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卫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吉卫镇社会管理创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美好吉卫,按照中央、省、州、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州、县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项目带动、建设先行,强基固本、依法管理,进一步开阔思路、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的新理念、新内容、新机制、新方法,全面提升我镇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社会管理创新框架内,结合吉卫实际,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着重围绕“平安吉卫”建设、社会矛盾化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治安重点工作等方面,努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服务管理格局,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吉卫特色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实现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经济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把吉卫建设成为全县最平安的乡镇之一,服务和促进更加美好吉卫建设。

(三)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充分发挥党委在社会服务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政府牵头负责作用,合理配置党政部门社会服务管理的职责权限,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谋划社会管理创新。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本单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负责、全面推进。

强基固本、综合治理。把创新的重点放在基层,发展壮大基层组织,健全基层服务管理网络,理顺基层组织间的关系,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同时,按照综合治理的思路,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和管理力量,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项目推动、重在建设。把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项目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实施民生工程,发展社会事业。

依靠群众、共建共享。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创新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完善政策、依法管理。社会管理需要政策体系来支撑,很多工作涉及到执法、司法等多个领域,必须依法按政策管理,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的相关政策、规章和制度,确保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经验,深入推进“平安吉卫”建设

1、推进平安建设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着力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实现和谐相处、平安共赢。以镇、村、组为单位建立三级平安建设网格,建立以综治、维稳、信访、安全和人民调解等为基础的管理体系。建立镇、村两级督查指导机制和“六联”工作落实机制,设立镇级平安建设专项奖励资金,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

2、扎实推进基层综治维稳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组综治、维稳的机构设置,规范制度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软硬件建设,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效能建设,完成村综治维稳工作室建设任务,夯实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基础。

(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1、完善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镇、村、组三级大调解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范围、职责和要求。

2、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发展壮大人民调解组织,在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司法调解,把调解优先

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探索建立全程、全员调解,建立“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仲调对接”机制,建立流动法庭、巡回法庭。

3、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保障体系。各村、各单位要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涉及的组织机构、办公设施、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全部由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确保“有场地做事、有专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4、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镇,各村、各单位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行政执法,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对群众反映合法、合理的问题及时有效依法按政策解决,对群众无理诉求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三)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创新

1、推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探索建立镇、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推进镇、村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建设,提高医疗保险待遇,逐步实现全民医保。完善覆盖镇、村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为基本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和运行机制。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基层倾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镇、村健康建设,提高全镇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水平。

3、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扎实推进学前教育,着力促进教育公平,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管控工作创新

1、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相关部门在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将风险评估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2、不断健全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机制。各村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关注社会舆情,定期搜集、分析、研究、办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民生的问题。加大源头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力度,继续实行主要领导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制度。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出台重大社会决策或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立定期分析调度社会稳定工作制度,加大对重大不稳定问题的调度化解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3、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防恐反恐等联合指挥机制。加强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整合建立由维稳、公安、信访等部门参加的应急处置联合力量。

(五)推进相关社会要素管理创新

1、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建立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衔接机制,完善出监前评估制度,建立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刑释解教人员的有效安置机制。建立集教育、培训、就业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立部门联合服务管理和社会帮扶机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创业等问题,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建设镇级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动态掌握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结构和现状。

2、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实时监控和定位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落实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强化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设。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3、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建立完善定期排查收治机制,及时摸清底数,镇卫生院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疗信息库,将易肇事肇祸精

神病人建立分类管控机制,对收治入院的,由精神病医院负责管控,出院时,由公安机关派人接回就地管控;对一般性精神病人由家属或监护人就地监控;对流落社会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部门送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给予救助。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采取家庭、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财政补助统筹解决费用的方式,实行集中收治,落实治疗措施。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监管工作,确保不脱管、不失控。

4、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等加强服务管理,为他们就学、就业创造条件。完善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犯罪预防工作。完善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违法犯罪青少年案件专门办理、前科消灭等制度。探索建立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在校青少年法制辅导员制度。加强对流浪乞讨少年儿童的救助管理。

5、“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教育转化与巩固。加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的防范控制。建立邪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打好“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攻坚和巩固整体仗。

6、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进一步理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体制。建立全乡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服务管理平台,对实有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配备流动人口专管员。建立完善“以

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服务管理模式以及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协作机制。创新对出租房屋的管理。

(六)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创新

1、深入推进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平台建设。强化村综治工作中心效能建设,完善“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事件联勤、调解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工作机制。按照要求配备村综治主任,配齐配强村维稳信息员。完成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任务,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综治办人、财、物和机构保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加强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建设。按照总人口万分之十八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主要用于开展治安巡逻、人口协管、交通协管等工作。镇直单位建立门卫保安制度。镇政府建立社会治安专职巡逻队和农村治安联防自治组织。

3、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健全滚动排查、动态分析、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集整治、管理、建设、服务为一体的常态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镇村结合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重点地区治安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履行综治职责实绩档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乡跨越赶超的重要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镇政府成立吉卫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办理。各村也应成立领导组织,加强领导,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推进

将农村基层基础建设、边远村组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部署。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目标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实施项目化推动。各牵头单位拿出具体的推进措施、实施细则,特别是对综治工作部门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等社会管理创新基础性工作要提出具体的项目推进时间表。根据各村不同实际、部门不同特点,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三)强化政策保障体系建设

改革社会管理行政管理体制。对精神病人、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要整合现有政府管理职能,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能分割的问题。加大政策性投入。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镇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对社会管理创新中规划

性建设、项目性工程、公益性活动等,通过政府投入、财政补贴、政策奖励等形式予以保证和支持。

(四)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手段

强化大信息的手段。充分运用最新信息化科技成果和手段,整合公安、民政、司法、商业服务等信息资源,搭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综合平台,尽快形成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强化大整合的手段。发挥优势,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强化大宣传的手段。通过领导干部培训、论坛讲座、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等方式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水平,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宣传、成果宣传等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社会基础。

(五)强化督查奖惩

严格落实责任。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纳入领导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促检查。由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定期对各村、各部门进行面对面的督查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施量化考核。根据职责分工,对社会管理工作创新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

成时限、具体要求、奖惩措施,建立部门考核量化指标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四、阶段步骤

集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时间:2012年1月—2012年12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底之前)。召开全镇社会管理创新动员大会,制定出台《吉卫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和《吉卫镇2012年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项目书》,各级各部门结合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新措施,形成具体可操作的方案和办法。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2年4月—2012年8月)。在乡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领导组的领导下,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9月—2O12年12月)。在全面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召开全镇社会管理创新交流总结大会,总结经验和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中共花垣县吉卫镇委员会

花垣县吉卫镇人民政府

2O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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