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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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6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2018年8月28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共同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93号,以下简称《通知》),在目前种子、化肥等物化成本和地租成本的基础上推动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加劳动力成本至覆盖全部农业生产成本或直接开展收入保险,切实促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保障农户种粮积极性。

2007年以来,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农业保险大国。

与此同时,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保险经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 1.保障水平仍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主,三大粮食作物约每亩400元,与我国每亩1,000元以上的生产成本及发达国家保障收入的标准仍有较大差距; 2.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仍不健全,保险公司面临提高保障水平后赔付波动加大等风险; 3.农业保险运行机制也需进一步规范,费率僵化、查勘定损不够科学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对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促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与现行农业保险主要保障物化成本不同,完全成本保险隐含了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的平均价格,体现了农户的物权收益和劳动力收益,是一种准收入性质的保险。

从长期看,如今后放开小麦、水稻市场价格,完全成本保险可以为收入保险打下基础。

同时,在玉米价格完全放开的地区,则直接开展收入保险。

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迈出了我国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的关键一步,对推动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促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成就、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写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十年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成就、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写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十年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成就、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写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十年王德宝;王国军【摘要】自2004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支持下,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验取得了重要突破和跨越式发展,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持续快速增长,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经济补偿作用有效发挥,再分配功能日益明显,较大改善了农村金融发展软环境.同时,农业保险发展中面临着诸多新问题,主要表现在顶层设计与统筹管理缺失,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愈演愈烈,参与主体经营管理技术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税支持政策存在较大隐忧,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尚待健全.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加强农业保险顶层设计、建立统一的研究与管理机构、完善财税支持与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相应对策建议,以期能够为推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期刊名称】《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年(卷),期】2014(028)004【总页数】7页(P58-64)【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成就;存在问题【作者】王德宝;王国军【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北京10003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北京10003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2.66自2004 年以来的十年多时间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验在取得重要突破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这是功在当前、利在长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金融业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三农”方面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未来发展亟需研究的重大课题。

总结十年来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成就、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而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意见和对策建议,对推进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成就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第三轮试验的开始。

工作汇报之农业保险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之农业保险情况汇报

农业保险情况汇报【篇一:明溪口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汇报】明溪口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同志:明溪口镇位于沅陵县西北部,镇域面积257.34平方公里,东与沅陵县借母溪镇接壤,西与古丈县、永顺县交界,南与二酉镇,北与借母溪镇毗邻。

闻名遐尔的凤滩、高滩电站位于我镇境内,镇内有“借母溪”、“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优美。

全镇辖1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175个村民小组,11个社区居民小组,4986户,227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1600人,聚居着土家、苗、汉等多个民族。

林地面积38.32万亩。

耕地面积17974亩,其中稻田面积16470亩。

明溪口镇自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工作,创新思路,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全镇16个行政村及两个居委会种植方面:稻田投保面积亩、玉米投保面积亩、油菜投保面积亩;养殖方面:能繁母猪投保头,参保率达90.48%;生态公益林投保亩;全面完成了投保任务。

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抓领导,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落实“富民惠民,改善民生”政策的一项基本工作。

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先后成立了明溪口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逐级负责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按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的原则,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工作配合,为全镇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抓宣传,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平稳推进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农户参保面越广,农业保险就越有生命力。

2011年,我镇主要通过会议、广播、报纸,以及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共印制农业保险宣传单8000余份、农保政策书籍40余本)、设置宣传栏、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讲解农业保险政策,使农民认识到保险是花小钱、保大安的最科学最有效的风险规避方式,增强保险意识。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5篇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5篇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5篇总结是对以往工作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就像陈云同志所说的那样,“是成绩就写成绩,是错误就写错误;是大错误就写大错误,是小错误就写小错误”。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1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

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

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

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

__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

__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

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

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

福州市农业办公室——完善农业保险机制 提升“三农”保障水平

福州市农业办公室——完善农业保险机制 提升“三农”保障水平

福州市农业办公室——完善农业保险机制提升“三农”保障水平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州市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1.12.09•【分类】其他正文完善农业保险机制提升“三农”保障水平福州地处东南沿海,农业容易受气候灾害、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防范农业生产风险、化解农业灾害损失、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也是支农惠农的一项重要政策。

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对稳定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就福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2007年,福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7]102号),选择了农村住房保险、森林火灾保险、渔工责任保险、水稻种植保险等险种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各级政府牵头业务部门分别为民政、林业、海洋与渔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营业部负责试点的承保工作。

2008年,扩大渔船保险试点和能繁母猪保险试点。

2009年,全市农村住房保险和森林火灾保险参与全省统保,渔工责任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2010年将森林火灾保险调整为森林综合保险。

福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从无到有,从试点到稳步推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村住房保险。

据统计,2010年福州市共承保农房117.71万户,保费748.34万元。

2010年全市农村住房保险已决案件394起,已决金额为272.63万元,未决案件54起,未决金额为100.2万元,赔付率为49.82%。

森林综合保险。

据统计,2010年全市511.55万亩林地纳入森林综合保险,保费789.54万元。

2010年全市发生森林综合保险案件66起,已决50起,已决金额597.31万元,未决16起,未决金额94.65万元,赔付率为87.64%。

渔工责任保险。

据统计,2010年全市参加渔工责任保险25963人,保费621.20万元。

农业保险十周年感悟

农业保险十周年感悟

农业保险十周年感悟浙江省自200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推进农业保险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品种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成为全省农民增收的“稳压器”,农业增效的“助推器”,不仅受到农民的欢迎,而且走在了全国前列.10年守护,惠及千万农户10年来政策性农业保险成效突出.一是自2006年试点开办以来,农户参保积极性不断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不断加大,有效提高了农业抗风险能力;二是消除农业投入的风险顾虑,有效促进了设施农业、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提高了农户种粮积极性,保证了粮食生产的稳定;三是重点保大户、保农业龙头企业、保专业合作社,兼顾散户的政策有效促进了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四是各级政府和部门把政策性农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作风建设、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抓手,强化政府服务基层、服务农村的职能,进村入户搞动员、送赔款,将政策落实到广大农户的田间心头,进一步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基层党群关系显著改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从试点初期11个县(市、区)扩大到全省,2015年为426.79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03.75亿元,大户参保率平均为80.27%.险种已从试点初期的10个增加到目前的50多个,是全国险种最多的省份之一.2016年起又对水稻、大棚蔬菜、露地西瓜、生猪、肉鸡、林木等12类农业产品提高保额标准,其中水稻保额最高已提高到1000元/亩,小麦保额提高到600元/亩,生猪保额900元/头,基础农产品水稻、小麦保额基本覆盖了物化成本、人工成本和部分土地流转成本,整体保障程度居于全国前列.10年来,政策性农险已为1493.94万户次的农户提供2004亿元的保险保障,累计处理各类赔案71.82万件(次),支付赔款16.41亿元,惠及千万农户.政策性农业保险曾被公开评选为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二十件实事之一.10年探索,险种创新成果丰硕浙江省政策性农险中能繁母猪保险及生猪保险主要应对自然风险,为了帮助养殖户应对市场风险,破除“赚一年、平一年、赔一年”的猪周期魔障,2014年12月衢江区率先推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保障从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延伸.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约定的猪粮比数值作为起赔标准,试点期间暂定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起赔点为5.4:1,当某批次保险生猪的猪粮比平均值低于约定的起赔点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作为钱江源头最大的生猪养殖县之一,龙游县政府从2013年3月起,把生猪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重要工作.人保财险龙游支公司在全国首创了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工作相结合的“龙游模式”.该模式把生猪保险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捆绑,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前置条件,引导农户把病死猪交由无害化处理厂家集中炭化处理,并成为改良土壤的好肥料.这一模式有效解决了生猪养殖自然风险、消费者餐桌风险和社会环境污染风险,获得了省委省政府、保监会、省保监局、地方党委政府和人保总公司的高度肯定.保监会曾组织多家中央级媒体到现场采访,推广介绍“龙游模式”.省发改委、畜牧局、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推广意见,将“龙游模式”首批推广到42个重点生猪养殖县(市、区),截止目前已有32个县(区)推广生猪保险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模式.全国各地陆续有200多批(次)单位到龙游参观学习,“龙游经验”正向全国推广延伸.包括“保险”和“助贷”功能在内的家庭农场组合保险首先在浙江海盐县推出,这一险种在传统的大棚保险、棚内蔬菜瓜果保险等险种基础上增加了农机具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务工农民小额保险,涵盖了家庭农场可能面临的各种财产、责任、意外等风险.衢江区进一步增加了家庭财产保险和农村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较好地解决了农场发展中自然风险防范和融资难问题,解除了农民创业创富的后顾之忧.自家庭农场组合保险推出短短两年多时间以来,衢江区的家庭农场数量从20多家增加到1000多家.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先行省份,改革创新的必要性突显,政策层面如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地方特色品种保险‘以奖代补’制度等领先全国推出,且很大程度上被吸纳为中央政策.2015年还出台全国首个农业保险地方性政府规章《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浙江农业生产“一县一品”的特色决定了必须在产品创新方面加大投入,同时农户众多、地形多样的特点又需要不断应用新技术突破承保理赔难题.根据这种特点,浙江农业保险以提标增品及新技术运用为主要创新方向,如在国内率先开展水稻气象保险指数理赔应用研究,先后开展了茶叶、杨梅等气象指数保险,利用浙江数10年气象指数建立模型,将低温、降水等气象要素与农作物损失理赔定量化,克服大面积开展种植业保险成本高、理赔难、易纠纷的难题.推出省财政“以奖代补”政策,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险,先后开发了桑蚕、湖羊、食用菌等21个省财政“以奖代补”试点品种,各地还自行开发了高山蔬菜等13个地方试点品种,努力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农户、不同品种的保险需求.10年深耕,保险服务进村入户为了贴近农户办好支农、惠农实事,浙江省农险协调办早在2007年就提出了“中心辐射、村级延伸、乡镇有机构、村村有人员”的基层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思想.作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的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更是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出台了包括农村营销服务部建设专项费用补助、“省级十佳农村保险营销服务部”评选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奖励措施,奖励金额近700万元,有力推动农网建设.截至2015年,浙江已基本建成“中心辐射、村级延伸”为基本模式的“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在经济发达、地处中心位置的中心乡镇设有“农村营销服务部”;在有条件的乡镇,依托涉农部门设立“保险服务站”;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全省已建成农村营销服务部206家,三农保险服务站544个,三农保险服务点1409个,服务网点遍布浙江农村.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起一支以县、乡(镇)、村三级干部、农技人员和农经服务中心、畜牧站、农技推广站为主体的1.2万多名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服务队伍,把保险服务送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10年携手,共保体不断成长成熟10年前,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出“共保体”模式承保政策性农险.共保体成员由“首席承保人”和“共保人”组成.成员各方就浙江省农险项目协商共保比例,制订共保章程,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共保体不属独立法人机构,但在运作上,各成员公司根据省政府授权拥有同等的经营资格和业务范围.2015年共保体由人保、太平洋、大地、安信、永安、中华联合、浙商7家商业保险公司按份额认购方式组成,并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赢利共享、风险共担”.共保体进入和退出有严格的限制,各成员公司在经营有效期内,均不得单方面要求退出共保体或减少份额.如因共保体成员公司改组、股权变更等重大原因确实需要退出的,须报省政策性农险协调办,经批准方可退出.共保体模式达到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经营初衷,创造了政府可支持、农户得实惠、保险可持续的较好局面.共保体经营走出了一条适合高风险地区农险发展的新路子.为全国在自然风险较高、区域风险差异较大的不利条件下开展农业保险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经营模式.10年合作,政府为农险发展提供最有力支持在农险推进过程中,各级政府和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省发改委作为农业保险的组织协调部门,深入基层调研,加强面对面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了协同高效的工作网络.省农业、林业、畜牧、气象等部门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协助制定承保理赔标准,无偿提供灾害预警服务和气象指数支持,全力配合做好大灾理赔等.省财政厅认真测算保费补贴资金,督促市、县财政落实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到位.省保监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必须通过政府在政策支持、财政补贴、组织发动、协助防灾定损及纠纷协调等各方面全力支持推动,才能保证农业保险快速推进和可持续发展.在试点推动阶段,各级政府将开展农业保险列入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每年进行考核计分,并成立政策性农险工作协调小组保证工作推进;农技部门和基层组织将协助发动参保和理赔作为份内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工作开展.正是由于政府的强力推动,才保证了我省农业保险迅速上规模,并经受住了历次大灾的考验. 10年来,浙江不断加大地方财政保费补贴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并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地根据财政实际和产业支持方向给予追加补贴,10年实际平均补贴率86%,有力提高了农户参保积极性.以财政保费补贴方式支持政策性农险发展,改变了传统农业单一的救灾方式,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和金融放大效应,建立了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支持“三农”的机制.由保险公司提供专业化保险服务,可以弥补政府公共服务风险控制的不足,提升了财政支农的针对性和公平性.政府支持还体现在各类技术支持上,如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农业保险专家库,包括各个品种的农技专家,在产品开发、宣传动员、理赔定损等各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省物价局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提供了每月生猪价格、成本、猪粮比等详尽、权威的数据,并深入农户,为芦笋价格指数保险建立了数据采集模型,为价格指数保险提供了有力支撑.省气候应用中心不辞辛苦、不计报酬承担了多个县区的茶叶、杨梅、枇杷、水稻等气象指数理赔模型方案设计.农业保险的各项创新成果凝聚了多个部门的心血和付出.。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为认真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项民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八公山区积极稳妥推进这一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我局前一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任务完成情况截止2012年8月7日,完成小麦参保面积10782.62亩、水稻保险参保面积1873.51亩,并于到8月3日前,将八公山区受灾小麦理赔资金340668.71元已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能繁母猪保险正在宣传发动。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做法1、政府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提高农民风险意识。

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

为了发展好农业保险,关键要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政府、保险公司与农民的利益,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

随着政策性农业政策的出台,财政补贴等手段的推行,农民可以实现低投保、高保障,切实保证惠农利民。

然而,农民思想守旧、风险意识淡薄,使得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实施环节上困难重重。

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动员上狠下功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村通过组织宣讲会、动员会等措施,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愿、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

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惠农政策,增强抗灾害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收入。

2、加强领导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实施好农业保险政策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有力保证。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分管领导抓政策、联村干部抓实施、村委干部抓落实”的层层责任制。

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看到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个人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个人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有幸担任农业保险工作,在此期间,我深刻体会到了农业保险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现将我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回顾1. 积极宣传农业保险政策为了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我深入农村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让农民了解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赔偿标准、投保流程等,提高他们的参保意愿。

2. 严谨开展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我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审核投保资料,确保业务合规。

同时,我积极参与现场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确保农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了提高农业保险工作的效率,我与农业、财政、气象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农业保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4. 关注农民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我关注农民的实际需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方案,确保农户的投保需求得到满足。

二、工作成效1. 农业保险参保率显著提高通过政策宣传和个性化服务,我所在的地区农业保险参保率显著提高,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2. 农业保险理赔及时到位在理赔工作中,我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保理赔及时到位,减轻了农户因灾害造成的损失。

3. 农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宣传和实际服务,农业保险政策在我所在的地区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和支持。

三、工作不足与改进措施1. 工作不足在过去的农业保险工作中,我发现自己在业务知识、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有时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

2. 改进措施为了提高自身能力,我将在以下方面努力:(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策水平,确保业务合规。

(2)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3)关注农民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提高满意度。

四、展望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为农业保险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农业保险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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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0年,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发改、财政、农业、林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较好效果。

1至9月,农业保险共实现保费收入121.3亿元,同比增长1.2%,共承保农作物及林木8.4亿亩,同比增长4%。

参保农户共计12042.5万户次,同比增长2.1%。

农业保险赔款83.2亿元,同比增长3.8%,受益农户1078.7万户次,同比增长16%。

一、主要工作(一)完善农业保险基础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保监会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启动了《农业保险条例》起草工作。

《条例》拟明确农业保险定位、运行机制、扶持原则等,为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确立法律规范。

为配合《条例》起草,保监会制定了《农业保险监管暂行办法》,针对近年农业保险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监管要求和经营规范。

二是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与人民银行等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探索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推动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三是启动保监会部级课题“种植业保险费率区划”研究,通过分析我国种植业保险的区域风险差异性,建立种植业保险风险数据平台,解决不同风险区域的费率精算与分级问题,为科学地进行再保险和国家巨灾风险分散安排奠定基础。

四是不断完善全国农业保险承保人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业信息、经验和技术交流。

(二)大力促进农业保险发展一是召开农业保险工作座谈会。

总结了近年来全国农业保险试点经验,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

二是周密安排农业保险发展工作。

2010年初,以加快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核心,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42号),对全年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抗灾减灾促进秋粮生产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监管切实保障秋粮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0〕67号),引领全行业积极参与防汛抗旱抢丰收工作。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西藏、藏区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开发适合上述区域农牧民需要的保险产品,制定方案,积极开展试点。

四是积极总结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加强辅导、扶持创新。

(三)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一是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根据试点实情,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农业保险产品,努力推动条款通俗化和费率区域化。

二是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针对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不足,保监会会同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共同推进农业、林业基层机构参与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协同配合,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农业保险市场主体建设。

针对当前农业保险市场合格主体较少、有效供给不足的情况,制定了农业保险市场准入的基本原则和程序,逐步增加农业保险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四)强化农业保险灾害应对能力针对年初中部地区低温冻灾、西南旱灾及入汛以来全流域性洪涝灾害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保监会及时下发《关于做好西南地区旱灾理赔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32号)、《关于做好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10〕51号)等文件,指导公司积极发挥防灾减灾功能,做好保险服务,为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提供有力支持。

为提高大灾之后的理赔速度,保监会组织行业共同研究制定了《种植业保险大灾理赔指引》,规范种植业保险理赔流程与操作标准,提高理赔效率。

(五)推进农业保险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一是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引导更多国际再保人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支持力度,向国内投放更多的分保能力,协助各试点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分保。

二是邀请气象专家作专题讲座,介绍今年气候趋势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预测,协助经营机构做好全年灾害应对准备。

三是积极推动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提出农业保险巨灾先行先试的方案。

四是针对能繁母猪保险道德风险较高、标的识别能力较低的问题,指导行业加强与防疫部门合作,推进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系统建设。

(六)加强农业保险市场监管和规范力度农业保险政策性强、影响面广。

为加强经营规范,落实国家政策,保障投保农户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农业保险风险,2010年,保监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对能繁母猪保险的全面检查、对2009年东北旱灾理赔情况和洪涝灾害理赔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给予严厉处罚。

二、取得的成效(一)覆盖面积稳步扩大,功能作用充分发挥2010年1-9月,种植业保险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6.24亿亩,约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较去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

多数粮食主产省的承保覆盖率都超过了全国平均数,黑龙江垦区的主要粮油作物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安徽省农作物的总承保覆盖面达72%,内蒙古、吉林、新疆的主要农作物承保覆盖面均超过了70%。

全国水稻保险的平均承保覆盖率达到49%。

在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同时,农业保险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2010年初的长江中下游冻灾中,安徽省为受灾油菜赔付1.5亿元,是总保费的2.1倍。

初步统计,在南方特大洪涝灾害中,农业保险将为1900万亩农作物支付赔款20.3亿元,安徽、新疆、湖南、湖北、四川等涝灾较重的省预估赔款均超过1亿元。

(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承保品种不断增加201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

配合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保险业新开展了马铃薯、青稞、牦牛、藏系羊、天然橡胶保险等试点。

目前,开办的险种已达14个,并覆盖了所有粮食主产区。

为落实中央关于发展西藏、新疆、牧区、藏区的战略部署,保险业深入调研,制定方案,开发适合当地需求的产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中央关于“菜篮子”工程有关要求,开展了蔬菜保险试点。

(三)农房保险取得突破,特色品种不断涌现由于在应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中作用突出,农房保险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农民的欢迎。

2010年,开办农房保险的省份已从最初的福建、浙江两省拓展到17个省。

其中6个省的保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规模效应逐步显现。

保险责任已扩展为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2010年1-9月,农房保险保费收入达3.45亿元,为3800万户次的农户提供了近4000亿元的风险保障。

在“6.13”福建特大暴雨灾害中,农房保险为4.7万间受损农房支付赔款近4000万元,被福建省政府列为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的主要扶持政策。

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四川省政府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资金奖补,安徽省政府将农业保险作为民生工程,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保险业开发出食用菌、水产养殖、林果、肉鹅、生姜等保险产品,有效支持了地方特色农业发展。

(四)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层政府负担逐步降低随着覆盖面的扩大,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油料作物的保障从210元/亩增加到228元/亩。

黑龙江农垦保障水平从232元/亩增加到273元/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棉花保障最高达到800元/亩。

保障水平提高的同时,在不增加农民保费负担的前提下,基层市(县)配套补贴比例逐步降低。

2010年1-9月,各级市(县)提供保费补贴14.4亿元,占保费收入的12.3%,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4个百分点。

配套比例的降低,有效减轻了基层特别是种粮大县的财政负担,提高了地方政府推动农业保险工作的积极性。

(五)市场运作逐步规范,农民利益充分保护2010年,保监会以规范市场行为、狠抓理赔时限和确保理赔到户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农民利益保护工作。

重大灾害发生后,保监会均及时下发文件,并通过现场督导、跟踪检查等,切实督促做好理赔工作。

各经办机构日益规范经营,理赔到户的比例逐年提升,部分省市已实现通过农村直补“一卡通”、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将赔款直接支付到农户手中,有效防范了因中间环节过多可能出现的赔款被挪用、侵占等行为。

(六)市场主体不断增加,经营风险总体可控在政策引导鼓励下,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农业保险经办主体从最初的6家增加到当前的18家,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均有2家以上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实现了适度竞争。

同时,保监会指导保险公司狠抓内控管理,强化再保险安排,取得了较好效果。

今年气候异常、灾害频繁,截至9月底,种植业保险为1.32亿亩受灾农作物支付赔款58亿元,同比增加12%。

农业保险体系整体上能经受冻灾、涝灾等大灾的考验,确保了稳健运行。

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扩大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粮、油、棉、林等品种的保险覆盖面,做好新增补贴品种以及牧区、藏区、新疆等重点区域的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及推进工作。

积极支持地方开展支柱农业、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的保险试点,推动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村综合保险发展。

二是加强农业风险分散体系建设,完善再保险传统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参与农业再保险安排。

三是以推进农业保险条例出台为核心,构建由法律法规、监管制度、行业规范和公司内控组成的多层次的农业保险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切实促进农业保险健康规范发展。

为更好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建议积极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扩大中央财政补贴的品种、区域;加大中央财政补贴比例,逐步降低或取消粮油生产大县(市)、养殖大县和中西部地区县级财政配套补贴要求;逐步完善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研究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渔业保险和农机保险发展的支持政策。

二是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和森林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三是进一步整合各项支农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农林部门在组织投保、查勘定损等方面的职能,发挥政策合力,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保监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发改、财政、农业、林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较好效果。

1至9月,农业保险共实现保费收入121.3亿元,同比增长1.2%,共承保农作物及林木8.4亿亩,同比增长4%。

参保农户共计12042.5万户次,同比增长2.1%。

农业保险赔款83.2亿元,同比增长3.8%,受益农户1078.7万户次,同比增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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