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课程2.1 教学大纲

证据法课程2.1 教学大纲
证据法课程2.1 教学大纲

一、《证据法》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

(二)课程英文名称:Evidence Law

(三)开课对象: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专业学生

(四)课程性质:

《证据法》是法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学科,是针对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的本科生开设的专业教育课。本课是为适应法治的要求,培养具有法治理念的法律人才服务的,是高等法学教育中的必要组成部分。

《证据法》是一门与程序法学密不可分的独立学科,应在讲授过《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课程的基础上开设。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区别与联系,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五)教学目的:

通过本门课的教学,应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证据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证据制度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熟悉与证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证据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证据学理论研究素养,以便在将来能够比较好地适应司法实践工作和有关理论研究的需要。

(六)教学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有:

1、理解基本概念:证据制度、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证明、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以及证据规则的内容。

2、掌握证明责任的标准:三种不同的诉讼对证明标准的要求。

3、熟练学会运用证据规则:运用相关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排除非法证据。

4、学会搜集证据:证据的收集与保全、证据的审查判断。

5、掌握证据分类:证据分类对各种证据的运用的意义及与证据种类的关系。

6、了解举证责任的分配:各种不同的诉讼的举证责任的不同以及责任倒置的规定。

7、学会分析案例:进行案例教学,贴近实践教学,掌握综合运用证据法学理论、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案例的能力。

(七)学时数具体分配:

讲授实验/实践合计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 1 1

第二章外国主要证据制度 2 2

第三章中国证据制度 2 1

第四章证据的理论基础及基本原则 4 1

第五章证据的资格 2 1

第六章证据的种类 6 4

第七章证据的分类 2 2

第八章证明概述 1 1

第九章证明对象 1 2

第十章证明责任 4 6

第十一章证明要求与标准 1 3

第十二章推定与司法认知 2 1

第十四章证据的收集、固定和保全 2 2

第十五章证据规则 2 2 合计32 32

(八)教学方式

1、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证据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将其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案例结合起来,以案例分析解析证据法理,以证据法理剖析、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最终在教学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2、比较与借鉴的教学方法。有比较才能见差别:从纵向的角度来说,证据法学的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古今的比较;从横向的角度来说,证据法学的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三大证据法之间的比较和中外证据法之间的比较,尤其是要注意对于国外证据法的理念与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3、教学的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课后阅读为辅。

4、日常的授课应着重于重点的归纳、难点的剖析以及作业讲解。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

(十)、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

1、《证据法学》,刘金友主编,第一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2、《证据法学》,樊崇义主编,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5年

3、《新编证据法学》,何家弘主编,第一版,法律出版社,2000年

4、《刑事证据法原理与适用》,樊崇义主编,第二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专家拟制稿》,陈光中主编,第一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

6、《证人制度研究》,何家弘主编,第一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李国光主编,第一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释评》,张树义主编,第一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

9、《外国证据法》,何家弘主编,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在证据法学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应注意了解掌握以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8.五部委”两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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