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整改报告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整改报告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证券交易所市场监管整改报告【引言】近年来,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发展迅猛,但也难免出现一些乱象。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证券交易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以确保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本报告旨在总结近期证券交易市场监管整改的情况,并对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
【1. 问题存在】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一些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完善的问题,这严重影响了市场的透明度。
其次,市场内存在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再次,一些证券公司内部治理不善,存在违规经营和违规销售的情况,加剧了市场风险。
【2. 整改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证券交易所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首先,加强了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定期公开财务报告、内部交易情况等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其次,加强了市场监控力度,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打击价格操纵等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了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建立了健全的内部审计和风控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
【3. 整改成效】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市场透明度有所提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规范,投资者能够更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次,市场风险得到一定的控制,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现象有所减少。
同时,证券公司的内部治理也得到了改善,违规行为有所降低。
【4. 存在问题】尽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未能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次,监管措施还不够完善,对于一些新型违法行为还没有有效的应对手段。
最后,一些证券公司的内部治理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5. 建议与展望】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首先,加大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市场的透明度。
其次,加强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前发现和预防市场风险。
证券业市场监管整改报告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

证券业市场监管整改报告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证券业市场监管整改报告一、引言在证券业市场发展过程中,监管机构的角色至关重要。
市场监管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市场信心的提升。
本报告旨在分析当前证券业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以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当前的监管框架相对薄弱,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监管手段局限性较大,对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存在一定影响。
2.信息披露不透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不准确,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得关键信息,难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3.内部人员违规行为:存在一些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公正。
4.监管机构能力不足:监管机构在人员、技术和经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无法对市场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效果有待提高。
三、整改措施为了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监管法规的制定: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市场监管的效果。
2.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披露程序和披露内容,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
3.加强内部监管和自律:鼓励证券公司加强内部监管,落实内控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约束和培训,打造诚信从业文化,防止内部人员违规行为的发生。
4.提升监管机构能力:增加监管机构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投入,加强对监管技术的研发和运用,提升执法能力和监管效果,加强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合力。
四、结语证券业市场监管整改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和监管机构的有效监管。
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建立健全的资本市场的重要任务。
希望相关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推进证券业市场监管整改,为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大族激光: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2011-02-01

大族激光: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2011-02-01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于2010年07月27日起对我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财务会计基础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圳证监局于2011年01月06日对我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接到《意见》后,公司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
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意见》中的各项内容,研究部署落实部门分工和整改时间安排,并成立专门整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高云峰担任组长,其他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外部董事胡殿君、张鹏、独立董事庞大同、财务负责人周辉强、董事会秘书杜永刚、副总经理唐泳。
我们针对《意见》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对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制定了整改计划,全文如下:一、对外投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计划(一)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存在缺陷1、部分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检查发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并未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具体人员和数量,也未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具体决策运作程序,实际运作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构成随意性较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项目投资尽职调查的执行部门、执行程序、调查结果的应用也没有做出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委员会的成员组成以及决策运作程序,明确对项目投资尽职调查的执行部门、执行程序及调查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部门:投资管理中心。
整改责任人:副总经理唐泳。
整改时间:2011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毕。
关于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视讯公告编号:2015-096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视讯”或“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4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在法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2015-094号公告。
公司收到整改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责令公司管理层组织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项整改工作会议,针对决定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公司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了系统的整改方案。
相关整改项目目前已落实实施。
2015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现将公司的整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第一、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诚亿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亿科技”)于2015年6月28日签订了全国范围内光纤径路的租用和服务协议,并于2015年6月29日晚披露了《关于签订全国范围内光纤径路的租用和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和《更正公告》,对原公告(编号:2015-058)中错误的信息进行了更正,同时公司相关部门对整个诚亿科技的协议事项进行了梳理。
目前,按照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我们正在对拟合作的资产进行测试评估。
由于涉及的光纤径路较长,资产庞大,而且情况较为复杂,公司正在分段测试评估其北方地区的光纤指标和核对权属等情况,目前尚未有结果,暂不能确认其产权及使用权情况。
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与整改总结(pdf 7页)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以及指定保荐代表人李波、邱平协助和督导了证通电子的整改工作,并就《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总结报告”)发表意见如下:一、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1、专项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1)董事长规范运作意识不足,导致公司存在经营管理风险存在的问题:董事长对重要控股子公司疏于管理,未能防范、及时发现和制止严重的财务违规行为;董事长规范治理意识不足,以个人决策代替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
整改措施:公司延续聘请持续督导机构,并接受保荐机构的培训指导;加强内审部在内控等方面的职责;完善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内控建设的工作;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细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保证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正确行使管理与决策职权,保证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理合法。
整改结果:①公司已于2011年4月27日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保荐协议,延续聘请中信建投为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11年4月1日—2012年12月31日;②2011年4月—6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部门经理、子公司部分管理人员接受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公司内控建设顾问单位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培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意识;③公司内审部今后将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进行内部审计,并在审计完成后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相关内部审计报告;④公司已经制定子公司《章程》样本,并于2011年6月20日专门向子公司下发通知,重新委派了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人员,并要求子公司按照《章程》样本对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⑤公司按照深证局字(2011)31号《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启动内控建设工作,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目前在顾问单位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的帮助下,公司正在对证通电子、证通金信两家公司进行部门访谈和资料抽凭,整理公司风险清单和风险数据库,后续将按照《内控基本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进度,建立和完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体系,夯实发展基础,切实提高公司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⑥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方案;6月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的年度报酬方案。
兆新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公告编号:2020-028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新股份”)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36号),现将原文内容公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以及我局2019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我局自2019年10月起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一)董事会不当限制股东权利你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你公司6.45%股权)提交的四项临时议案,次日以上述四项议案违反《劳动合同法》为由,决议不将上述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你公司董事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有关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当限制了股东权利。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你公司未对收购上海中锂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和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
此外,你公司内幕信息登记表缺少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格式要求。
(三)违规对控股股东提供担保2017年7月24日,你公司及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及系列担保合同,你公司以2,000万元存款为你公司及彩虹集团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2019年1月2日,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将上述存款全额扣划,用于偿还彩虹集团贷款本金。
关于深圳证监局限期整改通知的整改总结报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码:2009-050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限期整改通知》的整改总结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证监发[2001]4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于2009年6月23日起对本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2007年8月本公司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方面的情况。
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收到深圳证监局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出具的《关于责令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深证局发[2009]343号,以下简称“限期整改通知”)。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收到上述《限期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讨论和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全文已于2009年10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重大投资决策不谨慎、不规范(一)重大投资决策不谨慎《限期整改通知》中指出:2008年3月,经公司二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
2009年6月,经公司二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向创投公司增资并引入新股东。
增资后,创投公司注册资本达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投资2500万元占70%股权,自然人何亚平投资1500万元占30%股权,并享有创投公司未来每年净利润50%的收益权。
上述创投公司的经营方向、经营模式与公司“专注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相违背。
此外,创投公司由何亚平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仅由财务总监吕宏对创投公司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投资项目行使投资决策权。
最近三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说明

最近三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说明(中英文版)In the past three years, our company has faced disciplinary actions and regulatory measures imposed by securities regulators and exchanges.In light of these events, we would like to provide an explanation and update on the measures we have taken to address the issues at hand.近三年内,我公司面临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处罚及监管措施。
针对这些事件,我们愿就此作出说明,并更新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First and foremost,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we take these regulatory actions very seriously.We have established a comprehensive compliance program that is designed to ensure our ongoing compliance with all relevant securities laws and regulations.This program includ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robust internal controls, enhanced training for our employees, and the appointment of a dedicated compliance officer who is responsible for monitoring and enforcing our compliance policies.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我们高度重视监管机构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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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整改报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菲光”)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贵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2019〕188号,要求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
现将检查存在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你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8.39亿元。
2019年4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报并同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你公司业绩由盈转亏,净利润为-5.19亿元。
经检查,你公司未能合理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识别而未能识别存货已出现的减值迹象,致使你公司在编制业绩快报时未能足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此外,你公司在存货系统核算数据出现重大异常时未予重视,未及时查找、综合判断与全面处理存货管理系统异常形成原因及后续影响情况,致使你公司部分生产成本结转不准确。
上述情形反映你公司财务管理薄弱,内部控制严重缺失,导致你公司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整改措施:
1、加强财务系统建设
公司加快会计核算ERP系统的更新升级,保证数据传递的实效性,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2、明确各部岗位职责
提高基础会计核算水平,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加强存货期末的减值测试及成本结转准确性,强化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岗位的职责及相关工作流程,完成岗位的
人员配备,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并及时编制和披露。
3、提高人员专业能力
企业编制财务报告方面,加强信息技术和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有效减少避免编制差错及人为调整因素,不断提高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4、谨慎披露财务数据
对于未经审计的数据,本着谨慎性原则慎重进行会计确认及披露,并对重大的会计事项及其数据应及时与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取得充分沟通,不可随意公布公司财务报告或财务数据。
公司已于2019年5月6日聘任新的副总经理及2019年7月1日聘任新的财务总监,旨在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加强财务管理,并按照《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对造成本次年报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产生差异的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处理;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强培训及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以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强同中介机构的业务沟通,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整改完成时间:已分别于2019年5月6日、2019年7月1日完成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聘任,后续将加快其他财务岗位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系统升级预计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公司将持续规范盈利预测编制,持续夯实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二、业绩快报修正不及时
你公司在2019年4月3日知悉2018年业绩大幅变动的信息后,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直至2019年4月26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时才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整改措施:
1、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工作
依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法规,围绕与财务相关的制度进行梳理,不断
优化业绩披露的相关流程,强化工作节点,保证信息沟通顺畅,积极推进流程的落实和执行。
公司未来将不断加强对财务核算的审计监督,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不断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对整改方案及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内控管理体系的提升。
2、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强调各部门应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联的事项,做到及时反馈公司的重大信息至证券部,并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
公司将大力加强信息披露义务,加强证券部人员队伍建设,梳理三会工作流程,健全文件核对工作的责任环节,切实做到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
3、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并邀请专业人士到公司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及时传达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及上市公司典型案例等,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公司已整改完成,内控体系梳理正在实施,公司将长期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公司运作。
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投资者于2019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提问“请问机构投资者近期持续卖出,是否与欧菲光业绩不达标有关”,你公司回复“公司不会对业绩预告区间进行修正”。
经检查,你公司在未及时跟进了解、核实财务及业绩信息的情况下即发布不会进行业绩预告区间调整的确定性回复,向投资者传递了错误的信息,信息发布不谨慎。
二是你公司2019年4月29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筹划股权转让事项。
5月8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欧菲控股和裕高决定终止筹划重大事项。
5月9日,你公司又发布更正公告称欧菲控股和裕高并未决定终止股权转让事项。
经检查,你公司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时,未经内部审批程序,导致信息披露出现偏差。
整改措施:
1、加强信息核实,谨慎对外披露
互动易是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互动的重要方式,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针对互动易上的提问,公司证券部已配备专人定期进行搜集,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问题的探讨及验证,加强信息的准确性及有效性,本着谨慎性公平原则,保证沟通的顺畅,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强化内部流程,提升信披质量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流程,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有效监控,及时、全面的获取信息,并通过参加公司的月度会议及时掌控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络,准确及时的获取信息。
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不断优化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流程,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活动,确保在今后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信息披露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整改完成时间:公司整改完成,并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