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招投资格预审办法

合集下载

施工资格预审办法

施工资格预审办法

第十七条 潜在投标人如有工程分包计划,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分包人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
(二)提供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表以及拟分包 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 潜在投标人如由所属分公司承担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明确具体承担施工的分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 (二)该分公司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参加该标段的资格预审; (三)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提供分公司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
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四)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人及成员单 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条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 审。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 得申请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 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 澄清,但不应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理由。 如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 其资格审查可不予通过。澄清应以书面材料 为主,一般不得直接接触潜在投标人。
资格评审委员会在审查潜在投标人的主要人 员资历和施工业绩、信誉时,应当通过省级 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交通行业施工企业 信息网进行查询;若潜在投标人所提供信息 与企业信息网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 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有些地方以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用抽签方式确定通过 的申请人,这是一种看似公平其实不科学的方法。因为资格 审查不仅要审查施工企业的资质条件,更主要的是还要审查 企业拟投入到本项目中的人力、财力及机械设备,以及企业 的信誉、业绩情况。只有综合比较之后,才能选择到最好的 施工队伍。好的施工企业未必能提供好的施工队伍。因此,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 定“……,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进行资格审 查。”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我部在国家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

《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我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必须进行招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九部委56号令的规定。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二○○九年五月十一日主题词:公路施工招标通知抄送:北京市路政局,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09年5月12日印发使用说明一、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编写并经审定形成了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8年第9号]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8年第9号]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8年第9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1998年12月16日经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1998年12月28日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施工监理招投标市场行为,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的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采用国际招标。

第三条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招标的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

第四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展开竞争。

第五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报告应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核;评标报告及评标结果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二)其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由省级及市、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可采用工程监理总承包或分段工程监理招标两种形式,项目法人应将招标内容和形式在招标广告或邀请函中说明。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合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的审查。

惟独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第四条 潜在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第五条 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六条 资格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不得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

第二章 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第七条 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六)编写资格评审报告;(七)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第八条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一)资格预审公告;(二)资格预审须知;(三)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四)有关附件:工程概况、各标段详细情况、计划工期、实施要求、建设环境与条件、招标时间安排等。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科学划分标段,合理确定资格标准。

第九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和各标段的基本情况;(三)各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上公开辟布。

公告中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 资格预审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潜在投标人可以申请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以及可以通过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 (二)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的要求;(三)对工程分包、子公司施工、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包括编制格式、内容、签署、装订、密封及递交方式、份数、时间、地点等);(五)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的要求;(六)资格预审方法、评审标准(包括符合性条件、强制性标准、评分标准等)和合格标准;(七)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方式和时间;(八)招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分别享有的权利;(九)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公路工程招投标》1.4资格审查

《公路工程招投标》1.4资格审查

二、评审程序
(8)资格预审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申 请,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 规定;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 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 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 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 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 核验。
招标人代表应具有完成资格审查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交通主管部门设 立的专家库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抽取确定。
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审查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方法、 程序和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 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 (5)资格评审表等附件。
招标人应在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按项目 管理权限,将资格审查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 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 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 投标,同时也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告知 资格审查结果。
1.4.2 评审方法与程序格制法
❖ 评审工作程序为:(1)初步审查;(2)详细审查;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 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 准的投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无数量限制。
有限数量制法 ❖ 评审工作程序为:(1)初步审查;(2)详细审查;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4)评分。
❖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 预审。
❖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 章 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初步审查标准为: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资格预审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发文字号】交公路发〔1997〕451号【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8.01【实施日期】1997.10.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1997年8月1日交通部交公路发[1997]451号文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格预审是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的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第三条实行公开招标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均须按照本办法进行资格预审。

第四条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实际承担工程施工的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通过资信登记的主(兼)营公路施工企业。

第五条资格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资格预审管理和程序第六条按照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交通主管部门主持、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领导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准备资格预审文件;(二)公开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三)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四)投标申请人编写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五)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六)编制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七)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

第三章资格预审文件第八条资格预审文件主要内容:(一)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二)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三)资格预审申请表;(四)工程概况及合同段简介。

第九条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的主要内容:(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五)资格预审的时间安排。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明确规 定 资格预 审评 审办 法 采用 通过 与不 通
过 的评 审办 法 ( 括强 制性 资格 条件 评 审法或 综合 评 包
分 法 ) 但 现行 的综 合评 分 法与 原办法 规定 的评 分 法是 。
华 人 民共和 国招标 投标 法 > 颁布 和 实施后 交通 部 又相
继 制定 了一 系列 的配 套规 章 应 该说这 些法律 法规 的
的 申请 人 本 质上 不属 于 ” 过 与不通 过 法 的范 畴 通
出台为对规范资格预审工作 保护公平竞争起到了重
要 的作 用 。但 在实 际操作 中仍存 在着 不 少难 以解 决 的
争议和 问题 。本文针对公路工程施 工招标的具体情况
和 特点 就 公路 工 程施 工招 标 中采 用的 资格预 审办 法 作 了初 步分析 并提 出了进一 步 的建议 。
出要 求 规定 了具 有投 资参 股关 系 的关联 企业 具有 或
直 接管 理和 被管 理关 系 的母 子公 司 或 同一 母公 司 的
作 中出现 了各种 各 样 的解决 方 案 有些 方案 还会 使招 标 人 的利益 和 国家 利益 无形 中受到 损失 。该 项 内容应 当在资 格预 审 文件 或者 招标 文件 中做 出更加 具体 的说 明 ,并作 为 资格预 审或 者评 标 的标 准 。
于 成 员总量 二分 之 一 的专 家参 与 ,专家 从评 标 专家 库 中抽取 保 证资 格评 审 工作 的公 正 、专 业 严谨 。
5 不 再限 制通过 资格 预 审单位 的数量 。 原办 法 限 带通 过 资格 预 审单位 的数 量 为 4 8家 使 一些 不法 单 J l — 位 围标 和 串标有 机可 乘 。 为有效 防 范围标 和 串标行 为 不 再 限带J 过 资格 预 审单位 的数量 通 过单 位 的数 量 l 通 由评 审的实 际情 况确 定 。 6 对母 子公 司及与 项 目关 联企 业 申请 资格预 审提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交公路发[2009]221号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4)1.招标条件 (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

申请人资格要求 (5)4.资格预审方法 (5)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7。

发布公告的媒介 (6)8。

联系方式 (6)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8)1.总则 (18)1。

1 项目概况 (18)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8)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8)1。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8)1.5 语言文字 (20)1.6 费用承担 (20)2.资格预审文件 (20)2。

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0)2。

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0)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0)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20)3。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20)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21)3。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22)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23)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23)4。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23)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23)5.1 审查委员会 (23)5。

2 资格审查 (23)6。

通知和确认 (24)6。

1 通知 (24)6.2 解释 (24)6。

3 确认 (24)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24)8.纪律与监督 (24)8.1 严禁贿赂 (24)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24)8。

3 保密 (24)8.4 投诉 (2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9。

1 申请规定 (25)9.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 (25)9。

3 招标人的权利 (25)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26)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27)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7)1.审查办法 (28)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工程施工招投资格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的预审工作,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第二条资格预审是建设单位在发出邀请前,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取得投标的资格。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第三条实行公开招标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均须按照本办法进行资格预审。

第四条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实际承担工程施工的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通过资信登记的主(兼)营公路施工企业。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第五条资格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资格预审管理和程序
按照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交通主管部门主持、邀请有关单第六条位和专家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领导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第七条建设单位准备资格预审文件;(一)公开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三)投标申请人编写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四)对投标人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五)编制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六)
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

(七)
第三章资格预审文件
第八条资格预审文件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预审申请表;
(四)工程概况及合同段简介。

第九条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五)资格预审的时间安排。

第十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应作如下规定:投标申请人一般应独家申请资格预审。

如以联营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必须遵守(一)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2、每个成员均须通过资信登记,并单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3、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办人和各方承担的责任。

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不得以其它形式对同一个合同段再次申请资格预(二)
审。

第十一条资格预审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状况、人员、设备、业绩等资料表;
(二)拟投入到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料表;
(三)如有分包计划,应有分包人的资信登记、人员、设备等资料表。

第四章资格预审
第十二条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制定资格预审评审细则,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评审细则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之前,应予保密。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在资格预审评审细则中,对投标申请人公路施工业绩,拟投入到本工程的关键人员、主要设备、主要财务指标和履约情况等资格条件,均应制定强制性资格标准;对投标申请人技术能力、施工经验和财务善制定具体资格评分标准。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第十三条资格评审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符合性检查;
(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三)资格评分;
(四)澄清与核实。

第十四条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主要条件: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完整;
(二)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应有效;
(三)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等级应与拟承担的工程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四)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
(五)如有分包工程,应提交分包人的资信登记、人员和设备资料。

未全部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第十五条根据资格预审评审细则规定,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未全部通过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第十六条根据资格预审评审细则规定,对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各项资格进行评分,计算每个投标申请人资格总分。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
商业用途
第十七条在资格评审过程中,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不明确的和重要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

如内容失实,建设单位有权不通过其
资格预审。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第十八条对联合体进行资格评审时,其综合能力为各成员单位之和。

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 50%。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第十九条对含分包人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评审时,其能力为投标申请人的分包人之和,分包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量的30%。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禁止转包和二次分包。

第二十条对同一个合同段的投标申请人,按照资格总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推荐 4 至 8 家单位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国有大中型公路专业队伍。

第五章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第二十一条资格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
业用途
建设单位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将审定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邀请。

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第二十二条资格预审评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格预审工作简介;
(三)资格评审结果;
(四)资格评审表等附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采取邀标、议标方式招标的项目和对境外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采用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融资的公路项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 199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