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医院关于完善会诊制度执行的规定(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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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诊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会诊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会诊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及会诊医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会诊服务流程、职责、质量标准,确保会诊工作高效、有序、规范地进行。

第二章会诊服务流程第四条会诊申请1. 病房主治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提出会诊申请。

2. 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详细描述患者病情、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经主治医师审核签字后,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第五条会诊安排1. 会诊科室收到会诊申请后,及时安排会诊医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

2.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应按时参加会诊,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应提前向邀请科室说明情况。

第六条会诊实施1. 会诊医师到达病房后,详细了解患者病情,查阅病历资料,与病房医师共同讨论治疗方案。

2. 会诊医师应尊重病房医师的意见,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第七条会诊报告1.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会诊报告,内容包括会诊意见、治疗方案等。

2. 会诊报告经会诊医师签字后,由邀请科室负责归档。

第三章会诊服务职责第八条会诊医师职责1. 熟悉会诊科室的业务特点,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2. 按时参加会诊,认真负责地完成会诊任务。

3. 尊重病房医师的意见,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4. 完成会诊报告,及时反馈会诊意见。

第九条邀请科室职责1. 收到会诊申请后,及时安排会诊医师。

2. 协助会诊医师了解患者病情,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

3. 负责会诊报告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会诊服务质量标准第十条会诊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一条会诊报告应具备以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

2. 病情分析。

3. 会诊意见。

4. 治疗方案。

5. 会诊医师签字。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会诊管理,提高会诊质量,确保患者的诊疗效果和医院的协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疗科室之间的会诊管理。

第三条会诊是指在各科室医生之间进行医疗经验交流、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讨论,以提供患者最佳的诊疗方案。

第四条会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面对面会诊、电话会诊、图文会诊、视频会诊等。

第五条会诊需要由双方医生达成共识,即会诊共识。

第二章会诊申请与安排第六条患者所在医疗科室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包括会诊原因、会诊科室、会诊目的等。

第七条会诊申请需要经过科室主任或主管医师审核,符合会诊条件的才能进行会诊。

第八条会诊安排由会诊科室主任或主管医师负责,根据会诊的紧急程度和患者的情况进行安排。

第九条会诊安排需要尽量满足患者和会诊医生的时间要求,确保会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会诊程序与要求第十条会诊双方医生在会诊之前需要仔细阅读患者的病历和相关检查结果,了解患者的病情。

第十一条会诊双方医生在会诊中需要互相沟通和交流,共同讨论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会诊双方医生在达成会诊共识后,需要书面记录会诊意见,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第十三条会诊意见需要及时通知患者和所在医疗科室医生,确保治疗方案能够及时实施。

第十四条会诊双方医生需要对会诊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问题和改进意见。

第四章会诊质量保障第十五条医院会诊质量管理需要进行定期的质量监控和评估,确保会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医院需要提供良好的会诊设备和技术支持,确保会诊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医院需要加强医生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提高会诊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需要经过医院管理机构的批准。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2)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一、目的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会诊的流程标准。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诊的定义和要求第一条会诊是指医院内不同科室医生对病情复杂、诊断困难或需要多学科协作的患者进行讨论和研究,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和提供诊疗建议的一种医疗行为。

第二条会诊应当秉持专业、负责、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

第三章会诊的程序第一条会诊由医院病案组统一协调安排,确定主治医生及参会医生。

第二条会诊申请书应当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和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会诊的内容应当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治疗方案和预后评估等。

第四章会诊的参与人员第一条会诊的参与人员应当包括主会诊医师和参会医师。

第二条主会诊医师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对患者病情有全面的了解,负责主持会诊。

第三条参会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诊疗建议和参与制定治疗方案。

第五章会诊的流程第一条会诊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应当提前确定,并通知相关医疗人员。

第二条会诊开始前,主会诊医师应当组织参会医师对患者相关资料进行预研究,为会诊提供方便。

第三条会诊应当听取参会医师对患者病情的了解和诊断意见,并就治疗方案和预后评估进行讨论和研究。

第四条会诊结束后,主会诊医师应当根据参会医师的意见,制定治疗方案和提供诊疗建议,并记录在案。

第六章会诊的报告和反馈第一条会诊报告应当包括会诊的目的、过程和结论,以及最终制定的治疗方案和提供的诊疗建议。

第二条会诊报告应当及时送达相关科室和医务部,确保医疗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条会诊报告应当由主会诊医师签字,并有参会医师的意见和签字。

第四条会诊报告应当在病案中进行归档,作为患者病历的一部分。

第七章会诊的质量控制第一条医院应当建立会诊质量控制机制,定期开展会诊质量评价和反馈。

第二条医院应当组织会诊医生参加相关学术讲座和培训,提高会诊质量和水平。

第八章会诊管理的奖惩制度第一条对于会诊质量优秀、效果明显的医生,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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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会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之间的会诊工作。

第三条会诊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

二、会诊种类及流程第四条会诊种类:1. 科内会诊:指本科室内部医师对疑难、复杂病例进行的讨论和会诊。

2. 科间会诊:指本科室与其他科室之间对疑难、复杂病例进行的讨论和会诊。

3. 院内会诊:指我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对疑难、复杂病例进行的讨论和会诊。

4. 院外会诊:指我院与其他医院之间对疑难、复杂病例进行的讨论和会诊。

第五条会诊流程:1. 提出会诊申请:经治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填写会诊申请单,经本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提交医务科。

2. 医务科审核:医务科对会诊申请进行审核,确定会诊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3. 会诊实施:会诊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

4. 会诊记录:会诊结束后,由主持人负责整理会诊记录,包括病例摘要、诊断、治疗意见等。

三、会诊要求第六条会诊医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

第七条会诊医师应按时参加会诊,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会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充分了解患者病情,提出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意见。

第九条会诊医师应尊重其他医师的意见,共同讨论,达成一致。

第十条会诊医师应保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四、会诊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医务科负责对会诊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会诊质量。

第十二条对会诊医师的会诊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会诊准时率、会诊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第十三条对会诊医师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相应处理。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会诊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四、退药程序: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关于会诊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会诊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会诊管理的有关规定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

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提高疑难、危重病例的诊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我院的会诊工作,理顺会诊程序,杜绝敷衍了事、形式主义的会诊方式,形成方便、快捷、高效、有序的工作作风,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

一、会诊指征及会诊时限: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涉及多专业学科的跨科疾病等在诊断、抢救、治疗或开展高新技术、高难度手术过程中需要上级医师或他科指导或协助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普通科间会诊一般应在24〜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随请随到;医务部组织的全院会诊或多科室会诊以医务部安排时间为准。

二、申请会诊的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床位医师认真填写会诊单,治疗组长或科主任签字后送往应邀科室。

申请医师应在会诊医师到达前做好充分准备(如病历,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X光片、CT片或MR1片等以及会诊中可能需要的特殊器械如骨穿包、气切包、胸腔闭式引流瓶等)。

三、会诊医师资质常规会诊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高年资医师担任。

急诊会诊应由值班医师完成。

进修、轮转、实习医师不得独自承担会诊任务。

如遇会诊医师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进一步向上级医师汇报,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保证诊疗质量。

四、会诊分类及会诊实施办法:1、急诊会诊:病情危重者,经治医师可申请紧急会诊,需要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

特别紧急者可直接通过电话邀请,会诊科室接电话者应记录时间并立即报上级医师或主任安排相应人员前往会诊,不得延误。

中、夜班值班期间遇到其他科室邀请急会诊而本人也在抢救本科危重病患者时,应立即通知本科室二线班医师前往会诊;紧急会诊在接到会诊单或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因延误会诊造成的后果,由延误者承担。

危重急救的病人,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同时请示相关科室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范文1.我院会诊管理由医务部负责。

2.医务部应加强会诊管理工作,完善会诊登记,建立会诊管理档案,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会诊情况的科间评价,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结合。

3.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规定、常规,由医务部记入医师考核档案,清洁严重呢的依法严肃处理。

4.会诊收入纳入医院财务部统一管理,会诊收费和医师会诊报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医师和接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或者参加紧急救援行动的不适应本办法规定。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会诊的程序和管理,确保会诊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诊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并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二、会诊种类医疗会诊可分为普通会诊、专家会诊和跨院会诊三大种类。

三、会诊的组成和参与人员1. 会诊组成:会诊由会诊组组成,由拟请方医疗机构和被请方医疗机构协商组成。

2. 参与人员:会诊的主要参与人员包括拟请方医疗机构的医疗团队、被请方医疗机构的医疗团队以及患者本人或其家属。

四、会诊的流程1. 拟请方医疗机构提出会诊申请,并向被请方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患者资料。

2. 被请方医疗机构收到会诊申请后,确认接诊意愿并做出回应。

3. 拟请方医疗机构与被请方医疗机构协商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4. 会诊过程中,相关医疗团队进行患者病情讨论和诊断分析,并形成会诊报告。

5. 完成会诊后,被请方医疗机构将会诊报告发给拟请方医疗机构,并解答相关问题。

6. 拟请方医疗机构收到会诊报告后,将结果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进行后续治疗。

五、会诊报告1. 会诊报告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意见、治疗方案等内容。

2. 会诊报告应由会诊参与医师签名,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3. 会诊报告应在会诊结束后24小时内发送给拟请方医疗机构。

六、会诊结果的处理1. 会诊结果应作为拟请方医疗机构制定治疗方案的参考依据,并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会诊流程,提高会诊质量,保障医患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会诊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会诊的各类病例,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等。

第三条医院会诊应遵循专业、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会诊意见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会诊须全程记录,确保会诊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会诊申请与受理第五条会诊申请由临床医师负责,应写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就诊科室、会诊目的、会诊要求等。

第六条会诊申请书须经过科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并通过电子系统提交至相关科室。

第七条会诊受理应在一小时内完成,会诊住院病人受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第八条若会诊费用需要提前支付,会诊受理时须通知患者或家属结算。

第三章会诊组成与组织第九条会诊由申请科室负责组织,会诊组成应根据会诊对象的需求确定,一般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组长,其他相关专家组成。

第十条会诊组组长应提前通知各专家会诊时间和地点,确保会诊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会诊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协助组长提出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会诊组成员应根据会诊需求,全程参与会诊讨论,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会诊意见。

第四章会诊流程与管理第十三条会诊应以病例直接讨论为主,会诊组成员应就病情进行充分交流和思考。

第十四条会诊过程中,会诊组成员应提出专业见解,充分讨论,并尊重多元化意见。

第十五条会诊过程中,各专家应按照会诊要求,提供书面会诊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申请科室。

第十六条会诊报告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回顾、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会诊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五章会诊文件与记录管理第十七条会诊文件应建立电子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和备份,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会诊文件包括会诊申请书、会诊意见书、会诊报告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十九条会诊文件的查询和提取应遵循相关流程,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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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九洲世纪医院
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会诊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医务部在平时的检查工作中发现我院对科间会诊制度的执行存在以下不足:1、会诊不及时;2、会诊医生不到病房查看患者就写会诊意见;3、会诊时病历资料准备不全;4、部分科室对待会诊医师态度冷漠;5、普通会诊随意转为急会诊;6、会诊单填写不完整,会诊目的不明;7、会诊意见针对性不强;8、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未记录到病程中。

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科间会诊和医疗质量,规定如下:
一、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

二、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会诊申请发出后,申请会诊科室应及时通知被邀请科室(电话通知),确定会诊的时间,便于告知病人。

四、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无特殊情况情况应在4小时至8小时内完成,最迟在下午下班前完成(不能超过24小时)。

五、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如主管经治医师无法接待,应向其他医师交班。

六、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
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五、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或仅凭电子病历会诊。

六、申请会诊科室应将会诊意见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可以单独记录,也可以记录在日常病程记录中,记录内容包括:会诊科室名称、会诊医师姓名及职称、会诊意见、执行情况等。

七、急会诊范围:凡患者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机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状态、生命体征不平稳、出现危急值,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应及时邀请有关科室急会诊。

急会诊必须在15分钟内到位。

八、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会诊的或虽会诊完成但未按时书写会诊意见的,申请会诊科室应及时告知医务部,所产生的后果由被邀请科室承担,如未告知医务部,后果由申请会诊科室承担;如为归档病历中存在上述问题,责任由二个科室共同承担。

九、奖励:为提高会诊的质量和积极性,给予会诊医师会诊费15元/次。

由申请会诊科室以会诊费形式记入患者住院帐单,会诊医师完成会诊后自行登记,每季度由科室统一登记造册交到医务部,医务部将会诊费从申请会诊的科室收入中扣除,每季度统一结算,将会诊费发给会诊医师个人。

十、处罚:
1、被邀请科室会诊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判为丙级病历,按单项否决病历处罚;
2、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或仅凭电子病历会诊,一经查实,罚款50元;
3、未及时通知被邀请科室(电话通知),未确定会诊的时间,让病人在病房久等,引起投诉的,邀请科室罚款20元;
4、未在病程中书写会诊记录的每次罚款20元;
5、会诊邀请及会诊记录每缺一项罚款20元;
6、违反上述其它规定的,一经查实,全院通报批评。

7、科室主任承担同等管理责任。

十、与员工手册有不符之处,以此为准。

本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大连九洲世纪医院医务部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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