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_抵_退税申报汇总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
汇总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公章):
海关代码:税款所属期:年月至年月
申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注:1.本表一式四联,退税部门审核签章后返给企业二联,其中一联作为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退税部门留存一联,报上级退税机关一联。
2.第(C)列“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为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第(b)列“累计”申
报数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的差额。
企业应做相应帐务调整并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
填表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表。
(二)本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其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均使用本表。
(三)表内各项填写说明
1.本表“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2.本表“海关代码”指生产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编号。
3.本表“纳税人名称”应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4.本表“申报日期”指生产企业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退税的日期。
5.本表“税款所属期”指生产企业应缴税款的月度时间。
6.表内各栏次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相关规定填写。
免抵退汇总表111

经办人: (公章) 年 受理日期: 年 月 月 复核人: 日 负责人: 年 月 (章) 日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项目 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 1 栏次 当期 (a) 当期出口货物明细申报数据中的所有 美元离岸价的合计数 当期单证齐全出口销售额与当期单证 不齐出口销售额的合计数 当期单证不齐全(包括信息不齐), 并在申报系统中有单证不齐标志或信 息不齐标志或信息不齐标志的出口销 售额合计数 当期单证齐全(包括信息齐全),并 在申报系统中单证不齐标志和信息不 齐标志都为空的出口销售额合计数 前期出口申报时单证不齐,在当期收 齐时所产生的出口销售额合计数(包 括信息收齐) 当期单证齐全(第四栏)与前期出口 货物当期收齐单证销售额(第五栏) 的合计数 当期出口的免税货物的美元销售额合 计数,包括免税出口货物、来料加工 出口货物、间接出口货物、出口免税 卷烟 免税出口货物的美元销售额与外汇人 民币牌价的乘积 当期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 与当期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 的合计数 当期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免税出 口货物销售额的合计数 所有出口货物中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 销售额的合计数 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即第二栏)与征 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上期汇总表中的结转下期免抵退不得 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 退税率之差的乘积,在“模拟出具进 料加工免税证明”时,系统会自动计 算该数据并应用于汇总表的计算 -------------本年累计 (b)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差额 (c) -------------当期出口销售额 与增值税纳税申 报表不一致时出 现的差额 --------------
14
--------------
出口销售额乘征税率之差与免抵退税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差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如果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抵减额大于出口销售额乘征税率之 差,该项为0 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16 (如13+14>12则 额抵减额与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 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为13+14-12,否则 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合计数再减去出口 为0) 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如果前者之 和小于后者,则为0 当期单证齐全(包括收齐前期单证) 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 17 出口销售额与退税率的乘积 上期汇总表中的结转下期免抵退额抵 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8 减额 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退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9 税率的乘积,一般贸易该栏为0 当期单证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和免税 20 (如17>18+19则 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两者之差与退 免抵退税额 为17-18-19,否则 税率的乘积。免抵退税额是计算当期 为0) 应退税额的一个重要数据 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与本期免 21 (如17<18+19则 抵退税额抵减额之各减去出口销售额 结转下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为18+19-17,否则 乘退税率后所得差额,如果前两者之 为0) 和小于后者,则为0 企业当月进项税合计与上期留抵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 22 之和减去销项税合计后的差额 15(如12>13+14则 为12-13-14,否则 为0)
退税申请表_2

退税申请审批表
地税编码
纳税人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退税类型
减免批准文号
减免审批机关
减免类型
申请退还理由:
法人代表:
年月日(公章)
申请退还方式: □1.国库退付 □2.抵税
□国税代征标记
税种
税款所
属日期
应缴金额
已缴金额
已缴凭
证名称
凭证字号
缴纳日期
应退还
金额
合计
应退
税款
审批
情况
税种
税目
退税
类型
应退金额
税种
税目
退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类型
应退金额
申请数
批准数
申请数
批准数
基层税务机关核实意见
上级税务机关批准意见
年月日(公章)
年月日(公章)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海关 企业 代 码: 纳税 人名 称: 纳税 人识 别 号:
所属期:
项目
栏次
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美元)
其中: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
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营业额(美元)
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
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营业价款
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
其中:单证不齐或信息不齐出口货物销售额
上年 (a)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本年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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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申明
授权人申明
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申报人,请填
此表各栏填报内容是真实、合法的,与实际出口业 写下列资料)
为代
务情况相符。此次申报的出口业务不属于“四自三不见 理出口货物退税申报事宜,现授权
单证信息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
一、
当期单证齐全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金额
出口
当期单证额
前期应税服务单证齐全免抵退税计税金额
全部单证信息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
全部单证齐全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金额
免税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美元)
免税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
全部退(免)税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美元)
13=8+11 14=9+12
15 16 17=1+15 18 19 20=21+22 21 22 23 24 25(如20>23+24 则为20-23-24;否 则为0 26=23+24-20+25 27=28+29 28 29 30 31 32(如27>30+31 则为27-30-31;否 则为0 33=30+31-27+32 34 35=34-25c 36=(如32>35则 为35,否则为32) 37=32-3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免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规定进行了清理、完善,制定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现予发布。
附件: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2.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3.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4.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5.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6.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7.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8.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9.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10.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变更申请表1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1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1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1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15.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16.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17.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18.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19.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20.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21.退(免)税货物、标识对照表22.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23.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24.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25.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26.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27.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报表28.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29.来料加工免税证明30.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3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32.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33.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34.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35.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6.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37.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申请表38.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39.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40.中标证明通知书41.中标项目不退税货物清单42.关于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申请43.免税卷烟指定出口口岸44.废止文件目录附件下载:附件.zip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1、业务概述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附件4),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及消费税退(免)税。
2、报送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3份。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3份。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5)出口发票。
(6)委托出口的货物,应提供受托方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7)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应提供:——《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2份。
——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8)《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9)属于收汇重点管理企业的,还应报送《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0)需要认定为可按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总部必须将书面认定申请及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由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认定。
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成员企业不在同一地区的,或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省级国家税务局认定;总部及其成员不在同一个省的,总部所在地的省级国家税务局应将认定文件抄送成员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国家税务局。
3、纳税人办理时限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流程.出口退税系统是增值税申报系统的一个重要的辅助系统,它解决的是企业出口业务应当享受的退税问题,就是计算当期的应退税额.撇开增值税不说,只要有出口业务,税务局就要求企业使用出口退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通过企业、税务局和海关使用的不同版本,将三者的数据进行对比和计算,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但是对于没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不会运用到这个系统。
企业在做每个月的出口退税申报之前(企业每个月都要做申报,即使当月没有出口业务0申报),应准备好两份资料:当期出口货物明细和当期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一、进入出口退税系统。
初始用户名:(注意大小写);初始密码为空。
二、当期所属期设置。
填入的所属期为业务的所属期。
如:2006年10月10日对9月份业务进行处理,应填入200609。
(该日期为退税所属期的日期)三、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新增。
1 所属期自动生成。
2 序号编制规则是从0001到9999,记销售日期自动生成。
3 所属期标志自动生成。
4 进料手册登记号填对应的进料加工手册号,如果是一般贸易(不是进料加工业务),则为空。
5 出口报关单号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期出口并且当期已经收齐了单证(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则填实际的报关单号,取报关单右上侧编码的后9位+00X(通常,一份报关单会有好几笔业务,必须逐笔录入,于是第一笔报关单号为编码的后9位001,依此类推),报关单号为12位数字。
(报关单和核销单为出口退税核销联原件,不能为复印件)(2)如果当期出口,没有收齐单证,报关单号视税务局的要求,若没有要求则为空,若要求填虚拟报关单号,则为年4位月2位00A 00X,共12位数字。
如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一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1,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二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2。
(因我公司使用信用证结算,当月的业务一般都难以在当月收齐单证,但可以取得报关信息,是指报关单复印件,可填列报关单号)6 出口日期为报关日期。
财税实务: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申报退(免)税

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申报退
(免)税
1、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及消费税退(免)税。
2、报送资料
生产企业提供: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3份。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3份。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5)出口发票。
(6)委托出口的货物,应提供受托方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7)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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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单位:元至角分
注:1、本表一式四联,退税机关审核签章后返还企业二联,其中一联作为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征税机关和退税机
关各留存一联;
2、第(c)列“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为退税机关审核确认的第(b)列“累计”申报数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的差额。
企业应做相应帐务调整并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
填表说明:
1.第1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按企业当期全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美元销售额,包括当期出口的单证齐全部分和单证不齐部分美元销售额,与《明细表》第11栏中当期全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美元销售额合计数相等。
2.第2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为企业当期全部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等于“单证不齐销售额”(第3栏)和“单证齐全销售额”(第4栏)人民币销售额之和,即第1栏“当期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按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销售额;与《明细表》第12栏合计相等。
3.第3栏“单证不齐销售额”为企业当期出口的单证不齐部分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应与《明细表》第12栏中当期出口单证不齐部分的人民币销售额合计数相等。
4.第4栏“单证齐全销售额”为企业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应与《明细表》第12栏中当期出口单证齐全部分的人民币销售额合计数相等。
5.第5栏“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销售额”为企业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应与《明细表》第12栏中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人民币出口销售额合计数相等。
6.第6栏“单证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为企业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即本表第4栏与第5栏的合计。
本栏包含修理修配、中标机电产品等视同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人民币出口销售额。
7.第7栏“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为当期享受免税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如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出口货物等,应与《生产企业免税出口货物明细表》对应栏次合计数相等。
8.第8栏“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为第7栏“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按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销售额。
9.第9栏“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为企业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等于本表第1栏与第7栏合计数。
10.第10栏“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为第9栏“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按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销售额。
11.第11栏“不予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为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90日未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或未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而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以及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等。
根据出口货物电子信息及企业申报情况统计填报。
12.第12栏“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为企业当期全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应与《明细表》第15栏中企业当期全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乘积的合计数相等。
13.第13栏“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应与上期《汇总表》第12栏“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相等。
14.第14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应与当期开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第12栏合计数相等。
15.第1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第12栏-(第13栏+第14栏)”计算填报,当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0时按0填报。
16.第16栏“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第13栏+第14栏>第12栏”时本栏等于“第13栏+第14栏-第12栏”,否则按0填报。
17.第17栏“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为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退税率的乘积,应与《明细表》第16栏中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乘退税率的合计数相等。
18.第18栏“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为上期《汇总表》第17栏“结转下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19.第19栏“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应与当期开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第11栏合计数相等。
20.第20栏“免抵退税额”按“第17栏-(第18栏+第19栏)”计算填报,当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0时按0填报。
21.第21栏“结转下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第18栏+第19栏-第17栏”大于0时本栏等于“第18栏+第19栏-第17栏”,否则按0填报。
22.第22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应与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相等。
23.第23栏“计算退税的期末留抵税额”按(第22栏-15c)计算填报。
24.第24栏“当期应退税额”为按规定计算公式计算的应退税额;当第20栏>第23栏时,第24栏=第23栏,否则第24栏=20栏;累计数反映本年度年初到当期应退税额的累计;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12个月内当期应退税额按0填报。
25.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为第20栏“免抵退税额”与第24栏“当期应退税额”之差;累计数反映本年度年初到当期应免抵税额的累计。
26.第26栏“前期单证收齐”为当期收齐前期出口单证的出口销售额合计数。
27.第27栏“前期信息齐全”为当期收齐前期出口单证信息齐全部分的出口销售额合计数。
28.第(c)列“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为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第(b)列“累计”申报数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的差额,企业应做相应帐务调整并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