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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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4.01.15•【文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三章发票的领用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第五章发票的检查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办法》第三条所称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用票单位和个人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发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发票数据安全。

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开展发票数据处理活动,依法承担发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存储发票数据,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发票数据。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各类普通发票;(三)外购或自制的各类收款收据。

(视同发票管理)。

第二条公司使用的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

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日常管理工作(下称发票管理员)。

发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统一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并建立登记台帐,分类登记发票种类及起至号码和领用人等;(二)按规定开具发票;(三)按规定发放发票;(四)妥善保管发票;(五)检查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发票使用情况;(六)协调、监督与发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员统一保管、开具。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所有收费业务,,均应向交款人开具发票或收据,所收款项应全额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集中统一核算。

第五条发票的书写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发票上必须列明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填发日期、销售商品名称、数量和单价及价税分开的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具体的填写要求以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六条发票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错误,应即行作废。

作废的发票必须各联齐备,已撕下的发票联应及时用胶水粘回原处,每联须加盖作废章,并在发票封面上注明作废发票的号码。

第七条发票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发票。

若发生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谁违反、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第八条发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对发票管理方面的审查验证。

发票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规定了发票领用、填制和保管的要求和方法。

3、发票领用3.1发票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到税务机关领购后交相关部门使用。

3.2设“发票使用登记本”,领取时要记载领用日期、数量、发票起止号、经手人。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用于记录商业交易和报销等过程中的资金流动。

为了规范发票的管理,确保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制定了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发票管理的相关法规和具体操作流程。

一、发票管理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该法规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于监督和管理发票的开具、使用和归档等全过程。

根据该办法,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和使用发票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不得虚开、假开发票;(2)按照规定的要素和格式填写发票内容;(3)合理使用发票,确保与实际交易相符;(4)妥善保存发票,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

2.《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制定的,针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开票单位的资质要求、开票流程、发票种类和编号规则等内容。

遵守该管理办法,可以有效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发票管理的实施细则1.发票的开具(1)开票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限,包括税务登记、开票资格等。

(2)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和发票要求,选择合适的发票类型进行开具,例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在发票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或服务的明细、金额等。

2.发票的使用(1)购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应核对发票的真伪和准确性。

如有问题,及时与销售方沟通解决。

(2)购买方在进行业务结算时,应按照实际交易的金额和税率填报,并将发票作为凭证进行报销或扣税。

(3)销售方在收到购买方开具的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其准确性,并在销售台账中登记相应信息。

3.发票的归档和保存(1)开具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发票归档和保存制度,确保发票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发票归档应按照时间顺序和发票类型进行分类,设置专门的发票管理区域或库房。

(3)发票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但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和纳税人,可能会有特殊要求。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在家内印制、领购、开具、获得和保管发票旳单位和个人(如下简称印制、使用发票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措施。

第三条本措施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旳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税务组统一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旳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组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旳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税务组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旳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予以奖励。

第七条发票由税务组指定旳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税务组统一印制。

严禁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发票防伪专用品由税务组指定旳企业生产。

严禁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税务组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旳原则。

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旳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旳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统一发票监制章。

统一发票监制章旳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旳规定,由税务组规定。

发票监制章由税务组制作。

严禁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旳企业按照税务组旳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旳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印制发票旳企业必须按照税务组同意旳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使用旳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印制;确有必要印制旳,应当由税务组同意指定旳印制发票旳企业印制。

严禁在家外印制发票。

第十五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旳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税务组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六条申请领购发票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旳印模,经税务组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票管理,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税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第四条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五条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六条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除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三章发票的印制和领购第七条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印制。

第八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购簿。

第九条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定期报送发票使用情况。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第十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第十一条发票开具后,不得涂改、挖补、拆分或者伪造。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取得发票,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第五章发票的保管和缴销第十三条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五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十四条发票遗失、被盗、损毁的,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发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文本,实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应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相关部门制定,并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发布。

公司采购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发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采购发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采购活动及相关人员。

三、发票种类
公司采购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发票种类主要包括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等。

四、发票的管理
1. 发票要求
(1)所有发票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且与相关采购单据、合同等内容一致。

(2)发票必须加盖供应商的专用章,并在发票上注明开票日期、金额、税率等相关信息。

(3)所有发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存备查,需保存一定期限。

2. 发票的验收
(1)发票应在收到货物或服务后进行验收,确保货物或服务与发票内容一致。

(2)验收部门应对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供应
商沟通解决。

3. 发票的报销
(1)发票应在验收确认无误后及时进行报销。

(2)报销发票时应填写报销单,注明相关费用明细及用途,并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4. 发票的归档
(1)发票报销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档,并保留备查。

(2)发票的归档要求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并定期进行归档清理。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相关
部门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以上为公司采购发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牢记并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

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

关于发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一、发票的开具1、发票种类的分类根据用途和性质的不同,发票可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打发票等几种分类。

在开具发票时,应根据销售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发票种类,并按照规定填写相关内容,确保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2、开具发票的时限发票应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开具,一般要求在交易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对于大额交易或特殊情况下,可向税务部门提出延期开具发票的申请。

3、收费发票的规定在向客户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如需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应根据实际情况向客户开具收费发票,明确列明费用项目和金额,并及时提供相关凭证予以证明。

二、发票的领用和使用1、发票领用的程序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税务机关申领发票,领用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必须妥善保管,在使用过程中做到严格管理,防止发票被盗用或滥用。

2、发票使用的规范在使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填写,严格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真实准确的发票内容,不得虚报、假冒或篡改发票内容。

3、发票的保管和归档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发票保管和归档制度,对领用的发票进行登记、交接和管理,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便于随时查阅和核对,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发票的报销和结算1、发票报销的流程在企业进行费用报销时,应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报销费用,报销时应谨慎对待发票的真实性和凭证有效性,确保报销款项的合法性。

2、发票结算的程序当企业与客户进行结算时,如涉及发票的开具和核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结算,确保结算过程合法有效,对于未收回的发票应及时予以反馈和处理,以免发生纠纷和损失。

结语发票管理规章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合理规范的发票管理规章制度能够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和税收合规,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信誉度。

企业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发票管理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有效运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7.20•【文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三章发票的领用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第五章发票的检查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用、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第四条发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编码规则、数据标准、使用范围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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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规定
公司应当指定财务部专人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申请领购发票时,应当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领取发票领购簿。

然后凭发票领购簿上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买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公司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倒买倒卖发票。

公司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损毁。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按税务局规定的年限保存。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其购买和其他部门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对其他部门领用的发票应当严格控制,用完后及时收回并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票的购入
(一)购发票需经财务总监审批。

(二)购入发票后要做好登记工作。

二、发票的、领用、审核
(一)发票由各营点收款负责人、信用员在财务部发票管理员处领取,发票首次领取最多20本,以后每次在发票管理员处以旧换新,确保20本的周转使用量;
(三)发票管理员在发票的第二联印章处盖章,确保无遗漏,并将发票存放在保险柜中;(四)发票管理员在审核发票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发票与账单相符的同时,还要保证发票不缺号;
(五)发票管理员要掌握收款员开发票的操作细则,并结合电脑认真细致地审核。

三、发票的使用细则
总台发票操作细则
1、收款员在发票的“付款户名”上打印客人姓名或房号(按客人的要求);
2、在规定处打印项目以及金额的大、小写,打印出的发票应清晰、端正;
3、“开票人”处必须打印清楚,以便落实责任人;
4、将“记账联”钉在账单上,以便于客人查找,同时也便于内部审核;
5、“作废”发票必须联数齐全,同时在每联上都注明“作废”字样;
6、“补开发票”必须符上复印件注明理由,同时需要领班或主管签字;
7、“换开发票”必须将原有发票订在存根上,同时需要领班或主管签字;
四、财务后台其他班组发票使用细则
(一)发票管理员处统一领取,并做好登记工作;
(二)用完了的发票交发票管理员处核销;
(三)到发票管理员处以旧换新,并做好登记工作,细则同收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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