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08)
08定额土石方说明

第1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I、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人工挖土方、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是按6m以内考虑的。
开挖深度超过6m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4.人工挖孔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平均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时,另行处理。
5.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实挖体积,扣除各种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05。
6.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
定额中疏撑间隔是按常规考虑的,不予调整。
7.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0。
8.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排地表水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已考虑了平整场地的工作内容。
10.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是按2m深度编制的,若深度超过2m时,超过部分体积可按下表增加工日:单位:工日/100m311.石方爆破(1)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2)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3)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第三章: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08清单规范)

2.挖基础土方:按清单规范计算规则等于垫层投影面积乘开挖深度。
L外= (3.9+4.5+4.8) ×2=26.4M
L内=4.8- 0.5-0.5=3.8M
沟槽宽:1M 沟槽深:1.2-0.45=0.75M。
清单量计算如下:
V挖=1×0.75 ×(26.4+3.8)=22.65M3
定额挖基础土方要考虑工作面及放坡增加的土方量。
x 3. 3=221.56(m2) ❖ 如果是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 应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规定办法计算工程量。例如, 甘肃定额规定:平整场地 工程量, 按建筑物外墙边线每边各加2 m ,所以包围的 场地面积计算如下: ❖ 工程数量=(26. 6+4) x(10. 74+4) - (3.3 x6 0. 24 - 4) x 3. 3=399. 70(m2)
A.3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砖(石)基础010301
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V=基础断面积×基础长度 基础长度: 外墙长按外墙的墙身中心线
长计算,内墙长取墙面间净尺寸
A.3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砖(石)基础010301
计算规则:
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 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 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 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 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 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
A.3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实心砖墙010302001
砖墙高度:
斜(坡)屋面有屋 架无天棚的外墙高度 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 300mm,出檐宽度 超过600mm时按实 砌高度计算。
A.3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实心砖墙010302001
湖北省土石方定额(2008年)说明及计算规则小结

湖北省土石方定额(2008年)说明及计算规则小结一、现场施工工艺改进,技术创新,仍可按照定额规定计取费用,此规定施工单位应加以充分利用,使之成为一个利润点。
见总说明中: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二、土石方工程及运输工程和回填土工程中,遇到以下情形应按规定调整相关系数:1.1人工挖土、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的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1.2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查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若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1.3 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1.4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破除砼桩头区域土方开挖需考虑此系数。
1.5机械挖土方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土方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来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实际人工开挖过程中也需要机械配合,可按照机械土方100%,人工挖土方10%来计算向业主申报此费用。
1.6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7 挖密实的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机械乘系数1.5。
1.8 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2.1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1。
2.2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土,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2.3 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3.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以下系数计算。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石方定额区分人工、机械施工,按开挖、运输、回填编制。
二、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种类。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见下表:1.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土壤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2.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
3.无论淤泥还是淤泥质土,均套用淤泥定额。
五、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的,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六、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以上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及平整为平整场地;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七、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机械挖土方、淤泥流砂应当合理考虑人工辅助开挖(包括清底、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人工辅助开挖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机械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可按实挖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按实挖土方量的5%计算;人工辅助机械开挖不超过总挖方量5%的,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定额相对应子目乘以系数,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超过总挖方量5%的,定额不调整。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08)

土石方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土方工程 (3)第二章石方工程 (5)第三章土石方运输工程 (5)第四章回填及其它 (6)总说明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 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1. 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土石、道路

辽宁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土石、道路D.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工程项目其他章。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八、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项目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十二、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十三、人工挖沟槽、基坑内淤泥、流沙的深度超过2m,其垂直运输按下表增加工日(工程量按超过2m深部分工程量)。
重庆08定额计价规范

重庆08定额计价规范篇一:重庆08定额完整版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土石、道路

辽宁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土石、道路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工程项目其他章。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八、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项目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十二、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十三、人工挖沟槽、基坑内淤泥、流沙的深度超过2m,其垂直运输按下表增加工日(工程量按超过2m深部分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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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土方工程 (3)第二章石方工程 (5)第三章土石方运输工程 (5)第四章回填及其它 (6)总说明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 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1. 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
石方平基: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上的部分为平基。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表G1-1岩石分类表(岩石类别分类表按GB50021-2001)表G1-2九、本定额未列的消耗量项目,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收集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 m乘以1.25 (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三、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若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维修、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八、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九、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项目基价乘以1.43。
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十一、竖井挖土方,指在土质隧道的竖井挖土方。
十二、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十三、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十四、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十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 机械乘系数1.5。
十六、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表G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G1-3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7、竖井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以m3计算,其竖井高度指实际自然地面标高至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计算。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放坡系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G1-5、G1-6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G1-4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挡土土板按各专业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相应子目计算。
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1-5规定计算。
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G1-5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单位:cm)表G1-6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打钢板桩则每侧增加10cm。
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开始计算。
5、挖沟槽: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三、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以立方米计算。
第二章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挖石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的,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
二、沟槽和基坑的深度、宽度每边允许超挖量:较软岩、较坚硬岩:200mm坚硬岩:150mm三、机械拆除混凝土障碍物,按被拆除构件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人工凿钢筋混凝土桩头按桩截面积乘以被凿断的桩头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第三章土石方运输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石方运输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汽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三、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四、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系数1.1。
五、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土,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六、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七、本定额未包括由于河道清理施工封航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外租设备、船只的途中调遣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2. 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 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二、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第四章回填及其它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回填及其他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m3计算:1.建筑物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30cm以内挖、填土方及找平。
挖、填土厚度超过±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3.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以m2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体积以m3计算。
四、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以m2计算。
五、围墙、挡土墙、窨井、化粪池等都不计算平整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