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购单〈一〉

请购单〈一〉

年月日编

物料请购操作规程

物料请购操作规程 A/0 Q/HN-C-JH-02 1、目的: 规范物料请购、审核、批准作业程序,使物料控制有根据,确保满足生产需求,预防呆、废料的产生,合理控制物料采购及库存成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物料请购。 3、部门职责 3.1技术开发部: 物料样品或图纸的提供及新开发物料的确认;产品物料BOM清单与材料定额的制作; 3.2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及安全库存管理条例制订《物料请购单》; 3.3采购部:公司所有物料的采购作业,提供《物料采购周期表》,新物料打样及供应商的开发; 3.4品质保证部:对所有采购物料品质进行检验判定及确认; 3.5仓库:负责物料的跟进和接收,执行安全库存物料的反馈,统计呆滞物品库存数量。 4、作业程序 4.1 客户服务部接到客户订单后,经生产制造部部长批准后下发至计划部生成《生产通知单》。 4.2物控员接到《生产通知单》根据订单交期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月生产计划》和物料清单、车间 在制品、物料库存数量、已订未交量、物料在途数量及物料采购周期表等,进行物料需求的分析,做出《物料请购单》并注明物料进厂时间表,经计划部部长审核后交与生产副总审批、并送至采购部确认后提供一份给仓库,安排收货。 4.3采购部在收到《物料请购单》后,采购人于24小时内填写承诺到期交申报人,抄送一份计划部, 一份仓库;并负责跟催和确认物料入库执行状况,每周由采购汇总未交物料之跟催确认结果,同时传给计划部确认和执行。 4.5材料仓库管理人严格按请购数量暂收货并开据材料送检单,待检验合格后办理收货手续 4.6如承诺到期和要求到期有关异议,请填写“采购物资延期表”但须在“材料请购单”上注明承诺 到货期。 4.7 分类请购 4.7.1 公司所有物料分生产主件(铸件、漆包线等)、生产配件(风叶、螺丝等)及生产辅料(工

请购单管理制度

请购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统一公司的采购工作,使其合理、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请购部门应根据“营业”、“工程”、“生产”计划及办公用品的预算表或库存不足部分开立请购单,须将品名、规格、用途、数量、生产厂商、商标及交货期等详细填写,并依采购核决权限表的规定呈准后办理 第三条请购单由请购部门编列号码,并将第二联送采购部门或直接办理采购。 第四条请购部门对于所请购材料,需变更规格或数量时,必须立即通知采购部门。如因已订购,而于事后变更的,采购部门须立即回复已订情形,并洽请购部门设法收受,或由请购部门负责会同采购部门与承售商协调解决,但应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 第五条采购部门在接到请购单时,立即办理询价、议价,并将询、议价结果记录于请购单,然后将请购单呈准,必要时须事先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 第六条请购单呈核后送回采购部门向承售商办理订购,必要时应与承售商签订买卖合同书一式四份。第一分正本存采购部门,第

二份正本存承售商,第三份副本存请购部门,第四份副本及暂付款申请书送财务部供整理定金用,如不需支付定金时,第四份副本免填第七条采购部门订购手续办完后,应立即填写订货收料单一式三联,并将第一、二联送请购部门登记及验收手续 第八条因缺货或不明供应处所,以致无法购得或逾期者,采购部门应立即通知请购部门。 第十条请购部门于厂商交货时,先将供应厂商的托运单据与请购单查封,并实际清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及质量,相符后签收,如发现不符时,立即通知采购部门会同处理。 第十条请购部门于厂商交货时,立即通知使用部门(或质检部门)派人验收品质,验收合格后于订货收料单内验收栏加盖印章,并将第二联及供应厂商单据、发票等一并送采购部门整理付款。 第十一条分批交货以分批方式收货时,必须以“分批收货单”(一式三联)办理收货,其手续与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相同。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将已办妥收货的收货单第二联与发票单据等并在一起核算,然后送财务部整理支付传票转出纳付款第十三条承售商领款时,须将托运单据签收联缴回出纳,经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再凭对供应厂商资料卡上公司章及领款人私章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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