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模版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共场所用电的管理,确保电力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学校、医院、宾馆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提高用电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且具备合法使用和运行资格。
第六条公共场所用电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第七条公共场所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力工程企业负责,并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公共场所用电设备的放置位置和走线应当合理,不得堵塞通道和疏散出口,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九条公共场所用电设备的电解箱、电缆槽、开关等应当定期检查,确保其外观完好,无破损和发热现象。
第十条公共场所用电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绝缘测试和接地电阻测试,确保电气安全和设备稳定运行。
第三章电力线路管理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电力线路应当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并具备合法使用和运行资格。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电力线路的安装和维护应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电力线路的架设和走线应当合理,不得与其他设备和管道相互干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电力线路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固定,不得悬挂在垂直通道或疏散通道上方。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电力线路应当定期进行巡检,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并记录巡检情况。
第四章用电安全教育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应当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用户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应当制定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五章用电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公共场所发生用电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设施财产不受进一步损失。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 强制使用合格的电气设备和材料。
公共场所必须使用经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安全运行。
2. 定期进行电器设备巡检和维护。
公共场所应该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 设置电力隔离开关和保护装置。
对于大型公共场所,如商场、酒店等,应设置电力隔离开关和相应的保护装置,使电力故障时可以及时切断电源,避免事故的扩大。
4. 定期进行电路检测和漏电保护。
公共场所应定期检测电路的负载、绝缘和漏电情况,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及时发现和排除电气故障隐患。
5. 管理电气线路和插座安装。
公共场所的电气线路和插座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避免线路过载和插座使用不当导致电路失火等危险。
6. 加强电力设备维护培训。
公共场所应定期组织电力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应对。
7.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公共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
8. 加强电力设施的监管。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电力设施的监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要求场所方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不同地区和场所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请根据当地相关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2023年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2023年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的用电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酒店、学校、医院、写字楼、公共交通工具、娱乐场所等。
二、安全用电责任:1、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设立用电管理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用电管理的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有关用电安全知识。
2、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的完好性,并把检查记录归档。
存在故障、老化、损坏等情况的设备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3、公共场所应当明确用电设备的使用范围和功率要求,并设置合理的电源接线和插座位置,确保用电设备接线符合规范,电线电缆符合安全标准。
4、公共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运行正常、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三、用电设备管理:1、公共场所应当按规定设置用电设备专用室,并配备专人管理。
用电设备室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电线电缆、插座等设施应排列整齐,不得乱接乱放。
2、用电设备室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非管理人员进入,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
3、用电设备室内的电源开关、总照明开关等应设置在易于触及和操作的位置,并保持畅通,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切断电源。
4、用电设备室内应按规定设置防火、防爆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四、电线电缆管理:1、公共场所应当根据用电需求合理布线,避免电线电缆绕于天花板、墙角等易损容易引发火灾的地方。
2、电线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不得乱拉乱拉,并配备合格的保护设施和标识。
3、电线电缆应定期检查,如有老化、损坏情况应及时更换维修,确保用电设备安全运行。
五、用电行为规范:1、公共场所应严禁使用超过设备容量的电器用品,并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不得随意改变供电回路。
2、公共场所应当设立用电安全宣传牌,向广大市民宣传用电安全知识,并提醒市民节约用电、防止用电事故发生。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共场所用电安全,预防电气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共场所的用电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学校、医院、车站、办公楼、公共场所等。
三、职责1. 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公共场所的用电安全进行全面管理。
2. 公共场所的电气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负责。
3. 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制度,并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用电安全工作。
四、具体管理规定1. 电气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2. 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插座,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3. 公共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应按规定使用,不得超负荷运行,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4. 严禁在电气设施、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电气设施、设备上悬挂物品。
5. 公共场所的照明、通风、消防等设施应保持完好,确保正常使用。
6. 公共场所内的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7. 电气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8. 公共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在地下管线、电线杆附近进行挖掘作业。
9. 公共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
10. 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积极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2024年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的建设、改建、装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用电管理。
三、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2.标准化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3.合理选材,保证电器设备质量;4.保养维护,定期检查和维修;5.安全教育,全面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6.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和处罚。
四、具体要求1. 设计和施工1.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设计和施工;2.保证电线和电缆敷设合理,不得乱拉乱接;3.配电箱、开关、插座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认证标准;4.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考虑使用寿命和可替换性。
2. 用电设备1.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认证和标准;2.过时老化的设备必须淘汰更换;3.电气设备从采购到报废必须有档案备案;4.电气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须定期进行。
3. 用电安全1.公共场所应编制详细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占用消防通道;4.电缆、线路等设备必须标识清晰,便于管理和识别;5.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绝缘鞋、手套等防护装备。
4. 应急处置1.公共场所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2.应急电源系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检查;3.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电,并立即进行排除。
4.重要场所应有UPS等电源备份设施。
五、监管措施1.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的监管和执法;2.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3.督促公共场所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断提高投资收益率。
六、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对于已经建成并使用的公共场所,应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3.本规定涉及修改的,以本规定为准。
根据“2024年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以下是两个特殊场合的补充条款和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特殊场合1:医疗机构增加的条款:1.医疗机构的用电系统必须具备备用电源,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2.设立专门的电器设备检修和维护部门,以确保医疗设备的可靠性;3.电气设备的选用和维护应符合医疗设备的特殊要求。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范文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的电力供应安全,预防电力事故的发生,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第一条公共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依法接入正规电力供应商的电网,确保供电可靠稳定;(二)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三)加强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四)加强对用电场所人员和员工的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用电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反安全规定使用电器设备;(六)建立健全电力事故报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电力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条公共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应落实到相应部门和人员,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用电安全。
第三章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三条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采购、安装和改造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
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具体维护和检修计划应制定并落实,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不能私自拆卸或修理。
修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修理。
修理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
第四章用电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用电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用电安全知识、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自救措施等。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设立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板块,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用电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九条公共场所的用电安全教育培训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加强公共场所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公共场所用电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公共场所用电应强调安全、经济、环保,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用电应安全合理•用电应经济节能•用电应环保节能第二章安全用电的管理第四条用电设施的维护公共场所用电的设施应该循规蹈矩,经常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安全供电。
第五条用电设施的年检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等电设施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
第六条电气突发事故的处理公共场所电气突发事故时,应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有序疏散,寻找事故原因,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七条用电安全专项检查使用电时必须按规定操作,切实做好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和防治用电方面的隐患。
第三章安全用电的保障第八条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应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九条用电设施的保险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应及时投保相关保险,确保设施发生意外损失时有保障。
第十条电力安全知识的普及对公共场所的开展电力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对消防电路、安全用电和用电器具的安全使用有必要的了解和识别能力。
第四章安全用电的要求第十一条电器安全用品的选择公共场所应该优先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电压电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第十二条防伪标识的使用使用公共场所用电的人员应该注意防伪标识,准确辨别是否为正版。
第十三条安装及使用要求公共场所用电应该满足安装、使用标准,严禁违规使用、改装电气设施。
第十四条维护及接地要求公共场所用电设施的维护应循规蹈矩,需要注意设施的接地问题。
第十五条安全用电的检查公共场所用电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可以正常使用、不会影响生产、生活。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十六条监管部门的责任有关部门应该对公共场所用电的易发、高危环节,进行细化规范管理,加强安全指导,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一、总则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安装与改造1. 公共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资质单位的设计、施工和检验,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2.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的改造必须经过安全专家的评估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改造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严禁使用低质量、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材料。
4. 公共场所暂时停电改造时,必须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三、维护与保养1.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2.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的保养工作应当做到定期检查、清洁和润滑,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维护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切断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四、日常使用1.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电压和功率范围进行,严禁超负荷使用。
2.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的插拔操作必须小心谨慎,严禁用湿手插拔电器。
3.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使用期间,发现异常现象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检修。
五、防火安全1.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周围必须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和阻碍疏散的物品。
2.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周围必须安装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可用。
3.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使用期间,禁止在设备周围吸烟和使用明火。
六、应急处理1.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启动消防设备并疏散人员,并通知消防部门进行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必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场所电气设备,相关部门有权要求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3. 公共场所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修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并留存备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场所安全用电管理规
一、目的
为加强用我矿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
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矿内的所有地面公共用电场所
三、具体事项
1、所有公共场所的电源线路的安装、维修都必须经过机电科批准或机电科派专职电工进行。
日常检修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进行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所有办公室内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随手关闭。
所有办公场所内照明灯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
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器开关。
3、所有职工活动场所、公寓楼、会议室、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空调等电器设备无人使用时应全部关闭,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完应随手关闭。
4、所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暖、电炉等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时需经机电科批准。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5、所有工业用电场所包括外接用电、维修工房等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
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 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
路超负荷使用。
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所有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四、违规情况处理
机电科和安全科将随时巡查各单位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
处罚办法如下:
1、办公室彻夜亮灯、饮水机通电、电脑不关、下班期间空调忘记关闭等,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人民币
100 元的罚款,对相关管理人员连带处罚。
2、对公共场所违规使用照明、空调、工业用电场违规用电等对责任人处300 元罚款。
3、对所有用电场所违规私拉乱接电器设备的对违规者罚款500 元。
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的,由违规者承担所有责任。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候村煤矿机电科
2014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