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
5-申报登记表(固废)-填报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试行) (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填报说明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印填报要求1.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包括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和其他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等应填报本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
3.当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季)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单位平面示意图》、《固体废物处理工艺示意图》、《其它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内容没有变化的,图中可注明“同上年”。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该单位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表封】1.[申报登记代码]:由9位行政区划代码、4位行业代码和5位自编代码组成,共18位。
由环保部门填写。
2.[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3.[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4.[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5.[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

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V2.1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9-3-26目录一、企业注册 (1)1.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持证经营、运输企业注册 (1)1.1注册页面 (1)1.2填写注册信息 (2)2.豁免经营企业注册 (3)2.1注册页面 (3)2.2填写注册信息 (5)二、危险废物产生源填报 (6)1.基本情况填报 (6)1.1危险废物备案 (6)1.2贮存情况备案 (7)1.3处置设施备案 (8)1.4产品情况备案 (9)1.5管理计划及应急预案备案 (11)2.申报登记管理 (12)2.1申报登记信息维护 (12)2.2申报登记提交 (14)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填报 (15)1.基本情况填报 (15)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备案 (16)1.2利用处置设施备案 (16)1.3贮存设施备案 (17)1.4产品信息备案 (18)1.5基本信息备案 (19)2.申报登记管理 (19)2.1申报登记信息维护 (20)2.2申报登记提交 (23)四、医疗废物产生源填报 (24)1.基本情况填报 (24)1.1医疗废物备案 (24)1.2处置设施备案 (25)1.3基本信息备案 (26)2.申报登记管理 (26)2.1申报登记信息维护 (27)2.2申报登记提交 (29)五、污水污泥产生源填报 (30)1.基本情况填报 (30)1.1基本情况 (30)1.2污水处理能力 (31)1.3其他污水处理能力 (31)1.4单位内部利用处置设施 (31)1.5单位内部贮存设施 (32)2.申报登记管理 (33)2.1申报登记信息维护 (33)2.2申报登记提交 (37)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7)1.危险废物许可证经营月报 (37)1.1经营单位设施管理 (38)1.2月报申报 (39)2.经营年报申报 (41)2.1年报申报 (42)3.豁免经营年报申报 (47)3.1经营单位设施管理 (47)3.2年报申报 (48)七、转移联单 (51)1.产废单位 (51)2.运输单位 (60)3.经营单位 (62)八、用户权限管理 (64)1.账号停用申请 (64)2.注册信息修改 (65)3.企业账号添加 (65)九、管理计划 (67)1.生成管理计划 (65)2.基本信息 (65)3.产品产生情况 (65)4.危险废物产生概况 (65)5.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 (70)6.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71)7.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措施 (72)8.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措施 (73)9.环境监测情况 (74)10.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 (74)11.导出及查看 (75)一、企业注册1.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持证经营、运输企业注册1.1注册页面打开网址/选择旧版(进口业务)或者新版(经营许可证年报/产生源填报入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大中城市填报)均可,跳转到登陆页面,如下图所示。
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基本信息申报表

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组织机构代码□□□□□□□□-□(□□)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制填报要求1.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包括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和其他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等应填报本表。
2.排污单位投入生产、经营或运行(含试生产、试营业、试运行)后,按月或按季度实际排放情况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并根据要求按月或季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3.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
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4.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5.排污申报需附以下相关材料: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燃料检测单复印件、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填报说明【表封】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
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危废申报登记填写指南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操作指南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技术支持:广州市广软科技有限公司版本:V_2018.12.191业务流程图2操作说明1.系统内容调整升级,需重新选择单位类型。
普通危废产生工业企业若分类不明确请选择【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单位】中的【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单位类型将影响业务办理,选择界面如下:2.由于系统已经启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首次进入系统需仔细核对本单位所属的行业类型,根据最新的标准来选择行业代码。
3.在系统点击【危险废物申报管理】→【危废产生信息管理】菜单,进入该界面后选择对应年份的产生信息列表是否完整,后续申报登记数据将从该菜单中获取。
4.申报登记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页:产生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为危废申报登记的基础信息,包含本单位基础信息、是否执行电子联单、是否停产等信息,灰色部分不需要填写,系统将自动加载,其他白色可编辑框需仔细填写。
【第二页:主要产生情况】:包括主要原辅材料、主要产品产量、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情况四部分子表单,如果为工业企业则原材料和产品为必填内容,设施信息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填写,有则填没有对应设施可以不填,设施信息将会作为第三页设施数据源。
【第三页:危废管理情况】:【第四页:环保部门审核意见】:3操作步骤1.在系统点击【危险废物申报管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菜单,进入该界面后点击【添加】按钮,后弹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填写表单:2.灰色输入框为自动加载项不需要修改,若需要修改请前往企业信息中进行维护,剩余内容请仔细核对填写,后点击【保存】即可:3.完成上述步骤后,切换至第二页逐步完善主要产品、主要原材料等信息。
(共分四个部分: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情况;自行贮存设施情况;主要产品;主要原材料。
其中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和自行贮存设施为非必填内容,请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填写)。
4.完成上述步骤后,点击【下一页】按钮,进入废物信息申报表单。
固体废弃物处理情况表填写示例

无
总 计
无
约XXX公斤/月。
无
XX
无
(如:用船运回陆地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XX
如有需说明的情况,可填写
(如:钻井液、钻屑)
(如:送检次数)
(如:钻完井数、泥浆、钻屑产生Fra bibliotek量)(如:达标排放情况统计结果、附各送检样品的含油量、汞、镉、生物毒性检测结果。)
XX
无
其他垃圾
(如: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1次)
(如:约XXX公斤/月)
(如:用船运回陆地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表三:固体废弃物处理情况表
固体废弃物名称
监测频次
产生量
处置情况
投资(万元)
备注
(如:生产垃圾)
(如: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1次)
(如:约XXX公斤/月)
(如:油田分类收集处理,用船运回陆地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XX
如有需说明的情况,可填写
(如:生活垃圾)
(如: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1次)
(如:约XXX公斤/月)
固废台账填写指南

固废台账填写指南
1.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准确填写企业全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企业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生产经营单位地址:填写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写固废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电话和电子邮箱。
2. 固体废物种类
-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填写固体废物名称和代码。
- 如果存在多种固体废物,请分别填写。
3. 产生量
-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单位为吨/年。
- 如果存在多种固体废物,请分别填写各自的产生量。
4. 贮存方式
- 详细描述固体废物的贮存方式,包括贮存设施、容器类型、贮存温度、防渗漏措施等。
- 如果存在多种固体废物,请分别描述各自的贮存方式。
5. 利用处置方式
- 填写固体废物的利用或处置方式,如综合利用、焚烧、填埋等。
- 如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置,请填写接收单位名称和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6. 运营记录
- 按月填写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贮存量、利用处置量等数据。
- 如发生异常情况,请详细记录并说明原因。
7. 签名
- 固废管理人员签名确认,并注明填报日期。
以上是固废台账填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做好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规合法。
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

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一、产废单位-基本信息填报说明:产废单位需要将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信息、环评信息以及危废信息补充完善。
1、产废单位基本信息。
企业将资料完善,需要辖区环保部门通过审核,才能办理转移申请。
需要查看辖区环保部门联系方式,查看菜单栏中单位通用信息。
2、产品信息。
进入页面,添加产品,将生产工艺添加或者上传附件(选项图标有个回形针,可以上传附件),添加消耗原材料,生产设备,副产信息。
此信息填完后,在后面的“环评信息”中就可以选择添加,同样在后面“申报登记”中“主要产品月度报表”中可以选择添加,所以尽量产品种类齐全。
3、危废信息。
5部分内容填写完整,无相关设施可以不填。
前期使用过转移联单的,危废信息自动附上了,但需要完善。
方可进行危废申请和转移。
然后一步步将产生、利用、处置和贮存设施补充。
4、环评信息。
点击添加后,有4个步骤需要填写。
如果有多个环评,添加多个。
项目名称是环评题目,建设单位是本企业,全文上传环评批复。
然后将主要产品信息,危废信息,验收信息添加。
二、产废单位-申报登记1、15年度危废登记。
4月30日前填报结束。
点击进入后,填写企业产品、危废信息、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利用处置情况等。
危废名称勾选,“上年度结转量”是指2014年底未及时利用处置的危废结转到2015年的量。
“产生量”是指2015全年的某种危废产量。
“危废自行利用处置”,前面基本信息中如果添加了自行利用处置设置,这里必须要填写哪种危废,多少量。
“危废委托利用处置”,大部分企业危废需要委托利用处置。
“危废名称”,勾选。
委托至此单位利用/处置总量可以先不填,选择3种执行联单的种类方式,最后累加量。
2、年度管理计划。
可以先不急着填写,系统在重新修改。
3、事故应急预案。
直接上传。
新固废系统-操作手册(产废企业)

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产生单位)目录1. 系统登录32. 管理计划4. 管理计划填报53. 申报登记14. 危废申报144. 网上转移16. 转移联单165. 跨省转移20模块说明20跨省转移申请20跨省转移台账填报24 6. 查询统计25申报查询 25转移查询 25危废申报统计 26数据修改 267. 日常监督278. 企业信息279. 系统设置2810. 污泥申报29新污泥企业注册流程29污泥菜单功能介绍29污泥系统操作步骤32系统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系统会进入首页界面,如图1-1。
由于新系统改版较大,为了防止用户不会操作目前系统保留了老版本系统登录功能,登录界面和系统菜单界面与老版本完全一致。
点击右上角“旧版入口”即可弹出老版本登录界面,如图1-2。
图示1-1:新版首页界面图示1-2:老版登录界面老版本系统登录和菜单操作用户已经熟悉此处不再介绍,本次主要介绍新版系统菜单功能操作。
(注意:新老版本申报数据保存后都为有效数据,数据信息共通)打开网址后点击首页右上方“新版入口”即可跳出新版登录界面,如图1-3。
用户选择对应的账户类型,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界面如图1-4。
图示1-3:新版系统登录界面首页显示本单位申报情况、产废概况、联单情况。
企业可以点击每个菜单右侧的“更多”进入详情查看界面。
图示1-4:系统首页界页管理计划管理计划模块,用于危废产生企业在线填报及在线审批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点击“管理计划”进入管理计划界面,如下图所示。
新版系统中管理计划采用自动备案制,提交即生效无需环保局审核。
图示2-1:管理计划界面管理计划填报如是企业还没有录入当年度的管理计划的时候,列表的左上方会显示“新增本年度管理计划”按钮,用于添加当年度的管理计划。
添加好的管理计划会显示管理计划的在列表中。
点击列表中的“填报”按钮,系统会弹出承诺书,如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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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动态信息填报说明表1 生产情况[1.产品名称 2.计量单位 4.原辅材料名称 5.计量单位]: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3.产量]:指该产品当月实际生产量。
[6.用耗量]: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量(如有原料煤应填入)。
[7.用水类型]:分别按照生活用、生产用填写以下数据。
“生活用水”指企业所属居民区用水。
“生产用水”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所消耗的水,包括生产、销售、服务、办公等用水。
[8.用水总量]:指申报单位当月使用的新鲜用水量、重复用水量和再生水用量之和。
[9.新鲜用水量]:指申报单位当月取用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其他水源(如雪水、雨水、中水等)作为申报单位新鲜用水量。
[10.用水来源]:指申报单位当月使用的新鲜用水来源,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其他水。
[11.重复用水量]:指申报单位在当月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用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12.再生水用量]:指申报单位当月使用的经过深度处理污水后回用于生产的净化污水,不包括循环水场的循环用水。
表2 主要处理处置废物情况[1.废物种类]:指所处理的废物种类,分别为(1)混合收集生活垃圾;(2)分类收集社会源废物;(3)医疗废物;(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工业危险废物。
[2.废物名称]:指所处理废物具体名称,分别为(1)混合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2)分类收集社会源废物:如废塑料、废家用电器、废电池、废灯管等;(3)医疗废物:医疗废物;(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粉煤灰、锅炉渣、磷石膏等(见附表);(5)工业危险废物:如废酸、废碱等(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类别填写)。
[4.实际处理量]:指所处理废物的月实际处理量(接收废物量)。
[5.焚烧处理量]:焚烧处理的月实际处理废物量。
[6.堆肥处理量]:堆肥处理的月实际处理废物量。
[7.中间处理量]:中间处理(粉碎、中和、解毒、固化、稳定化等)的月实际处理废物量。
[8.综合利用处理量]:采用综合利用技术处理的废物量。
[9.填埋处理量]:填埋处置的月实际处理废物量。
[10.已填埋容量]:已经填埋占用的容量。
[11.尚余容量]:还没有使用的填埋容量。
[15.日平均单炉运行时间]:间歇运行的焚烧炉填写,指每一台焚烧炉每日平均运行时间。
[16.月平均单炉运行天数]:每一台焚烧炉月平均运行天数。
表3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1.排放口名称2.排放口编号]: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有两个以上排放口需逐个填报,总数量必须等于《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中废水排口数量。
[3.废水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废水排放量。
[4. 数据来源 9.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6.污染物名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7.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8.排放浓度]:该污染物当月的实际排放浓度,采用自动监控方法的按规定方法修正后的月平均浓度填报。
表4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1)排放口[1.排放口名称、2.排放口编号]: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有两个以上排放口需逐个填报,总数量必须等于《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中废气排口数量。
[3.废气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废气排放量。
[4.数据来源 18.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5.排放时间]:按该排放口当月排放的累计小时数填报。
[6.林格曼黑度]:按林格曼黑度烟气浓度图、测烟望远镜或照相法取得的结果填写。
[7.燃料名称8.燃料产地9.燃料用量10.燃料硫分11.燃料灰分12.燃料热值]:按实际检测物料衡算数据填写。
[13.污染物名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14.排放浓度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5.实测浓度]:该污染物当月的实际排放浓度。
数据来源为自动监控数据的,采用按规定方法修正后的在线月平均浓度填报。
[16.折算浓度]:按监督性监测或在线监控系统中折算浓度填报,用于判断该污染物是否超标排放。
[14.排放速率执行标准值]:指排放口某污染物速率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17.排放速率]:按排放速率值填写。
[19.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等计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报。
(2)生产线[1.生产装置名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名称。
[2.运行时间]:指生产装置当月的实际运行的小时数。
[3.废气排放量]:按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排放系数法计算出的废气排放量。
[4.数据来源 15.数据来源]:A污染物自动监控仪器,B监督性监测,C自测,D物料衡算,E排放系数。
[5.林格曼黑度]:按林格曼黑度烟气浓度图、测烟望远镜或照相法取得的结果填写。
[6.燃料名称7.燃料产地8.燃料用量9.燃料硫分10.燃料灰分11.燃料热值]:按实际检测物料衡算数据填写。
[12.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报,产生的其他污染物按《大气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
[13.执行标准值]:指生产装置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某污染物应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14.排放浓度]:该污染物当月的实际排放浓度,采用自动监控方法的按规定方法修正后的月平均浓度填报。
[17.名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指该生产装置中安装的治理设施的名称。
表5 边界噪声排放情况[1.测点名称2.测点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系统选择项,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3.对应噪声源名称及编号]:指该测点位置所对应的噪声源名称及编号。
[4.噪声源性质]: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报。
[5.功能区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报。
[6.昼间噪声排放时间]:指6-22点正常工作的昼间时段内。
[7.执行标准、12. 执行标准、17. 执行标准]:按所属噪声功能区的应执行标准填报。
可不填。
[8.等效声级9.超标分贝数10.超标天数]:按当月具体情况填报。
[11.夜间等效排放时间、16.夜间峰值排放时间]:指22-6点的夜间工作时段。
[13.等效声级14.超标分贝数15.超标天数]:按当月具体情况填报。
[18.峰值声级、19.超标分贝数、20.超标天数]:按每月具体情况填写。
[21.边界超标长度是否超过100米]:按照具体测量情况选择。
表6 固体(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1.固体废物名称]:系统根据《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自动生成,纸质报表按《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相关内容填报。
[2.产生量]:按申报单位该固体废物当月实际产生量填报。
[3.综合利用量]:指申报单位通过综合利用(用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数量。
[4.处置去向]:指接纳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或个人。
[5.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5.不符合环保标准处置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数量。
[6.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6.不符合环保标准贮存量]:是指申报单位固体废物符合或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 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数量。
[7.排放量]:是指申报单位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表7 残渣物产生及处置情况[1.残渣物名称]:指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种类,分别为(1)飞灰;(2)焚烧渣;(3)筛余物;(4)污水处理污泥;(5)中间处理废物(具体废物种类);(6)综合利用副产品(具体废物种类);(7)其他(具体废物种类)。
[2.产生量]:按排污单位当月实际产生的残渣量填报。
[3.本单位填埋量]:指利用本单位填埋设施处置的残渣数量。
[4.本单位焚烧量]:指利用本单位焚烧设施处理的残渣数量。
[5.本单位综合利用方式]:指利用本单位设施对残渣进行综合利用(利用固体废物的材料或能量生产产品出售)的方式。
[6.本单位综合利用量]:指利用本单位设施对残渣进行综合利用(利用残渣的材料或能量生产产品出售)的数量。
[7.外单位填埋量]:指委托外单位进行填埋处置的残渣的数量。
[8.外单位焚烧量]:指委托外单位进行焚烧处理的残渣的数量。
[9.外单位综合利用方式]:指委托外单位对残渣进行综合利用(利用残渣的材料或能量生产产品出售)的方式。
[10.外单位综合利用量]:指委托外单位对残渣进行综合利用(利用残渣的材料或能量生产产品出售)的数量。
[11.贮存量]:将残渣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数量。
[12.不符合环保要求堆放量]:指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