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问答(最新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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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申论热点: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一、我国就业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到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达.亿多人,比年末增加亿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下;“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万人。

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

到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万个左右。

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

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

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突出;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性别、年龄、身体残疾等原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国际化趋势,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就业前培训、在职职工培训以及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等十分迫切。

五是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需要对其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

此外,针对目前存在的六是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普遍存在。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就业率增长却并不同步。

主要有四大因素抑制了高经济增长带动高就业。

这四大因素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就业总规模的扩大;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使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的作用减弱;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使就业岗位减少;一些人找不到工作,有些岗位却没人去做,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

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问答

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问答

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政策问答一、创业服务1、什么人员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答:持有《就业创业证》和营业执照的各类创业人员(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2、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是几年?答:最长不超过2年。

3、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利息吗?答:政府全额贴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所产生的利息。

4、问: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有利息吗?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5、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6.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担保吗?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要1-2名担保人,担保人条件是机关事业单位、自来水公司在职在编人员和银行人员。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条件按照合作银行相关要求。

7、个人创业有补贴吗?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8、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答:1.2万元。

9、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是多少?答:每个岗位2000元。

10、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11、省级创业型城市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50万元。

12、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20万元。

13、省级创业型社区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5万元。

14、创业大学建立时间有要求吗?答:2015年底,每市至少建立1所创业大学。

15.省级示范创业大学奖补标准是多少?答: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16、创业大学有创业培训任务吗?答:各级年度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

二、就业培训1、职业培训的种类有哪些?答: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

2、哪些人员能够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一、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都应当按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1994年第10号令)第五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都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哪些重要意义?就业是民生之本,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是有利于残疾人实现平等的就业权利。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有机会通过劳动创造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使自身获得发展。

二是有利于形成公正、公平、和谐、友爱的社会关系。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既是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也是体现社会对残疾人的特殊关爱;是依法行政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三是有利于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劳动就业的客观规律,已经逐步成为拓展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

四是有利于残疾人改善状况,融入社会。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从根本上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水平,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汇报修改稿范文(三篇)

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汇报修改稿范文(三篇)

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汇报修改稿范文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汇报一、引言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了解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再就业情况,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就业稳定和就业质量的提高,我经过调研分析,编制了本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汇报》。

二、劳动力市场总体情况截至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总体保持稳定。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3%,基本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年平均增长率稳定在2%以上,城镇就业人数已超过8亿。

同时,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就业比重不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然而,我国劳动力市场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

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就业问题突出,部分劳动力就业困难,特别是青年、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压力较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

此外,劳动力市场供需结构不匹配,存在一些行业用工紧张的情况,同时一些行业劳动力过剩问题依然突出。

三、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情况1. 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我国就业人数持续增加,追求全面就业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国城镇就业人数已超过8亿,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以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取得了重要进展,农民工就业稳定增加,年均增长率超过3%。

这一系列的数据证明了我国就业政策的有效性,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持。

2. 就业结构优化近年来,我国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就业比重不断提高。

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就业的主要领域,占比超过50%,其中信息技术、金融、文化娱乐等新兴服务业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制造业就业也保持了较高增长,虽然比重相对下降,但仍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

农业就业虽然比重较小,但在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 劳动力素质提升我国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1、《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2013年12月修订】

1、《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2013年12月修订】

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年月(修订)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的内高班学生大学毕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教民〔〕号),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有关文件编制成就业政策问答,供学习宣传和就业指导。

第Ⅰ部分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基本就业政策问答一、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毕业生档案存管、户籍迁移、组织关系转接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按照教民〔〕号文件精神,离校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内地新疆高中班(简称内高班)高校毕业生,档案寄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内学办)存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由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还需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来人、来函送达自治区内学办,由自治区内学办将档案转寄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一般不能由个人自行提取。

毕业生离校前应主动提醒所在高校将本人档案、报到证开具至自治区内学办(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号,邮编),户籍迁移证开具至新疆生源地。

毕业生返回新疆时,须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前往自治区内学办报到登记及办理报到证改派(特殊情况也可委托办理);报到登记后毕业生应在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生源地(州、市)、县(市)人社部门、原迁出地公安部门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须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离校时尚未转正的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所属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

二、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毕业生档案委托自治区内学办存管,其工龄计算问题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关于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号)精神,年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号),文件规定:、教民[]号文件第四条明确规定:“毕业时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新疆班大学毕业生须根据学校规定按时离校,学校应及时把其户口和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2011版)一、我国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职位。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必然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职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都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依如实际差额人数和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规定,从2006年起,各用人单位每一年都应当向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形,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二、我市哪些单位应当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集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依照很多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我市对用人单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形的时刻、方式是如何规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如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一年以《通告》的形式公布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形时刻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刻。

就业政策文件

就业政策文件

就业政策文件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就业办公室国家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教委教学[1997]6号 1997年3月24日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 2005年6月25日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2014年版)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 2002年03月0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 2009年1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2011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2013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2014年5月19日就业创业教学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 2007年12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12]4号 2012年8月1日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 2013年11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 2013年11月2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 2014年11月28日陕西省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7号 2013年07月05日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14‟1号 2014年2月11日就业一次性求职补贴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 2013年6月5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 2013年6月27日学院文件: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西科高新院发[2013]29号 2013年10月24日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西科高新院发[2013]31号 2013年11月12日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科高新院发[2014]8号 2014年03月06日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基层就业项目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有哪些?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第一,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问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问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问答一、就业创业1.哪些人员创业可以申领创业补贴?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下列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在校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或由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休学创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开具休学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的毕业生;3、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

指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区(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

2.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创业补贴?答:1、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范围的创业者,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下发之日(2015年6月23日,下同)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以申领10000元的创业补贴。

2011年10月1日后2015年6月23日前注册的可申请5000元的创业补贴;2、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3、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4、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5、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申领一次创业补贴;6、对注册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时,需按照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在创业实体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后创业者本人需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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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问答(2017.10)一、稳岗补贴新政有哪些具体容?(一)实施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市直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且管理运行规。

(二)申报材料:稳定岗位补贴审批表、上年度企业减员情况表、承诺书。

(三)补贴标准:未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予以补贴;对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市直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补贴。

(四)申报审核流程1.企业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报材料;2.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审核意见,并随机选择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抽查;3.市人社局复核,并向社会公示;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报市政府审批;5.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将经市政府批复的稳岗补贴资金,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拨付到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一)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指累计合并缴费满一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未到期而提出自动离职,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愿望的。

三、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和条件?创业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四、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是什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出示什么资料?(一)额度和期限: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其中个体经营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在贷款期限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二)申请时需出示的资料:(1)本人就业创业证,属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书,属于复退军人的提供复退证,3年以(自毕业学年起)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2)创业证明: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运用行业的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担保抵押物凭证复印件。

五、申请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是什么?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5年在城区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基地”的扶持标准是什么?入驻孵化的创业企业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

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鼓励各类主体投资兴办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免收创业者场租、水电等费用的省级示基地,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性补助。

七、《就业创业证》有哪些用途?《就业创业证》是记录本省行政区域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就业扶持政策及公共就业服务、计算劳动工龄、办理劳动保障业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用途:①失业人员经失业登记后,凭证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②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按有关规定条件持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税收减免、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据实核定后,在证件上注明享受政策扶持项目和期限。

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证按有关规定向失业地的县以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和标准等情况在证件上进行记录。

八、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援助对象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对在公益性岗位(含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的)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单位(企业),按其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政策享受期满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九、就业信息渠道的获取方式有哪些?答:招聘会时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都会举办现场招聘会,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每年还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企业招聘信息通过9大渠道对外发布:一是全国、全省公共招聘网;市公共就业服务网以及上述的手机客户端、微信平台;市人社网首页“人才交流与公共就业服务”专栏。

二是全市15个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平台。

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的宣传发布渠道。

通过网格员、村组信息员等渠道获得。

三是市人社局官方微博、微信,市就业局官方微博、微信。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官方微博、微信。

四是滨江公园(腊梅园)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室外LED屏。

五是在每周三出版的《三峡日报》“人社专版”上发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求职信息专版》,将招聘会场次安排、用工单位岗位信息、全市15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市17家劳动保障维权机构(含市总工会、市妇联)、8个招聘信息查询渠道全文刊登。

六是在三峡电视台新闻台“人社在线”栏目发布最新的岗位需求信息,分析最新的人力资源市场动态,为求职者提供求职引导。

七是出版《就业》刊,专门介绍全市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安排的招聘专场、岗位需求信息、企业招聘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八是通过移动通讯公司惠民手机报30万用户(80%用户为农民)及“党建平台”、“无限城市”。

九是市政府智慧办短信平台。

十、如何申报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需填写并提供以下资料:1、《公益性岗位审核认定表》原件一式两份;2、《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审核认定表》原件一式三份;3、《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审核认定汇总表》原件一式两份;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机构代码证》、法人、银行开户印鉴复印件各一份。

用人单位在申报公益性岗位时需要提供的个人资料:1、4050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2、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省“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个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

3、就业转失业一年以上的低保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

4、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就业转失业的提供);5、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及社会成年孤儿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收养、抚养等有效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就业转失业的提供);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证;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以上资料各提供两份复印件(劳动就业管理部门一份、用人单位存档一份)、照片三、《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用人单位将以上表格及申报资料填写办理清楚后,连同申报的失业(下岗)人员的个人资料一并报当地审批机构,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岗位补贴申报在当月的必须在10日以前将经鉴证的劳动合同及《录用备案登记表》连同以上申报资料报审,超过时间的将延至下月申报。

岗位补贴必须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后次月1—5日申报,申报时须填写《岗位补贴申报表》原件两份,并附银行提供的并经本人签名的工资单一份,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存折原件等资料。

审批机构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于10日报财政部门审批拨款。

社保补贴必须在申报年度每个季度末申报,申报时须填写《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两份、《社会保险费缴纳审核单》、税票、《省社会保险费缴纳申报表》(银行代征的无需提供)、《在职职工增减表》(申报季度有人员增减变化的)、《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表》复印件各一份。

审批机构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终了次月10日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款。

按照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9]20号)文件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十一、目前,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就业培训优惠政策?一是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7天至12个月的就业技能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

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6个月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二是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五类人员”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可以在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免费参加一次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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