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

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的保险越来越为大家所熟悉,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购买保险,而几乎没有哪个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保险索赔事件。许多项目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都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投保要求。但是许多施工单位在交纳了保险费后,却忽视了索赔工作,或者是不懂得如何进行索赔,导致出险后不能合理利用保险索赔挽回损失。这种现象在当前非常普遍。通过近年来参与若干大型工程项目的索赔工作,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积累了一些经验,虽不算很成熟,但还是希望能与广大同行进行探讨分享,共同维护自身利益,合理规避和转移风险。

工程项目的保险索赔工作,可以划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一是保险合同签订前的准备,二是出险后的索赔,这两个主要环节直接决定了整个索赔进程能否顺利。

准备工作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险的投保人通常是施工单位、业主或者二者联合投保,而保险人是指开展相关业务的保险公司。在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前,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能稀里糊涂地签合同。

认清保险品种。目前商业保险险种比较多、种类也比较全,以工程险为例,按保障内容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吊装工程一切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同一类险种保险责任大体相同,但细节上又各有差异和侧重。对施工单位来说投保的大多数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这两个险种一般还要同时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对于这几个险种,大多数业主是有强制性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投保。而人身意外伤害险大多是要单独、自愿投保。但这项险种也是出险率最高的,作为施工方,通常也要投保。

清楚保险条款。保险单是一种契约,担负着保障财产的责任,客户应妥善保管。客户对于相关的保险知识应该清楚。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财产的内容(工程一切险通常为工程量清单内列明的保险内容)、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费用计算、除外责任、保险金额、免赔额、赔偿处理及特别约定条件等。

明确保险责任。保险属于合同范畴,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所附的条款里设有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相应条目,清楚地说明哪些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客户投保后,只有发生的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才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保险公司将拒赔。所以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对保险责任的条款一定要逐字逐句地细读,对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内容要及时提出并与保险公司谈判。

选择信誉较好、有一定理赔实力且索赔相对容易的保险公司。目前,国内成立较早并且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人保家大业大,但其理赔人员业务素质较高,理赔方面比较精明,在理赔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往往是投保方;太平洋保险公司显得较“大方”,但是省公司或分公司权限较小,超过20万的报损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手续比较繁琐;而平安保险公司理赔比较拖沓,保险索赔耗费精力过多,很难在短期内索赔到合理的赔款。因此,投保要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正确选择保险公司。我公司近年来主要在新成立的几家保险公司选择保险人,效果很好。由于这些公司成立时间不长,首先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验有所欠缺,在谈判过程中我们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再者这些新公司为拓展业务,和几家大的保险公司竞争,往往也会牺牲一部分利益,以争取市场份额,扩大知名度。所以投保方要适时利用这些因素,合理获取最大利益。

谨慎设计“特别扩展条款”。在签订保险合同前,要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提前设计好有利于今后索赔的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条款只是通用条款,内容比较模糊,如果不增加特别扩展条款,在出险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常规的处理办法,拿出种种借口推脱保险责任。所以施工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熟悉工程项目的优势,全面预测日后可能出现的险情,并以特别扩展条款的方式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一旦将来有合同中约定的险情出现,将对索赔工作非常有利。以我公司某隧道为例,在设计条款时特别增加了72小时条款、地质病害条款,包括滑坡、泥石流、塌方、地裂缝、沉降、溶洞和涌水等,并且在报单内明确了出险后的负责理赔的理算师,为后来的保险索赔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样,不同的工程项目又可以增加不同的特别扩展条款,而且内容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

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合同作为保险活动的载体,是一种法律行为,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束,所以保险合同从形式到内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而作为投保人,对相关法律条文也必须熟知,要明确什么行为合法,什么行为违法,做到借助法律力量主动保护、获取合法利益。

出险后的索赔

保险理赔是商业保险补偿或支付职能的最直接体现,施工单位也希望通过保险赔偿来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客户订立保险合同后应妥善保管保险单,进行保险索赔时不仅要提供包括保险单等在内的必要凭证,而且还要履行必要的手续,保险公司才能最终处理。在理赔的过程中也是有很多的技巧,这也是保险索赔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只有真正掌握并灵活运用这些技巧,在索赔过程中才能取得主动,获得利益。

选择合适的报险时机。说到时机,大家通常首先想到的是在出险后,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报险,确实,大多数情况下是要这样做。但有些事故的发生是连续的,每次的损失可能不大,甚至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最低免赔额,但这些事件的发生频率非常高,累计起来损失也很大,如隧道塌方、溶洞等。如果每次发生都报险,扣除免赔额,我们可能拿不到什么赔款。但保险条款也规定在某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事故可作为一个独立的事件来报告,并以此构成一次事故来扣除规定的免赔额。所以,在报案时一定要选择一个合理的时间段作为一次事故,不要急于报案。在报案之前最好策划一下,在保险踏勘人员到来之前如何处理现场,如何采集证据(包括拍照、录像、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等),如何向理赔人员解释事故原因及经过,并制定出详细的索赔方案,为索赔成功赢得机会。例如我公司承接的某隧道工程多次出现溶洞地质灾害,因为溶洞出险是持续发生的并且一般规模比较小,通常损失在免赔额内,所以溶洞索赔一般选择在规模较大的溶洞后,将之前已经出险的并已准备好资料的小溶洞,作为一次事故报案。这样的做法不违背合同,却能使公司拿到的赔偿。

注意收集有利证据。在理赔阶段,保险公司通常会让被保险人提供如下资料: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报告、施工图、地质报告、损失清单、单价分析表、原材料发票、施工日志(含监理日志)、事故照片、气象证明及其它有关资料。在提供以上资料时一定要注意两点:

一是定性资料,即提供的资料一定能够说明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并且证明事故不在除外责任之内。在定性方面一般要查找引起事故的原因,若和自然灾害有关,首先要向这方面靠拢,因为自然灾害一般是人力无法抗拒的,一旦定性为自然灾害,保险责任就非常明确了;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责任认定就比较啰嗦,如果牵扯到一些人为因素,很容易和保险公司扯皮。例如在某项边坡滑坡案件索赔过程中,索赔事件的原因是暴雨,属于自然灾害,而根据保险公司掌握的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施工现场并未达到暴雨条件。这里要说明的是达到暴雨的条件有三个,即50mm/d,32mm/12h,16mm/h,只要有一个条件满足即可构成暴雨条件,但是保险公司掌握的只是前两个未达到,根据以上情况,我们找到了施工现场附近的一个水文站,并要求他们提供了18mm/h降雨量的证明,从而使得暴雨条件成立,****了保险公司的结论。

二是定量资料,即提供的资料要足以证实上报的损失是真实的,我们所提供的资料既要充分详实,又要保证各种资料间的关联性,不能让保险公司找出漏洞,从而以此为理由,删减工程量,尤其是一些无法考证数量,要在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或者会议纪要上做足文章,拿出对我们有利的证据。

完善索赔文件。索赔文件包含索赔报告、出险通知、损失清单、单价分析表及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损失清单包括直接损失、施救费用和处理措施费用,在理赔方面直接损失一旦定为保险责任是一定要赔付的,这一项损失费用要想方设法报足,而其它两项容易被忽略,但也是保险理算人员最难以确定的,因为出险时的施救和出险后的施工处理过程,保险人员通常不会太明了,主要是他们不会盯在现场,通常情况下需通过双方协商来处理。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保险法》中规定的两项费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容易被忽略,一个是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要由保险人承担(第四十二条);二是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第四十八条)。

讲究谈判策略

涉及到出险原因时要慎重。保险赔偿涉及到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不同利益,在理赔过程中为了已方的利益,有时也需要一些谈判的策略。一些理赔人员因对事故现场及事故发生的经过不一定非常清楚,但是他们还是要详细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他们在询问时也可能会故意设下陷阱,让索赔人员上当,这就要求我方工作人员在对某细节了解不清楚的情况下,一定不要盲目回答,比如一些施工工艺、工序安排问题,我方回答时一定要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回答,否则可能会因一句话回答失误从而导致索赔失败。

注重证据。在理赔谈判过程中,一方面保险公司让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责任成立证据,另一方面,我们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拒赔的证据,往往是保险公司根据自己掌握的大量的保险知识,进行各种推理,为拒赔或少赔找出种种借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让他们提供证据,在对方未找到证据之前,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索赔理由。

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拿某隧道溶洞索赔为例,出现溶洞本身并不属于自然灾害,同时也不完全属于意外事故,因为设计文件明确说明该隧道地处溶洞发育地段,施工单位应提前探明地质,发现溶洞应超前支护处理。但是我们想方设法给保险公司解释,根据目前探测水平很难确定溶洞的形状、层理及其规模,

并提供各种设计资料和地质专家的论断等,证明现有施工水平根本无法避免溶洞出险带来的各种损失,经过长时间与保险公司反复磋商,我方最终取得了赔付,为今后的溶洞索赔创造了条件。当然我们也抓住了的保险公司另一个弱点:他们最不情愿看到被保险人因拒赔将自己告上法庭,无疑这将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声誉及办事人员的业绩。只要我们坚持就有希望得到赔付。

妥善处理好与保险公司及公估公司的人际关系。由于工程一切险险种多,各专业又不完全类似,特别是建筑工程专业性非常强,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委托公估公司同时参与理赔。为实现保险索赔利益的最大化,我方应同时处理好与保险公司、公估公司的人际关系。

保险公司内部的承保和客服是两个相互独立的部门,客服是直接参与理赔的部门,赔付的多少基本不会影响到他们的业绩。因此现场理赔人员最关心的不是赔额的多少,而是关心如何向主管领导做出合理的解释,如何在短时间内结案,提高结案率。这也是上级考核他们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客服在理赔过程中并不存在过多压力,抓住他们的心理,适当搞好关系,会使赔付相对容易些。

公估理算人员比较专业,容易得到保险公司的信任,但是,他们的办案经费是按照赔款额的比例收取,一般情况是赔款额越多对他们越有利,在一定程度上公估人员会站在被保险人的角度说话,只要资料准备的充分,关系融洽,他们通常会最大限额的核赔。

遵守法律,诚信为本。前文已经提到保险索赔是法律行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时刻要有法律意识,不能违反合同及法律的规定。尤其是要注意不能通过虚报、谎报险情来骗保。《保险法》对相关的法律责任也都有明确规定。而“诚信”本身就是合同双方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工程项目索赔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往往有很多机会让索赔方夸大事实获取赔付,在一次事件上或许我们会获利,但失去了诚信的企业,注定也不会有长久的成功。

工程项目保险发展到今天,随着保险人和投保人的经验不断积累,也逐渐地趋于规范,但仍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这也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以促进这项事业的发展,最终实现合作双赢。

清楚保险条款。保险单是一种契约,担负着保障财产的责任,客户应妥善保管。客户对于相关的保险知识应该清楚。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财产的内容(工程一切险通常为工程量清单内列明的保险内容)、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费用计算、除外责任、保险金额、免赔额、赔偿处理及特别约定条件等。

明确保险责任。保险属于合同范畴,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所附的条款里设有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相应条目,清楚地说明哪些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客户投保后,只有发生的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才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保险公司将拒赔。所以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对保险责任的条款一定要逐字逐句地细读,对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内容要及时提出并与保险公司谈判。

铁路工程保险专题分析

铁路工程保险专题分析 近年来尤其是近两年,铁路工程投保数量急剧增加,但其询价过程却与其他标的明显不同,承保条件与风险状况的整体匹配性较差。考虑铁路近两年及将来一段时期内较高的业务量,以及其风险状况与承保条件的不匹配性,我们整理了近几年铁路工程的承保理赔数据,并结合其风险特点进行了简要分析,希望能够使业管及业务人员对铁路工程的风险状况和承保情况有一个基本认识,在业务拓展和承保审核时有的放矢,共同做好铁路工程的承保工作。 一、业务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的逐步增大,多条铁路工程陆续开工。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铁路基本建设投资6005.64亿元,同比增长77.9%。2010年,我国铁路安排基本建设投资7000亿元。未来3年,仅高铁的投资额将达到9000亿以上。按照铁道部提出的“四纵四横”的远景规划,到2012年底,我国将超越日本和德国等高铁起步较早的国家,成为全球高铁运营里程最长的国家。 二、业务数据 随着铁路工程投资的加大,我司铁路工程保险得到了迅猛发展。2006年以来的业务数据详见表1。

注:所有数据取自2010年6月30日,2010年为上半年数据。 由表1可见: 1、近几年,铁路工程险保费迅猛增长。2006年以来,年增长率均在150%以上(2010年按同比考虑),在工程险业务(不含电力、石化、航空航天,下同)中保费占比也逐年上升,对工程险保费的贡献力度逐渐提高。下图为保费对比情况。 2、除2008年因承保京沪高铁项目平均费率较低外,铁路工程险费率基本稳定。但从业务实际看,承保标的的风险在增加。近两年来承保的铁路项目多位于中西部丘陵山区,桥梁隧道占比高,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多发。同时考虑到一些其他公司以超低价格承保的案例,铁路工程的市场承保条件处于明显下滑状态。 3、铁路工程险赔付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2006年以来的业务整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的协商函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的协商函关于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的协商函提要:请贵司于收到本函之日起7日内向我委托人就我委托人对公估报告的异议予以正式答复,并依法妥善处理理赔事宜 源自物管学堂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理赔的协商函 笔者认为,建设工程保险理赔,核心问题除评估实际损失外,更重要的恐怕就是损失明细项目在保险合同框架下的定性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本律师接受四川武路桥工程局南松建高速公路**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下称“我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其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其陈述,就建筑工程保险理赔一事出具本函。 本律师审查了我委托人提供的号码PG的《松建高速公路**合同段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下称“**合同段保险单”)等文件。该等文件及我委托人陈述表明: 2011年1月11日,贵司向我委托人出具了**合同段保险单,为松建高速公路**合同段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该保险单规定:1、保险项目的物质损失部分之土建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的保险金额为2亿元,特种风险与自然灾害的赔偿限额为总保险金额的

80%;2、免赔额及免赔率等;3、附加条款;等。 20**年5月日-日期间,我委托人**合同段所在地持续暴雨,东河上游水电站开闸放水,导致20**年5月日早晨点左右东河水位暴涨,**合同段东镇大桥和东大桥钢栈桥、东大桥桩基工程遭受洪水冲击,损失严重。其中,东镇大桥全长约220m的钢栈桥被冲毁、东游大桥钢栈桥被淹;钢栈桥上及岸边堆放的材料及部分机具设备被冲走;东游大桥砂砾围堰被冲垮、6台钻机被淹,正在施工的桩基塌孔,电机、泥浆泵及钢护筒等损毁;现场配电柜、电缆线、电杆等临时施工用电线路设施被冲毁;分布在周边的建筑材料与消耗性材料被洪水卷走。洪水造成我委托人直接经济损失720万元,并造成工期总体延误。 灾情发生后,我委托人第一时间向贵司报险,贵司委托的公估公司对受损情况进行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及损失评估,出具了初估报告,并提出:1、工程一切险仅对工程主体投保;2、投保人的机械、设备损失不在合同赔付范围内; 3、水毁损失主要是钢便桥损失,应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103-1“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项目中赔付;等理由。 我委托人随即就公估报告向贵司提出了异议。但贵司至今未予答复。 基于此,本律师认为: 1、工程一切险并非仅对工程主体投保,**合同段保险

浅析我国财产保险的发展

浅析我国财产保险的发展 摘要: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行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三十年的黄金发展期内,我国保险从最初的政策主导型行业逐步演变到现在的市场主导型行业,随着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保险行业必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的财产保险正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自身的不断完善中,走出困境在全球化浪潮到来之际,中国保险事业没有在外来压力前止步,中国财产保险正在调整步伐,不断在改革中发展壮大,它正以新生保险业的活力,逐步的向世界保险业靠拢.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财产保险必定会以自身的独特方式,获得更大的进步,从而在国际大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 关键词:财产保险;市场;模式;科学化 一、我国财产保险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产保险险种结构不合理 有关资料显示,外国大型产险公司的险种结构基本分为三部分:机动车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和其他保险(包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其中的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约占保费收入的1/3--2/3,这样的险种结构能有效的分散各险种风险,有利于推陈出新。而从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各险种的份额来看,机动车辆和第三者责任险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企业财产保险。从1998年到2002年二者的保费占比重均超过75%。货物运输保险居于第三位,其后为责任险、家庭财产保险、保证保险。他们的保费所占比重均小于10%。此外,2004年,车辆保险虽然占据财产保险保险市场的75%,但车险的综合费用率超过100%,车险业务全新亏损。 此外,从下面两组数据也可以看出我国财险结构的不合理的状况: 1、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发达的国家普及率已达80%以上,而在我国即使是北京、上海这样保险比较发达的大城市也不足10%。 2、在美国,责任险的保费收入占非寿险保险收入的50%左右,在欧洲发达国家占35%左右,而在我国,2001年的数据表明责任险保费收入占财险收入的比例还只有4%左右。即使在发展相对迅速的上海,2004年的比例也只有7%。 (2)财产保险产品更新较慢,结构不平衡 从国内务家产险公司开发的新产品来看,1999年到2001年间增加的险种主要是财产险类产品,约占新增产险品种的70%以上,而车险和货运险产品增长相对较少,其他综合保障型产险产品则更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01年成立了产品开发中心,主导着国内产险产品的主流开发,其他产险公司开发产品较少,力量单薄:从产品种类增加的情况来看,目前户险产品种类更新仍然落后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对产险市场的需求,还未能形成产品丰富的市场供给。 在产险产品险种同构现象严重的情况下,真正具有生命力、适销对路的产品少,责任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等个性化产品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在区域性产险产品方面,适销对路的有特色的优良产品占产品总数的比例不到20%,重复与雷同产品较多。 二、我国财产保险的发展前景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加入WTO,无论从风险层面的环境变化,还是宏观经济及制度环境的变化,都为财产保险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间,也同时为财产保险业务开展的各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年3月,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提出,财产险要放宽眼界,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各种各样的财产保险产品。 (1)行业增长速度:从短期的平缓到长期的迅速 在短期内,受世界宏观经济放缓、美国“9.11”事件冲击世界产险业、以及我国监管方式

工程险理赔查勘人员手册

工程险理赔查勘人员手册 目录 (一)接到查勘通知 (二)查勘准备 (三)现场查勘 (四)缮制《查勘报告》 (五)立案 (六)责任认定 (七)损失核定 (八)预付赔款处理 (九)代位追偿赔案件处理(十)拒赔案件处理 (十一)工程保险案例分析

(一)接到查勘通知 省公司电话中心接到客户报案后,接报案人员及时通知查勘定损人员赴现场查勘,并将有关承保信息、保险单抄件发给查勘定损人员。 查勘定损人员在查勘前,应掌握被保险人的全部承保信息,包括特别条款、特别约定、缴费情况等。 (二)查勘准备 1、查勘前要制定查勘计划和方案,要求双人查勘,并做好查勘分工。 2、根据出险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型,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和救护用具。一般的查勘工具有照相机、皮尺、工作服、安全帽、查勘记录本、有关资料等。对重大赔案件应带摄像机进行摄像,水灾事故应携带水靴。 3、查勘时应准备保险单及明细表的抄件,空白《损失清单》、《出险通知书》、《现场查勘记录》、《赔案调查笔录》、《索赔单证清单》等有关单证。 4、指导被保险人填写《出险通知书》,要求真实反映出险情况,尽量估计事故损失,并由被保险人在签章栏内签章确认。 5、工程险保单个性化较强,经常在主保险单项下附加几十个附加条款或批单。查勘定损人员应对保单内容做详细了解,以

避免工作的盲目性,使查勘定损工作有的放矢。 6、将对现场查勘的基本安排告知客户,并向客户告知查勘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开始查勘时间、现场施救及保护要求等。同时询问被保险人方面安排的配合人员名单及联系方法。 (三)现场查勘 1、核实出险时间、地点 核实出险日期是否在保险期限内,受损标的所在地点是否与保险单中载明的地址相一致。如受损财产不属于保险标的或保险期限已经终止的,应不予受理。 2、查明出险原因 (1)通过查验出险标的的损失情况、被保险人或目击者叙述的事故经过,初步掌握出险原因。 尽可能的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目击者证词、被保险人询问笔录(需要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录像摄影资料等。 (2)争取消防、气象、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必要时还可聘请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鉴定,为准确定责提供可靠的依据。 (3)对原因不明或有疑点的应会同保户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保护现场,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或聘请专家查明原因,做出鉴定,必要时调阅、封存有关的账册、设计图纸、记录及合同。

施工投保项目如何做好工程保险索赔工作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c16398917.html, 施工投保项目如何做好工程保险索赔工作 作者:赵社蕊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年第08期 摘要:在工程建设中,风险损失对项目管理的经济效益有着很大的影响,工程保险则是风险转移的途径。施工投保项目在项目管理中要做好工程保险索赔工作,从而通过保险赔偿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 关键词:风险损失;风险转移;工程保险;索赔 中图分类号: X820.4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保险概述及作用 工程保险是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各种机器设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物质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措施之一,工程保险也是建设工程技术风险管理的重要政策,在工程建设风险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模大、施工周期长,露天作业,受暴雨、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是属于较高风险的建设工程,因此,工程保险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更为突出。 二、工程保险合同主要内容 工程保险合同工程投保的险种为建筑安装工程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以按照合同划分的保险单元为单位进行赔偿。一般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及范围为: 1、损失赔偿范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工程材料、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安全监测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和部分标段已经完工或交付使用工程物质毁损或灭失所需重建或修复受损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因保险责任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死亡、疾病或财产损失等。 2、投保标准:其中暴雨投保标准为:每小时降雨量达16mm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mm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的降雨;风速投保标准为:风度达 15.6m/s。 3、损失额达到赔偿条件:每一保险单元每次自然灾害事故损失总额要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其“每次事故”是指在同一时段内,因一次或多次暴风、暴雨、洪水等承保风险,连续或不连续造成同一保险条件项下一个或多个施工标段的损失为一次事故。每次事故扣除一个免赔。

关于企业财产保险中增值税问题浅谈

关于企业财产保险中增 值税问题浅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关于企业财产保险中增值税问题浅析某钢厂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轧钢车间厂房及大型机器设备损失,修理费用200余万元。保险双方确认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对其中所含增值税是否赔偿存在争议。 本文将对企业财产保险中增值税问题作简要介绍,希望对大家的项目操作有所帮助。 一、增值税的概念 (一)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分类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 生产型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税基最大,重复征税也最严重;收入型允许扣除固定资产当期折旧所含的增值税,税基居中;消费型允许一次性扣

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基相当于最终消费,税基最小,消除重复征税也最彻底。 在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 (三)我国增值税的发展历史 1994年,我国选择采用生产型增值税,一方面是出于增加财政收入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抑制投资膨胀。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适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十一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2004年7月1日,我国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从2007年7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 2009年1月1日,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消费型增值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允许企业新购入的企业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征税范围中 1详见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赔偿案例

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赔偿案例 【案件事实】 1998年5月,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川某建司),将承建的B7住宅楼建筑施工工程中的内、外墙涂料施工作业发包给四川省龙泉驿区龙泉镇书房村4组村民王某。之后,王某又将B7住宅楼内、外墙涂料施工作业转包给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中埂村3组村民黄某。同时约定,施工所需升降式吊栏及安全带、安全网由川某建司提供。此后,黄某组织肖某等人进行B7住宅楼内、外墙涂料施工。1998年7月3日,由于川某建司提供的升降式吊栏挂钩脱落,加之肖某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系安全带,致其从4楼坠地受伤,造成5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川某建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9374.20元。肖某要求川某建司支付工伤补偿金等费用不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仲裁结果,当事人不服,诉至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肖某在受黄某雇佣从事施工作业时受伤,应由雇主黄某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肖某赖以完成工作的升降式吊栏有瑕疵,并且川某建司违反法律规定将承建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施工过程中川某建司和承包人王某又疏于安全管理,故川某建司、王某对肖某所受伤残有过错,应对肖某的伤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一款、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判令包工负责人黄某赔偿肖某医疗费、护理费、工伤津贴、伤残抚恤金等共计人民币89981.40元;川某建司、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评析】 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和房地产开发的蓬勃发展,建筑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壮大,全国各地随处可见繁忙的建筑施工景象。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将施工作业层层分包,忽视安全管理,致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事故发生后,建筑企业、承包施工者相互推诿,拒绝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伤害。该案即是一典型案例。

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

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 索赔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以后,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范文一 致:安徽石油分公司管道项目部: 合肥油库改扩建安装工程从 20xx 年月 8 日开工于 20xx 年 5 月 20 工程中间交。历时 17 个月,比合同工期推迟了 13 个月。由于合肥油库是改造安装工程,从 20xx 年 4 月以后工艺管道施工受到油库生产经营、图纸设计变更、材料供货等多方面原因的的影响,使的我施工方无法正常、连续地施工。和业主取消了 2 台 5000M3 储罐安装,给我方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我方特向贵方表示费用索赔意向,期间发生了如下损失: 1、施工人员 20作文13 年 4 月至 20xx 年 4 月施工功效降低索赔。 2、20xx 年 4 月至 20xx 年 4 月施工现场管理费索赔 3、其他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索赔。 4、5000M3 储罐胎具、器具的制作、运输发生费用索赔。 南京金陵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10 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范文二 致:** 由于**年*月份的连续降雨引发"**"重大自然地质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于*月*日上午*时许,接监理部口头通知要求工程全面停工,立即组织人员对各施工区及生活营地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以防灾害再次发生,造成人员伤亡。项目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并于下午接到监理*号工程暂停指令单。 项目部于*年*月*日接监理部《关于全工地撤离施工人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通字*第*号)要求: "*" 。项目部随后上报了撤离人员进度及计划留守人员数量。于*年*月*

关于企业财产保险中增值税问题浅谈

关于企业财产保险中增值税问题浅析 某钢厂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轧钢车间厂房及大型机器设备损失,修理费用200余万元。保险双方确认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对其中所含增值税是否赔偿存在争议。 本文将对企业财产保险中增值税问题作简要介绍,希望对大家的项目操作有所帮助。 一、增值税的概念 (一)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而言,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分类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 生产型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税基最大,重复征税也最严重;收入型允许扣除固定资产当期折旧所含的增值税,税基居中;消费型允许一次性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税基相当于最终消费,税基最小,消除重复征税也最彻底。 在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 (三)我国增值税的发展历史 1994年,我国选择采用生产型增值税,一方面是出于增加财政收入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抑制投资膨胀。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适时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十一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2004年7月1日,我国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从2007年7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 2009年1月1日,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消费型增值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1详见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资料讲解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 攻略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 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的保险越来越为大家所熟悉,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购买保险,而几乎没有哪个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保险索赔事件。许多项目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都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投保要求。但是许多施工单位在交纳了保险费后,却忽视了索赔工作,或者是不懂得如何进行索赔,导致出险后不能合理利用保险索赔挽回损失。这种现象在当前非常普遍。通过近年来参与若干大型工程项目的索赔工作,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积累了一些经验,虽不算很成熟,但还是希望能与广大同行进行探讨分享,共同维护自身利益,合理规避和转移风险。 工程项目的保险索赔工作,可以划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一是保险合同签订前的准备,二是出险后的索赔,这两个主要环节直接决定了整个索赔进程能否顺利。 准备工作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险的投保人通常是施工单位、业主或者二者联合投保,而保险人是指开展相关业务的保险公司。在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前,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能稀里糊涂地签合同。 认清保险品种。目前商业保险险种比较多、种类也比较全,以工程险为例,按保障内容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吊装工程一切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同一类险种保险责任大体相同,但细节上又各有差异和侧重。对施工单位来说投保的大多数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这两个险种一般还要同时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对于这几个险种,大多数业主是有强制性要求

的,施工单位必须投保。而人身意外伤害险大多是要单独、自愿投保。但这项险种也是出险率最高的,作为施工方,通常也要投保。 清楚保险条款。保险单是一种契约,担负着保障财产的责任,客户应妥善保管。客户对于相关的保险知识应该清楚。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财产的内容(工程一切险通常为工程量清单内列明的保险内容)、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费用计算、除外责任、保险金额、免赔额、赔偿处理及特别约定条件等。 明确保险责任。保险属于合同范畴,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所附的条款里设有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相应条目,清楚地说明哪些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客户投保后,只有发生的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才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保险公司将拒赔。所以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对保险责任的条款一定要逐字逐句地细读,对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内容要及时提出并与保险公司谈判。 选择信誉较好、有一定理赔实力且索赔相对容易的保险公司。目前,国内成立较早并且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人保家大业大,但其理赔人员业务素质较高,理赔方面比较精明,在理赔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往往是投保方;太平洋保险公司显得较“大方”,但是省公司或分公司权限较小,超过20万的报损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手续比较繁琐;而平安保险公司理赔比较拖沓,保险索赔耗费精力过多,很难在短期内索赔到合理的赔款。因此,投保要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正确选择保险公司。我公司近年来主要在新成立的几家保险公司选择保险人,效果很好。由于这些公司成立时间不长,首先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验有所欠缺,在谈判过程中我们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再者这些新公司为拓展业务,和几家大的保险公司竞争,往往也会牺牲一部分利益,以争取市场份额,扩大知名度。所以投保方要适时利用这些因素,合理获取最大利益。 谨慎设计“特别扩展条款”。在签订保险合同前,要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提前设计好有利于今后索赔的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条款只是通用条款,内容比较模糊,如果不增加特别扩展条款,在出险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常规的处理办法,拿出种种借口推脱保险责任。所以施工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熟悉工程项目的优势,全面预测日后可能出现的险情,并以特别扩展条款的方式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一旦将来有合

财产险理赔流程及所需资料

财产险理赔流程及所需资料 【择要】对消费者在购买财产险时,老是非常担心其理赔成就,因为保险理赔遭灾风景象一直存在。实在,对消费者要想在脱险后涉及时掉掉赔偿,提前理解一下财产险理赔流程很有需要。那么财产险理赔流程是什么?财产险理赔材料有哪些呢? 财产险理赔流程 (一)注销备案 财险公司在接到报案时要详细询问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码、脱险日期、脱险大陆点、估计算损掉等并记录上去,同时请被保险人尽快填报脱险告知。财险公司接到脱险告知后,无论能否属于保险责任,均应涉及时备案。并依据被保险人的脱险告知,涉及时复印有关投保单、保险单、批单正本,以便在现场查勘前先理解承保情况,同时要与报案记录内容详细核查,以分清能否属于本保险项下责任。 (二)单证考察 被保险人在损掉告知后,应当向财险公司供给索赔所必需的各种单证。索赔单证的种类因险种跟详细情况的差别而差别。如大陆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单证有保险单或保险把柄正本、运输条约、发票、装箱单、磅码单、检验讲演、货损货差证明跟索赔清单等;假如损掉涉涉及承运人跟托运人等

级三者的责任,被保险人还应供给向圈外人责任方索赔的书面文件;假如损掉涉涉及海遭灾,被保险人应供给海事讲演书或海事声名书。 又如家庭财产保险的索赔单证有保险单、损掉清单、保险公司估价单、对消防部分掉火证明(火警事变)、公安部分报案受理单(偷盗事变)、公安部分三个月未破案证明(偷盗事变)、天色部分证明或相干报纸报道信息(做作灾难)等。单证考察的目的是财险公司据此决议能否有需要两边面开展理赔责任。单证的考察内容包孕保单能否有效、损掉能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索赔人在索赔时对保险标的能否占有保险好处、其他相干单证能否有效、损掉的财产能否为保险财产、损掉能否产生在保险限期内等。在初开始肯定赔偿责任后,财险公司依据损掉告知编号备案,将保单正本与脱险告知单核查,为现场勘查做准备。 (三)现场查勘 查勘职员在赶赴现场之前,起主要理解保险标的的基础情况,而后依据灾难事变类别,携带需要的查勘东西如相机、皮尺等以涉及现场查勘记录本、保险单复印件。现场查勘责任的详细内容有 (1)理解事变的详细进程。 (2)确认脱险时间、大陆点以涉及事先的做作条件、周围情况,需要时绘制现场草图。

【项目管理知识】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

工程项目保险索赔的攻略 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的保险越来越为大家所熟悉,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购买保险,而几乎没有哪个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保险索赔事件。许多项目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都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投保要求。但是许多施工单位在交纳了保险费后,却忽视了索赔工作,或者是不懂得如何进行索赔,导致出险后不能合理利用保险索赔挽回损失。这种现象在当前非常普遍。通过近年来参与若干大型工程项目的索赔工作,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积累了一些经验,虽不算很成熟,但还是希望能与广大同行进行探讨分享,共同维护自身利益,合理规避和转移风险。 工程项目的保险索赔工作,可以划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一是保险合同签订前的准备,二是出险后的索赔,这两个主要环节直接决定了整个索赔进程能否顺利。 准备工作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险的投保人通常是施工单位、业主或者二者联合投保,而保险人是指开展相关业务的保险公司。在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前,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能稀里糊涂地签合同。 认清保险品种。目前商业保险险种比较多、种类也比较全,以工程险为例,按保障内容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吊装工程一切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同一类险种保险责任大体相同,但细节上又各有差异和侧重。对施工单位来说投保的大多数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这两个险种一般还要同时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对于这几个险种,

大多数业主是有强制性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投保。而人身意外伤害险大多是要单独、自愿投保。但这项险种也是出险率的,作为施工方,通常也要投保。 清楚保险条款。保险单是一种契约,担负着保障财产的责任,客户应妥善保管。客户对于相关的保险知识应该清楚。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财产的内容(工程一切险通常为工程量清单内列明的保险内容)、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费用计算、除外责任、保险金额、免赔额、赔偿处理及特别约定条件等。 明确保险责任。保险属于合同范畴,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所附的条款里设有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相应条目,清楚地说明哪些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客户投保后,只有发生的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才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保险公司将拒赔。所以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对保险责任的条款一定要逐字逐句地细读,对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内容要及时提出并与保险公司谈判。 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的保险越来越为大家所熟悉,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必须购买保险,而几乎没有哪个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发生保险索赔事件。许多项目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都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投保要求。但是许多施工单位在交纳了保险费后,却忽视了索赔工作,或者是不懂得如何进行索赔,导致出险后不能合理利用保险索赔挽回损失。这种现象在当前非常普遍。通过近年来参与若干大型工程项目的索赔工作,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积累了一些经验,虽不算很成熟,但还是希望能与广大同行进行探讨分享,共同维护自身利益,合理规避和转移风险。 选择信誉较好、有一定理赔实力且索赔相对容易的保险公司。目前,国内成立较早并且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人保家大业大,但其理赔人员业务素质较高,理赔方面比较

浅谈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而在这其中我们越明显地感受到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进行内部控制是必要条件。基于此,文章重点对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造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希望通过文章的分析,能够对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更好的进行提供参考,进而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标签: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加强措施 1 我国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1 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的认识上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 由于财产险保险公司员工在内部控制工作上出现的问题而导致的损失,往往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影响。有的财产险保险公司下级分公司没有建立员工内部控制机制,就造成了财务人员在制定财务报告和统计数据时难以对应着规范的职业执行标准,所得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障。同时,公司内部和外部审查考核体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很多员工对于内部控制的作用没有达到一定的认识高度。尤其是基层分公司往往只重视业务,而忽视内部控制,在员工的评判上也往往将业绩作为重要的标准,在长时间的积累下,内部控制就形同虚设了。 1.2 员工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 很多财产险保险公司内部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于员工的岗位责任没有进行良好的界定,有的部门会存在岗位空缺的问题,职工的管理体制没有得到建立。绩效考核上传统的考核方式还是占据着主导地位,员工的岗位界定不明确,各部门间的岗位空缺,这些都造成了员工的业绩考核没有一个完善的机制,就会造成员工不明确,职责不清的问题,部门和岗位间团结合作的精神没有体现出来,也影响了工作的连贯性。 1.3 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不完善 对于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财产险保险公司需要作进一步的完善,如果有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进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就算是建立了相关的责任体制也往往浮于表面,与检查和引导员工行为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草草了事,而不是进行良好地处理和改善。在责任体制中,对员工基础工作失误的问题往往找不到与之匹配的体制,使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进而在不断积累中发展成大问题,使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上种种导致员工在工作中行为的约束机制没有具体化。同时,员工对于责任体制的重要意义也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上去,多注重的是个人利益,而忽略公司利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财产险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员工工作的责任体制。

车辆保险案例

包括N多的出险案例,很有实际指导意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清晰的讲解,唯一普通人能看懂的保险条文。 (一)车损,第三者 (二)丢车 三)撞车 (四)索赔 保险条款精解(一)——车损,第三者 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 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 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 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 ★案例1:如果您的车有幸在地震中被建筑物砸到的话 应对方法:等地震过后几天再申请赔偿 出险陈述:大概由于地震造成墙体松动,终于在某一天倒下了(不要提及地震时出险) 案例2:如果您的爱车在一次急刹车中,车里的东东飞到了风挡上造成玻璃破裂 你老老实实的对保险公司说:“我的纸巾盒飞起来打中了玻璃……” 你惨了……那个理赔员会指着自己的嘴:“请看我的口型——NO!!” 正确的应对方法:小小的改变一下事实 出险陈述:我的一个练过铁头功的朋友在刹车时撞碎了风挡,OK! 记住,受车内物品的撞击所受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 ★案例3:您如果在拖车时与别的车发生了碰撞时

应对方法:忽略一些事实存在的东西 出险陈述:别提你在拖带车辆或者被别人拖带,否则不管你有没有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一律不赔 ★案例4:如果你在事故时,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没有上玻璃险时,你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吗?没上玻璃险找人家索赔能行吗??行,绝对行! 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由车损险来负责赔付。如果您没上玻璃险,当您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汽车玻璃不知道被哪个混蛋打破了,怎么办呢?? 呵呵,老招法——开车时急刹车造成的,又是脑袋惹的祸!(记得找一个身高差不多的朋友来当挡箭牌啊),如果是侧面的玻璃破了,就说侧滑时脑袋撞的好了,呵…… ★案例5:如果您的车在撞车时,打破了一个小灯,您该怎么办呢? 找保险公司,他绝对不敢不赔您,那您赚了?没,您大概要赔了。 没听明白?告诉您,每辆车的全险大概在2500-5000之间(太好的车,您就自己算吧,我数学不好),如果您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没有索赔,您将在下一年投保时获得10%的无赔款优待,这笔帐您自己算算,如果索赔数量太小,哎,就这样算了吧…… 保险条款精解(二)——丢车 车辆在停放和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让人有烦心的事,其中,丢车是最倒霉的事了,不过,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您的损失会降到最低点。 记得啊,一旦丢车,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 报警? 错!车已经丢了,哪那么容易立刻找到啊,您也未免太高估中国JC的能力了,还是想想怎么减少损失吧! 减少损失?哪那么容易啊,车都丢了,怎么减啊? 首先记得先看看自己的保险单里有没有上车辆盗抢险。 什么,没有?那你认倒霉吧,再买一辆吧

浅析某财产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流失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某财产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流失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 在各大院校连年扩招,每年毕业生连年攀升的情况下,中国正处于人才争霸的激烈时代。在我国经济正处于下行压力和通货紧缩压力持续的情形下,人才蜂拥而至,每年有大批应届毕业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压力。但是在目前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许多企业正面临大量的人才流失。因此如何加强人力资源专业化管理,增强员工稳定性、满意度。降低企业员工的流失率是现代企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例举某财险公司车险查勘定损岗人员流失案例分析,从提高人力资源人员管理、培训、薪酬绩效等方面探讨员工流失原因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查勘定损、流失、策略

案例背景情况介绍 (一)、公司背景介绍 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一家国有控股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也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A公司主要致力于车辆保险及非车财、人险(例如建工意外险、驾乘意外险、信用保证保险等)的承保工作。俗话说,有销售就有售后,对于财险公司来说承保属于前线的销售工作,那么理赔就属于后线的售后服务。因此承保和理赔成为A公司的主要的两大业务范畴。 (二)、车险查勘定损岗位介绍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车辆已经逐渐成为每家每户的代步工具,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只增不减。A公司主要业务来源于车险承保,在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情况下,A公司的车险理赔工作也正在经受考验。查勘定损员就是工作在车险理赔工作的最前线人员。车险查勘定损员主要是指负责车辆及财产保险案件查勘定损工作。即当客户车子发生事故报案后,第一时间与客户联系,到达现场查看车辆受损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个修复车辆的定价。当车辆修理完毕后,客户依照查勘定损给的定价按照发票到保险公司领取理赔款。查勘定损员的主要职责有:1、

汽车保险查勘与定损典型案例分析

渤海石油职业学院毕业论文题目:汽车保险查勘与定损典型案例分析 系别:机电工程糸 班级:07级汽车大 姓名: 学号:2007348046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 1.汽车保险 (2) 2.汽车理赔定损及流程 (8) 3.汽车理赔工作的特点、工作原则和我国的保险理赔服 务 (10) 4.案例分析 (14) 总结 (17) 五、参考文献 (18)

汽车保险查勘与定损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文章论述了汽车保险的含义、汽车保险的分类、理赔流程以及理赔工作的特点和工作原则、我国汽车保险,通过对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各方面叙述让我们对它有个具体的认识,对保险行业有深该的了解。把我国和国际上本专业的对比,认识到我国这方面的一些不足。同时列举几例切实地了解汽车保险在生活中的运用,与它在现在社会的重要性。 [关键词]汽车保险理赔工作原则 一、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产生的前提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使人们寻找设法对付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措施,但是,对于预防和控制显然是有限的,于是人们想到了经济补偿,而保险业就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可以说,没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就不会产生保险,并且人类社会越发展,创造的财富越集中,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就越大,就越需要通过保险的方式提供经济补偿。 (一)汽车保险含义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

建设工程保险与索赔

建设工程保险与索赔 第一部分、工程保险与索赔实务 第一节、国内法律、示范文本相关规定 第二节、FIDIC合同规定 第三节、国际银行项目规定 第四节、一般投保程序、投保原则和保险类型的选择 第五节、投保人与投保标的 第六节、确定保险期间 第七节、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 第八节、免赔额的设定 第九节、选择工程保单 第十节、确定使用条款 第十一节、优化投保方式 第十二节、工程保险索赔 第二部分、保险索赔案例 第一部分工程保险与索赔实务 工程保险投保是指投保人(承包商、业主或其他相关建设主体)根据项目风险的实际,在作出保险安排计划,确定标的、选择条款和确定保险人的赔偿条件后,向保险人提交保险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保险按照一定程序作出承保决定后,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整个活动过程。工程投保方案的制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首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程保险的法律法规,这是投保的基本前提,为此,先介绍有关法律、合同对工程保险投保的规定,然后按照投保的一般程序介绍有关的内容。 第一节国内法律、示范文本相关规定 一、建筑法律的有关规定 1998年3月颁布的《建筑法》第48条和原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中,都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二、国家开发银行对贷款项目保险的安排规定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9年10月颁发的《贷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开发银行人民币贷款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贷款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建设项目,借款人或工程承包人等应根据风险情况投保。险种包括建筑(安装)一切险、综合财产险;借款人使用开发银行贷款自行采购原材料、设备的,应要求制造方、运输方、供货方办理产品制造、运输等履约环节的保险手续。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 1999年12月,原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40条规定: 1、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材料和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二节FIDIC合同规定 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购买何种保险,一般是在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由业主和中标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分担和保险的安排最终会反映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辑出版的工程合同标准格式是受世界工程界广泛认可的合同范本,其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保险购买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我国工程界也开始结合国际化的工程(外资参与工程、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工程)使用或推广这一合同条款。 一、FIDIC合同简介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9年出版了4版合同标准格式,包括:《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款》、《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款》和《简明合同格式》。 1、《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通常由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款》推荐用于电气和(或)机械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通常由承包商按照业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任何组合。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款》适用于移交钥匙方式提供工厂或类似设施的加工或动力设备、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通常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设施“转动钥匙”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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