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主题: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编号:

制定部门:批准人:

制定时间:

一、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三、单位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列席参加。

四、部门消防安全例会由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经理或总监)主持召开,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五、例会内容应以消防安全工作为主,总结上月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布置下月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凡遇节假日时,必须提前半月召开例会将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布置到位,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六、每月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带队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情况和问题在会上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进行处罚。

七、各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中遇到资金困难可及时向单位领导请示,单位领导应予以大力支持。

八、对于部门有隐患或者发现隐患不立即报告的部门,例会上将对其部门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勒令立即整改。

九、对于无故不参加例会的人员,单位视情节轻重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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