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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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一、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第一线,其医院感染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和能力,是每个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探讨。

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要求1.1 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制度应包括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监测、报告、培训、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要定期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1.2 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方面。

要定期对医疗设备、用具、床铺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无菌状态。

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和能力。

对于特殊病例,要做好隔离措施,防止病原体传播。

1.3 做好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感染监测网络。

要定期对住院患者、门急诊患者、发热门诊患者等进行感染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要加强对医院感染病例的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2.1 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意识。

要让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要性,树立起感染防控的责任心。

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缓解工作压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2 加强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技能培训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要定期组织各类感染防控技能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指导。

基层医院感控规章制度

基层医院感控规章制度

基层医院感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高医院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基层医院感控规章制度是基层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基本纲领,是规范医疗卫生行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基层医院感控规章制度适用于基层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第四条基层医院管理层要加强对感控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感染控制第五条基层医院感染控制包括预防、监测、控制和处理医院内感染的措施和规定。

第六条基层医院感染控制应建立健全感染防控体系,明确感染控制委员会的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七条医院应设立感染监测员,每天对医院内部各科室进行感染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感染控制档案,详细记录医院内感染情况、感染原因及处理过程。

第九条医院医务人员要遵守医院感控规定,严格执行洗手、消毒、隔离等感控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条医院要定期进行感染预防和控制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要定期评估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并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医疗废物管理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传染性医疗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要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要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要按照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理规定。

第四章医院清洁消毒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保障医院内清洁卫生和安全。

第十八条医院要定期对医疗设施、器械、物品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医院内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要接受清洁消毒操作培训,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

基层院感工作制度

基层院感工作制度

基层院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防控能力。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感染防控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感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发生感染事件时,应当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感染扩散。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和改进,提高感染管理质量。

二、组织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管理科(室),负责感染管理工作。

感染管理科(室)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人员。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感染管理科(室)的职责,包括感染预防与控制、感染监测、感染事件调查与处理、感染管理培训等。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科(室)、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感染管理制度,监督感染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感染管理责任人和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感染管理工作。

感染管理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感染防控能力。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病原体通过器械、药品、血液等途径传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手卫生管理,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执行无菌操作前后应当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合理使用抗生素,预防和控制细菌耐药。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诊疗环境清洁、卫生。

基层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基层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基层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1.每月进行一次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并记录相关内容。

2.实施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并每月向区县院感质控中心上报医院感染监控指标。

3.管理医院感染重点科室和重点环节,并每月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后的效果进行评价。

4.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立文件,指定专人负责医院感染质控中心监控平台的信息。

5.逐步完善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化。

二)医院感染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提高医院职工的医院感染防控意识,医院制定了以下教育与培训制度:1.每月组织一次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内容要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并做好签到记录。

2.医院职工每次参加培训可获得1分学分,每年每人不少于10分,并建立学分登记表。

3.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每年参加质控中心举办的培训班和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研究班,每年学分不少于3分。

4.每年组织一次医院感染知识考试,成绩80分合格,不合格进行再培训,补考合格。

5.建立医院感染教育与培训软件卷宗。

三)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与报告制度为了及时监测和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医院制定了以下病例监测与报告制度:1.开展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临床医生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卡,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专(兼)职人员,由专(兼)职人员每月统计后上报区县院感质控中心。

2.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监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月抽查出院病历进行检查,发现医院感染病例进行补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监测资料归在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软件卷宗。

四)医院清洁卫生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医院清洁卫生质量,医院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1.在指定地点建立拖布清洗池,并在旁边设置拖布架或挂钓,禁止各科室将拖布放置室内,禁止将拖把倒立。

2.禁止使用鸡毛、桔杆等材质的卫生洁具,卫生洁具质量应便于清洗和消毒。

3.建议与有资质的保洁公司签订保洁合同,保证清洁卫生质量。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一、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医院感染作为医疗服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健康和医院的声誉。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基层单位,其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广大患者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因此,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是当前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阐述。

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要求1.1 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职责,确保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制度应包括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监测、报告、培训、宣传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1.2 加强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管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管理意识和能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医院感染预防知识、控制措施、病例报告和处理方法等,以确保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医院感染管理的技能和方法。

1.3 做好医院感染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医院感染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医院感染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监测内容包括发热门诊、住院病房、手术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以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

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院感染发生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1 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措施的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医疗器械和医用物品的消毒、灭菌管理,规范手卫生操作,加强患者皮肤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等。

2.2 强化抗生素使用的监管基层医疗机构要强化抗生素使用的监管,防止抗生素滥用导致的细菌耐药问题。

要求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原则和规定使用抗生素,避免不必要的使用和过度使用。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一、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基层医疗机构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也面临着医院感染管理的严峻挑战。

医院感染管理是指通过预防、控制和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降低医疗费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第一线,医院感染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基层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要求,确保医院感染的有效控制。

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要求1.1 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职责,确保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制度应包括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监测、报告、培训、考核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1.2 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措施基层医疗机构应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减少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医疗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医疗设施进行清洁、消毒;规范医疗操作流程,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医院感染预防意识和能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滥用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和传播。

1.3 做好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与报告基层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与报告制度,对疑似医院感染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报告和处理。

监测内容包括:住院患者医院感染发病率、病原体类型、耐药情况等;医务人员的手卫生状况、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等。

对于确诊为医院感染的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1 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医疗废物是医院感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基层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置;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规处置;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医疗废物管理意识和能力。

基层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

基层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基层医院感染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感染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医院感染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科室设立感染防控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感染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制度与措施1. 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医院定期组织感染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防控的认识和技能。

2.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与报告:临床医生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卡》,上报医院感染防控领导小组。

3. 医院感染防控物资储备:医院应储备足够的感染防控物资,如消毒剂、防护用品等。

4. 医院环境清洁消毒:医院应定期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重点区域如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应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5. 诊疗器械/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医院应严格执行诊疗器械/物品的清洗、消毒和灭菌流程,确保使用安全。

6. 手卫生: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加强手卫生意识,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7. 隔离措施:对疑似和确诊传染病患者,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防止感染传播。

8. 医院感染防控信息化建设:加强医院感染防控信息化建设,提高感染防控工作效率。

四、监督检查1. 医院感染防控领导小组定期对医院感染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应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感染防控领导小组。

3. 对违反医院感染防控规定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感染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基层医疗机构是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基本医疗保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

然而,由于医疗机构内人员密集、病原体易传播的特点,医院感染成为一大问题。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一、医院感染监测指标制度1.确定监测的对象:包括各类手术切口感染、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血源性感染等常见感染指标,以及不同科室、病区的感染监测指标。

2.确定监测的方法:根据不同感染指标,确定适当的监测方法和指标评估工具。

3.确定监测的频率:根据医院感染的实际情况和流行趋势,确定监测的时间点和频率。

4.确定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和监测人员的要求,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感染控制制度1.感染预防措施:制定感染预防的常规操作规程和操作技术,包括手卫生、器械消毒和消毒灭菌、创面处理、隔离措施等。

2.床位管理制度:确定感染患者的病区和床位分布,合理配置资源,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3.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存储、处置等处理方式,保障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

4.职业暴露防护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职业暴露情况,规定相应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5.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医院各个环节的环境管理要求,包括定期清洁、消毒、通风等措施,保障医院的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三、培训和教育1.感染控制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感染控制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控制知识的了解和应用能力。

2.感染检测培训:对参与感染监测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感染监测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3.交流和分享:组织定期的感染控制经验交流会议,医务人员可以分享自己的感染控制经验和问题,互相借鉴和学习。

四、严格执行与监督1.落实责任:明确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各个部门与个人在医院感染管理中的责任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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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目录一、培训制度 (2)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 (2)三、消毒药械的管理 (3)四、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4)五、标准预防原则 (6)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6)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制度 (7)八、静脉采血部位的皮肤消毒 (9)九、紫外线空气消毒 (9)十、清洁用品的消毒 (10)十一、诊室的清洁消毒制度 (11)十二、门诊机构治疗室、处置室消毒隔离制度 (11)十三、中医、针灸室的消毒隔离制度 (14)十四、口腔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15)十五、普通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4)十六、消毒供应室的基本要求 (29)十七、清洗消毒及灭菌操作程序 (30)十八、清洗消毒及灭菌质量监测 (35)十九、灭菌物品召回制度 (35)二十、外来医疗器械的管理 (36)二十一、超声探头的消毒 (37)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一、培训制度(一)定期对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二)应对新上岗人员和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培训内容:本岗位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院的清洁、消毒与隔离;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防护;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等。

(四)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省级或市级培训一次。

(五)培训记录,永久保存。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

(二)购入时索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如销售企业销售应有生产企业给的授权书。

(四)验看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并索取其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持有商的印章。

(五)进行质量验收,建立购入登记账册。

(六)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不得使用。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

(八)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三、消毒药械的管理(一)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二)合法企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四)生产企业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五)经销企业给销售代表的授权书以及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六)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七)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中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八)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保证消毒效果的可靠。

四、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一)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二)定期培训,使医务人员熟悉掌握手卫生知识及正确洗手方法。

(三)配有方便医务人员洗手的手卫生设施、干手设施,使用皂液或肥皂,皂盒应有良好的滤水功能。

口腔科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四)医务人员当手部有污染时,应洗手。

当不便洗手或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五)洗手和卫生手消毒指征:直接接触患者前后;接触患者粘膜、伤口、血液、体液前后;摘手套后;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洗手和手消毒的金标准:二前三后(六)医务人员应掌握正确洗手方法:1.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2.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内(见图A.1)、外(图A.2)、夹(图A.3)、弓(图A.4)、大(图A.5)、立立(图A.6)、腕。

五、标准预防原则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

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

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一)局部处理1.锐器伤:依靠重力作用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尽可能使损伤的血液流出,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挤压。

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75%的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后用创可贴覆盖,必要时包扎。

2.粘膜暴露: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检查及追踪1.报告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化验检查及追踪。

在已知源患者时,对源患者进行传染病标志物检测。

在不知源患者情况下对暴露者进行传染病标志物检测。

2.如被乙肝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如抗HBs ﹤10mu/ml,加强注射乙肝疫苗,24小时内注射免疫高价球蛋白;如抗HBs阴性,注射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在不同部位注射第一针乙肝疫苗、于1月、6月后完成第二针、第三针的注射。

如抗HBs﹥10mu/ml可不做处理。

暴露后第1天、3月、6月进行化验。

3.如被HIV(+)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立即拨打:市疾控7821012、7822881确认暴露级别,实施预防用药,并在暴露后立即、1月、2月、3月和6月后监测HIV抗体。

4.被梅毒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在医生的指导下用青霉素或长效青霉素预防,并在暴露后第1天、1月进行梅毒血清学试验。

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制度(一)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大类。

结合实际医疗工作,门诊机构主要产生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二)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和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用品、器具,如一次性采血针、注射器、一次性鼻镜、一次性窥阴器、一次性压舌板、医用棉签、一次性手套、试管、尿杯、便盒等。

感染性废物用后及时放入有警示标识的防渗漏的黄色医疗废物袋中。

当袋装量3/4时,结扎袋口,保证袋口紧实、严密。

(三)损伤性废物:主要有针头、载玻片、玻璃试管等。

用后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并在盒面粘贴标签注明产生科室、日期、类别。

(四)药物性废物:少量的过期的急救药品或者被污染、变质的药品,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放入感染性废物袋内,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七)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接受人签名。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使用后的输液瓶、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

“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如按照生活垃圾处置,对去向用途不明时,暂时按医疗废物处置。

(九)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有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十)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静脉采血部位的皮肤消毒(一)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二)使用70%-80%(体积分数)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遍,作用3min。

(三)消毒范围: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

九、紫外线空气消毒(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二)消毒方法: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灯管吊装高度距离场面1.8m~2.2m。

安装时紫外线灯1.5W/m3,照射时间≥30min。

(三)注意事项1.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5%~80%(体积比)乙醇棉球擦拭一次。

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

2.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关闭门窗,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

温度<20℃或>40℃时,或相对湿度>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3.室内有人时不应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4.应定期监测紫外线等的辐射强度,当辐照强度低到要求值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5.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μ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

紫外线灯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

十、清洁用品的消毒(一)手工清洗与消毒1.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2.地巾: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推荐使用脱卸式拖头。

(二)注意事项:布巾、地巾应分区使用。

十一、诊室的清洁消毒制度(一)诊室面积应不小于6平方米,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二)诊疗用品建议使用一次性无菌的鼻腔内镜,压舌板、口镜、窥阴器等,严格做到一患一用不可重复使用,用后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三)诊疗常用的血压计、听诊器等应保持清洁,遇污染时应及时清洗后消毒。

(四)候检区、诊室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每日湿式清洁,遇明显污染时去污、清洁与消毒,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

通风不良时可配备消毒设备。

(五)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应认真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十二、门诊机构治疗室、处置室消毒隔离制度(一)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环境整洁。

物品定位放置。

(二)医务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

(三)严格执行手卫生,应配有洗手设施、干手设施及洗手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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