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安全作业规程
低瓦斯隧道安全施工技术

施工难度大
01
瓦斯浓度高:容易引发瓦斯 爆炸,威胁施工人员安全
03
施工环境恶劣:隧道内环境 恶劣,影响施工效率和施工 质量
02
地质条件复杂:隧道地质条 件多变,增加了施工难度
04
技术要求高:需要采用先进 的施工技术和设备,确保施 工安全和质量
安全风险高
01
瓦斯浓度高:容易引发 瓦斯爆炸
02
地质条件复杂:容易发 生塌方、突水等事故
03
施工环境恶劣:高温、 高湿、通风不良
04
作业人员多:容易发生 人员伤亡事故
05
设备设施多:容易发生 设备故障和火灾事故
06
施工周期长:容易发生 疲劳作业和违规操作
2
瓦斯监测与预警
瓦斯监测:实时监测隧道内 的瓦斯浓度,确保施工安全
3
安全培训与教育
培训内容:包 括瓦斯知识、 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救援等
培训方式:采 用理论与实践 相结合的方式, 如现场演示、 实际操作等
培训对象:包 括施工人员、 管理人员、技 术人员等
培训效果评估: 定期对培训效 果进行评估, 确保培训效果 达到预期
应急预案与演练
01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隧道特点和瓦斯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案例四:某隧道 施工过程中,未 对瓦斯进行有效 治理,导致瓦斯 浓度超标,引发 瓦斯爆炸事故。
经验教训总结
严格遵循安全施 工规范,确保施 工安全
加强施工人员培 训,提高安全意 识和技能水平
加强通风管理, 确保隧道内瓦斯 浓度在安全范围 内
建立应急预案, 确保在紧急情况 下能够迅速响应 和处理
瓦斯隧道施工作业细则

瓦斯隧道施工作业细则前言瓦斯隧道建设是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瓦斯隧道施工作业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降低煤矿事故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档对瓦斯隧道施工作业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施工前准备、施工作业、施工后的相关安全操作等方面,旨在为瓦斯隧道施工作业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施工前准备在进入隧道施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组织培训所有参加隧道施工作业的工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技术培训,特别是有关瓦斯隧道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瓦斯隧道施工作业中的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培训结束后,组织对工人进行考试并进行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2. 选派专人管理隧道施工作业必须选择专人进行管理。
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工作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隧道施工作业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3. 准备必要的施工设备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设备,包括:通风设备、隧道掘进机、凿岩机、采煤机、液压支架、输送设备等。
设备必须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4. 准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同时,还需要进行防爆、防火、防护静电等工作。
5. 进行必要的勘察工作在施工前必须进行隧道地质勘察工作,了解地质结构、瓦斯含量、水文地质等情况。
勘察结果应编制成详细报告,为施工提供参考。
施工作业1. 保持通风在隧道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通风畅通,以保证空气流通,降低瓦斯浓度,防止瓦斯积聚。
通风系统必须运行正常,通风风量和风压必须符合要求。
2. 控制瓦斯浓度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现场瓦斯含量和瓦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安全限值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瓦斯浓度,等待瓦斯浓度降到安全范围内再进行施工。
3. 防止瓦斯爆炸隧道施工现场必须防止瓦斯爆炸。
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作业,减少静电积聚。
同时,施工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不能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背景瓦斯隧道是指在煤矿井下钻掘的通风、排水或者直接采掘煤层的隧道,隧道中存在高浓度的瓦斯气体,很容易引起爆炸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规范瓦斯隧道的施工安全技术显得至关重要。
规范要求预防措施瓦斯隧道的施工首要任务是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主要是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安全制度:制定公正合理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制度,明确施工人员职责和操作规范,加强安全意识培训。
2.控制瓦斯浓度:在施工现场设置瓦斯浓度检测仪器,保持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一旦超过安全范围,及时采取措施排除瓦斯,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3.防止火花:施工现场禁止明火作业,所有电动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并定期检验。
4.保持通风畅通:施工现场要保持通风畅通,不能在矿井内存储大量杂物,以免堵塞通风孔,影响瓦斯排放。
作业要求1.安全管理:班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服,全程带电,保证操作安全可靠。
2.检测标准:施工班组人员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隧道检查标准》执行,准确掌握评判标准和测试方法。
3.设备保养: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也要及时保养和维护,及时解决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4.人员配备:在昼夜作业过程中,应该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保证施工现场随时有人监管和应对应急事故。
经验总结由于瓦斯隧道施工风险较大,因此在施工之前,工作人员要认真了解安全规范,制定详实的作业计划,精心组织工作并加以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并保证员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掌握检测标准和测试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并汇报,这样可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和良好的生产秩序。
因此,对于瓦斯隧道施工工作,只有在严格遵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本(2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本隧道施工是一项涉及众多安全问题的工作,特别是瓦斯隧道的施工更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规范,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技术规范。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测,确定地质条件和隧道走向,了解地下水情况。
其次,要对施工所需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合格。
最后,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隧道施工中的通风措施通风是瓦斯隧道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措施。
在施工期间,要采用适当的通风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畅通。
同时,要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故障,确保通风效果良好。
3.瓦斯爆炸防治措施瓦斯是隧道施工中常见的危险因素,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首先,要保持施工现场的干燥,防止水分进入隧道导致瓦斯积聚。
其次,要进行定期的瓦斯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瓦斯泄漏情况。
最后,要建立瓦斯泄漏报警系统,确保施工人员能够及时得到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火灾防护措施火灾是隧道施工中常见的一种事故,因此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首先,要在施工现场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其次,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其应对火灾的能力。
最后,要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报警,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5.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在瓦斯隧道施工期间,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层级的安全责任。
其次,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最后,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技术规范涉及众多方面,上述内容仅为其中的部分内容。
隧道施工单位必须全面遵守相关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通过合理的施工准备、有效的通风措施、瓦斯爆炸防治措施、火灾防护措施以及严格的安全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安全作业规程

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安全作业规程委托单位:编制单位:第一章总则 (1)3第二章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的确定标准 (2)第三章低瓦斯隧道安全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2)第四章低瓦斯隧道瓦斯检测 (4)第一节一般规定 (4)第二节低瓦斯隧道瓦斯检测 (5)第三节低隧道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 (7)第五章低瓦斯隧道施工通风要求 (8)第一节一般规定 (8)第二节通风系统 (8)第三节通风设备 (10)第六章打钻、爆破及爆破材料的相关规定 (10)第一节打钻作业 (11)第二节碗作业 (11)第三节爆破材料 (13)第七章电气设备与施工机械的相关规定 (13)第一节一般规定 (13)第二节电缆 (14)第三节电器与保护 (15)第八章局部瓦斯积聚排放措施 (16)第九章瓦斯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17)第一节一般规定 (17)第二节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18)第三节事故处理 (21)第十章瓦斯隧道质■检验及工程验收 (23)第一节质呈检验 (23)第二节工程验收 (24)第一章总则L1为了防止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隧道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参照《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及相关行业的瓦斯类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规程。
1.2木规程适用于渝湘高速公路范围内在建低瓦斯隧道施工过程中的瓦斯检测、通风、钻爆、电气设备与施工机械、瓦斯排放、瓦斯事故预防与处理、施工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等环节。
1.3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瓦斯有关的地质情况和瓦斯状况与原地勘资料和设计不符时,应按程序要求报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批准后,根据实际揭示的地质资料进行处理。
1.4低瓦斯隧道施工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瓦斯隧道的施工需要建立各专门机构,明确各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低瓦斯隧道进出洞管理制度

低瓦斯隧道进出洞管理制度为强化项目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规范现场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落实低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防范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隧道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不穿工作服,不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准进入隧道。
二、隧道施工人员及因工需要进入隧道的人员在进入隧道前必须在隧道进出洞人员登记室处进行登记。
三、在值班室根据项目部配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脸部识别扫描,且在隧道进出洞登记员填写好进洞人员姓名、职务、进洞时间并确认真实可靠后方可进入隧道。
四、施工人员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登记后方能进洞,出洞后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能离开。
五、进洞必须佩带安全帽、防尘口罩六、非施工人员、非施工车辆不得进洞。
七、进洞前将手机、打火机、香烟等明火类和电子设备放置洞口值班室指定箱内。
八、洞口配有指定应急物资抢险设施。
九、饮酒人员不得入洞。
十、雷管炸药同车运输的车辆不得出入洞。
十一、无爆破员跟踪监管的爆破物品不得入洞。
十二、人员、车辆经值班人员检查后,不带爆破物品方能离开。
十三、需退库的爆破物品在有爆破员监管时方能出洞。
十四、点炮前禁止非爆破人员入洞。
排除拒爆、盲炮后方能入洞。
十五、瓦斯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瓦斯检测的操作规程熟悉瓦斯监测设备性能随时注意各类瓦检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测后将监测数据及时填写在丽香线气体检测记录表中。
十六、各工序交接时由值班人员将工作交接单放置洞口值班室,以便于统计,并明确出洞内危险因素。
十七、洞口值班人员保证洞内外通讯畅通,真正的起到了上传下达的作用。
十八、严禁汽油车辆进洞。
附:应急物资台账应急救援物资台账项目:中交隧道工程局丽香铁路五标项目部日期:2017年7月10日。
《公路瓦斯隧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 3374—2020)》解读+原文

《公路⽡斯隧道设计与施⼯技术规范》解读2020年1月15日发布的《公路瓦斯隧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G/T 3374—2020)(简称《规范》),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是公路隧道设计与施工系列规范中的重要技术标准之一,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一、背景公路瓦斯隧道施工面临瓦斯燃烧和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安全问题。
同时由于公路隧道断面大、无轨运输,在瓦斯等级划分指标、瓦斯检测、施工通风要求等方面的与煤矿巷道、铁路隧道有很大差异不同。
鉴于此,为规范公路瓦斯隧道勘察、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指导公路瓦斯隧道安全、经济、快速地地穿过含瓦斯的地层,保障公路瓦斯隧道施工和运营安全,提升隧道施工瓦斯防治与控制技术水平,组织完成了《规范》的编制工作。
二、标准的定位与作用《规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体现“动态设计施工、安全经济”的理念,在瓦斯隧道分类、勘察、结构设防、施工通风、检测和监测、钻爆作业、电气设备和作业机械、揭煤防突及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规范公路瓦斯隧道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行为。
作为我国公路行业首部关于瓦斯隧道建设安全的技术规范,首次从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等建设全过程进行了系统全面规定,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指导性,是对《公路隧道设计规范》、《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三、主要技术要求(1)提出了公路瓦斯隧道分类及标准。
将公路瓦斯隧道划分为微、低、高和突出四类,明确了各类瓦斯隧道的判定指标,构建了瓦斯隧道设计、施工分类设防的总体框架和技术内容。
(2)补充完善了瓦斯隧道勘察技术要求。
在现行《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基础上,将瓦斯隧道分为煤层瓦斯隧道和非煤系地层瓦斯隧道,继而根据瓦斯隧道的特点,系统规定了各勘察阶段瓦斯隧道的勘察技术、手段、指标和资料等相关深度的技术要求,独立成体系,便于应用。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瓦斯隧道作为城市燃气供应的主要通道之一,其施工安全问题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性,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技术规定。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前应进行周边环境勘察,确定地质情况和瓦斯隧道的最佳布置位置。
2. 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责任人,并组建专业的施工队伍。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熟悉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三、施工现场安全1. 采用先进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标识,设置安全警示牌。
3.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监测机构,定期监测瓦斯浓度和瓦斯压力,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
四、通风系统1. 瓦斯隧道施工现场应设置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降低瓦斯浓度。
2. 通风系统应设置定时自动开启,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 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通风系统的工作情况,及时修复故障。
五、防爆措施1.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防爆栏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 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3. 施工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防止静电引发爆炸。
六、应急措施1. 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制定相应的救援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3. 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药品,及时处理事故。
七、施工质量控制1. 对施工过程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2. 采取科学的测量方法,确保瓦斯隧道施工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八、施工人员安全教育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鼓励施工人员向上级报告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九、施工记录和报告1. 每天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记录,建立详细的施工日志。
2. 出现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施工验收1. 施工完成后,进行详细的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公布验收结果并建立档案。
十一、改进措施1. 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教训,及时总结改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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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安全作业规程委托单位:编制单位:********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的确定标准 (2)第三章低瓦斯隧道安全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2)第四章低瓦斯隧道瓦斯检测 (4)第一节一般规定 (4)第二节低瓦斯隧道瓦斯检测 (5)第三节低隧道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 (7)第五章低瓦斯隧道施工通风要求 (8)第一节一般规定 (8)第二节通风系统 (8)第三节通风设备 (10)第六章打钻、爆破及爆破材料的相关规定 (10)第一节打钻作业 (11)第二节爆破作业 (11)第三节爆破材料 (13)第七章电气设备与施工机械的相关规定 (13)第一节一般规定 (13)第二节电缆 (14)第三节电器与保护 (15)第八章局部瓦斯积聚排放措施 (16)第九章瓦斯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17)第一节一般规定 (17)第二节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18)第三节事故处理 (21)第十章瓦斯隧道质量检验及工程验收 (23)第一节质量检验 (23)第二节工程验收 (24)第一章总则1.1为了防止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隧道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参照《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及相关行业的瓦斯类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渝湘高速公路范围内在建低瓦斯隧道施工过程中的瓦斯检测、通风、钻爆、电气设备与施工机械、瓦斯排放、瓦斯事故预防与处理、施工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等环节。
1.3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瓦斯有关的地质情况和瓦斯状况与原地勘资料和设计不符时,应按程序要求报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批准后,根据实际揭示的地质资料进行处理。
1.4低瓦斯隧道施工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瓦斯隧道的施工需要建立各专门机构,明确各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1.5低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各种资源的投入,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1.6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的施工,除满足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外,建设单位另有规定的还必须满足其要求,并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的确定标准2.1 渝湘高速公路隧道在勘测和施工过程中,凡通过地质勘探或施工检测发现隧道内存在瓦斯后,该隧道即定性为瓦斯隧道。
2.2 低瓦斯隧道内的工区分为非瓦斯工区、低瓦斯工区两类。
2.3 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可按绝对瓦斯涌出量进行判定。
当全工区的绝对瓦斯涌出量为零时,为非瓦斯工区;小于0.5m3/min时,为低瓦斯工区。
针对渝湘高速公路隧道并不穿越煤层,且为裂隙瓦斯涌出的特点,本规程制定的该隧道瓦斯涌出量测定方法见附录A。
2.4 低瓦斯隧道的鉴定包括隧道瓦斯的定性分析、瓦斯涌出量的定量测定,应由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三章低瓦斯隧道安全施工的一般性规定3.1 渝湘高速公路隧道被定性为低瓦斯隧道的,对于瓦斯隧道中的非瓦斯工区按照公路隧道常规性安全作业规程执行,对于其中的低瓦斯工区则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
3.2 低瓦斯隧道应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
3.3 施工作业及管理人员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爆破、电工、瓦检等特种作业人员应须持证上岗。
3.4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施工通风必须从施工通风设计、通风瓦斯检测、风速风量要求、通风设备等各个方面满足本规程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3.5 低瓦斯隧道内的爆破材料及打钻、装药、封孔、爆破等作业工序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点环节之一,须由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
3.6 低瓦斯隧道内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可以使用非防爆型。
3.7 低瓦斯隧道应按采用人工巡回检测瓦斯、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等手段强化瓦斯检测和管理。
瓦斯检查员应由事业心强、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3.8低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编制应对事故的紧急救援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储备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设备。
3.9 监理单位在低瓦斯隧道施工的全过程应从施工通风、瓦斯检测、钻爆作业及爆破材料、事故预防与处理等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四章低瓦斯隧道瓦斯检测第一节一般规定4.1.1 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施工单位应根据工区瓦斯涌出情况采用人工巡回检测瓦斯、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等手段强化瓦斯检测和管理。
4.1.2 瓦斯检测仪器须加强管理和维护,瓦斯检查仪器要定期(10d)按规定送实验室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作好送检记录,确保完好。
4.1.3隧道瓦斯检查员应由事业心强、身体健康、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新调入的瓦斯检查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工作可委托重庆市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或重庆煤科分院进行,领取特殊工种合格证,上岗后还应定期进行轮训和考核。
瓦检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合格的要及时调出。
4.1.4 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入瓦斯隧道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瓦斯检查。
4.1.5 在低瓦斯工区的开挖工作面迎头和回风流中,应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随时进行瓦斯检查。
4.1.6瓦检员必须按瓦斯循环检查图表所规定的路线和时间,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和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
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及时汇报。
做到隧道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台帐“三对口”。
4.1.7瓦斯检查记录牌悬挂地点为距迎头不超过50m。
4.1.8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第4.4.1条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4.1.9 监理单位也应对低瓦斯隧道施工单位的瓦斯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瓦斯循环检测图表、检测人员上岗资格、瓦斯检测报表等进行检查和审批。
第二节低瓦斯隧道瓦斯检测4.2.1 低瓦斯工区瓦斯检测必须配备的装备为光干涉甲烷检定仪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4.2.2 低瓦斯隧道中凡是有瓦斯涌出或有可能积存瓦斯的区域和地点,都应进行瓦斯检查,主要有以下地点。
(1)隧道开挖工作面炮眼内、迎头、回风流;(2)放炮地点及巷道内的机电设备附近;(3)对于隧道拱顶、冒落孔洞、台车顶等容易形成瓦斯局部积聚且通风不良的区域,尤其需加强瓦斯浓度检测,以避免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4)恢复通风前的停风区、局部扇风机及其开关附近的风流;(5)隧道内烧焊工作地点20m范围内的进、回风侧;(6)排放瓦斯的巷道和排放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
因排放瓦斯而停止运转的电器设备附近。
4.2.3 低瓦斯工区瓦斯检查次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低瓦斯工区的常规检测地点,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必须为,每班至少检查2次;(2)隧道内机电硐室、联络通道、总回风流,每班检查1次瓦斯浓度;(3)隧道内进行烧焊作业时,应随时对每个瓦斯检查点进行瓦斯检查;(4)排放瓦斯前,至少应组织两人对被排放的通道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由救护队进行检查。
(5)隧道贯通地点及回风流每次放炮前至少检查1次瓦斯。
(6)处于回风流中停止运转的电器设备及开关在每次启动前附近应进行瓦斯检查。
(7)隧道开挖工作面放炮地点20m 范围内、放炮点,在每次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4.2.4低瓦斯隧道瓦斯检查员交接班时必须满足以下规定:(1)瓦斯检查员可以在洞外进行交接班,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交清本班的工作情况;(2) 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3)交清分工区域内各种设施,包括通风、局部通风以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4)交清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和还需要请示的问题。
接班人对交接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必须在交接手册上互相签字,做到有据可查。
第三节低隧道瓦斯浓度限值及超限处理4.3.1 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内包括开挖工作面风流中、回风巷或工作面回风流中、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放炮后工作面风流中、局扇及电气开关10m范围内、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等任意处瓦斯浓度限值按0.5%管理。
4.3.2 由于低瓦斯内采用的是普通作业机械和电气设备,因此低瓦斯隧道内必须严格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当瓦斯浓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1)低瓦斯隧道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时,超限处20m 范围内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并加强通风监测。
(2)低瓦斯隧道开挖工作面(包括电动机或其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0.5%时,严禁装药放炮。
(4)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m3,浓度超过2%)点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方可开动。
停止运转的局扇附近瓦斯浓度达0.5%,严禁启动。
(6)制订了安全措施,经批准的隧道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第五章低瓦斯隧道施工通风要求第一节一般规定5.1.1 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全隧道和各工区的施工通风设计,施工通风设计由施工单位进行编制,由施工监理单位审批,并报业主单位核准备案。
5.1.2 渝湘高速公路低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机构,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
5.1.3 监理单位应从低瓦斯隧道开工之时起全程对施工单位的隧道通风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通风设计是否合理、通风设备的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实际供风量是否规定标准、要求达到的最低风流速度是否满足防止瓦斯积聚等进行审批和检查。
第二节通风系统5.2.1 非瓦斯工区的施工通风方式宜采用压入式或混合式。
5.2.2 低瓦斯工区的施工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或巷道式。
5.2.3低瓦斯隧道各工区在贯通前,应做好风流调整的准备工作。
贯通后,必须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超限,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5.2.4低瓦斯隧道各开挖工作面都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连通风。
5.2.5低瓦斯隧道需要的风量,须按照爆破排烟、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以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分别计算,并按允许风速进行检验,采用其中的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