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会计要素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下的变化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读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解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适用于中央事业单位、地方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为事业单位提供了规范的会计原则和方法。
以下是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一些重要内容和解读。
一、会计政策1.核算单位: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以法人为核算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2.会计要素: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
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与企业会计一致,收入和费用的核算则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调整。
3.会计估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会计估计,包括预计损益、准备金和减值准备等。
4.会计政策变更: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变更会计政策,但需要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变更原因和影响。
二、财务报表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要按照经济性质进行编制,将资产和负债分为流动性和非流动性,同时,还需要编制收益性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事业单位的损益表分为会计损益表和经济业务收益支出表。
其中,会计损益表反映会计核算的收入和费用,经济业务收益支出表则反映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按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分类编制,反映事业单位的现金收入和支付情况。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事业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包括资本变动、利润分配和其他综合收益。
三、会计处理1.收入确认: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收入的发生时间点进行确认,并将可确认的收入纳入当期损益。
对于尚未发生的收入,应当暂时列入准备项目。
2.费用确认:费用应当按实际发生时间点进行确认,并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进行分类。
3.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应当根据确认的条件和期限进行核算,同时,应当充分披露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使用情况。
4.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应当按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同时进行折旧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则根据使用寿命和确定性等进行摊销。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2013年可谓预算会计改革年。
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均自1月1日起实施。
此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关于“固定资产”要素的变动较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固定资产分类进行了调整,即把“房屋和建筑物"调整为“房屋及构筑物”、把“一般设备"调整为“通用设备"、把“图书”调整为“图书、档案"、把“其他固定资产”调整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二是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即通用设备由500元提高到1 000元、专用设备从800元提高到1 500元;三是把“固定基金”修订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四是引入“折旧”因素;五是明确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六是每月末把“基建账”数据纳入大账核算;七是明确了盘盈固定资产计价的方式方法,即依次计价的标准为:重置完全价值、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及名义金额等。
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户的核算内容更能体现财政改革和业务处理的需要.正是由于“固定资产”变化较大,就需要我们及时把握这些变化,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目的就在于适应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需要,而形式上却采取了“虚提”的方式,即计提的折旧额不直接计入“支出或费用",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本文拟就固定资产折旧处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浅析,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年初“固定资产”要素新旧制度的衔接方法年初,适用新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根据新的固定资产标准对现有固定资产逐项进行重分类,并做账项调整。
新制度规定:凡达不到新标准的固定资产均列入“存货”管理,并要求各单位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目录。
据此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按照新制度规定的标准转为存货。
转账时,应当根据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及其明细账进行分析调整.(一)账项调整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1.对达不到新标准的固定资产转为“存货”,账务处理为:借“存货——种类(或规格、报告地点)”、贷“固定资产--类别(或项目、使用部门)”,同时,借“固定基金"、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
浅谈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 财政应返还 额度” 、 “ 在建工程” 、 “ 累计折
I E t ” 、 “ 累计摊销” 、 “ 待处置资产损溢” 等科 目。财政部 实行国库 集中支付改革 , 在相关补充规 定中规定 了国库集 中支付当中的 会计核算方法, 新准则把困库集中支付涉及的会计科 目纳入其 中; 明确规定了基建项 目并入大账 。9 7版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中并没有在建工程的核算 , 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 资执行《 固有 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 基建数据游离于大账。新准则规定, 单位
管理 、 做 出 经 济 决 策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信 息 使 用 者包 括政 府 及 其 有关部 门、 举办 ( 上级) 单位 、 债权人 、 事 业 单 位 自身 和 其 他利 益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
支付的各种报酬 , 根据这个数字可 以填写统计报表的人 员工资,
计 捉各 种 基 金 的基 数 , 按 照 财 政 的 审批 结 转 下 年或 者 退 回 财 政 ;
务或者事项统 一纳入会计核算, 确 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1 央事 业单位财 务状 况、 事业成果、 预算执行等情况 。 新增 了在建工程 科 目,明确规 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 。原准则下并没有在建 工程 的核算 , 对于基建工程等项 目单独核算, 长期游 离于大 账之 外。 本 次调整后 , 将基建账并入大账 , 有助 于提高会计信息 的完 整性和加强事业单位资产 的管理 。
对于基建投资, 在按 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记账的同时 , 定期
并入大账; 新准则针对事业单位 实物 中普遍存在的接受捐赠、 无 偿 调拨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 相关资产不入账 的问题, 明确了该 种情况下资产入账的处理方法 , 要求在没有相关凭据、 同类或者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及建议5篇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及建议5篇第一篇一、新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资产核算变化(一)新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会计制度都是在应用中不断的完善,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相比得到了完善,这在一定上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质量,对事业单位的发展十分有力。
但是没有一项制度的是完美的,事业单位在对新会计制度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应用,发现了新会计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例如,在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中的财务工作人员,并没有全面了解事业单位在现金的收入情况,现金流量并没有体现在会计报表中,会计核算的基础仍然是收付实现制,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落实,涵盖面不足,同时也没有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当期资产、成本、负债等情况,这将会对事业单位风险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多个方面造成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事业单位在为对新会计机制的引用过程中,还需要通过不断的发现和改变,完善新会计制度。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资产核算变化1.合理的融合。
在新会计制度下,要突出会计核算内容能够与当地相关财政法的融合,要对会计事业单位中会计核算内容进行规范。
在工作中,会计核算内容与符合会计准则指导,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推进新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执行。
2.规范会计报告体系。
依据新会计制度,会计包括是事业单位中的核算体系,对事业单位的整体运行情况能够有一个全面反映。
从制度实施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会计报告主要有会计报表以及附件共同组成,原有的会计制度没有对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体系的组成内容进行详细的要求和说明,新制度规定了财务报告需要有会计报告、报表集附件组成,并且对各子报表中的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3.加强对资金支出的核算。
对资金的使用和结算要重新审视,在工作中需要对财政单位资金的流转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做好每一个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相比和增设了“财政补助结余”、“财政补助结转”,两个项目,其主要目的是全面掌握自己能的使用情况,坚强对事业单位资金的精细化管理,特别是事业单位在资金上的投入,应当将工作的重点放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账务系统中。
对于事业单位的新会计准则变化的探讨

崔 铭 路 郑 州 市 园 林 局 4 5 0 0 0 0
摘要 : 随着我 国经济 的不 断发展 以及体 制 改革 的不 断深化 , 我 国的 事业单位 的会 计 工作也 面, 临着越 来越严峻 的挑 战 。为 了在市 场环境 的 变化之 下进 一 步规 范事业 单位 的财 务工作 , 我 国财政 部对 颁布 于 1 9 9 7 年现 行 的 《 事业 单位会 计 准则( 试 行) 》进 行 了相 关修 订 工作 , 并组 织发布 了全新 的 《 事 业单位会 计 准则》 。新 《 事业 单位会 计 准 则》 , 对 于提 升事业 单位 内部 管理 , 规 范会 计核算 、资金 管理 , 全 面提 高事业单位会 计信 息质 量 , 促 进 事业 单位健康
可 持 续 发展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 关键词 : 事业 单位 ; 新会 计准则 ; 变化
为 进 一 步提 升 规 范 事 业 单 位 的 会计 信 息质 量 , 规 范其 会 用 。 然而 , 任何 事 物 的 发展 必 然 存 在 两 面性 , 如 我 国 的新 会 计 核算 , 我 国财 政 部 在 《 事业 单位 会 计 制度 》( 征 求 意 见稿 ) 计 准 则 在 实施 的过程 中 , 仍 然存 在 着对 事业 单 位 的收 支 等 问 的基 础 上 颁 布 了 白2 0 1 3 年1 月1 日起施 行 的新 《 事业 单位 会 题 。在 新 会计 准 则 中 明确 表示 , 事 业 单位 的任何 支 出都必 须 计 准则 》 , 财政部1 9 9 7 年颁 发 的 事 业 行政 单 位 预算 会 计制 明确 支 出项 目的核算 以及 列报 工作 。 然而 目前 的大 部分 事 业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关于固定资产核算问题探析

会计准则 》 规定 的会计科 目名称 与《 企业会计 准则》 的科 目完全一致 , 从而提高 了会计信息的可 比性 和一致性 。
总之 , 《 小企业会计准则》 的颁布 完善了我 国会计准 则 体系 , 它 的贯彻 和实施 , 有利 于改善 小企业 的经营管 理, 有利于 规范小企 业的会计 行为 , 有 利于小企 业的健 康 发展。
一
现阶段 ,新 制度将普 通 固定资产 价值标 准 由单 价 5 0 0元 以上 提高到 1 0 0 0元 以上 ,专用设备 由 8 0 0元提 高到 1 5 0 0 元 ,并且在使用过程 中基 本保 持原有物质形 态的资产。 对达不到新 制度中固定 资产标准 的资产应划
金流量表 , 取消 了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 。为了便于理解报 表, 增 加了报表 附注 中关 于纳税调整 的说 明。 小企业会计 准则 与税法 的统一 , 既有利于会计人员
财力 、 物力 。
对 固定资产 的会计核算方面有 了一定 的调整 和变化 , 作 为 事业 单位 的财务人员 , 认 真学 习新 的财会 制度 , 深 入 领会理解新制度关于 固定资产核算在确认标 准 、 计量 口 径、 计 提折 旧 、 处置等方 面的变化及 掌握核 算方法是 非
常有必要 的。
二、 改进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和计提折 旧 之前 的相 关制度 规定行 政事业 单位 在进行 固定 资
说此项 成本是 由该项资 产在达 到预定状 态前 的既有 支 出构成 ,而并非 是 由资 产在建造 过程 中产生 的支 出构 成, 新 增设的限制性条件 的主要 目的是 为了能够有效 防 止个人 人为地操纵事业单位 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 ( 三) 接受 捐赠 、 无偿调 人的固定资产 新 制度有 利于促进 事业单 位取得 的 固定 资产 及 时 人账 , 保证 国有 资产 的安 全完整 。如 : 新制 度计 量原则 , 要求 “ 没有相关 凭据 的 , 其成 本 比照 同类 或类似 固定资 产 的市场价格 加上相关 税费 、 运输 费等确定 ; 没有 相关 凭据 、 同类或类似 固定 资产 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 取得 的情况下 , 将所取得 的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人 账。 ” 更 真实地反 映接受捐赠 、 无偿 调入 的固定资产 的实 际所 产 生 的成本 。 此项制度要求新增在财务会计报 表的附注一 栏 中记 录 以各类 名义金 额进行 计量 的事业单 位的 固定 资产的情况 。 旧制度规定 , 对 出售 、 出让 、 转让 、 对外捐赠 、 无偿 调 出、 盘亏的 固定资产 , 按规定程序并 由单 位负责人批 准 , 按 固定 资产的原账 面价值 冲减 , 借记“ 固定基金 ” 科 目, 贷记“ 固定 资产 ” , 如果按 照 以上 程序进行 处理 , 则不 能 完全反映事业单位对 固定资产的净损益的处置情况 。 新制度规 定 , 对 于 出售 、 无偿调 出 、 对 外捐赠 、 盘 亏 或者毁损 、 报废 的固定 资产 , 通过“ 待处置 资产损溢 ” “ 累 计折 旧” 等科 目进行账务处 理。 固定资产清理毁损 时 , 按 固定 资产 的账 面价值 记人 “ 待处置 资产损 溢” 科 目进行 核算 ; 按照 已计提折 旧额 冲减 “ 累计 折 旧” 科 目; 按 照 固 定资产 的账 面余额 , 冲减 “ 固定 资产” 科 目。 实际 出售 、 调 出、 捐 出、 报废 固定 资产时 , 再 冲减 固定资产 对应 的“ 非 流动资产基金 一 固定 资产 ” 及“ 待处理 资产损 溢 “ 科 目。
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生产经 营类 事业单位 。 按照指 导意见 , 完全行使行政 入” 、 “ 上级补 助收入” 、 “ 其他 收入 ” 科 目核算 , 因此, 没有必 要设 事业单位 、 转为行政机构或进行其他调 置“ 拨入专款 ” 、 “ 拨 出专款 ” 、 “ 专款支 出” 科 目。事业单位 发生 职 能的事业单 位将根据具体情况 ,
一
制度 。 将事业单位从 同级财政部门取得 的除“ 事业经费” 以外的 基本建设 、 社会保 障、 住房 改革等财政拨款 , 纳入财政补助 收入 范畴 , 其相关 的支 出也相应纳入事业支出的范围, 实现了真 正意
义上的“ 大收大支 、 收支 统管” ; 增加 了收入 、 支 出管理 的有关要 求 。③ 完善了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制度 。在预算管理 方法上将“ 结余留用” 改为“ 结转和 结余按规定使用” ; 将原“ 结余”
结余 资金 、 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 ; 对财政拨款和非 财政 拨款 的结转和结余 资金 实施 区别管理 。 ④加强 了事业单位
的财 务监 督制 度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 中最基本 的、最高层次 的法规 。新规则 的实施必然引起事业单
位财务行 为的变化和一些会计业务的处理方法的改变 , 因此, 修 ( 三) 遵循 新版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的需要
新版《 雪芬
( 苏州大学商学院会 计 系 江苏 ・苏州 2 1 5 0 2 1 )
摘 要 :文章分析 了事业单位 会计 制度修订 的背景原 因,并分析 了 新版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在 总体结构、总说 明、会计科 目 、 财务报袁 等 方面的主要 变化 ,相信 新制度的 实施对 于规 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 ,提 高会计信 息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 关键词 :新版 ;事业单位会计 制度 ;变化
新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初步完成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任务,实现了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
全面提升了我国会计的发展水平,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新准则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附则共十一章。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包括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报表、附则共九章。
一、总则方面的不同(一)适用范围不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华人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
(二)准则体系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没有建立具体准则,具体核算通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
(三)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不同《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提出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企业会计准则》将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作为财务会计的逻辑起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没有明确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
(四)会计记账基础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将权责发生制在总则中进行明确,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核算一般原则中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或者只进行不完全的成本核算。
(五)会计记录的文字有所区别《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此条规定。
二、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参照国际财务会计公告惯例,将一般核算原则更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将基础性假定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持续经营作为总则内容的一部分,将“会计计量”单独在第九章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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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价方法 一经 确定 , 不得 随意变 更 , 较 原 制 度 材 料 和 产 成 品 的 发 出新 增 了 个 别 计 价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的 成
位 会 计制度 , 使新 旧会 计制 度顺利 衔接 、 平稳 过 渡 , 促 进 新 制 度 的 有 效 贯 彻 实施 。 关 键词 : 资 产 ; 新会 计 准则 ; 新 会 计 制 度 中图分 类号 : F 8 1 0 . 6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1 O 0 7 _一 6 9 2 1 ( 2 0 1 3 ) 1 9 一 O 0 3 O —O 2
存货 的市 场价格也 无法 可 靠 取 得 的 , 存 货 按 照 名 义
金额 ( 即 人 民 币 1元 ) 入 账 。在新 制 度 中规 定 , 存 货 在 发 出时 , 应 当根据 实际情 况采用 先进 先 出法 、 加 权
平均 法或 者个 别计 价 法确 定 发 出存 货 的实 际 成本 ,
No .1 9 To t a l No. 29 3
资 产 会 计 要 素 在 新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贝 丑 和 制度 下 的 变 化
黄 秀焕 , 王 义 忠
( 内蒙 古 自治 区 国土 资 源 信 息 院 , 内蒙 古 呼和 浩 特 0 1 0 0 1 0 ) 摘 要 : 修 订 的 新 会 计 准 则 及 会 计 制 度 有 很 多创 新 和 变 化 , 本 文 对 在 新 准 则 中 资 产 要 素 的 主要 创 新 和 变化 、 对 新制度 中的资产要 素会 计科 I l及 账 务 处 理 的 变 化 进 行 了 对 比 分 析 , f 以 便 更 好 地 理 解 新 事 业 单
位 会计 准则 ( 试行 ) 》 ( 财预字[ 1 9 9 7 ] 2 8 6号 ) , 同年 7
月 印发《 事业 单位 会计 制度 》 ( 财预 字 [ 1 9 9 7 ] 2 8 8号 )
( 以下 简称原 制度 ) , 随 着 事 业 单 位 体 制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化 和财政 体制 改革 的逐 步 推进 , 原 有 的 会 计 准 则 及 制度 在诸 多方 面暴 露 出不适 应 和 不 协 调 , 为 了 与
财 政改 革政 策相 协调 , 更好地 服务 财政 科学 化 、 精 细
化 管理 , 规范 事业 单位 的会计 核算 , 保 证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 促进 公益 事业 健康 发展 , 财政 部于 2 0 1 2年 1 2月 财 政部 修订 通过《 事业 单位 财务规 则 》 ( 第 6 8号 令 ) 、 《 事 业单 位会 计 准则 》 ( 第 7 2号 令 ) , 并 发 布 了新 《 事
科 目 。 下 面 就 这 些 科 目从 其 含 义 、 计 价 方 法 和 账 务
处 理方 面进行 剖析 。
2 范 围 扩 大 , 是 指 事 业 单 位 在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及 其 他 活 动 中 为 耗 用 而 储 存 的 各 种 材料 、 燃料 、 包装 物 、 低 值 易 耗 品 及 达 不 到 固 定 资 产
业 单位 会计 制 度 》 ( 财会 [ 2 0 1 2 ] 2 2号 ) ( 以 下 简 称 新 制度) , 自2 0 1 3年 1月 1 日起 施 行 。
1 修 订 后 的 新 准 则 在 资 产 要 素 方 面 的 变 化 ① 新 会 计 准 则 第 十 九 条 对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进 行 了 区分 , 将事 业单 位 的资产按 照流 动性 , 分 为 流 动 资 产 和 非 流 动 资 产 。 以便 于 会 计 信 息 使 用 者 对 事 业 单 位 财务 状况 、 财务 风 险等进行 分析 评价 ; ② 新 会 计 准 则 第 二 十 一 条 在 事 业 单 位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中增 加 了 在 建 工程 , 为 各 类 会 计 制 度 将 基 建 项 目并 入 会 计 大 账 提 供依 据 ; ③ 新 会 计 准 则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范 了 资 产 的 一 般计 量原则 , 规 定事 业 单 位 的 资产 应 当按 照取 得  ̄ - , j - 的实 际成 本进 行 计量 。除 国家 另 有 规 定外 , 不得 自 行 调 整其账 面 价值 ; ④ 新 会 计 准 则 第 二 十 三 条 首 次 引 人 固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和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的 概 念 。有 利 于 为 加 强 资 产 的科 学 化 、 精 细化管 理 , 进 行 公 共 产 品或 服务 成本 核算 提供 信息支 持 。
事 业 单 位 是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中 提 供 公 益 服 务 的 主 要 载体 , 是 我 国 社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重 要 力 量 。 为 适 应 改 革 开 放 和 建 立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新 形 势需 要 , 财政 部 曾于 1 9 9 7年 5月 2 8 日印 发 《 事 业单
2 0 1 3年 1 O月 第 1 9期 总 第 2 9 3 期
内 蒙 古 科 技 与 经 济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S c i e n c e Te c h n o l o g y & Ec o n o my
Oc t o be r 2 01 3
标准 的用具 、 装具 、 动植 物等 的实 际成本 。 取得存 货 时的入账 价值 较原制 度增 加 了名义金 额入账 法 , 原 则 上 均 按 照 实 际成 本 确 定 人 账 价 值 。 新制 度规定 取得 了存 货 但 没有 相关 凭 据 的 , 要 比 照 同类 或类 似存货 的 市场 价 格 加 上相 关 税 费 、 运 输 费 等确 定存 货入账 价值 ; 没有 相关凭 据 的 , 同类 或 类 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