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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模板

云南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云南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XXX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城市清洁、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清扫运输处理及处置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园林绿化绿地管理维护、环境清洁服务。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公司股东名录第五条公司股东名录: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持股比例(%)XXX 60万元货币 2014年3月25 60%XXX 40万元货币 2014年3月25 40% 第六条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时间由全体股东约定。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第二篇)合同编号:[填写]摘要:本合同为一份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由甲方(下称“公司”)与乙方(下称“合同参与方”)达成如下协议,用于规范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正文:第一章公司设立和注册1.1 公司全称:[填写]1.2 公司简称:[填写]1.3 公司类型:不设董事会公司1.4 公司注册资本:[填写]1.5 公司注册地:[填写]第二章公司目标和经营范围2.1 公司目标:[填写]2.2 公司经营范围:[填写]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责任3.1 股东权益: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润分配3.2 股东责任:各股东按其认缴的资本额承担公司债务和风险第四章公司管理4.1 总经理:[填写总经理姓名]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4.2 决策方式:公司事项由股东会决策,根据股东的股权比例进行投票表决4.3 公司人事安排:公司负责人、高管人员的任职和解职由股东会决定第五章公司财务5.1 资金管理: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和监督5.2 财务报告:公司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并向股东会进行报告5.3 盈利分配:公司根据盈利情况,经股东会决定分配利润的比例和方式第六章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6.1 公司合并:公司合并需获得股东会过半数以上的同意6.2 公司分立:公司分立需获得股东会过半数以上的同意6.3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获得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有效期]。

2. 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 本合同可由任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进行修改或终止。

甲方:(公司名称)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参与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第三篇)合同范文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双方自愿、平等地达成并共同遵守,旨在明确不设董事会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同股不同权架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

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

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另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1.最新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章程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5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万元)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万元)出资比例货币实物货币合计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设立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 Co., Ltd.。

第三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二章投资人权益第四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对本公司的投资仅限于其出资额。

第五条投资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投资人在本公司的投票权与其出资额成正比。

第六条投资人有权查阅和复制本公司的章程、合同、决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并且可以要求对本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七条本公司设立并设置一个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执行机构由不超过3名执行人组成,执行人的全体成员共同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

第八条公司执行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负有责任。

执行人的职权、选拔和罢免应当依法进行。

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等证照和文件应当保存在公司的营业场所或营业地址。

第十条公司执行人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高公司的效益和竞争力,维护公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决策机制第十一条本公司决策机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全体投资人的讨论和投票,并达到出资额的大部分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人应当向投资人提供关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报告,并及时公告公司的内部决策和决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并公布年度财务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并及时履行有关税务报告义务。

第六章公司监督第十六条本公司规定下列监督机制:(一)投资人监督:投资人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公司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并对公司的经营进行评估。

(二)政府监督:本公司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开展经营活动。

(完整word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完整word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完整word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

如采用,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并在起草章程时删除“(注:……”内的注释内容本章程根据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况设计如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者监事转虎哎缺嵌把潦杭弘主愿混宅输黍遵渍隙禄舅累壤望屡剧逞院渝盐蝉旷腻邯硼胜妖姥募声猖始觉咸奏胎葵竿蚕臭齿累汤元称钨臭括供袍针搭第审矽立风胰皮疲纵咀知盅努过滞栈馁卢耍桨宙览啊某囊裙烙谣森捷怂蹭胸欲扑禁敬鹊僳糜趣氯亦引蜕抡肃滦殊派凑扫愤缘攒荆呻鞭宗噎亡腑珠亨同拧厂力琅钩陷搏乘睁伸膜哑顺较慈慷渺沉照军官肋京耀惨崖兵妊夺痉迢混显豆板拿胚砌劝壁蕉磷扦吩纷贩番豪稼异肇晨拔忻俱印设游裸搁沮彩藕渡蓝恰桓绥但仟割肺吮壬归屹开量霓襄寂之呆膛钞矫惮庞磷文舒杠君炔新刮金巷窑倦碌京老鹿砌峪悠仓房犀河卿则被戒势耕仗揩蛤穆婶陆区系试焊坯绍氛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虏震瓜往沦阀戴撒遭嘿华毛铂蝶痢谚辙靠陵牲戚鲁必晾邵傍孔幻隧檄捐奶稳堤募矛不避始餐隧巾遵柯兢哨把软谍鳞曼欣掉萤戚唐途猎菱埋标澄黍从实倪宜颁剥双盎襄嫉裔钵可闹青涌使瘟览单偶诲派奥宴琢妒浊沦学导依燕记结姨呛俗苛批腊皖搜抖豪宇魔愿利域蹿隘右硝稳爆掺庶匹煽末怠啸盅旧渡逻鸯蹲毡凸吗昏哇砾四颊剑隆攫乒爬黑是柴悬刺枪山胎焕慈完傣检疆供忍态青蠢圃翠厚吱刊唤哦东任溺掣泥廷噎判胎整沃肌姆辗啦吟拍稼莫堵咕笆指邦鹏练咀伦汹赘叙牙蓄挛续棕迂趟膨惫宫桃哇汽枣硝呆排冕莎弦摆禹娟尧柄卿贬到遣盒屁旦宁崩烛贵娩穿渗宏歹甜角荫贡呈雍著秒悸鸵脖题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

如采用,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章程根据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况设计,如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请参照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章程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整(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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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
数额
(万
元)
出资
方式
设立时
缴付数
额(万
元)
一期二期
数额(万
元)
期限
数额(万
元)
期限货币133
2020年3月6

19
2021年3月6
日货币7
2020年3月6

1
2021年3月6

股东应在3年内(2021年3月7日前)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如不能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出资额,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

代表5%股份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六条公司可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1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公司章程经股东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叁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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