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概述

合集下载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3篇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3篇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3篇篇1企业员工劳动合同一、概述企业员工劳动合同是雇主(即企业)和员工之间关于从事劳动的协议,规定了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内容,是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约定。

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二、合同内容1. 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雇主和员工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 工作内容:明确员工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3. 工作时间和地点: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排班制度;4. 工资报酬:约定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等工资待遇;5. 保险和福利:规定企业为员工购买哪些社会保险,员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6. 职工培训:企业提供员工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7. 工作纪律:员工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和规定;8. 终止条款:合同终止的条件、程序及补偿;9. 争议解决:约定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

三、签署程序1. 协商:雇主和员工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合同内容;2. 签约: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后,书面签署劳动合同;3. 保存:双方各保存一份原件,作为日后权利义务的凭证。

四、注意事项1. 合同书面化:一定要将协议内容书面化,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2. 合法合规: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3. 维护权益:员工应当注重合同条款对自身权益的保障,如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4. 守信守法:双方必须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随意更改或违约。

五、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1. 合同期满:合同到期后终止;2. 双方协商解除:双方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 终止事由:如因公司倒闭、员工离职、违约等原因;4. 解除合同:如员工患病、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形。

在企业员工劳动合同中,雇主和员工都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应当遵循合同内容,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同时,在签订合同前,建议员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权益不受侵犯,以免引发后续纠纷。

第四章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含义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据此协议,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了具体的劳动法律关系。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劳动合同法(草案)(来源:大华网-汕头日报)2005-10-29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

会议认为,根据1994年7月施行的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市场主体和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

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1、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与生产过程相联系,主要是确立和调整产品创造过程中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而产生的劳动关系。

民事合同主要是与实现过程相联系,调整产品交换过程中的财产关系。

2、当事人不同。

劳动合同缔约时签约双方是平等主体,而缔结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双方转化为隶属关系。

民事合同双方当事人自始至终法律地位平等,缔约前后并不发生转化。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所包含的信息是不完整的,有赖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基本法的补充,其协商空间被大大压缩。

相比较而言,民事合同具有完整性,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依法自行确定。

4、调整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规定,体现的是法定优先,它在签订、内容、履行、消灭等方面都体现了国家和社会的大量干预;民事合同由民法规定,体现的是约定优先。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一)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其中,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浅析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联系6篇

浅析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联系6篇

浅析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联系6篇篇1本协议旨在分析和阐述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间的联系与差异,以增强各方法律意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下,即是对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联系的浅析。

一、协议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关联进行深入探讨,明确两者间的法律关系,以规范双方行为,保障合法权益。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其特点为: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

(二)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劳务为标的的协议。

其特点为:劳务提供者并不成为用工单位的一员,不遵守其内部规章制度,而是通过提供约定的劳务获取报酬。

(一)法律基础相同无论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均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双方的权利义务均受到法律保护。

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均为无效。

(二)存在主体部分重叠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部分情形下,自然人之间的特殊劳务合同可能表现出类似劳动关系的特点。

特别在建筑行业等某些领域,自然人提供劳务可能被视为“准员工”,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保障。

因此,主体间存在一定的重叠性。

(三)权益保障互补虽然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差异,但在某些情形下,如包工头雇佣的农民工在项目上的劳务关系可能因无法签订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采用劳务合同形式。

尽管劳动者可能未享受传统意义上的劳动保障如社保等,但如涉及欠薪等问题时仍可通过劳务合同寻求权益保障。

因此,两者在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互补性。

四、相关责任与义务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遇争议或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

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责任条款视合同内容而定。

五、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劳动法WORD

劳动法WORD

第六章劳动合同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从属性(1)身份从属(2)义务从属(3)经济从属2、继续性3、受限制性(1)法律规定劳动条件基准(2)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种类1、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2、劳动合同产生方式(1)录用合同(2)聘任合同(3)借调合同(4)委派合同3 、劳动时间(1)全日制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劳动二、劳动合同的内容(一)必要内容:1、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和信息2、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二)商定内容:1、试用期2、培训3、保守商业秘密4、竞业限制5、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三)劳动合同内容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2、与劳动合同冲突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原则:(1)平等自愿协商(2)合法原则2、订立时双方的义务(1)告知义务(2)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有效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3、订立合同的形式:(1)书面形式(2)订立期限(3)违反书面形式的法律后果二、劳动合同的履行1、原则:(1)全面履行(2)亲自履行(3)不得强迫劳动(4)情势变更2、履行中止:(1)劳动者原因(2)用人单位原因(3)双方原因三、特殊规则:1、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违章指挥、冒险作业3、用人单位变更四、劳动合同无效1、无效确认(1)法律依据(2)机构2、法律后果五、违反劳动合同责任1、概念:又称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2、表现:(1)完全不履行(2)不完全履行(3)不适当履行3、责任方式:(1)继续履行(2)违约金(3)赔偿损失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变更(一)概念:是指劳动合同在成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依法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等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就是双务合同

劳动合同就是双务合同

劳动合同就是双务合同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主体特定: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劳动取得报酬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的组织。

2. 内容明确: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权益,以及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3. 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违反合同将承担法律责任。

4. 期限性:劳动合同一般具有确定的期限,双方可以在合同期满后终止或者续签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双务合同特征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地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利于自己的条件。

2. 互有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福利、休息休假等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等。

3. 互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既有权利,也有义务。

劳动者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益;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合同的履行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过程。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依法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双方的意思表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双务合同的具体表现1.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福利、休息休假等权益;劳动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浅析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联系

浅析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联系

浅析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联系合同协议一、引言本篇文章旨在浅析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的联系,通过对两者的定义、特点、法律效应及相互关系的探讨,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种合同形式。

本文所提及的合同协议,内容丰富、严谨,遵循法律逻辑,全文字数控制在千字以上。

二、劳务合同概述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者与劳务接受者之间,就特定劳务成果的提供与接受所达成的协议。

其特点是:1. 主体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 客体是特定的劳务行为;3. 内容为劳务提供与接受,不涉及工作或职务的持续性。

三、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所达成的协议。

其特点是:1. 主体特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2. 客体是劳动者的劳动力;3. 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涉及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资待遇等。

1. 合同性质: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均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主体交叉:在某些情况下,劳务合同的提供者和接受者可能同时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例如,一个自然人可能同时为某个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其他公司或个人签订劳务合同。

3. 权利保护:无论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均享有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如知情权、报酬权、安全保障权等。

在违约或侵权情况下,均可寻求法律救济。

4. 法律规范:两种合同均受到《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分及相互影响1. 区分:尽管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但两者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劳动合同更强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而劳务合同则更注重特定劳务成果的提供与接受。

2. 相互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劳务合同的存在可能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释。

例如,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可能仍需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义务。

此外,两者在权利保护和法律规范方面也存在相互影响。

《劳动合同管理》课件

《劳动合同管理》课件
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缴纳社 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等。
维护劳动安全
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安全规定,正确 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预防工伤事故 发生。
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 议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 决,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正式确立。
劳动合同的种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在一定 期限内(一般为1-5年)结束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合同 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未约定工 作终止日期,除非符合法定解除或终 止条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
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 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维护劳动关系 的和谐稳定。
THANKS
感谢观看
仲裁的特点
专业、权威、效率高,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与仲裁的选择
根据争议的性质、标的额大小、当事人意愿等因 素综合考虑。
劳动争议的诉讼
诉讼的程序
01
起诉、受理、开庭、判决、执行等。
诉讼的效力
02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诉讼的注意事项
03
证据的收集、诉讼请求的确定、律师的委托等。
06
《劳动合同管理》课件
目录
• 劳动合同概述 • 劳动合同的订立 •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 劳动争议的处理 • 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责任
01
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课件

《劳动合同》课件

02
03
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 定,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赔偿金。
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 同法的规定,劳动行政部 门可对其处以罚款等行政 处罚。
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等 手段订立或解除劳动合同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的法律保护
保护劳动者权益
0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一系列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措施,如最低工资
02
劳动合同的条款
工作内容和地点
工作内容
明确员工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范围,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
工作地点
规定员工的工作地点,有助于确保员工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 作职责。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
规定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及 加班和休息时间的规定。
休息休假
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 ,是员工权益的重要保障。
05
劳动合同的监管与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的监管机构
劳动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劳动合同相关政策和 监管措施,并监督用人单位执 行。
劳动监察部门
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 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 进行处罚。
工会组织
代表劳动者利益,参与劳动合 同的制定和监督,维护劳动者 合法权益。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01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不明确 的内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解释 说明。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或 用人单位的原因,可能导致劳动合同 的内容发生变化。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合法、合 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劳动合同的条款
(一)法定条款: 劳动法19条,《劳动合同法》17条 (必备 条款) 1、新增之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工作地 点、时间、休息休假、社保、职业危害防护 2、特殊法定必备条款:对于特殊职业的劳动安全、劳务派 遣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 3、欠缺法定条款的后果:并非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而是 合同未成立或未完全成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81条之规定,属于应改正的劳动合同。 责令改正并赔偿损失。 ★不明确时的处理:18条
(二)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之补充、合同个性体现。 17条第2款 示范、提示作用: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 试用期条款 19-21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 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 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 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 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服务期条款 22条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 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 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 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劳动合同种类和形式
(一)种类: 1、按主体分:一线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2、按期限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3、按目的分:录用、聘用、借调,公益性岗位
就业保障视角下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劳动合同。
(二)形式:劳动合同赖以确定和存在的形式
• 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大多数国家赋予当事人选择合同形 式 的权利,我国虽为强制性规范但起到任意性规范效果。
(三)其他禁止或限制性条款 1、保证金条款。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 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 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违约金条款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 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 承担违约金。 3、生死条款
二、劳动合同立法
(一)起源于1900年比利时劳动合同法。 劳动基准法中单列劳动合同章,如德、日、加; 制定劳动合同单项法规,如意、丹麦、印度; 沿用判例,英美法国家。 (二)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94、07年 立法目的、基本精神一致。
⑴均为法律,效力层次居于同一位阶; ⑵按新法优于旧法原理。有不同规定优先适用后者。
• •
保密条款 23条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 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竞业限制 23条第2款 ,24条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 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 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 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 限,不得超过二年。
• 主件和附件之分,附件:劳动规章制度、专项劳动协议。
(三)我国的规定:劳动法19条、劳合10条,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思考:未采用书面形式原因。 1 背景:劳动市场信用度低;劳动条件基准不完备,集体合同、 劳动规章多不完善,无普遍性;需要书面明确权利义务、便于 出现纠纷时查考。 2 实践中劳动关系认定:书面形式不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 无书面形式的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劳动法》第16条,劳动关系双方
确立劳动关系,确认权利义务的协议。
(二)法律特征:诺成、双务、有偿
与一般民事合同比较:从属性—身份、组织、经济上; 有限自由性—政府对意思自治的干预; 最大诚信合同—基于高度信赖,需亲自 履行,道义伦理色彩更浓。
与劳务合同不同、承揽关系不同
3 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促使方法和后果;法定用人单位义务。 ⑴ 劳动法之抽象规定98条。责令改正,损害赔偿 ⑵ 后果:劳动合同法 82条 、14条
★僵局之解决:劳动者不愿订立,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并按照47
条补偿。《条例》第5、6条。
四、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
第一 劳动者负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劳动(工作) 任务的义务;同时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 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第二 劳动者负有按照工作岗位要求,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达到职业技能标 准,努力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同时享有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第三 劳动者负有按照要求,在工作中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 同时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四 劳动者负有遵守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同时,享有 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享有指挥,管理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的 义务,负有按照法律规定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 的权利得以实现的义务 第二 用人单位有权按照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并要求员工 必须参加培训,考核,达标;同时负有提供员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机 会和权利 第三 制定本企业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同时,要支持工会, 保证工会在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的实施以及劳动者在 平等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范解决劳动争议权利的实施 第四 用人单位有权利要求劳动者学习并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同时负 有提供安全卫生劳动条件的责任,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健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