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程序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既要考虑形体环境,又要考 虑经济、社会等因素,选择科学的决策方法和决策内容, 运用控制的手段,确定规划区未来的建设目标。其编制 的基本程序及方法如下。 1.现场调研和核对现状图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现场调研工作十分重要。在接到 设计任务后,规划设计小组首先应收集和分析现状 基础资料,如详细的现状人口资料、现状土地利用资料、 现状建筑资料、工程设施及现状管线资料、现有公共建 筑资料、土地经济分析资料、以及自然概况、历史及环 境等,还应掌握己获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 规划技术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了解规划区的区域位置、 性质、地位、作用及相互影响。
(3)规划图纸包括如下内容:规划区位置图(比例不
限);规划区用地现状图(比例尺1:1000~1: 2000);规划用地功能分区图即土地使用规划图(比 例尺1:1000~1:2000);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尺1: 1000~1:2ooo);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比例尺1: 1000~1:2000);控制性规划图则分为总图图则和分 图图则(或称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各类图纸应包括的内容详见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 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此处仅对规划图则要求 进行说明: 总图图则(比例尺1:2000~1:5000)为规划区用地 详细划分之后的地块汇总,反映规划区内道路的用地 红线位置,各分地块的划分界线,各分地块编号、用 地性质,保留用地和规划用地地块要分别表示(必要 时可以分项表示)。
分图图则(比例尺1:1000~1:2000)为规划区用地
详细划分后的分地块控制图,反映地块的面积、用地 界线、用地编号、用地性质、规划保留建筑、公共设 施位置及标注主要控制指标。对于旧区改建控制性详 细规划,分图图则应在现状图上画出,反映现状与规 划后的关系。分图图则一般应分幅绘制,图幅大小、 内容深度、表示方式均应规格统一。在特殊情况下, 也可以合并成一张总图图则。 除上述图纸外,可根据项目的需要增加所需的图纸和 必要的分析图,所有图纸均应附图注和图例。
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总则1、项目概况西宁市水井巷商务区西北片区,西依长江路,东靠教场街,北至解放路,南至西大街。
基地面积约10公顷。
西宁市水井巷商务区位于南川河东侧,西宁的中心地带,正是历史上的西宁卫城所在地。
从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上看,本地区位于中心城区的十字型商业布局的中心部位,有较好的辐射功能。
从城市建设现状来看,水井巷商务区离周边的成熟社区较近,有良好的依托。
其中西宁市水井巷商务区西北片区是城市核心的体现,毗邻西宁市中心广场,包括金融、贸易、商业服务、居住等功能。
2、规划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2西宁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3 西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2.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2.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施行)2.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8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3、适用范围3.1本控规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文本和图则的有关规定,还必须符合国家、天津市的有关规定;3.2本规划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不可分割使用。
4、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本规划经西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西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二、土地使用1、依据西宁市总体规划中的用地和路网规划情况将地块划分为4大块(按道路分割)。
2、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依据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定。
3、现有土地使用性质若与本规划不符,暂时不须更正,但若对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则新的用地性质必须与本规划相符。
4、为保证土地使用的灵活性、适应性,地块内建设项目可按不同兼容类型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现状用地平衡表用地面积占总用地比例项目(m2)(%)二类居住用地(R11)5200 5.2三类居住用地(R11)30100 30.1中学/小学/幼托用地(R22)6000 6行政办公用地(C1)500 0.5商业商务用地(C2)29800 29.8娱乐康体用地(C3)3000 3医疗卫生用地(C5)16900 16.9公共绿地(G11)1800 1.8道路用地(S1)4700 4.7广场用地(S2)2000 2规划用地100000 100三、土地开发强度1、该地块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指标以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作为刚性指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

2.2用地性质的确定
确定用地性质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有: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土地使用控制要求。依据土地使用规划, 应首先把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阶段已明确的建设项目和用地性质分门别 类落实在相应用地上,保证土地使用规划的延续性。 (2)、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要求。由于受深度限制,总体规划和分区 规划不可能对等级较低尤其是居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作出详细周全安 排,规划时应根据控制区性质、规模和特点进一步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 项目、规模、分布,进行用地落实,这是深化规划进行用地细分的必备 内容。 (3)、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的要求。市、分区级的市政设施在总体规 划或分区规划中有明确安排,规划一方面应予以落实,并协调好它们同 周围的用地关系,另一方面应根据规划控制区特点,完善区内配套的市 政设施,如环卫站、邮电所、变电所、垃圾收集点等设施项目、规模、 分布,进行具体用地定点。 (4)、其他方面要求。因工程地质条件、环境污染限制、现状条件、 用地周边条件、实际建设需要或上阶段规划不当等原因时,规划应调整 或重新修正某些地块用地性质。
2.5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要确定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满足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 所需,按居住区标准配套建设的公建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定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用地特点给与不同控制要求。从项目特点 来看,有盈利性的和公益性的。盈利性项目,如商业服务设施在市场经济条件 下可自由调节,规划可以引导。非盈利性项目,如幼托,在开发过程中很容易 被排斥,必须加以严格控制。从用地特点看,有要求单独设置的项目,如中、 小学、菜市场等,需要严格控制;也有可混合设施的项目,如商业住宅混合用 地,办公住宅混合用地等,控制要求应有差别,根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特点, 有以下两种定位控制方式: (1)、指令性控制,是指对公共服务项目、规模、用地定点、定界实行严格 控制的方式 (2)、引导性控制,是指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模、设置地块与定位要求 不作强硬控制的方式。引导性控制只提出一定建议,指导规划实施。完全 引导控制的公建项目较少,对大部分公建的项目、规模、定界、定位控制 一般采用指令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的方式。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本预览:修筑性详细规划报批设计要求:1、各类建造物从道路红线退缩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造物的高度、性质、功能以及所处地段道路的级别确定,建造退用地红线距离应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其退线距离不得小于(表 1.1)所列值,并同时符合满足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城市高压线规划走廊宽度(见表 1.2)日照、消防、环保、防空、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表 1.1 建造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指标表表 1.2 市区 35-500KV 高压架空电力路线规划走廊宽度(单杆单回水平罗列或者单杆多回垂直罗列)2、依据建造设计有关规定,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造(含高层建造群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除已审定的方案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 10 米,并应留出暂时停车或者回车场地。
3、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如下:(1) 隧道外边线外测 50 米; (2)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及路线轨道边线外侧 30 米内; (3) 出入口、变电站等构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 30 米内。
如在城市轨道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相关建设活动必须征得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允许,并报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4、住宅项目总图涉及挡光影响的用地周边现状建造物檐口及±0.00 绝对标高需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后标注于总图上,并经该勘测单位盖章确认。
5、住宅建造日照间距应按《大连开辟区民用建造设计方案报批办理导则》执行(应同时满足国家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6、居住区配套公建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要求配置。
7、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应按《大连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执行。
8、居住项目要求在用地内规划出垃圾处理点及相应场地(在总图中注明)。
9、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造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住房建造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部份开辟建设总面积的 70%以上 (提供户型比例测算报告)。
详细规划的内容

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如下:1.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2.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3.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4.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1.规划文件包括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控制性规划图则。
3.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在当前开发修建地区,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如下: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建筑和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1.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3.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细分地块并规定其使用性质、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强化规划的控制功能,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具体来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有以下几点:(1)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2)确定各地块建筑容量、高度控制及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
[整理]-7-28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概念及算法
![[整理]-7-28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概念及算法](https://img.taocdn.com/s3/m/a85045c7d1f34693dbef3e29.png)
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的设计其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必须计算,下列指标包括必要指标、可选用指标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规定。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一览表:现在解释一下各项指标的含义及其计算方法:一、规划总用地是规划局批准的地块,不是全部能用于居住区设计的,其“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1、居住区用地(R)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1)住宅用地(R01)住宅建筑基地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公建用地(R02)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A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该栋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B底层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院或因公建需后退红线的用地,(如公交车站马路加宽处)均应计入公建用地。
(3)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居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
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按道路红线宽度计算。
△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有人行道时也计入面积。
△组团(级)道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我认为,现在有的已加宽,连接停车位或兼作消防车道的所以应计算面积。
居民停车场计入面积。
(4)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A 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道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角;B 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C 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D 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7.0.4 ---2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计算组团绿地面积还应满足1/3绿地面积在基本日照阴影线之外的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位与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使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间衔接的重要环节。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明确、适合操作的方 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批租、出让的基本依据,正道引导开发行为。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从宏观到微观——上接总规,下接修详;从定性到定量——控制要求深化、 量化、具体化;从整体到局部——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
基本编制方法
编制程序 前期研究 用地规划及工程规划 用地细分 指标明确
成果编制
案例分析
惠民县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PART.1
地块简介
惠民县,属于山东省滨州市,辖15个镇(街道),1120个 行政村(社区),总人口64.0815万,全县总面积1363平 方公里。辖区内有孙子兵法城、魏氏庄园、武圣园3家国家 级旅游景区。
北京
惠民县
西北部
济南 青岛
惠民县古城区位于惠民县城的西北部, 是惠民县城的老城区、主要建成区。规 划范围以护城河为界,北面是规划中的 以孙子兵法城为核心的孙子文化旅游区, 东面是规划中的新城中心,南面也是现 有古城区范围。
PART.2
说明书目录
背 景 、 现 状 、 目 标
第一部分 概述
1.1 规划背景 1.2 规划依据 1.3 规划范围 1.4 规划内容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分为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大类
控制内容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分为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两大类 强制性指标一般包括以下11项: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 地率、公益性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边 界距离、停车泊位、地块交通出入口方位和允许开口路段、地下空间利用控制 引导性指标一般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艺术风格、色彩、标识物 等规划设计要素 对于特定意图区,根据实际情况,某些引导性内容应转化为强制性内容
控规技术规定

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四年八月目录1概述 (4)1.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4)1.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和作用 (4)1.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 (4)1.4本规定的作用 (5)1.5落实控制性编制单元的规划控制要素 (5)1.6建设地块的规划控制要素 (5)2文本 (7)2.1总则 (7)2.1.1规划范围 (7)2.1.2规划依据 (7)2.1.3规划期限 (7)2.1.4功能布局规划 (7)2.1.5人口规模 (7)2.1.6土地使用规划 (8)2.1.7开发强度分区 (11)2.1.8住宅建设规划 (11)2.1.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1)2.1.10绿地规划 (13)2.1.11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3)2.1.1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4)2.1.13景观规划* (15)12.1.14风貌保护规划* (15)2.1.15地下空间开发规划* (15)2.2建设地块规划准则 (16)2.2.1地块划分及界线 (16)2.2.2地块编号 (16)2.2.3用地性质 (16)2.2.4兼容用地性质 (16)2.2.5用地面积 (16)2.2.6建设方式 (16)2.2.7最大容积率 (16)2.2.8最大建筑密度 (16)2.2.9建筑限高 (17)2.2.10最小绿地率 (17)2.2.11最小集中绿地率 (17)2.2.12低、多层建筑后退红线控制线 (17)2.2.13高层建筑后退红线控制线 (17)2.2.14禁止机动车出入路段 (17)2.2.15备注 (17)2.3对规划内容调整的规定 (17)2.4名词解释 (17)3附表 (19)3.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9)3.2建设地块规划指标控制表 (19)4附图 (20)24.1区位条件分析图 (20)4.2土地使用现状图 (20)4.3开发动态分析图 (20)4.4土地使用规划图 (20)4.5开发强度控制图 (20)4.6住宅组团用地布局图 (20)4.7社会服务设施布局图 (21)4.8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图 (21)4.9绿化系统布局图 (21)4.10道路系统图 (21)4.11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图 (21)4.12交通组织分析图 (21)4.13供水、燃气、消防系统规划图 (22)4.14排水、水利系统规划图 (22)4.15供电、通信、邮政系统规划图 (22)4.16景观规划图* (22)4.17历史风貌保护控制图* (22)4.18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图* (22)4.19建设地块规划控制细分图(1/2000—1/4000) (22)5附件 (23)5.1基础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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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
二.成果:(一)位置图。
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
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 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
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
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
意义:62. 容积率与哪些参数有关,如何确定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应该于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有关。
6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与地位控规作为总规和修规的连接环节,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和土地有偿使用的前提条件。
总体规划侧重城市总体结构的把握和宏观控制,在城市大的总体布局决定的前提下,城市规划管理涉及最多的具体的工作就需要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层次和具有较明确内涵的工作64. 法定图则产生背景、存在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定义:法定图则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对规划区内指定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以及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城市设计等方面做出控制和引导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
产生背景:80 年代初以来各个城市广泛采用的一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手段,是在国家规定的三层规划体系上(总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来划定开发地块的范围、用途和容积率等,以此作为规划管理(包括招标、拍卖)的依据。
存在问题:一,在编制规划中容易产生“一刀切”的情况,即不根据各自特色来控制规划,难以取得针对性;二,具有很强的“刚性”,使得规划控制和经济发展产生矛盾,特别是政府鼓励和提倡的措施难以引导;三,体系不够健全,导致人为痕迹过多;四,编制内容和项目组织有偏差,是编制工作缺乏保障,质量不高;五,公共参与程度不高,宣传程度也不高,或者技术性过高,降低了公众兴趣。
65. 美国区划法、香港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台湾土地使用分区管理、深圳法定图则的区别区划法是20世纪初由美国大力发展而成为城市规划中一种详细控制建筑的手段,其最主要的作用在于规定了建筑在地块上的位置,高度和用途。
66. 控规中如何加强法制化国家的《城乡规划法》应当规定控规的编制层次,审批、变更的程序与权限,规划编制、管理与监督的体制;确立控规图则的法律地位,明确控规图则制定的基本程序。
由建设部根据《城乡规划法》制定部门规章《规划编制办法》,确定控规的具体编制办法。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规划编制办法》,由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技术规定》等地方法规,明确控规阶段的土地分类、适建规定和强度等,明确其审批、变更的权限,明确争议的仲裁机构,公众参与的方式,赋予控规以明确的法律地位。
这样使管理操作的法制化与管理技术的法制化相互配合,行政法体系与技术法体系相互支撑,共同构成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67. 区划的定义,发展过程定义: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
68. 通则式与判例式的定义与区别,典型国家,两者的结合城市规划实施体系,即控制规划体系,主要有两种方式:通则式、判例式。
美国、德国和日本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理开发申请个案时不享有自由量裁权。
只要开发活动符合法定规划,就能获得规划许可。
属于通则式的开发控制。
在英国、新加坡和香港,规划部门有权在审理开发申请个案时,附加特定的规划条件,属于判例式的开发控制。
通则式和判例式开发控制方式各有利弊,通则式比较透明,可以减少一些腐败行为,在英国,新加坡,香港因为比较封闭就有可能产生一些腐败的体系,当然这只是一个担忧,可能事实并没有这么严重。
由于通则式和判例式的开发控制各有利弊,各国和地区都在两者之间寻求更为完善的开发控制体系。
69. 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定义、相关的影响因素定义:土地使用兼容性是既定的规划环境对个性用地的使用状况容纳与否的选择。
通俗的讲就是对于土地使用的多功能性的许可。
影响因素:1.城市用地布局与结构。
在总体规划的控制下,大范围的土地性质变更是不行的。
2.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需求。
对于必须满足的服务设施,土地使用的变更会影响其供求平衡,也是不行的。
3.用地性质与开发强度。
开发强度的置换也是一种错误,会导致环境质量、交通、设施水平下降。
4.环境质量状况。
不能造成环境质量恶化。
5.城市空间形态和景观。
不能造成形态和景观恶化。
70. 兼容性规划与管理如何进行完善1.深化充实土地使用兼容规划与管理的内容一.补充制定土地使用兼容规划和管理的决策原则,这些决策原则主要有:1保持区域范围内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的整体合理与稳定2确保区域范围内人口分布、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容量与能力的平衡3保证相容用地的功能相互协调,维护周边地域的环境质量4符合城市设计原则要求,不影响城市景观形象优美和谐二.量化规划区内的人口、用地结构与各种设施的允许浮动值以及环境兼容评价的标准三.区分不同开发方式的用地,细化土地使用兼容规定 2. 实行动态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管理机制3. 提高城市规划与管理人员素质,规范城市土地使用兼容规划管理的法规制度居住区规划技术经济分析:(或指标分析)一、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1、平衡表(用地)的内容和用地计算住宅区总用地住宅区用地界线一般情况下按以下三总情况予以确定:1、天然障碍的边界,指河流、水面、陡坎等边界线;2、人工设施的边界,指围墙、场地边缘和道路的红线或中心线;3、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
对天然障碍除道路外的人工设施一般均算至边界,对周围或区内现有的道路用地究竟是哪种情况来划归要根据道路与该住宅区关系来确定,可参照居住区的分级标准来进行。
当确定居住区的用地界线时,不论是在居住区内还是在居住区外城市级的道路均不计入居住区的总用地中(即算至道路红线);居住区级及其居住区级以下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区总用地;当确定居住小区的用地界线时,在居住小区外围的居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小区内部(之间)的居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小区总用地,居住小区级及其居住小区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当确定居住组团的用地时,在居住组团外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计入一半(即算至道路中心线),而在规划的居住组团内部(之间)的居住小区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居住组团总用地,居住组团级及其居住组团以下级道路则全部计入;其他人为划定的界线一般指那些无特殊标识物的界线,如征地线,规划界线等。
住宅建筑用地住宅建筑用地是指包括住宅基底在内的住宅前后左右必不可少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前后的界线一般以日照间距为基础,各按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划定计算;住宅建筑左右的界线一般以消防通道要求为条件,参见第五章“空间”中的“建筑间距”部分。
因此,住宅建筑用地实际上是住宅本身的占地加上住宅前后左右的宅间通道、绿地、住户底层的私院和部分或全部的住宅院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按其所属用地范围的实际线来划定。
当其有明显的界线时(如围墙等),按其界线计算;当其无明显的界线时,应按其实际占用的用地计算;包括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用地。
道路用地道路用地指在住宅区界线内所有道路的红线或路幅界线内的用地,并除去应该计入住宅建筑用地内的宅间通道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设施用地范围内的专用道路用地(如有回车场也应该计入道路用地中)。
住宅区的道路用地有时也将停车用地(机动车停车)计入在内,称道路停车用地。
停车用地住宅区的停车用地一般指机动车停车用地,而且通常计算为停车用地的是在独立地段安排的、较为集中的停车场用地,但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的专用停车用地则应计入公共设施用地。
路边停车位、回车场边停车位、住宅底层停车库(位)等一般不计入停车用地而相应地计入道路用地和住宅建筑用地;地下或半地下停车库则按复合土地利用的方法按比例划分计算。
公共绿地住宅公共绿地的概念在第八章“户外环境”第一节“绿地”中已经详述,其具体的划定与计算可以参照以下规定: 1.当院落式组团绿地与建筑相临时,其划定应按照表9-4 的规定。
当院落式组团绿地与道路相临时,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 米;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计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 米。
表9-4 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与划定规定封闭型绿地开敞型绿地南侧多层楼南侧高层楼南侧多层楼南侧高层楼L≥1.5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