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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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渣土外运专项方案(2篇)

2024年渣土外运专项方案(2篇)

2024年渣土外运专项方案一、背景与目标渣土是建筑、交通、园林绿化等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料,其运输与处理既涉及到城市环境卫生,又关系到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2024年城市发展规划,我们制定了渣土外运专项方案,旨在高效、环保地处理城市渣土,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的目标是:1. 建立完善的渣土外运管理体系,确保渣土的规范运输和安全处理。

2. 实现渣土的资源化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3. 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4. 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城市形象。

二、主要措施1. 建立渣土外运管理体系(1)制定渣土运输和处理的管理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和相关作业流程,并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

(2)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要求运输车辆符合排放标准,并配备设备监测和尾气治理装置。

(3)建立渣土外运信息平台,实现线上调度和监控,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输安全。

2. 推进渣土资源化利用(1)建立渣土资源回收站,采用先进的分拣和处理技术,将可回收的渣土进行分类处理和加工,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2)鼓励企业开展渣土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加大对渣土再生利用技术的投入,提高再生材料的质量和可用性。

(3)建立渣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参与渣土资源的交易与开发,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3. 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1)加强城市渣土清运工作,定期对城市公共空间进行清理和整治,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2)加大对建筑工地、交通路段和园林绿化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严禁乱堆放渣土。

(3)推广先进的环卫设备和技术,提高环卫作业效率,降低环境污染。

4.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1)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渣土外运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增强环保意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渣土分类和资源回收工作。

(2)鼓励企业进行环保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建立绿色生产模式,推动渣土资源化利用和清运工作的协同发展。

2024年渣土外运专项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渣土外运专项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渣土外运专项方案范本一、背景与目标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渣土产生量逐年增加,如何高效、环保地进行渣土外运成为重要问题。

因此,制定2024年渣土外运专项方案旨在规范渣土外运行为,提高运输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本方案的目标如下:1. 建立健全渣土外运管理机制,确保外运行为合法、规范;2. 提高渣土外运运输效率,减少运输成本;3. 保护环境,减少渣土对周边环境的污染;4. 加强对渣土外运企业的监管,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二、渣土外运管理机制建设1. 持续推进渣土产生单位的分类管理,建立完善渣土信息台账系统;2. 制定渣土外运许可证制度,对外运企业进行准入管理,严禁非法渣土外运行为;3. 建立渣土外运企业责任追溯机制,确保企业依法履行运输义务;4. 加强对渣土外运企业的监管,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三、渣土外运运输效率提升1. 推广智能化渣土外运管理系统,实现车辆调度自动化、运输路径优化等功能,提高运输效率;2. 加强路况信息共享,确保渣土外运车辆能够选择最佳的运输路线,减少空驶时间;3. 鼓励采用高效装卸设备,提高渣土的装卸效率,减少运输时间;4. 优化渣土外运车辆配备,提高运载能力,减少车辆数目,降低运输成本。

四、渣土外运环境保护措施1. 鼓励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减少渣土的扬尘和飞散;2. 指定运输路线避开敏感区域,如学校、医院等,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3. 加强对渣土运输现场的监督,禁止私倒乱倒,严禁违规倾倒渣土;4. 鼓励渣土外运企业采用环境友好型车辆,减少尾气排放;5. 加强对渣土外运企业的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五、渣土外运企业监管加强1. 建立渣土外运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2. 加大违规渣土外运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恶劣行为进行公开曝光;3. 定期检查渣土外运企业的运输记录,对疑似违规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严肃追责;4. 加强渣土外运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建筑垃圾外运专项施工方案三篇

建筑垃圾外运专项施工方案三篇

建筑垃圾外运专项施工方案三篇篇一:建筑垃圾外运专项施工方案一、编制依据1、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XX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XX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XX5、生活垃圾填埋技术规范GJJ17-20XX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工程工程地址:XX市五象新区建设单位:XXX勘察单位:XXX设计单位:XXX监理单位:XXX施工单位:XXX工程建筑规模简介:本工程为XXX公司开发建设的XXX工程,本项目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60000.00万平方米,设计标高±0.000m相当于绝对标高79.700m。

本工程由9栋高层住宅楼组成,施工场地平坦,供水、电到位,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电已接通,场地条件较好,已具备施工条件。

三、相关内容及具体措施首先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20XX年2月23日经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新的《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及《南宁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外出营运管理办法》。

保证按照市建委建管局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南宁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处置手续。

签订由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的保证书,并由建设单位上报市建委建管局。

同时,保证书将作为企业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的必备材料。

保证书包含了办理车辆通行证、做好外运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安装使用车辆冲刷装置、上报清运协议、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出厂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出场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出场运输车辆进行清刷、实行现场旁站监理、对外运车辆和司机管理、向社会公示扬尘举报电话等。

配置符合规定的挖掘机、推土机、冲洗机等运输车辆设备及相应的驾驶人员和专用停车场,运输车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营运证件,建筑垃圾运输证应当随车携带。

建筑垃圾转运运营方案

建筑垃圾转运运营方案

建筑垃圾转运运营方案一、前言建筑垃圾是指废弃的建筑、装修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混凝土、砖瓦、木材、砂石等材料。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垃圾的处理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环保课题。

为了有效处理和利用建筑垃圾,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筑垃圾转运运营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现状分析1. 城市化进程加速,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垃圾产生量大幅增加。

2. 建筑垃圾的处理纳入了城市管理重点,环保要求逐步提高。

3. 目前建筑垃圾处理主要以填埋和堆放为主,资源化利用不足。

三、需解决的问题1.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导致垃圾无法有效处理和利用。

2.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相对滞后,无法实现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

3. 建筑垃圾转运环节存在管理混乱,难以实现规范化和高效化。

四、建筑垃圾转运运营方案1. 建设建筑垃圾处理中心在城市规划中,建设建筑垃圾处理中心是关键的一步。

处理中心应包括建筑垃圾的转运站、分拣站、再生资源利用站等设施,以实现建筑垃圾的分类分拣、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理。

同时,处理中心应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建设专门的污染治理设施和生产设施,确保建筑垃圾的有效处理。

2. 制定规范运营管理办法针对建筑垃圾的转运环节,需要制定规范的运营管理办法,明确建筑垃圾的处置程序、运输路径、停靠点等,同时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确保建筑垃圾的安全运输。

3. 引进先进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建设建筑垃圾处理中心的同时,需要引进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以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目前,欧洲和日本等国家已经对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有了较为成熟的应用,我国可以借鉴其经验,引进相关技术设备,并通过技术合作和人员培训,推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4. 加强政府监管与扶持政府应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理中心和转运运营的监管,并通过财政补贴或其他扶持措施,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建筑垃圾处理和利用,以促进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五、建筑垃圾转运运营方案实施步骤1. 调研分析对目前建筑垃圾处理及转运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包括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路线、关键节点等,为方案实施提供数据支持。

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置公司化管理工作方案

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置公司化管理工作方案

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置公司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置管理秩序,杜绝运输途中乱抛撒、乱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持城市道路整洁,维护市容环境面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X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统一调度与各司其责、源头管理与集中查处、教育宣传与严格执法、卡点检查与流动巡查“四结合”的工作原则,推行三级监管模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置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源头明、职责清、力度大、效果显,切实维护市容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成立XX县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置公司化管理的规划、统筹、协调等工作,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南安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建筑垃圾(含渣土)处置公司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及有关协调事宜。

(一)源头管理部门1.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加强施工工地的管理,监督进出工地处置运输车辆密闭或覆盖运输,不得带泥上路。

按“建筑施工现场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监督各类建设工地必须按《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手册》规定设置工地大门、现场围挡、场地硬化、冲洗平台、过水池、扬尘治理等设施。

2.施工工地业主单位:负责监督本单位施工项目涉及土方开挖或建筑垃圾(含渣土)的施工单位必须与取得《XX县建筑垃圾处置准入证》的处置公司签订处置运输合同,对未签订处置运输合同的,业主单位要监督处置运输车辆停止在本项目从事建筑垃圾(含渣土)的处置运输行为,并告知城管部门进行查处。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有效解决建筑垃圾环境污染等问题,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循环经济促进法》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抓手,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方式,着力解决建筑垃圾突出问题,有效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力争在2022年基础上增加到20个百分点以上。

到2023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到2024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到2025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

三、工作重点规范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利用处置行为,严格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深化源头减量,推进末端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规行为。

(—)完善顶层设计1.修订法规政策。

立足建筑垃圾管理实际,出台《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职责,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明确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贮存、排放、运输、消纳利用全过程处置要求,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和应用,持续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完成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排放工作指引》,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实现精准有效管理,为建筑垃圾处置与利用形成源头制度保障。

2.编制专项规划。

推进《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建筑垃圾产生、处置需求,编制《建筑垃圾消纳及综合利用专项规划》,适时将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及具备提升条件的拆旧垃圾、工程泥浆、装修垃圾等社会小型处理厂纳入规划,持续完善处置设施布局。

渣土运营管理方案

渣土运营管理方案

渣土运营管理方案一、总体要求1、积极落实渣土运营管理责任制,确保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可持续发展。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管理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好管理工作。

3、提升渣土运营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保障运营安全,增强管理服务质量。

4、有效整合资源,实现管理运营的可持续发展,为城市环境治理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渣土运营管理体系,划分责任,明确任务,形成管理合力。

2、建立健全渣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测评估制度,准确掌握渣土运营全过程情况。

3、加强对渣土运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建立健全紧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三、管理流程1、渣土收集: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需要,统一规划渣土收集点,合理布局渣土堆放区。

制定渣土收集计划,合理安排收集车辆和人员,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地收集渣土。

2、渣土运输:依据运输距离和道路条件,合理选择运输工具和路线,确保渣土安全、快速、高效地运输到工程现场或处置点。

严格落实运输车辆的装载规则,确保车辆装载量和安全。

3、渣土处置:根据渣土性质和建设项目需要,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确保渣土得到有效利用或安全处置。

建立渣土处置档案,做好处置过程监测和验收工作。

四、设备管理1、加强对渣土运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利用率。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安全耐用,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

3、合理配置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实现设备资源的充分利用,降低管理成本。

五、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渣土运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2、加强对渣土运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渣土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3、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六、环境保护1、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渣土运营管理,确保渣土运营过程中不产生环境污染。

关于渣土运输实施方案

关于渣土运输实施方案

关于渣土运输实施方案渣土运输实施方案。

一、前言。

渣土运输是指将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渣土、废土等杂物从工地或者其他地方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地点的过程。

渣土运输实施方案是对渣土运输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以确保渣土运输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二、渣土运输方案的制定。

1. 确定运输路线,在制定渣土运输方案时,首先需要确定运输路线,包括起点、途经点和终点。

在确定路线时,要考虑道路状况、交通情况以及周边环境,选择最合适的运输路线。

2. 确定运输工具,根据渣土的性质和数量,确定合适的运输工具,包括自卸车、挖掘机、装载机等。

同时要保证运输工具的完好,确保安全运输。

3. 制定运输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渣土产生量,制定合理的运输计划,确定运输的时间、频次和数量,确保渣土的及时清运。

三、渣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安全培训,对从事渣土运输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渣土的装载、绑扎和卸载等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车辆安全检查,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械状况、制动系统、轮胎状况等,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运输。

3. 安全防护措施,在渣土运输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设置警示标识、悬挂警示标志、保证运输路线畅通等,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渣土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1. 渣土装载,在渣土装载过程中,要防止渣土的溅落和散落,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渣土的完整装载。

2. 路面保护,在运输过程中,要采取措施保护运输路线的路面,避免因为渣土运输而损坏道路。

3. 渣土卸载,在渣土卸载的过程中,要选择合适的卸载点,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五、渣土运输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

1. 运输记录,对渣土运输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渣土的来源、运输量、运输车辆等信息,建立运输档案,方便管理和监督。

2. 监督检查,对渣土运输过程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渣土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废土处置,对运输到指定处置地点的渣土进行监督,确保渣土得到合理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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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筑垃圾(渣土)运输
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行业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联动协作,实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运作方式
(一)规范运输市场。

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在全县培育成立2-3家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实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杜绝无序竞争。

全面清理城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不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和有关规定的车辆不得在城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

按照公司化运作模式,指导现有个体运输资源,通过重组、注册公司、挂靠合并等方式进行整合,清理个体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行为。

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企业须经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资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渣土)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单位运输。

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单位(个人)在土方工程招投标时应将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资质作为前提条件予以审核,并写入招标文书。

杜绝个体运输车辆和其他未经核准的运输企业参与招投标。

(二)实行准入制度。

严格实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核准许可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计算土石方工程地形图、基础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规划许可证、勘察报告、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计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已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2.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具有建筑垃圾(渣土)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实行公司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管理。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国五标准);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及车辆冲洗设备;
4.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等企业运营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土方运输资质和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场地;
6.运输车辆具备密闭运输条件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未通过核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服务。

(三)加强车辆管理。

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禁区通行证;
2.前部安装放大反光号牌,车厢尾部喷涂放大反光号码;
3.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4.车辆技术标准与机动车行驶证一致;
5.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定位系统等电子装置和相应的建筑垃圾(渣土)分类运输设备。

(四)加强消纳场管理。

设置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落实管理单位,配备专人管理;
2.制定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
3.建立建筑垃圾(渣土)消纳管理台账,如实记录进入消纳场的建筑垃圾(渣土)的来源和数量;
4.硬化出入口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5.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
6.配备防尘、防污水外溢和渗漏、消杀等设施;
7.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两米的实体围栏;
8.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非建筑垃圾,不得受纳未取得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单位及个人车辆运送的建筑垃圾;
9.具有封场绿化、复垦或者平整设计方案;
10.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无法继续使用时,其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停止处置前的15个工作日内向建筑垃圾管理机构报告;遇特殊情况需暂时停止使用的,及时向建筑垃圾管理机构报告。

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关闭后,应当按照原审批的设计方案实现用地功能。

三、责任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运营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管理职责。

核发《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许可证》《建筑垃圾(渣土)准运许可证》。

将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统一纳入《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名录》,登记备案管理,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名录》及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信息。

对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对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车辆发生洒漏、带土、带泥上路、未篷盖密闭、乱拉乱倒等行为进行查处。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建筑企业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牵头做好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园林绿化、老旧小区整治、房屋拆除、城中村、园区村改造工程及燃气、热力等公用工程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做好直接负责的城建重点工程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三)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行业职责,对具备条件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加强行业监管。

依据联合治超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

牵头做好县、乡道等工程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管理,做好直接负责的道路重点工程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四)县交管大队:核发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负责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时段、路线行驶和超速、超载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对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进行监管。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的审核登记工作,核发营业执照。

(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和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配合做好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七)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对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落实环保要求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消纳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治理工作中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九)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工作。

公路、铁路、水利等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进行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运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运营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
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建筑垃圾(渣土)的管理工作,推进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运营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引导。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加大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渣土)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及媒体监督,规范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行为,巩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成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

对各职能部门在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违法乱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附件1:××县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运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许可办理流程
附件1
××县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公司化
运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县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长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许可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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