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油田技术服务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4篇)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____劳动法》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一、劳动力管理1、招聘员工一经录用,须签订劳动合同。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含明确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须经双方同意。
2、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必须按照《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开具一式四联“____市单位退工证明”并加盖公章,其中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员工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员工本人;第四联:企业留存。
在交被退员工退工证明时,员工必须注明签收日期,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向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工资管理1、必须编制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要严格按照区劳动局、区税务局核定的工资额度使用年度工资总额;2、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责任重、贡献大的员工,要提高其相应的收入分配,逐步将个人的工作业绩与实际收入挂钩。
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3、正确审核本企业的各种工资、津贴、加班工资等发放清单,对请病假、事假等日工资计算,必须按照《____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做到计算无差错,要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地支付员工工资;4、应按劳动统计报表的有关口径,准确、及时、真实地上报各类劳动统计报表,做好工资统计台账的积累工作,并保证数据一出门,有据可查。
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为了保证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规定,向长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缴纳、结算费用手续,同时还要做好员工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结算工作。
油田劳动管理制度

油田劳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油田劳动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油田所有职工,包括生产岗位、管理岗位和后勤岗位。
三、劳动合同1.职工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职工的岗位、职责、薪酬、劳动时间、休假等相关内容。
3.劳动合同涉及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四、劳动时间1.油田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
2.超出标准工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上班,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五、薪酬管理1.薪酬应当与工作量、工作性质、工作效果挂钩,确保合理公正。
2.薪酬应当按时支付,不得拖欠。
3.工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劳动保护1.油田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护体系,确保职工健康和安全。
2.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职工安全。
3.帮助职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预防职业病。
七、劳动纪律1.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油田劳动纪律,如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受到相应处罚。
2.厂区内禁止吸烟。
严禁在危险作业区域内玩耍、喧哗、酗酒等。
3.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利用外力进行打骂等行为。
八、劳动奖惩1.油田应当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奖励。
2.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生产的行为予以惩罚,包括警告、降职、解雇等。
3.奖惩机制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九、劳动争议处理1.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双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合同,应当遵守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3.对于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争议,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备处理。
十、其他规定1.本管理制度实施后,职工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制度规定。
2.油田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应当及时通知职工。
以上是对油田劳动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职工权益,提高劳动效率,维护油田正常生产秩序。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行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雇佣劳动者,为劳动者提供合法合理的劳动条件和保障。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本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企业招聘具备相关能力和知识背景的劳动者,不得以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不正当因素进行歧视。
第六条企业应当制定招聘流程,明确招聘程序和标准,并将其公开。
第七条企业招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干扰、操纵招聘结果。
第八条企业录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招聘费用,不得将招聘费用转嫁给劳动者。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劳动报酬第十条企业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确定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克扣或者无故延迟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计划,并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奖惩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劳动纪律,确保劳动者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劳动者应当按时到岗、按时下岗,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十六条劳动者有违反纪律的行为,企业可以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将纪律处分措施公示,确保纪律处理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五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劳动者必须正确使用和佩戴。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环境的监测和管理,及时消除可能的安全隐患和污染源。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人事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运营
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纪律,服
从管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必须按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减少或拖欠。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注意劳动安全,严格遵守劳动保护规定,保障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
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七条员工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和意见,公司应当认真对
待并及时给予回应。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晋升机会
和职业规划。
第九条员工在离职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离职手续,
不得擅自离职或拖延离职。
第十条公司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十一条公司对本规章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并对员工进行必
要的解释和宣传。
油田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油田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田企业员工的行为表现,建立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油田企业员工,是指在我企担任行政、技术、生产、劳务等岗位的全职员工。
第三条油田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的遵循范围是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四条油田企业员工管理制度应当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衔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薪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奖惩制度、安全防护、健康管理等。
第五条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和优化员工管理制度,保证员工权益,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油田企业员工入职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明确员工的招聘程序及标准,招聘程序应当包括面试、笔试等环节,招聘员工应当符合公司的岗位要求和资质条件。
第七条公司应当为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包括公司的制度、规章和工作流程等,确保新员工能够尽快融入公司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有权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主动离职。
第九条公司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评估结果作为新员工转正的依据。
第三章油田企业员工工资福利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表现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包括提供良好的办公设施、通讯设备、劳动保护用品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国家法定假日等休息时间。
第四章油田企业员工奖惩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奖惩制度,明确员工获得奖励的条件和奖励的方式,鼓励员工在工作中积极主动。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惩戒机制,对违反公司规定或偷懒懈怠的员工,应当严肃处理,包括扣工资、停职、开除等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员工,确保奖惩措施的实施不偏袒或歧视员工。
石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石油公司内部人事管理,确保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石油公司内的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合同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人事管理应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激励的原则,并坚持以人为本、才俊济济的方针,以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工作质量。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管理第四条招聘计划石油公司应依照企业发展需求和岗位设置的合理规划,订立年度招聘计划。
各部门提出招聘需求时,应经过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条招聘程序1.石油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含公司网站、招聘网站、学校招聘等。
2.招聘信息中应明确职位名称、岗位职责、薪资待遇等相关信息,要求应聘者供应简历和相关证明料子。
3.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简历筛选、面试和考核工作,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4.录用人选应经过石油公司领导审批,并签署劳动合同。
第六条岗位认定1.各部门应依据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岗位的职责和级别,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岗位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部门依据职责和级别,订立相应的薪资标准和晋升途径。
第七条入职手续1.录用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料子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2.人力资源部门将办好的入职手续资料归档,并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八条岗位职责1.各部门应明确岗位职责和相关工作标准,并向员工进行认真的说明和培训。
2.岗位职责发生更改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告知相关员工。
第九条工作任务调配1.各部门依据业务需要,合理调配工作任务给员工,并确保工作量合理、可完成。
2.工作任务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员工,并进行必需的培训和引导。
第十条工作绩效考核1.石油公司应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绩效考核体系,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评定工作绩效。
2.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指标进行评定。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人事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包括招聘、用工、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方面。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不得违法用工、拖欠工资、侵犯劳动者的人身权等。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不得对劳动者进行体罚、侮辱等行为。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劳动
纠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单位的整体绩效。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保证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油田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田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油田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油田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油田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四条油田招聘人员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岗位需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程序,择优录取。
第五条人员配置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技能、经验、体能等因素,确保各岗位人员结构合理,人尽其才。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油田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
第八条员工培训应与油田发展需求相结合,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油田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具体工时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和油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团队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工作不力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标准由油田公司制定。
第十六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具体标准由油田公司制定。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七条油田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技能水平等。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整工资、奖惩的依据。
第七章劳动合同与福利第十九条油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油田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油田应关心员工生活,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油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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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技术服务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3)二、招聘录用 (3)三、培训 (9)四、考核 (10)五、工资分配 (11)六、奖惩 (11)七、任免与调动 (17)八、社会保险 (18)九、劳动保护 (18)十、劳动争议调解 (19)十一、附则 (19)油田技术服务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对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包含招聘录用、聘任、培训、考核、工资分配、奖惩、劳动保护等内容。
第四条本公司人事管理坚持量才适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第五条凡本公司从业人员,统称员工。
二、招聘录用第六条公司人员招聘需求源于以下几种情况:(一)在定编内缺员的补充;(二)临时性工作的人员需求;(三)为了确保公司发展所需的专门人员;(四)公司对组织机构有所调整之时所需的必要人员;(五)为使公司组织更具活力而必须引入外来的经验者;(六)为公司的发展进行人员储备时;(七)其它情况。
第七条公司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有人员需求的部门或所属单位向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表;(二)报本单位相关领导核准;(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先在公司内部调整或组织进行内部竞聘,确认本单位无适当人选时,可对外招聘;(四)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出招聘简章,经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审核,发布《招聘简章》。
第八条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需要的条件为准。
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九条面试程序:(一)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初试,考察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及能力。
(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考察。
(三)外招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经过人力资源主管领导面试并出具面试意见。
(四)外招的队长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需经过本单位、本部门主管领导面试并出具面试意见。
以上(一)、(二)程序可以同时进行。
招录(三)、(四)类人员可以四个程序同时进行,也可以只进行(三)、(四)程序。
第十条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采取电话、邮件或书面等形式通知被录用者;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外招人员,根据合同签订情况试用期为3-6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十二条应届毕业生或无相关工作经验的历届毕业生见习期6个月。
见习期满定岗考核期6个月。
第十三条初次进入公司报到时,应填写信息表并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8张;(五)与前一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六)有效体检证明;(七)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被录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发放劳保,领取考核表等事宜,上岗培训之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
第十八条公司实行用人自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提供服务的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录用员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
第十九条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岗位特点,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公司可以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员工,根据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在本单位只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公司与员工必须遵守,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享受权利,并履行义务;公司依据劳动合同协调好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因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全面履行,以及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在合同期内,公司对出现下列情形的员工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员工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考核成绩不合格的;2、不论何种原因,乙方在试用期内出勤率未达到75%;3、员工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其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体检证明等;4、员工自签署劳动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能提供其被录用所需的个人资料,致使公司无法办理录用手续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的;5、员工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影响工作的;6、员工不符合公司已向其告知的特殊岗位健康要求的;7、员工曾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8、员工经体检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的;9、员工曾受到其他单位记过、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10、员工曾有或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11、员工曾被劳动教养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12、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拒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拒绝接受合理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安排3、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4、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受到3次或3次以上书面警告的;5、在工作中有打架斗殴、侮辱、恐吓、辱骂、诽谤、酗酒、吸毒、赌博、性骚扰或其它不道德行为的;6、在与公司的交易相对方的业务往来中收取回扣或者礼物,或者享受交易相对方提供的其他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住所、娱乐活动等)、向交易相对方借支款项的;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8、违反考勤管理制度达到规定的严重违纪程度的,如在合同期内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累计旷工5日以上等;9、因其他违法违纪或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行为而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或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10、其他应当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情形。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侵占、盗窃、诈骗或挪用公司财物的;2、利用公司资源或上班时间从事非公司业务的;3、在工作过程中,因玩忽职守或者过错造成公司10万元(含)以上损失的;4、工作业绩弄虚作假的;5、其他应当认定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情形。
(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有报酬的兼职工作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拒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因在工作过程或工作场所内的行为而被拘留的;(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的。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一个年度内累计停工停产6个月以上,生产经营确有困难,按以下程序进行裁减人员:(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员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将裁减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四)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订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经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会批准执行,岗位设置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
公司对员工工作安排,不受其历史身份限制。
经考核不适应担任管理、技术职务岗位的员工,可以解聘安排到操作服务岗位上工作;经考核符合管理、技术职务要求的操作服务岗位的员工,可以聘任到管理、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对各类岗位员工都可竞争上岗。
第二十六条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有辞职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去。
否则,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对擅自离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培训第二十八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才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办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以及劳动人事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劳动纪律等相关制度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72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
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属于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条员工调岗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
特殊情况经拟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一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扬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四、考核第三十四条公司人员考核的综合管理部门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考核细则,指导协调考核工作。
第三十五条公司考核的内容为:录用考核,试用考核,实习考核,上岗、转岗考核,升级及专业任职资格考核,以及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
具体包括:(一)公司从社会上招收录用的新员工,须经录用考核,方能择优录用。
(二)员工试用期满时,须经转正定级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先进行调整,调整后仍不合格者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核。
(三)大专以上毕业的见习生见习期满,经考核,答辩合格者按期转正,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和考核结果进行定岗,有关待遇按实际岗位执行。
(四)员工改变工种、调换新的岗位,或操作新的先进设备时应进行转岗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五)对员工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