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户籍立法中明确迁徙自由的意义与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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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户籍制度自由迁徙改革的政策思考

关于我国户籍制度自由迁徙改革的政策思考

关于我国户籍制度自由迁徙改革的政策思考作者:欧阳丹霞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34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对生产要素自我优化配置的要求逐渐增大,人们对人身自由权利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因此实现迁徙自由被提上了日程。

本文从我国现有户籍制度与自由迁徙的关系入手,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阐明了在我国实现户籍制度自由迁徙改革的政策效应。

关键词:户籍制度自由迁徙政策效应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市场对生产要素自我优化配置的要求逐渐增大,人们对人身自由权利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因此实现迁徙自由被提上了日程。

然而,我国现有的各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自由迁徙,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可见,对城市户籍自由迁徙改革进行深入探索,对于深化户籍改革,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户籍制度与自由迁徙城市户籍制度是指城市有关机关依法对公民的基本情况进行收集、确认和登记的行政管理。

户籍中的迁徙制度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迁徙自由,是指公民在国籍所在国土领域内自由旅行、定居和居留的权利,是公民人身自由的重要方面。

建国以来,我国对公民自由迁徙权利是一个从确定到限制,再到逐渐恢复的过程。

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第90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 之后的几年,自由迁徙给发展水平不高的城市带来了教育、交通、环境等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资源有限的困境日益迫切。

于是,195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农民进入城市做出了约束性限制,“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这标志国家限制公民迁徙自由的规定正式以法律的形成成立,确立了户口迁移审批制度。

之后,公民的迁徙自由完全是处于限制状态。

改革开放后,实现迁徙自由这一人权也日益受到人们广泛关注。

户籍迁移管理制度

户籍迁移管理制度

户籍迁移管理制度户籍迁移是指个人或家庭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改变其户籍所在地的行为。

户籍迁移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户籍迁移行为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从户籍迁移的背景和意义,现行户籍迁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制度改革的前景进行探讨。

一、户籍迁移的背景和意义户籍迁移作为人们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常见行为,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首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流动性也越来越大,很多人由于就业、学习、生活等各种原因需要迁移到其他地区。

其次,户籍迁移可以促进人口资源的合理分布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通过户籍迁移,可以减轻一些城市的人口压力,同时也可以推动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

最后,户籍迁移还能够促进人们的自由流动和选择,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现行户籍迁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规范和管理户籍迁移行为,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户籍迁移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迁移条件和程序。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个人或家庭进行户籍迁移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比如,个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履行相应的手续,如劳动合同、学校录取通知书等;家庭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居住证明等。

同时,迁移的地点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如居住条件、稳定的经济来源等。

2. 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协调衔接。

户籍迁移需要涉及到迁出地和迁入地两个地方的协调衔接。

迁出地需要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迁出户口信息进行备案;迁入地需要及时将迁入户口信息进行登记和核验。

这样可以保证户籍迁移的信息准确性和迁移过程的顺利进行。

3. 权益保障和社会服务。

户籍迁移管理制度还包括对迁移人员的权益保障和社会服务。

迁移人员在迁移过程中享有与当地居民一样的待遇和权益,包括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益。

同时,社会部门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如就业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等,以保障迁移人员的生活和发展需求。

三、制度改革的前景目前,我国的户籍迁移管理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论恢复我国的迁徙自由权

论恢复我国的迁徙自由权

论恢复我国的迁徙自由权作者:查秋潇来源:《青年文学家》2011年第21期摘要:迁徙自由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我国于1998年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即对公民的迁徙自由权作了明确的规定。

但是在我国,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我国公民尤其是农民的迁徙自由权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

甚至,我国现行的二元户籍制度从实质上对公民的迁徙自由权进行了制约。

因此,本文将对恢复迁徙自由权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恢复此制度所要面临的问题、如何解决等方面加以论述。

Abstract:right to freedom of movement recogniz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s a basic human right, China in 1998 signed the "Civil Rights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Political Rights" is a citizen of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movement was clearly defined. However, in our country, because the legal system is far from perfect in our country's citizens, and especially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movement farmers unable to get protection. Even China's existing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from the dual essence of the citizens of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movement restricted. Therefore, this paper will resume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movement need, feasibility and the restoration of this system to the problems facing them and how to resolve such areas to be addressed.关键词:迁徙自由、户籍制度、平等、基本权利Key words:freedom of movement、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equality and basic rights作者简介:查秋潇,福建人,1985年出生,公务员,研究方向:法学。

实现公民居住与迁徙自由权消除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实现公民居住与迁徙自由权消除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实现公民居住与迁徙自由权消除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作者:孟祥昆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34期摘要:在现代社会,公民居住与迁徙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当前中国公民因为没有居住与迁徙自由权,致使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迫切需要修改宪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等,以实现公民的居住与迁徙自由权。

关键词:修改宪法;户籍改革;公民居住;迁徙自由权中图分类号:F12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4-0012-02市场经济条件下,除少数公民可以凭借生产要素(资金、管理、技术、土地、厂房、设备等)获得经济收入以外,大多数公民还是要靠双手去劳动以获得经济收入。

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发展快的地区由于企业多,工作岗位多,就业机会多,从而吸引了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很多农民、下岗工人、大学毕业生、到达就业年龄的未从业人员到这些地区就业,从而解决了这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收入,这有利于维护中国社会的稳定、加速城市化进程,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但与此同时由于中国公民尚没有居住与迁徙的自由权,他们虽然在当地工作和生活着,已成为当地社会事实上的一分子,但受户籍制度的限制,却不能将自己的户口迁往当地,取得当地户口,从而导致了一方面法定的权利和事实上享受到的权利严重脱节,出现了公民在外地工作和生活,对当地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没有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平等的就业、就医、福利待遇等社会保障权利,而上述权利却滞留原籍的荒唐局面。

另一方面他们在当地从事着“脏、累、危”等低收入职业,在当地暂住要负担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而在原籍地的各种税费一分不少,这样一来不仅影响他们收入的提高,而且使他们在当地成为人人看不起的二等居民,这和中国倡导的公平正义理念大相径庭,因此在当前实现公民居住与迁徙自由权,消除中国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这个经济发展的“瓶颈”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论迁徙自由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开题报告

论迁徙自由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开题报告

论迁徙自由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开题报告摘要迁徙自由与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我国重点研究的话题之一。

迁徙自由体现了个人的自由选择和流动性,而户籍制度则限制了迁徙自由。

由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将探讨我国户籍制度的历史背景、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关改革建议,以实现迁徙自由和人口流动性的自由化。

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迁徙自由和户籍制度改革是社会研究领域的重要话题,也是当前我国政治和社会重要议题之一。

迁徙自由体现了个人的自由选择和流动性,而户籍制度则限制了迁徙自由。

在我国,户籍制度的不合理性和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户籍制度的历史背景、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关改革建议,以实现迁徙自由和人口流动性的自由化。

第二章户籍制度的历史背景和现状2.1 户籍制度的历史背景我国户籍制度源于封建社会的户口制度,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制度。

在清朝时期,户籍制度逐渐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户籍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户籍制度被用来管理人口流动、控制信息、统计数据,是一种具有现代特征的管理制度。

2.2 户籍制度的现状当前,我国户籍制度已经成为一个比较成熟的行政管理制度。

但是,由于历史和发展的原因,户籍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如人口难以平移、难以得到合法的教育和就业等。

第三章迁徙自由的意义和问题3.1 迁徙自由的意义迁徙自由是指个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居住地点,包括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或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

迁徙自由可以体现个人自由选择和流动的权利,也可以促进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3.2 迁徙自由的问题在实现迁徙自由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例如,人口流动可能带来的社会、文化和经济问题,贫富差距和地区不平衡的问题,以及一些和移民相关的问题。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

第四章解决问题的战略和措施4.1 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是实现迁徙自由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当前许多国家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对迁徙自由的立法思考

对迁徙自由的立法思考

对迁徙自由的立法思考——以重庆、成都户改为视角张汉然①摘要: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之一,迁徙自由已被世界较发达国家用宪法或判例等形式得到确认。

我国82年宪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公民迁徙自由的权利,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特别是成都、重庆户改的启动,迁徙自由必然将被逐步落实于公民的实际生活当中,有鉴于此,本文对我国恢复迁徙自由的必要性及对迁徙自由的法律保障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可行性探析。

关键词:迁徙自由户改立法完善引言人类史可谓是一场迁徙史,从古代到近代,人类都经历这大小规模的迁徙。

我国自战国时候就有关于迁徙方面的模糊规定,到新中国成立,《共同纲领》,《五四宪法》更是把迁徙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加以规定。

但由于历史等诸多面原因,迁徙自由并未体现八二年宪法中,但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一种价值目标,随着重庆户改②、成都户改的启动,迁徙自由权必将从点到面落实于公民的现实生活当中。

一、迁徙自由的法理基础及其涵义(一)迁徙自由的法理基础“个性自由发展乃是人类幸福的主要因素之一”。

自由,是自然法学派所倡导的天赋人权的应有之义,是人类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之一,自由的概念源于西方文化,就西方文字来说,指的是从约束中解放出来,或者说是一种不受约束的状态。

自由与人身关系密切,人的主体性由自由来体现,没有自由就没有主体③。

何华辉教授在其著作《比较宪法学》中就是在“人身自由”这一目中分析“迁①张汉然,男,汉族,郑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②早在2007年重庆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时,即为日后的户改埋下伏笔。

当年9月,国务院通过《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年-2020年)》,规划提出“至2020年,城镇人口2160万,城市化水平达到70%左右”。

载《重庆户改跃进》,源于重庆户改门户网。

③张文显:《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4—315页。

徙自由权”的。

论我国户籍制度与迁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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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迁徙 自由作 为一 项基本 人权 , 世界 上 大多数 国家承认 并 写入 宪法 , 被 以便 促进 其保 障 和 实施 。建 国初期 , 我 国 在
综上 , 国户 籍制 度 的特 点就 是 , 户 口登记 条例》 主 的 我 以《 为


我 国现行 户籍 制度 以及与之 有关 的其他制 度 , 及公 民的 多 些 , 与 农 民无缘 。 涉 均 项基 本 权利 , 对 于户 口迁移 的 限制则 涉及 公 民的迁 徙 自由、 其 公 民的劳动 权 、公 民 的受教育 权 以及 公民 的平等 权 。 15 年 1月 98 政 治以及经 济等 方面 因素的 影响 , 国现行 户籍 登记制 度 中存在 我 着大 量沿 袭历 史传 统 的限制 迁徙 自由的 内容 , 主要 表现 为 : 其
第 三,户 口登 记条例 》 《 以及 其后 的各种 户籍制 度对 于农村 人 口和非 农人 口的划 分造 就 了我 国二 元 化的户 籍 登记 制度 。二 元 间的鸿 沟 。 国有 9亿 多的农 村 人 口, 我 而这 种二元 化 的户 籍登记 仅 仅养活 了 占世 界人 口 7 %的非 农 民” 。而 对于城 市 人 口, 他们
系列的 户籍 管理 制度 造就 了我 国畸形 的城 乡 “ 二元 制” 展格 发 二、 国现行 户籍 制度对 迁徙 自由限制所 造成 的冲突 与矛盾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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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及对人口迁移的影响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及对人口迁移的影响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及对人口迁移的影响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整合的一些关于人口问题的论文,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6年4月19日,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全国范围内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相继出台了具体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因此,落到今年的首要任务便是让全部省份出台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做法和政策。

依据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一方面,需要全方位解除小城市和建制城镇落户的限制,有秩序地放宽政策使其打破中等城市的落户束缚,合乎规范地将大城市落户条件确定落实,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化得以严格管控。

另一方面,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家颁布的户籍改革意见对大城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有严格规定,即不超过5年,其中安徽缩短到不得超过3年,河南缩短为不得超过2年。

此次的户籍制度改革,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多年以来,国家主要的行政管理手段是以户籍制度为前提,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

目前实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基础与改革开放和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经济基础并不适宜,充满矛盾。

而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基础又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所以基于此种情况,户籍制度改革便变得势在必行。

1户籍制度改革及其意义1-1户籍制度改革一切社会的管理的重要基础,都是户籍制度这一项基本的人口管理制度。

其中包含人口登记信息和人口迁移管理。

同时,户籍制度作为一项与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密切相关的制度,在如今中国现实社会中,不仅执行登记与人口管理的职能,还能与福利优惠密切相关。

包括就业、教育、住房等一系列的公民所享有的社会福利。

长期固定模式的户籍制度形塑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外来劳动力通常很难有机会获得较高层的工作岗位,而只能从事层次比较低、工资较少的工作,这都是源于对外来人口的就业保障、就业机会以及就业待遇的排斥与歧视。

特别是在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和住房方面,城乡户籍制度一直成为广大居民?P注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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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6 月第30卷第3期四川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Jun.,2018Vol.30No.3我国户籍立法中明确迁徙自由的意义与发展路径盛蔚平,郑立勇(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31)内容摘要:迁徙自由是一项基本公民权利,我国现行宪法对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的户籍管理实践中出现了事实可以迁法律不能迁、人身可以迁户籍不能迁等现象。

主要原因是对迁徙自由没有达成共识,法律与现实存在明显脱节。

建议在户籍立法中明确迁徙自由,取消户口迁移限制,实行户口迁移申报登记制。

这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又不违背现行宪法的精神,也有我国户籍管理从严格限制到返向自由迁徙“四步走,,发展脉络的实践支撑。

关键词:户籍立法;明确;迁徙自由;必要性;可行性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612(2018)03-0069-05户籍立法涉及面广、基础性强,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市场经济培育发展,关乎依法 治国保障人权。

其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意义的,是对迁徙自由这一基本公民权利的立法意图 和法律路径。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了新时代,对迁徙自由作一重新 。

因此,试图对进行一的探讨,以期能够引起广泛的重视。

一、国际国内迁徙自由立法实践现状迁徙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现代社会已经得到多数国家宪法的明确认可。

荷兰 宪法学 在对142个国的法进行研究后发现,国、本、意大利、87个国家的法了迁徙自由,的61%',一 法的国 以的对公民的迁徙自由进保护。

国法院在1969年的Shapiro v.Thompson案中,认为人民有在国 迁徙以及 的权利'迁徙自由也是联合国 和保的基本人权一,1948年的& 人权 '强,“人人在各国 有权自由迁徙和 ”。

国法对迁徙自由有,涉及公民迁徙 的主要体现在相关的户籍立法和 中。

为 一 迁移的法律,1958年出台的& '对迁 性 ,以人 市动,否了迁徙自由。

在此之后下发的一系列 件进一步强化了这种 。

近四 来,国家对户口迁 了一系列重基金项目:安徽高校人文社科项目(SK2016A0186)收稿日期=2018-01-26作者简介:盛蔚平,(1973- +,女,安徽六安人,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治安管理训练部讲师,研究方向:户政管理、治安管理;郑立勇,(1974- +,男,安徽霍邱人,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治安管理训练部教授,研究方向:警察管理、警务心理。

69大调整,出台了很多关于户口迁移的国务院文件、公安部门内部规定和地方政府实施意见。

总的 指导思想是要放开户口迁移限制、实现迁徙自由,但采取的步骤是渐进式放开、有条件放开和体 现各地特色的不统一放开。

由此导致在现实中,事实可以迁法律不能迁、可以迁户籍不迁、此地可以迁地不迁、政可以迁实不迁门的现。

,是迁徙自由的重要性没有达成共识,法律规定与现实况在明显的,户政 门定的认识不够清晰,各政府进户籍 放开户口迁移限制存在 。

在 进依法 的,重和 成 的理论共识,和完善人权保障措施在很多方 进行了有的。

但迁徙自由有 的法意蕴&迁徙自由保的限度何在?户籍立法 出怎样的与 进、&多 和实务的明,赋予公迁徙自由权、取户口迁移限制,户籍迁移中的种种乱象,在的条件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

二、户籍立法中明确迁徙自由的意义'一(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1999 法 明确规定了 法治国的战略思想,这表明国家的治国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 。

但是,目前我 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迁徙自由,缺乏这一利,公 利体系化难以实现,法 不整。

规定迁徙自由是 法 的要。

但是我国建以后,为了适应当时政治社会治 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 口流动上控制非常严格,农村人口很难向城市迁移,且在社会 i 上也向城市人口倾斜。

因此,形成了泾渭明的二元户籍管理制。

这一制在限制了农村口向城市流动的同,也限制了农村人口社会资源的获取和利的实现。

农 了一纸商品粮户口多方奔走而不可得,既违背公平正义的法治原则,也不符合依法 的和精神。

全法 要坚持厉行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守法,在户籍法中明确迁徙自由正是科学立法的体现。

'二(是 我国人权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我 重视 利的保障,现行宪法也明确规定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享有广泛权利,2004 法 更是强调了 重与 。

但是,公的:权利仅有法上的规定是不的,还必须要有与之配套的实体法和程序法 以支撑,从尊重与条款中引申出来的迁徙自由必须通过专门法律才得实。

规定户口迁移的专门法律,户籍法中规定迁徙自由,正是 法律体系化的必然要。

迁徙自由是一 性利,和多权利密切相,与平等权、有着内在的联系。

迁徙自由体现在平等权上 是有公在是否迁、迁、哪里迁 上 享有自愿选择权,同在迁人地也应该享受同样的权利、履行同的义务。

在我 现实生活中“迁”的自由是 实现了,但“迁”后的各 利的享有则不得到充。

迁徙自由在 上的现是身体的自由移转能够充,但与 系的 利 动、受’权等不 得充。

是否有迁徙自由 利的实现及实现程,要 我的权立法,迁徙自由以宪法地位。

而在迁徙自由没有人之前,配套 法律特是户籍法律则可以 规定。

(三)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动 市场经济一重要的要,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通过自由流动进人70市场,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进行配置。

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前提条件是迁徙自由权的享有和行 使,迁徙自由也就成了劳动力流动的必然要求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商品经济越发达,需 要的劳动力规模越大,大规模劳动力的流动,则需要法律加以保障,迁徙自由的规定也就成为必 然。

在19世纪,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了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开始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迁 徙自由。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人了新时代,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 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都 丨要求 的立法和实践,切实 ,制 。

在 法中明确规定迁徙自由,迁移限制,既为实中已经在的流动提供法律持,又为下一 进迁徙自由人宪 坚实的 。

三、户籍立法中明确迁徙自由的发展路径(一)宪法关于迁徙自由规定的变化与户籍制度变革密切相连国以,国宪法 迁徙自由权的法和条文规定的发展变化,可以说经历了一 由定定的 。

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 有迁徙自由,当时公民不仅实际可以自由迁徙,主管户口管理工作的 关也是 的。

1951年《城市 行条例》第5条规定,迁移时需要迁出前 关 迁,迁人的 人 。

迁要关,没有任何限制条件,特别是需要经关 。

是,国进,特别是在重点建立新中国工业体系的大背景下,农村 市的流动加,造成城市粮食供应紧张,就业和居住承载乏力,对治安形势也造成了影响。

面 种局面,1953至1957年中央先后四次发出“劝阻农民流人市”的指示,并建立 粮食统购统销制,也就是说,镇居民是凭 本领定量供应粮的,农村 在城镇中有户口,也就 能领到供应粮,无法生,所以,这就从根本上切断了农村 市流动的可能性。

之后,这一政策就上升 法的层面。

195)制定《登记条》明确规定,要从农村迁往市,必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直接以法律形式限定了农进城落有招招干、上大学和 关许可三条通道。

后 关政策进一步强化了种限制。

在以严格制市迁为特迁制,国家被为地分成了农村和城市两个世界,人们也在实上有了迁徙自由。

到1975制定宪法时,这一状况终于反映到了宪法层 面,1954宪法中“迁徙自由$在1975宪法被删。

1982年宪法是在改开放的新形势下制定新宪法,此时户籍制度已经开始有了松动,面当时实际状况,迁徙自由仍然没有写进 去。

有写人宪法 由是:由于大城市 集中,造成大城市 集生产、生活各方面 应 状态,在当时内不会发生大改变由,宪法中迁徙自由条文的存废与当时 制有分的联系,经济时期户口严,许 自由迁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迁徙自由 ,需要在法律规定中明确。

()在户籍立法中明确迁徙自由并 背现行宪法的精神1982 国制定 行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迁徙自由,那是因为当时认为城市压力不堪重负,能还要持续很长时间,那时把迁徙自由写进宪法条件 成,并是从根本上排斥迁徙自由权。

也以,宪法虽然有明文规定“迁徙自由$,但也有反迁徙自由。

《宪法》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也一 和保障人权,宪法上的“平71权”和“人权”条款与迁徙自由息息相关。

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发展的不均衡越来 越明显$要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和人权,首要的条件就是保障公民自由流动,才能平等享受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

而我们现在迁徙自由只有形式意义上的“行动自由!,实质上 公民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应有的权利。

因此,要想保障公民的平等权、人权,首先要确保公民迁徙 自由。

故在户籍立法中明晰迁徙自由是不违 法的立法 的。

(三)在户籍立法中明确迁徙自由有着坚实的实的中会,家明确了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为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国家逐步放松了对人口流动的 。

农民 城务,上 80 ,流动人 。

据统计分,1982 ,“人户分”一年以上的流动人 为658万人,到1990就上升到2135人'我的户籍政策随,严格的户口迁动。

来户口迁 的,晰 现 到 自由迁徙的“步”的发展脉络。

1.迈向自由迁徙第一步一劳动力流动的自由。

1984年10月,国务院明确发文规定,农民到 集镇长期务的,在 户口,要 方政府在 应、、上:便利,劳动自由流动开始有了上的保障。

中“自理口粮户口”的,明了我的户口迁 现了松动。

1985 ,公安机关开始为公民发 民身份证件,方便了公民的自由行;同,公部又台城镇暂人管暂行,明默认农民工在非户籍 的事实,即事实上的人口迁的合法性。

1993 市场,1997年小城户籍 试点,1998年直系亲属间的投靠问题获得解决。

这些 措施的推,适应了 动力流动的迫切 ,人口特别是动力已经自由流动。

但此时人的流动状态远称不上是迁徙自由。

迁徙是 为目的,这一时期,农业人口虽然 城务工,但 为目的落户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的渠道并不通畅。

2.自由迁徙第二一小城的迁徙。

九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建立,自由动力的需求愈加强烈,为此,家 了小城的户口。

小城户籍2001 正式实施。

只要民有合法固的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就 在小城办城户。

虽然到此时民进城户的条通道才出现,但这第四条通道最终成为打破禁锢迁徙自由的契。

2010 ,务院多次发要求深户籍,特别在2014务明确,建制镇和小城市应全面 户限制,在建 和小城市有合法稳 所(含租赁)的都 在当申请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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