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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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评估、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1.3 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2.1 固定资产指公司为生产、经营、管理等目的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公司规定的标准以上的资产。

2.2 固定资产按性质和用途分为以下几类:a. 生产设备b. 办公设备c. 运输设备d. 其他设备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3.1 购置固定资产应遵循公司采购程序,进行市场调研和成本效益分析。

3.2 购置固定资产需经部门申请、预算审批、采购实施和验收登记等步骤。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4.1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4.2 固定资产应建立台账,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

4.3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修理5.1 固定资产的维护应制定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

5.2 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故障,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评估与折旧6.1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和性能状态。

6.2 固定资产按国家规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进行折旧。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处置7.1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等。

7.2 处置固定资产应经审批,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章监督与检查8.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8.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9.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部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财政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活动。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3、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4、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指图书馆、档案馆等收藏的图书、期刊、资料、档案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购置计划应包括购置资产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用途等内容。

(二)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实行集体决策。

(三)购置方式固定资产的购置可以采取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

政府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自行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和登记(一)验收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应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验收内容包括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等是否符合购置合同的要求。

(二)登记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登记入账。

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条目的为了保护、合理利用本单位固定资产,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编制。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及管理第四条分类本单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文化活动用品、租赁的固定资产等。

第五条购置本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财务和经济效益原则,经过审批程序、中心财务审核、研究评估、招投标等审批程序后购置。

第六条资产管理本单位通过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领用单、盘点单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流动、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技术升级和合理清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维护保养本单位必须做好所有固定资产的定期维护、日常保养和维修保障等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八条盘点评估本单位必须定期盘点、评估固定资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三章固定资产流动管理第九条调拨管理对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经过与职能部门的商议和允许,制定详细的调拨方案,并且进行相关台帐的修改和更新。

第十条处置管理本单位如需要处置固定资产,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和相关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回收价值。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监管及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监管管理本单位必须建立全面的监管管理制度,做到严密监管所有固定资产,有效防范固定资产丢失、盗窃等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必须严谨细致,做到安全检查、安全使用、安全保管等方面全流程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五章附则附件:1. 固定资产台帐2. 固定资产领用单3. 固定资产盘点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月1日颁布的法律之一。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固定资产是企业或组织长期使用并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物质资产,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

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且高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更新与报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该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由财政部统一管理的单位。

三、管理原则1. 整体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的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寿命周期的全过程,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大化利用,减少浪费。

2. 制度化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使用、折旧、维修、变卖及报废等环节,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集中管理原则将固定资产的管理权力集中到专门的管理机构或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管理效率和质量。

4. 经济效益原则对于企业而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因此需要合理控制投入,降低成本,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维修质量。

四、具体管理要求1. 资产购置与验收在进行资产购置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

购置的资产需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并做好验收记录。

2. 资产登记与管理对于已购置的固定资产,需进行登记工作,包括资产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和存放地点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建立资产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3. 资产使用与维修合理规划和安排资产的使用,确保不超过使用寿命和使用范围。

对于需进行维修的资产,应及时进行维修申请和维修工作,保持资产在良好状态,并做好维修记录。

4. 资产折旧与变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确保资产价值的正确衡量和核算。

对于不再需要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变卖或处置,确保资产的及时清理和回收。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2. 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三、资产登记1. 新购固定资产的登记1.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每一项新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价格、负责人等信息。

1.2 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验收,并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1.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更新是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效的基础,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更新。

2. 存量资产的登记2.1 对于已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2 已购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与实际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修改和更新登记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1.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和规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超负荷或滥用。

1.2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1.3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

2. 资产维护2.1 企业应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2 资产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五、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1.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报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将资产进行标识和封存。

2. 资产处置2.1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处理等。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多篇)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多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目录1. [引言](1)2. [固定资产的定义](2)3. [固定资产的分类](3)4. [固定资产的购置](4)5. [固定资产的登记](5)6.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6)7. [固定资产的折旧](7)8. [固定资产的处置](8)9. [固定资产的审计与评估](9)10. [违规与处罚](10)11. [合同的修改与终止](11)12. [附件](12)1. 引言 <a name="1"></a>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预期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且单位价值达到规定标准的长期资产。

3. 固定资产的分类 <a name="3"></a>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土地、建筑及其他不动产其他固定资产4. 固定资产的购置 <a name="4"></a>固定资产的购置需遵循公司的采购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需求申请、预算审批、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等。

5. 固定资产的登记 <a name="5"></a>所有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日期、购置金额、使用部门等信息。

6.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a name="6"></a>各部门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应定期进行资产的维护与保养,以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进行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8. 固定资产的处置 <a name="8"></a>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等,必须经过公司审批,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国有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是由单位、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应按照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2. 完整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安全性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做好资产保险与维修工作。

4. 规范性原则: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第十条单位、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应统一编号,并在资产贴标上进行标识,确保每一项资产都有唯一的编号。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要注重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固定资产档案的实时更新。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使用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将固定资产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一条单位、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第三十条对于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流程,不得违规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处置后的处置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使用或上缴。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单位、部门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单位、部门领导机构所有,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合适的程序审批后执行。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自年月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资产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存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分为计划购置和临时购置两种方式。

第六条
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前编制购置计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七条
临时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供购置理由,并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八条
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入账。

四、固定资产的存储和维护
第九条
固定资产需要妥善存放,设立专门的存储仓库,并制定存储管理规定。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修团队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寿命或者无法修复的,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后,需要进行清理和处置,可以选择出售、捐赠或者报废处理。

六、附则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管理部门解释和修订,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请广大员工遵守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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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调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管理,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账、物相符、固定资产值清晰,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3职责3.1集团总部3.1.1综合管理部1)综合管理部是集团总部办公类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清算、台账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与实施。

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安全、使用情况、存放状况进行检查。

3)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处理,调查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毁损报废、盘亏的原因。

4)按照集团总部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审批或审定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大修理审核固定资产的处置、转移和内部调拨。

5)负责各使用部门、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3.1.2技术质安部技术质安部是生产类设备类资产的管理部门,组织制定集团总部生产性设备、资产管理及维护制度、工作标准等,建立设备管理体系。

3.1.3计划财务部1)计划财务部是集团总部固定资产价值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2)负责集团总部设备采购、更新改造、调拔、报损等的相关财务管理事项。

3)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及帐务处理。

4)汇总平衡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公司固定资产预算。

5)参与固定资产购建、大修、处置、报废的立项审核。

6)负责固定资产的确认、计价、折旧、修理、处置和报废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7)根据集团生产性设备及资产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等,组织制定污水处理版块各类设备和生产性设施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3.1.4各部门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负责具体使用、运行、维护的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职能。

1)及时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完成本部门工作。

3.2分(子)公司3.2.1综合管理部1)综合管理部是本单位办公类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清算、台账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做好分(子)公司资产的申购、验收、更新改造、报损等工作,相应做好各项账簿登记工作,并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3.2.2各部门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负责具体使用、运行、维护的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职能。

2)及时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完成本部门工作。

4管理办法4.1固定资产定义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械、工具等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4.2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的计价:购入的,相关财务部门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无偿划拨和捐赠取得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入帐。

盘盈的,按照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4.3固定资产日常管理4.3.1各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目录,按照每一固定资产登记对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的时间为竣工决算完成后三个月内。

4.3.2固定资产卡片至少一式三份,其中相关财务部门保存正本一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各保存副本一份,并定期核对一致。

4.3.3固定资产卡片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产的名称、编码、分类、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2)资产原值及变动情况;3)折旧率、残值率、累计折旧、已提减值准备、资产净值及其变动情况;4)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计量单位及数量;5)资产启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使用保管单位、存放地点、保管人及验收人。

4.3.4固定资产逐步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编码规则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3.5固定资产卡片正本即为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应同时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加强管理。

4.3.6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变动时,相关财务部门应在30天内书面通知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做相应变动记载;固定资产实物形态发生变动时,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应在30天内书面通知相关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正本做相应变动记载。

4.3.7固定资产发生报废、无偿调出、有偿转让、盘亏等固定资产减少事项后,原固定资产卡片应至少保存3年以上。

4.3.8要按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规范管理程序,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运行,防止资产损失。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浪费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

4.3.9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人员辞职、调离工作岗位、离退休,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将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完毕。

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4.3.10各单位加强对租赁资产的管理,坚持必需、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明确资产使用、维护等方面的责任。

4.3.11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1)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2)固定资产由计划财务部在进行金额核算的同时,其实物管理部负责实施清查盘点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的数量明细账,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盘点一次,对帐、卡、物进行核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找出原因,按管理权限报批后再处理。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密切配合,配备懂技术和了解固定资产状况人员协助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提供有关资料。

3)固定资产损失要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批。

4)清查盘点结束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当提交清查盘点报告,对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清查盘点报告报送相关财务部门,按有关财务制度对清查盘点进行处理,发现重大资产损益,或有其他重要问题的,需申报按管理权限报批。

4.3.1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应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分析固定资产结构、分布、利用效率以及管理状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3.13清查资料应及时上报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备案管理。

4.4.1固定资产实行编号登记管理,采取一定的编码规则,编码规则按照集团总部规定执行,可参考如下规则:1)集团总部资产: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资产代码—编号如:计划财务部一台电脑:CW/F-00012)各分(子)公司资产: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分(子)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资产代码—编号如:销售公司综合管理部一台电脑:XS/ZH/F-00013)固定资产代码:归口管理部门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后编码,如房屋建筑物-A,构筑物-B,管道-C,机器设备-D,办公家具-E,电子设备-F,车辆-G。

4.4.2固定资产因更新改造或其他原因改变原来用途,引起资产分类变化,应予以重新分类。

4.5固定资产使用保管4.5.1固定资产保管责任按照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4.5.2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单位应设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及时办理各项增减、变动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4.5.3各分(子)公司应制定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实施管理。

4.5.4各分(子)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提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检修意见,提交集团总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更新改造、检修工作顺利完成。

4.5.5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符合报废条件,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检查,并报价值管理部门,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报废。

4.5.6固定资产的调拨: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拨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价值管理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的转移状态,调整固定资产的价值形态。

4.5.7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应对个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8各分(子)公司应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出险通知、证据收集、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价值管理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4.6.1集团总部各部门办公用的固定资产增加由使用部门提出,经综合管理部汇总后,列入年度预算,按固定资产采购流程,经批准后实施采购。

4.6.2各分(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增加列入年度预算,按固定资产采购流程,根据审批权限经集团总部综合管理部批准后进行采购。

4.6.3未列入年度预算,因工作需要急需购置的办公设备,按预算变更程序申报,经批准后购买。

4.6.4采购管理:经批准的固定资产请购申请,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办公用的固定资产由本公司的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整,交销售公司采购物流部进行采购。

4.6.5建卡建账: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编码,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后,向资产使用单位移交资产;使用单位办理资产台账登记手续,财务相关部门办理资产核算手续。

4.6.6接收资产:资产使用单位接收资产后,即承担该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责任,对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

4.7固定资产的增加和计量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建、投资转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盘盈等其它途径增加。

4.7.1固定资产的购建,包括零星购置、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

1)固定资产零购,以购买方式取得不需要安装或者只需要简单安装的固定资产的行为。

固定资产零购业务流程如下:a)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由经办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计划组织实施;b)可行性分析,由申请单位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必备文件随请购申请提交审批;c)请购申请,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年度固定资产零购预算提出请购申请,未列入预算计划的,应当先行按计划调整程序申请计划预算,待追加计划后,方可提出请购申请;d)计划审查,车辆类固定资产请购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根据预算计划进行审查,属于计划范围或者已经按计划调整程序追加预算的,予以受理,签署意见后,进入审批程序,否则不予受理,退回请购申请;e)计划内固定资产零购审批根据权限进行审批。

2)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a)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是指公司通过自行组织施工或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购建固定资产的行为;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b)公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按照公司《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竣工验收并移交投产后,由各使用单位办理产权登记。

4.7.2投资转入固定资产:按筹资业务办理资产接收后,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财务相关部门办理编号登记,综合管理部办理资产台账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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