于或小于主营业务收入,因为,还有不开发票部分的收入。 取得应税收入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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