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培训改
中国合同法最新修订解读

中国合同法最新修订解读2020年8月26日,中国合同法经历了自2009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
本文将对中国合同法最新修订进行解读,旨在使读者对相关法规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修订背景中国合同法于1999年颁布实施,2009年进行了首次修订。
然而,自2009年以来,社会发展和经济变革的进一步推进使得原有法律框架已经无法完全适应现实需求。
因此,修订合同法成为必然的选择,以解决新形势下合同纠纷的问题。
二、主要修订内容1. 完善电子合同规定: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合同的应用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
新修订法对电子合同的签订、确认和效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需求。
2.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原有合同法相对偏重于保护经济利益较强的一方,而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相对薄弱。
修订合同法增加了针对消费者的保护规定,如规定一些格式条款无效等,以平衡合同双方的权益。
3. 修改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原有合同法对于解除合同的条件较为严格,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一些困难。
新修订法将合同解除的条件进行了适度放宽,使得当事人可以更容易地解除合同。
4. 阐明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则:修订合同法更明确了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则,允许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同时,也对债务人在债权转让中的权益进行了规定,使得债务人受到更好的保护。
5. 对不当得利进行约束:不当得利是指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新修订合同法对于不当得利的归属和返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以增加合同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对合同法执行的影响中国合同法的最新修订将对合同法的执行产生重要影响。
1. 增加合同纠纷解决的效率:新修订法明确了一些具体的操作规则,如电子合同的有效性认定和争议解决机制等,有助于提高合同纠纷的解决效率。
2. 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修订合同法中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促进消费者信心的提升,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 促进市场竞争:合同法修订对于债权债务的转让规则的明确,将有助于提升金融市场的活力,促进市场竞争的加剧。
合同法培训内容

合同法培训内容合同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法培训旨在向大家传授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和技巧,提高大家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本文将从合同法培训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培训目标合同法是一门复杂而庞大的法律体系,培训的目标就是要让学员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定,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提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能力。
通过培训,学员应该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能够正确进行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的各个阶段,实现自身权益的最大化、风险的最小化。
二、培训内容1.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培训的第一步是让学员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学员需要明确合同的要件和形式,了解法律对于合同的约束和制约原则,包括自由意志原则、平等博弈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等。
2. 合同的签订和效力:培训的重点是让学员熟悉合同的签订和效力规定。
学员需要了解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无效规定,学习如何避免合同的无效和解决合同效力问题。
3.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培训的主题之一是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学员需要学会如何履行合同义务,如何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并且掌握合同变更和补充的法律要求和操作方法。
4.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培训的重点还包括合同的解除和违约。
学员需要掌握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学会判断合同违约行为和应对合同违约风险,了解解决合同违约争议的途径和方法。
5. 合同争议的解决:培训的最后一部分是合同争议的解决。
学员需要了解合同争议解决的常见方法,如和解、仲裁和诉讼等,掌握诉讼程序和案件举证要求,提高应对合同争议的能力和效果。
三、培训方法合同法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例如讲座、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学员的需要进行灵活组合。
在讲座过程中,培训师可以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加学员的兴趣和参与度;在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中,学员可以通过实际操作,将合同法的知识融入到具体情境中,体会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合同修订与变更的法律规定

合同修订与变更的法律规定一、引言在商务领域中,合同是各方之间确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的修订和变更是常见的情况。
本文将介绍合同修订与变更的法律规定。
二、合同修订的基本原则1. 自由意志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各方享有自由意志的原则。
只有在各方自愿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同的修订。
修订合同需要经过各方的协商和同意,没有任何一方可以单方面进行修改。
2.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合同修订过程中,各方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遵守协商确定的规定,不得有虚假承诺、故意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
三、合同修订的方法1. 口头修订合同的修订可以通过口头协商达成一致。
然而,为了保障各方的权益,最好将修订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以防止后续的争议。
2. 书面修订为了形成更明确的合同条款,合同的修订通常以书面形式进行。
修订合同需要包括修改的条款、修订的原因、修订后的生效日期等具体内容,并由各方签署确认。
四、合同修订的限制与效力1. 合同修订的限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在修订合同时,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修订方式和程序,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 修订合同的效力修订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各方的意思表示和协商一致。
只有在各方共同签署并确认修订合同后,修订的条款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未经修订而实际履行的合同条款,仍然保留原有的法律效力。
五、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1. 合同变更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变更合同的一方提出变更的要求;(2)变更要求的内容合法,并不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3)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变更内容由双方在书面形式中确定。
2. 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的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各方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变更后的权利。
六、合同修订与变更的纠纷解决1. 协商解决在合同修订或变更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024民法典 合同法法 培训

2024民法典合同法法培训《2024民法典合同法法培训》一、培训背景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合同法律意识,确保合同权益的合法维护,我们特举办《2024民法典合同法法培训》。
本次培训将全面解析2024年民法典合同法的新规定、新变化,旨在帮助广大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者和有兴趣人士深入了解合同法律知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二、培训内容1. 2024民法典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分类和内容2. 合同的订立- 订立合同的形式和程序- 合同条款的约定与补充- 订立合同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3. 合同的效力- 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无效、被撤销和终止的情形-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4.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 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 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解除合同后的权益处理6. 合同纠纷的解决-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仲裁和诉讼的相关规定- 调解和和解的操作实务7. 2024民法典合同法的新规定和新变化- 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新规定- 合同效力、变更和解除的新规定- 合同纠纷解决的新变化三、培训形式和时间1. 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如需线上直播,请提前沟通)2. 培训时间:2024年xx月xx日-xx月xx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四、培训对象1.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2. 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工作者3. 高校师生、研究机构和爱好者4. 对合同法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五、培训费用1. 培训费用:人民币xxx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茶歇费等)2. 团体报名(10人以上):优惠价人民币xxx元/人六、报名方式1. 填写报名表格,并发送至邮箱:***********2. 报名电话:xxxxxxxx3.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xx月xx日敬请关注本次《2024民法典合同法法培训》,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为维护合同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解材料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培训完整版讲解材料前言一、劳动合同法关键条款解读1、新法与原规定在法律适用范围上的变化主要是新法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范围之内,扩大了调整的范围。
2、新法与原法律规定相比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上增加了两条原则,即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为了保护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合法权益,法律特别强调公平、诚信原则。
3、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上与原来规定相比,新法规定的非常详细。
在新法的要求下,用人单位需要首先健全工会或职代会,否则就无法通过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4、《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应得报酬的双倍;超过1年没有订立的,则直接视为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新法对事实劳动关系是严格禁止的,并且加重了法律罚则,从而最大程度避免了事实劳动关系。
5、新法不仅扩大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而且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新法与原规定在该问题上的主要区别就是由以前劳动者求着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转变为用人单位要主动找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在试用期问题上新法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对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二是增加了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必须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是增加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义务,即必须提前3天通知。
四是对试用期的工资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这些规定岁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以降低成本将有约束作用。
7、《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竞业禁止纳入到全国性的法律之中,并有了新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支付的日期和支付的方式有了明确的规定,即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
此外,对于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仅限于高管人员、高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三类。
因此将来用人单位与谁签订竞业禁止将成为一种员工身份的标志。
合同法培训计划内容

合同法培训计划内容1. 合同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啊?就好比是人与人之间的约定书一样重要!咱得知道合同里每一条款意味着啥,就像我们明白游戏规则才能玩得转呀!来参加培训,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嘿嘿,多牛呀!比如说,合同里写了交货时间,那咱就得按时交货,这可不能马虎。
2. 哇哦,合同的种类那可真是不少呢!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等,这就好像不同的工具,各有各的用处。
咱得清楚每种合同的特点,才能用对地方呀!就像租房子就得签租赁合同。
参加培训后,面对各种合同就不会迷糊啦!3. 签合同可不是随便签签就行啦!那可得小心谨慎,这不就跟走钢丝一样嘛,得稳稳当当的。
里面的细节多得很,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掉坑里啦!比如说合同上的数字,可千万不能看错。
在培训里好好学学怎么避免这些陷阱,多关键呀!4. 合同的效力那可是杠杠的,一旦签了可就得遵守,就跟许下的诺言一样不能反悔呀!那要是违反了会咋样呢?哎呀,后果可能很严重哦!举个例子,违反合同可能要赔钱呢。
所以快来培训,知道怎么维护合同的效力吧!5. 改合同也不是想改就改的呀,这得有规矩!就好像搭积木,不能乱搭。
培训时咱们得好好了解修改合同的门道,这样才不会出乱子嘛。
好比原来合同说给三个苹果,要改成四个,那可得有正当理由哦。
6. 合同出现纠纷了咋办呢?别急呀,咱在培训里会学到解决办法滴!就如同打怪兽,我们得有武器和技巧呀。
比如可以协商,可以打官司。
学会了这些,遇到纠纷也不怕啦!7. 学好合同法真的太重要啦!能让我们在商业世界里游刃有余呀,就好像有了保护伞一样。
通过培训,能让我们熟练掌握合同法知识,这不是超级棒嘛!不管是做生意还是日常生活,都用得着哦!所以大家快来参加吧!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合同法培训必不可少,能让我们受益匪浅!。
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培训

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培训1. 引言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用于约定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合同涉及的法律要求复杂且常常发生变化,存在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
为了避免因合同法律风险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培训员工如何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合同法律风险的主要类型,并提供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培训方法和策略。
2. 合同法律风险的主要类型2.1. 不当条款不当条款是指在合同中包含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
这些条款可能违反了市场竞争法规、消费者权益法规、劳动法规等。
不当条款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并使合同一方面临法律责任。
2.2. 合同解释歧义合同解释歧义是指在合同条款中存在多种解释可能性,导致各方对于合同内容的理解存在分歧。
这种歧义可能导致争议和纠纷的产生,并使合同无法顺利履行。
2.3. 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风险。
例如,合同中包含的价格条款可能面临市场波动或通货膨胀风险,使一方无法按照约定价格履行合同。
2.4.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外部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
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需要修改合同条款。
3. 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培训方法和策略为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培训员工需要了解合同法律风险的主要类型,并采取相应的培训方法和策略。
3.1. 培训内容设计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合同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员工了解合同的法律定义和要素,学习合同的基本原则和约束力。
•合同法律风险类型:介绍合同法律风险的主要类型,包括不当条款、合同解释歧义、经济风险和不可抗力。
•风险防范方法:提供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的防范方法和建议,例如合同条款的审核和修订、合同解释原则的解读和应用、对经济风险的合理评估和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等。
•合同纠纷解决:介绍合同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和程序,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等。
3.2. 培训形式选择根据培训的目标和受众的特点,可以选择以下培训形式:•线上培训:通过在线平台提供培训课程和学习材料,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进度进行学习。
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法的培训评估与学习反馈

完善劳动争议调解 机制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 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员工之间 的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
加强员工培训与考 核
将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法的培 训纳入企业员工的培训体系, 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确 保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 程度符合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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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标与期望成果
培训目标
通过本次培训,使参训人员全面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其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中的能力和水平。
期望成果
参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核心内容,具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能力,能够运用 所学知识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通过培训评估和学习反馈,不断完善培训内 容和形式,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问卷调查收集意见
01
02
03
设计问卷
根据培训内容和目的,设 计针对性强、易于理解的 问卷。
发放与收集
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问 卷发放给参训人员,并告 知填写要求和提交时限。
分析与反馈
对收集到的问卷进行统计 分析,提炼出参训人员的 意见和建议,为后续培训 提供参考。
小组讨论分享心得
分组讨论
按照培训内容或主题,将 参训人员分成若干小组进 行讨论,鼓励大家积极发 言、分享心得。
03
组织知识竞赛活动
通过举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法知识 竞赛等活动,激发员工学习热情,提 高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 程度。
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建立健全劳动合同 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 、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的操 作流程和规范,确保企业劳动 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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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可以撤回。) 撤销: 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
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 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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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效力的瑕疵
合同有效成立的4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合同法第9条)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合同法第7条) 4.法律特别规定的则按照规定的形式(合同法四十四条,比如书面才生效的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16
2、合同无效
2-1、无效合同 概念: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 由于存在无效事由,故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已经成立 2合同具有违法性 3合同没有约束力 4合同自始无效
(2)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是指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的单位或者机构。比如协会、律所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 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作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 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 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 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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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第一,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
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爱承诺。
第二,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拒绝的方式 有多种,既可以是明确表示拒绝要约的条件,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而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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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1.概念和条件 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
人。 应具备的条件: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3-1、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54条)
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 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
审查营业执照的取得与否或
其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 其授权。
自然人
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
年龄、病史、婚姻状况、是 否授权(合同相对人无代理 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 期、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 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12
外 (4)、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的内容完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生效,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撤回,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承诺通知一经收到,合同即告
成立。因此,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邀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3-1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3
合同效力的 瑕疵
3-2 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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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1、合同的成立 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即承诺到达即合同成立。
1-2、合同生效 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即合同生效之时。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上市公司国有 股转让合同,需经财政部或者国资委批准才生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同意 后,合同才能合法成立。)
地点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
和方 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式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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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效力
阶段
要项
序号
内容
1-1 合同的成立
1
合同的成立 于生效
1-2 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 2 合同的无效 2-1 合同的无效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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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审查合同主体
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因为在 合同关系中,首先要弄清谁是合同的主体?
主体 法人
要件
审查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审查营业执照、信誉状况、
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资质等级等,可做专项调查、
事义务的组织
尽职调查。
其他组织(非法人 单位)
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
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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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合同内容不明确的救济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 1.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法定补充
3 合同的内容
3-2 审查合同内容
3
一、合同的概述
1、合同的基本概念
1-1、合同的定义
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 同法第2条)
特征: 1. 合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行政合同、劳动合同不属于) 3. 合同的内容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 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 5. 不包含身份性质的合同(如扶养协议、离婚协议、订婚协议、结婚协议、身份财产合同)
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5
2、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和失效 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 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 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 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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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合同的分类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凡是不能当时结清、金额较大的和比较重要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合
同的形式。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发生争议时优先适用合同法;无名合同发生争议时适用合 同法总则或者其他最近似的法律,其法律保护的效果弱于有名合同。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
又称标准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于缔约 时不容对方协商的合同。格式合同出现争议时,要作出不利于提供合 同方的解释。
第三,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四,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可以由要约人撤回或撤销。撤回 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一旦撤回或撤销,要约将终 止效力。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 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 用对方没有 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欺诈指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是指 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 为。 法律规定,一般在一年内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
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3、合同概述之合同的内容
3-1、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要项 救济
质量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
或报 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