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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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行及数据维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及数据维护管理办法

XX 电力公司
信息系统运行及数据维护管理办法
1、信息中心是全局微机网络建设、开发、应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局的计算机自动化规划、维护、更新。

2、专业子系统数据上网,必须按照指定的上网子程序运行。

3、按照各子系统的数据变动要求,必须保证网上数据的及时性,保证数据为最新数据。

4、未联网的微机数据上网,应按照要求,将上网数据交由信息中心进行上网处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增删、修改局网络服务器的目录、文件、用户权限和口令。

6、微机工作站禁止运行与工作无关的各种游戏软件,禁止使用光盘进行一切娱乐活动。

7、上网微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防止病毒感染微机和网络系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各部室必须设工作站专责人进行数据、软件及硬件的管理。

9、保证工作站的安全运行,为所在部室提供正确的数据信息。

10、各工作站在运行中,对于出现的软件与硬件故障、计算机病毒等问题,工作站专责人负责记录并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以便尽快解决。

11、工作站专责人要及时向信息中心发送信息,保证网上数据的准
确、完善。

12、工作站专责人负责所在部门软件的开发、维护、更新和完善。

13、专责人负责工作站的环境卫生,机器设备定期清扫,并填写运行记录。

14、严格遵守其他计算机制度和保密制度。

信息系统使用规章制度

信息系统使用规章制度

信息系统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使用、保护信息安全,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息系统使用规章制度是信息系统管理者对信息系统使用行为规范,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

第四条信息系统使用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信息系统的管理、安全、维护、违规处理等方面。

第五条使用信息系统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利用信息系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管理第一条信息系统管理者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二条信息系统管理者有权对信息系统进行监控和检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者有责任保护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安全,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四条信息系统管理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信息系统进行设置和调整,以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信息系统管理者有权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系统的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工作人员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信息系统管理者的规定,不得擅自更改信息系统的设置。

第七条工作人员发现信息系统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信息系统管理者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章信息系统的安全第一条工作人员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信息系统的安全规定,不得泄露数据和操作信息。

第二条工作人员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私自使用其他人的账号。

第三条工作人员在处理敏感信息时,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将敏感信息外传。

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发现信息系统存在漏洞时,必须及时报告信息系统管理者,不得私自利用。

第五条工作人员不得向外部机构提供公司内部信息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不得使用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活动。

第六条工作人员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应定期更新密码,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下载和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以免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得在信息系统上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不得擅自访问不该访问的信息。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1总则
(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为规范公司信息系统管理,促进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的健康发展,促进公司的医、教、研水平、管理水平与经济效益的提高,制定本规定,望各科室、部门遵照执行。

(二)XX市******信息系统由业务系统(内网)与办公系统(外网)两部分组成。

信息系统客户端工作站分为内网客户端与外网客户端。

(三)XX市******信息系统由院信息中心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与系统规划、升级改造等工作。

2管理机构
(一)XX市******信息系统管理体系由信息中心和各部门指定的信息管理员构成。

(二)公司信息中心负责公司内信息系统发展规划的制定与修改,报院领导审批后,监督规划方案执行;制定院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条例。

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负责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运行、安全管理、用户管理、技术咨询与培训、系统的维护和开发。

信息中心在日常维护过程中应保障维护及时、规范、有效,对重要设备及客户端建立定期巡检制度。

(三)各部门的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与信息中心的联系、网络的合法使用,协助信息中心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并提供本部门用户咨。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各个企事业单位都需要制定完善的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重要性、管理原则以及必要措施进行探讨。

一、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是指对组织内部的信息系统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与措施。

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能够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通过规范的管理流程和工作制度,可以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效率,减少系统故障和停机时间,从而保障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

1.2 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制定合理的权限管理制度和用户准入规范,可以避免非法入侵和内部滥用等安全问题的发生,保护组织的信息资产和客户的隐私。

1.3 优化资源利用与成本控制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可以优化资源利用与成本控制。

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系统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冗余,降低系统运维与维护成本,提高整体的资源利用效率。

二、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管理原则在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管理原则。

2.1 用户参与原则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用户的意见与建议。

用户参与可以有效提高管理办法的可行性和用户的满意度,推动管理办法的落地和实施。

2.2 风险管理原则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中要重视风险管理。

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降低信息系统面临的各种风险,减少损失和事故的发生。

2.3 持续改进原则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需要不断进行持续改进。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优化管理流程和制度,适应信息系统的发展和变化,提高管理效果和水平。

三、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必要措施在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时,需要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来确保其有效实施。

3.1 制定信息系统使用政策制定明确的信息系统使用政策是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基础。

信息系统账号和权限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账号和权限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账号和权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用户账号和权限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系统有序、稳定运行,防范业务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二章账号管理第三条管理部门信息化部是系统账号和权限管理的主责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系统相关权限管理体系。

2.管理公司各部门及所属企业系统账号和权限,包括创建账号、修改账号、停用账号、角色分配、权限分配等。

3.负责审核各部门及所属企业提交的系统账号和权限申请事项。

第四条创建账号系统账号与公司办公系统账号及密码一一对应。

1.申请人没有办公系统账号,需要按公司或所属企业相关流程申请创建办公系统账号。

2.申请人已有办公系统账号,可使用办公系统账号和密码登录办公系统后,在工作台的应用入口中点击系统图标,即可直接登录到系统(未授权的账号无任何系统操作权限,需按本办法第五条申请授权)。

第五条系统账号权限说明系统账号权限分为三个大类,分别为数据角色权限、功能角色权限、审核角色权限。

创建系统账号时,需要为账号配置数据角色权限与功能角色权限;审核角色权限单独依据审批流创建。

以上三类系统账号权限会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更新和修改,实际权限以系统最新设置为准。

1.数据角色权限数据角色权限用于分隔业务数据,决定登录用户可查看与操作的数据范围,包括分隔业务机构、业务部门与业务板块等。

2.功能角色权限账号的功能角色权限决定登录用户可查看的具体菜单功能以及菜单功能中的操作按钮,按岗位分工进行功能角色创建。

3.审核角色权限审核角色权限单独依据审批流创建,根据工作分工为用户配置相应的审核角色权限后,该用户即可在对应审批节点收到待办提示,并有权进行相关操作。

第六条账号授权及变更1.账号授权及变更包括给账号增加权限、删除权限、修改用户信息等。

2.账号授权及变更统一通过办公系统进行申请。

申请人在办公系统流程管理中选择系统权限申请,在《系统权限申请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模板详见附件)中勾选和填写所需申请事项后,提交进行审批。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和正常运行,保护信息资产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制定的管理方针和制度性文件。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一、总则1.信息系统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完整、可用,提高信息系统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2.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合法性、合规性、统筹性、系统性。

3.信息系统管理的内容包括: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维、安全、数据管理、监督等。

4.信息系统管理的要求是:技术安全、操作安全、物理安全、人员安全的统一二、信息系统规划1.编制信息系统规划,明确系统的目标、功能、技术要求、资源需求等。

2.定期检查和评估信息系统规划的实施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信息系统建设1.按照信息系统规划要求,制定详细的系统设计方案,并逐步实施。

2.对信息系统进行测试和验收,确保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3.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系统建设和运维,确保技术的支持和保障。

四、信息系统运维1.定期进行系统维护、更新和升级,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安全漏洞。

2.建立健全系统运维流程,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用性。

3.进行系统性能监控和日志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信息系统安全1.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2.进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范恶意攻击和恶意软件的侵入。

4.对用户数据进行保护和备份,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六、数据管理1.制定数据管理规范,明确数据的存储、备份、恢复、归档等要求。

2.进行敏感数据加密,控制数据的访问权限和使用范围。

3.对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和问题。

七、监督1.建立信息系统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2.对违反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

3.推动规范和提升信息系统管理,加强对信息系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

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

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促进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信息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数据库、软件系统等。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第四条信息系统管理的职责包括:制定信息系统管理规章制度、信息系统建设规划、信息安全策略等;组织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开展信息系统培训与技术支持等。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第五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开发和实施。

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第六条信息系统建设应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开发等工作。

第七条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与升级,确保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漏洞和故障。

第三章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第八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包括技术防范与管理防范两方面。

第九条技术防范主要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条管理防范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与演练,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等。

第四章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第十一条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应包括:备份与恢复、系统巡检与性能监测、问题排查与解决等工作。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依据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操作,并及时记录和反馈运维情况。

第五章信息系统的培训与技术支持第十三条信息系统的培训与技术支持应针对使用人员的实际需求,开展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包括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常见问题解决方法、使用技巧等。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信息系统建设规划附件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附件三、信息系统维护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信息系统:指由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设备等组成的,用于信息处理、存储、传输和使用的一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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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集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确保信息系统与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稳定、安全的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包含各类软件系统、即时通讯软件等,包含现有正在使用及将来预计使用的信息系统。

第二章系统运行管理
第四条系统帐号管理
系统帐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至具体责任人。

1、各信息系统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遵守《集团信息人员保密管理规定》、《集团关键信息系统平台帐号集中管理办法(A)》。

2、账号开通:信息系统用户实行一人一帐号,各应用系统账号开通由使用人员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流程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

如使用者为决策层成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下同。

3、权限增加:各应用系统操作权限的增加须由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

4、岗位调整:人员岗位调整后,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撤销该账号原有权限。

财务、审计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其它岗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通知撤销工作。

5、账号关闭:人员离职前,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关闭离职人员的账号,注销其权限。

第五条如果系统需要登记完整的用户个人信息,使用人员要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个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如账号为公用账号,需要登记该账号的使用人员范围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系统使用人须认真学习与遵守系统的操作手册,严格按照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并录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如有不明事项应当咨询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如果其人员需要使用易遨或商海导航等业务系统,人资和信息部门要严格控制权限。

第三章系统安全管理
第八条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1、系统使用人的登录口令属机密级内容,由个人自行掌握并保守秘密,严禁相互打听、转告。

不得使用弱口令,密码长度不能小于6位,不得与用户名相同,要定期更改。

2、对于所有的系统,每人只能拥有一个账号;人员离岗后原账号停用,新到岗人员必须重新申请,不得借用他人账户登录。

严禁使用他人名义操作业务或越权操作。

3、系统使用人要自觉遵守信息系统的保密办法,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退出或锁定系统,严禁进入他人工作界面窥视或篡改有关信息。

如发现他人的密码泄露应及时提醒,以保证信息安全。

4、严禁向其他人员或竞争对手泄露任何系统数据与业务资料。

有特殊需要的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导出数据,使用结束后应彻底删除。

造成泄密的,予以辞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系统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和规范系统账号、密码、员工资料和操作权限等。

第十条系统管理人员要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故障检修、病毒漏洞防范等工作。

不能及时处理的,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业务部门如需从后台调整数据,必须完成流程审批,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系统管理员才能够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应用系统数据备份
系统管理人员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应用系统数据备份:
1、每个应用系统都要制定自动备份方案,每天至少备份一次, 每月末进行一次完全备份。

各应用系统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数据备份是否正常运行,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要有检查记录。

2、每周要进行一次异地备份,将备份数据备份到其它计算机或其它存储介质上。

3、要确保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每两个月要进行一次备份数据的恢复测试,测试完成后要生成测试报告。

4、对计算机或设备进行软件安装、系统升级或更改配置时,应进行系统、数据、设备参数的完全备份。

应用系统更新后,应对原系统及其数据的完全备份资料保存一年以上。

第四章其他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系统上禁止使用及传播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在未授权的情况下,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截取、查看、记录、更改或接收他人的任何信息。

第十五条非经控股公司信息化推进部相关负责人批准,禁止员工与外部因特网传递信息消息,使用视频或语音。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给予50-2000元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按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控股公司信息化推进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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