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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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办〔2010〕58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志愿者心得” 征文演讲活动的通知

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各有关单位:

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马鞍山市直机关工委 马鞍山市文明办 马鞍山日报社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总

工会 共青团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妇联 文件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项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社会公益事业。为更好地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志愿理念,展现我市志愿者风采,吸引更广泛的群体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引领“讲文明树新风”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全市志愿服务工作长足发展,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马鞍山日报社、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志愿者心得”征文演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马鞍山日报社、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

三、参加对象

全市各类志愿者,大、中、小学在校学生。

四、活动主题

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

五、征文演讲内容

志愿者和在校学生围绕“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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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认真撰写参与全市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心得体会,把参与文明创建、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支教助学、医疗卫生、普法维权、应急救援、大型竞赛、环境保护、交通协勤、社区服务、关爱空巢老人等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感想、收获和感人事迹记录下来。具体要求为:

1、主题鲜明,充分体现志愿精神,积极倡导志愿理念。

2、客观真实,集中反映志愿者和在校学生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感受和收获。

3、简洁明快,做到思想性、生动性和可读性统一,文体不限,每篇征文不超过1500字。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各类志愿者踊跃投稿。其中,市教育局和县区教育局要组织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征文活动,推荐稿件数量不少于100篇;党员志愿者(市直工委负责)、青年志愿者(团市委负责)、社区志愿者(市民政局负责)、职工志愿者(市总工会负责)、巾帼志愿者(市妇联负责)、基层各类志愿者(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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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办负责)稿件各30篇;环保志愿者(市环保局负责)、医疗志愿者(市卫生局负责)、红十字志愿者(市红十字会负责)、法律援助志愿者(市司法局负责)等专业志愿服务稿件各15篇;马钢、十七冶文明办稿件各10篇,省级文明单位稿件各5篇,市级文明单位稿件各2篇。稿件多投不限。

(二)周密安排,分步实施。

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也是我市每月的“志愿者日”之一,各单位要配合“志愿者心得”征文演讲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安排请于12月5日前报送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科。

二是按照要求报送稿件。主办单位通过电子邮箱接收来稿。请各单位或志愿者个人将稿件发至电子邮箱maswmw@https://www.360docs.net/doc/109179956.html,。来稿请注明组织单位、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稿件统一为A4格式。投稿时间截至2010年12月底。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科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颖8355381,吴颂鸣8355386。

三是陆续推出优秀稿件。主办单位将在马鞍山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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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马鞍山日报》开辟专栏专版择优刊登志愿者心得文章,部分优秀作品向中国文明网、安徽文明网推荐展示。

(三)公正评选,总结表彰。

1、2011年元月,主办单位会同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及有关方面专家评选“志愿者心得”优秀作品。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成册。

2、2011年3月,主办单位将组织获奖作品演讲比赛,并进行总结表彰。演讲比赛事项另行通知。

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市文明办马鞍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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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

2010年11月12日

主题词:评选表彰志愿者心得征文演讲通知

马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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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

上海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8月22日 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是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途径,是上海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战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着力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上海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上海围绕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推进科技支撑文化发展,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新兴业态加快发展,创新环境有效改善,文化和科技呈现加速融合的新趋势。 (一)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充分发挥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等科技专项的引领支撑作用,持续支持数字展览展示、分布式渲染、数字内容创作和版权保护等一批科技攻关项目,着力突破文化产品在创作生产、传播和展示等环节的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有力推动了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同时,对接国家战略,加快三网融合。2011年,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上海示范网新增100万户,总覆盖达到200万户。 (二)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兴业态加快发展 2010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1673.79亿元,2011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接近2000亿元。其中动漫、网络游戏、网络视听、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等业态产值和增加值增幅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培育出一批在网络游戏、展览展示、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等领域具备影响力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元素,已经渗透到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网络信息、创意设计等多个门类,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创新发展环境有效改善 市委、市政府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快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编制了《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十一个部门出台了《上海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营造了有利于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创新环境。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得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授牌,依托“部市合作”和“市区联动”机制,建设了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中国

上海市各机构名称英译

附录A 组织机构名称英文译法 A.1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及相关组织机构名称英文译法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及相关组织机构名称英文译法见表A.1。 表A.1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及相关组织机构名称英文译法 序号中文英文 1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Shanghai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可简作CPC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ttee) 2 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Shanghai Municipal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of CPC 3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General Office of CPC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ttee 4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Organization Department of CPC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ttee 5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Publicity Department of CPC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ttee 6 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 of CPC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ttee 7 中共上海市政法委员会Subcommittee for Political and Legislative Affairs of CPC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ttee 8 中共上海市委研究室Research Office of CPC Shanghai Municipal Committee A.2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相关组织机构名称英文译法 A.2.1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内设委员会名称英文译法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内设委员会名称英文译法见表A.2.1。 表A.2.1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内设委员会名称英文译法 序号中文英文 1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Shanghai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2 法制委员会Legislative Affairs Committee 3 内务司法委员会Internal and Judicial Affairs Committee 4 财政经济委员会Financial and Economic Affairs Committee 5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Education, Science, Culture and Public Health Committee 6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Urban Construc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mmittee 7 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Overseas Chinese, Ethnic and Religious Affairs Committee A.2.2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内设机构名称英文译法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内设机构名称英文译法见表A.2.2。 表A.2.2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内设机构名称英文译法 序号中文英文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件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沪质技监管[2006]318号 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质量技监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经委(商委)、建设交通委、农委、外经贸委、信息委、旅游委、工会、团委,各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市质协,其他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宣传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总工会和团中央等部门《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本市“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月活动主题 2006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主题是:创新提升质量、质量促进发展。

二、质量月活动内容 1.9月1日,由市“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质量与我同行”大型宣传活动首发仪式,拉开全市质量月活动序幕。质量月期间,在全市主要品牌的出租车上张贴“质量与我同行”宣传标贴,动员和号召全体市民、本市各行各业关注质量,树立大众质量意识。 2.围绕“创新提升质量、质量促进发展”这一“质量月”主题,制作“2006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系列公益宣传画;同时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三周年纪念活动之际,制作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画。在本市主要公共场所、街道、城乡社区、商场、企业等广泛张贴,并利用电视(包括移动电视、地铁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组织专题宣传。 3.由市总工会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劳动报社等部门,联合举办“质量与世博”为主题的质量征文活动,从中评选出优秀征文,组织表彰和宣传,进一步激发全市各行各业以“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创新提升质量,迎接世博挑战。 4.为适应本市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完善质量工作组织体系,会同市国资委组织成立上海市大企业集团(控股)公司质量工作网络,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发展现状研究,进一步推进本市大企业集团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经营质量,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5.由市团委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与市质量技监局12365质量投诉热线共同推出“青少年质量维权质量月专线”,解答和解决青少年关心的质量问题,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市各有关团组织将围绕质量创新、质量

上海市(55年)局以上干部行政级别

上海市(55年)局以上干部行政级别 上海市(55年)局以上干部行政级别陈毅(1901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华东军区司令员、上海市市长,1954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行政3级。柯庆施(1902年)江苏省委书记、上海市委第一书记,行政5级。刘晓(1908年)华东局组织部部长,上海市委第二书记,行政5级。刘长胜(1903年)华东军政委劳动部部长,上海市委第三书记,行政5级。盛丕华(1882年)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副市长,行政5级。许建国(1903年) 华东公安部部长,上海市副市长;中央公安部副部长,行政5级。陈丕显(1916年) 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委书记,行政6级。潘汉年(1906年) 华东局和上海市委社会部部长、统战部部长,上海市常务副市长,行政6级。魏文伯(1905年) 中央政府司法部副部长,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行政6级曹荻秋(1909年) 重庆市市长,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上海市副市长,行政6级。方毅(1916年) 福建省副主席,上海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央财政部副部长,行政6级。谷牧(1914年)济南市市长,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华东局工业部部长,国家建委副主任,行政6级。彭康(1901年)山东分局宣传部长,华东军政委文教委员会主任,交通大学校长,行政6级。吴克坚(1900年)华东军政委秘书长,华东局统战部部

长,1954年9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行政6级。胡立教(1914年) 华东局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华东军政委人事部部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行政6级。吴耀宗(1893年)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华东军政委委员,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行政6级。胡厥文(1895年)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上海政协副主席,1962年任上海市副市长,行政6级。陈望道(1891年)复旦大学校长,原行政7级, 56年转评高教1级。孟宪承(1894年)华东师大校长,原行政7级, 56年转评高教1级。宋日昌(1906年)华东行政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市副市长,行政7级。金仲华(1907年)华东军政委文化部副部长,上海市副市长,行政7级。夏衍(1900年)华东军管会文教委副主任,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行政7级。沈志远(1902年)华东军政委参事室主任、华东文教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行政7级。何遂(1888年)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部长、政法委员会副主任,行政7级。陈已生(1893年)华东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行政7级。张元济(1867年)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上海文史馆首任馆长,行政7级。雷经天(1904年)最高法院中南分院院长,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行政7级。恽逸群(1905年)《解放日报》社长、总编辑,华东新闻出版局局长,行政7级。马天水(1910年)皖南区委书记,华东局工业部副部长,上海市委副书记,

宣传部职责

一、1.负责学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学习工作; 2.拟订有关宣传工作、宣传阵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3.负责教职工、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组织形势政策教育、学习活动; 4.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日常工作; 5.协助纪委、组织部(党校)进行党员、干部教育; 6.负责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配合做好学校介绍等综合性宣传材料的编写、制作; 7.协助学校党政重大会议、活动场地的布置; 8.负责学校及上级党政领导有关讲话的起草; 9.配合学校办公室做好年鉴的编辑工作; 10.负责校报、电视台、宣传栏、阅报栏等各宣传阵地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会议、活动的新闻摄影、摄像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部部长:领导和全面负责宣传部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委决定;策划、制定与落实宣传部全年工作计划。 文明办主任:全面负责和主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策划、制定全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组织、策划精神文明创建特色活动,做好各种文明评比总结工作;分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策划校园文化活动。 宣传部副部长兼宣传制作中心主任:抓好全校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和教职工学习计划;策划、组织全校性学习报告会、演讲会,宣传思想工作讨论会、座谈会;负责做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和论文征集工作;组织、策划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学习宣传材料、报刊杂志的征订。 宣传部副部长兼校报主编:做好广播、电视、校报的管理工作;负责网络宣传和舆情信息工作;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与各宣传媒体保持联络。 精神文明创建主管:策划、组织精神文明创建特色活动,做好各种文明评比活动;做好讲座、学术报告的管理工作;协助督察、督导抓好“三风”建设;负责东方讲坛、伟长讲坛,科技馆志愿者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参与主题性教育活动的筹划、组织实施;负责三校区广播台管理指导工作。 网络舆情主管:负责网络宣传和网络文化建设的策划与协调;校园网络新闻管理与审核;学校舆情汇总与上报。 协助处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的日常事务;策划理论研究课题发布和汇总以及理论研究论文的收集;负责安排与了解全校教职工政治学习情况;协助负责校外媒体的新闻宣传方案策划和制定。 协助处理网络论坛监管和舆情信息工作;负责视频新闻工作;协助处理对外宣传报道等。 三、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是党委主管全校意识形态与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政策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舆情调研及信息报送工作; 2、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改革工作;组织力量开展理论研究,做好各级理论研究成果的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卫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表彰“我心中的白衣天使--上海市五 ‘十佳’”的决定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新闻[2012]009号 【发布部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12.11 【实施日期】2012.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表彰“我心中的白衣天使--上海市五‘十佳’”的决定 (沪卫新闻[2012]009号)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局属单位,市级医疗机构,企事业职工医院,驻沪部队医院:为大力弘扬主旋律,进一步宣传上海17万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流、主体形象,积极营造深化医改的良好舆论氛围,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下,今年8月以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局联合新闻媒体开展了“我心中的白衣天使--市民投票评选五‘十佳’活动”,在本市各级医疗卫

生单位医疗、护理、医技、公共卫生、后勤领域等一线工作人员中评选第二届“上海市十佳医生”、“上海市十佳护士”、“上海市十佳医技工作者”、“上海市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上海市十佳卫生后勤工作者”。此次五“十佳”评选,着重评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弘扬高尚医德,履行社会责任,以病人为中心,以温馨、便捷、优质服务取得病人和市民信赖,在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取得突出贡献的优秀医疗卫生工作者。 活动启动以后,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发动,在门诊、住院部、服务大厅等设立投票箱,请病人和市民投票推荐候选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热情高涨,踊跃参与评选五“十佳”,市民选票达21.6万张。评选办公室在社会投票的基础上,召开专家评审会。结合市民投票情况与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授予樊嘉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上海市十佳医生”称号,周丽华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上海市十佳护士”称号,王培军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上海市十佳医技工作者”称号,高晶蓉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称号,邹龙宝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上海市十佳卫生后勤工作者”称号。同时授予以上同志“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蔡郑东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上海市十佳医生”提名奖,徐琳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上海市十佳护士”提名奖,张银娟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上海市十佳医技工作者”提名奖,张琼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十佳公共卫生工作者”提名奖,朱志明等十位同志为第二届“上海市十佳卫生后勤工作者”提名奖,授予解放日报等28家单位为五“十佳”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 通过五“十佳”评选,进一步弘扬了上海卫生系统的“大医精诚、平等仁爱、敬畏生命、追求卓越”的高尚职业精神,展现了一大批为人民群众所称赞的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德技双馨优秀医务工作者的光辉形象。我们号召社会各界尤其是全市医务工作者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引领下,学习他们以人为本、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方便病人的服务理念,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不畏艰险、勇于开拓、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不辞

上海媒体员工因泄露宣传指令被停职

A prominent Shanghai newspaper has suspended an employee who leaked a secret propaganda directive instructing media to stop covering the hard-hitting air pollution documentary that has captivated the Chinese internet this week. 一家知名的上海报纸——《第一财经日报》(China Business News)对一名员工作出了停职处理,原因是 这名员工泄露了一则机密的、要求媒体停止报道纪录片《穹顶之下》的宣传指令。《穹顶之下》聚焦于中国严峻的大气污染,过去一周在中国互联网上引发巨大反响。 The documentary, Under the Dome , has racked up more than 166m views since it was published last Saturday and has been heavily discussed online and among “two meetings” delegates. 自上周六被发布在互联网上,《穹顶之下》已吸引了逾1.66亿次点击,不论是在网上还是在“两会”代表中都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The suspension highlights the sensitivity around propaganda efforts during China’s annual “two meetings” period, when the national parliament and a separate political consultation body convene in Beijing to rubber-stamp the government’s policy agenda for the year. 中国正在召开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正齐聚北京,为政府今年的政策议程盖上“橡皮章”。这名报社员工被停职, 凸显出“两会”期间宣传事务的敏感性。 Chinese media initially covered the film and the environment minister publicly praised it but on Monday propaganda authorities instructed the media to stop writing about it. It also disappeared as a trending topic on Weibo, China’s Twitter-like microblog platform, though the film is still accessible online. 《穹顶之下》最初得到中国媒体的 广泛报道,还得到了中国环保部部长的公开赞扬。然而到了周一,宣传部门却指示媒 体停止发布与该片有关的报道。虽然该片仍然可以在网上看到,有关它的讨论却已从 新浪微博(Weibo)的热门话题中消失。 An administrative employee of China Business News, a respected business daily, is no longer working and may eventually be fired, after she shared a photograph of the directive earlier this week, two people familiar with the situation said. 本周早些时候,《第一财经日报》一名行政人员在网上分享了这一宣传指令的截图。两位知情人士表示,这名员工目前已被停职,最终可能会被开除。 “This person would definitely know this document wasn’t allowed to be publicised,”said an employee at China Business News. “In the media there are certain red lines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语言文字工作 【发布部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1.03 【实施日期】2006.0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的通知 (沪教委语(2006)第4号)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局、人事局、司法局、法宣办、语委,浦东新区社发局,各委、办、局党委宣传部门、人事教育部门、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语文工作机构,各高校,市语委各委员单位: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05年12月29日经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本市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它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要求,有关人员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能力的标准,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管理监督职责和执法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实施办法》的颁布,将有力地促进本市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的持续提高,推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对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交际效能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推动科技和教育进步、提高市民科学文化和法律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做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实施办法》要扎实做好全社会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区县、各政府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将其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实施办法》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与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教育等结合起来。要通过开展街头宣传咨询、组织群众文艺活动、编印并面向社会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设立公益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实施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 各新闻单位要将《实施办法》列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通过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开辟专题、专栏,制作播出或刊发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公益广告,对有关人士进行专访,召开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座谈会,组织与群众互动的网络访谈等方式,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各区县、各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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