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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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国际货运代理 企业
1. 概念
• 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承运人 的委托, 委托人的名义或者 或者自己的名 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自己的名 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 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 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企业法人。 • 作为代理人办理业务,以委托人或自己 作为代理人办理业务 办理业务, 的名义办理业务,收取代理费、 的名义办理业务,收取代理费、佣金 • 作为独立经营人,接受委托,签发运输 作为独立经营人,接受委托, 单证,履行运输合同收取运费、 单证,履行运输合同收取运费、服务费
3. 运作
4. 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登记注册程序
• 领取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领取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 递交上述资料等待核准结果 •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设立登记申请书》 设立登记申请书》 •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银行开立入资专 户,办理相关手续 •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律形式的,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律形式的, 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领取《决定书》缴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 领取《决定书》缴费,领取《 执照》 执照》
2.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条件 •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万美元;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 万美元 • 2、外国投资者可以收购股权方式收购 、 已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已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但股权比 例以及投资者资质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例以及投资者资质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 3、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 4、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 5、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 、 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 6、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

国内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一、申请人资格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运输有关、有稳定货源的单位,并且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请项目中占大股。

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二、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条件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具体来讲,至少要有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其资格由业务人员原所在企业证明,或者取得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资格证书。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以自有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供产权证明。

以租赁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供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赁契约。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装卸设备、包装设备和短途运输工具。

(四)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且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五)有与经营的业务项目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人民币。

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申请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相应增加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上述最低限额,则超过部分可以作为设立分支机构的增加资本。

申请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除应当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与《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范围有关的业务3 年以上;(二)具有相应的国内、国外代理网络;(三)拥有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登记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提单。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构想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构想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的构想(一)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性质分析1.行业属性我们集团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化的国际货物运输的服务性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法人企业。

公司将以最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价格、真是的信誉为客户提供快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2.主要经营范围主要是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业务和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租船,定仓,仓储,中转,集装箱拼箱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咨询及相关业务。

(二)区域进出口现状及国际货运市场分析1.区域主要出口产品品种及数量构成①进入本行业的企业日益多②政府对行业管理“秩序缺位”③中国物流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④外资企业纷纷抢占中国市场2.区域主要进口产品品种及数量构成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102031万台;服装;纺织纱布;农产品;鞋类;家具及其零件;钢材2887万吨;铁矿38865万吨等。

3.区域主要进出口企业现状4.区域国际货运企业经营业务情况集团充分利用分布在美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及国内主要沿海城市、省会城市的50余家分公司和办事处为客户提供优质全面的海运、空运、水运、陆运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服务(包括揽货、租船、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拆箱、报关、报验、结算、咨询等)及国际船舶代理服务、国际船舶管理服务、船舶监造服务、海员服务等。

5.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竞争状况分析外资物流企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外资生产企业,一般其服务的客户数量不多。

外企在资金、人才、理念、管理方法、服务及技术(尤其是IT)等方面都具有优势,凭借着这些优势,它们占据了外资企业物流供给的大部分市场。

如马士基海陆、美国总统轮船、铁行渣华、东方海外、商船三井等。

目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外资物流企业。

入世后,海外船公司的经营已更加自由,一大批外资船公司纷纷建立了自己的货运代理公司或物流公司,直接和全面地控制货源,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参与市场竞争。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笔记第一章:国际货运代理概述一、国际货运代理基础1. 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指在货物进出口过程中,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办理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业务活动。

2. 起源与发展:国际货运代理起源于15世纪的欧洲,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行业。

3. 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货运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合同关系,代理人必须遵循委托人的指示办理业务。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1. 企业类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包括货运代理公司、报关行、船务代理公司等。

2. 设立条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专业人员和办公场所。

3. 业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包括揽货、订舱、报关、报检、保险、仓储、装卸、中转、多式联运等。

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1. 责任类型: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包括合同责任、过失责任和严格责任。

2. 责任限制: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国际公约等进行限制。

3. 责任保险: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购买责任保险,以转移因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1. 保险类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等。

2. 保险条款: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

3. 保险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代理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1. 定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指通过海上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个国家(地区)运输到另一个国家(地区)的运输活动。

2. 特点:运输能力大、运费低廉、运输速度相对较慢、受气候和季节影响较大。

3. 海上运输方式的分类:班轮运输、租船运输、海上集装箱运输等。

二、海运货物、海运集装箱和海运船舶1. 海运货物:分为普通货物、大宗货物、危险货物、冷冻货物等。

2. 海运集装箱:标准集装箱、特殊集装箱、冷冻集装箱等。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管理和运作,促进外商投资的合法、公平、有序进行,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提高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外商投资设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业务活动。

第三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依法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从事禁止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依法自主经营,平等互利,公平竞争,不得与国内企业发生垄断、排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注册建立和变更第五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设立,应当依法申请注册,并按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变更经营范围、产权结构等情况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经营方式和业务范围第九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组建。

第十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输代理资质。

第十二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通过国内外市场,为客户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依法自主经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第十四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依法纳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货物准时送达,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于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施行。

部长吴仪1995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为,保障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第三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在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合理布局;(二)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六条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接受有关行业主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七条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第八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三)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东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怎么注册

东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怎么注册

东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怎么注册东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怎么注册呢?主要负责货物运输的业务,有内贸也有外贸,(一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还有二级。

三级等),一级代理可以直接在空运或海运公司或铁路公司订舱,二级必须只能在一级订舱,以此类推区别:1,货代是货运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人。

2,货代与物流(第三方)、货运公司本质上是一样的。

3,货代又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工作4,货代有一级与二级之分,一级货代有美金发票,二级没有而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

6,有钉舱权一级货代并不一定能拿得好的价格与服务,有许多情况,订舱货代反而要向通过他订舱那家货代(其他一级或二级)拿价格与舱位。

注册公司的步骤:第一步:向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审批;合格后会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 .点击->工商局网上企业名称申请入口2 .单击->企业名称审批操作视频教程3 .单击->企业设置操作视频教程4 .点击->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表下载第二步:租房:要有房地产证或相关的房地产证,租房要签订租赁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地产证复印件。

第三步:编制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

第四步:刻法人的私人印章(刻章店可以雕刻,几十元!)第五步:向会计师事务所收取《银行询价函》。

[认缴制可以忽略这一步]第六步:开立公司验资账户:银行向各股东签发付款委托书,并在询价函上加盖银行公章,各银行的询价费不相同。

第七步:申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认缴制可以忽略这一步]第八步:到工商局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网上公司成立时预留窗口)请提供以下信息:1 .注册地址证明(租赁合同、房地产证等)...2 .股东会决议3 .股东及法人身份证4 .验资报告5 .公司章程6 .公司设立登记表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第九步: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备案,备案完毕后再到指定的印章店盖章。

(公章和财务章必须刻制,其他章节可能需要刻制。

成立物流货运公司的条件及流程

成立物流货运公司的条件及流程

成立物流货运公司的条件及流程一、货运代理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装卸、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集装箱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等二、货运代理公司注册资本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

三、注册货代公司所需资料1首先公司注册需要法人股东身份证(至少两张身份证)2、提供所注册公司名称6-8个(建议2个字就好,容易通过)3、注册公司注册资金本:现在认缴制,不用实际到账;4、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要明确,字数建议在80字以内5、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时要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

四、注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流程公司注册的流程:查询公司名称(需要全体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干个名称、认缴的注册资金)--办理营业执照正副本-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立基本户账户(营业执照副本,三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办理也可以委托我们代为办理)--税种核定(需法人到税务局当面核定)一申请一般纳税人-购买税控软件-领取买票-企业正式经营。

五、注册货代公司所需时间1名称核准一次性通过5个工作日,若是驳回又要5个工作日,以此类推;2、名称核准顺利通过的话,需要10-15个工作日左右营业执照下来。

货运代理公司注册条件如下: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注册资本符合要求;3、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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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一、申请人资格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运输有关、有稳定货源的单位,并且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请项目中占大股。

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二、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条件
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具体来讲,至少要有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其资格由业务人员原所在企业证明,或者取得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资格证书。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以自有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供产权证明。

以租赁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供租赁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赁契约。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装卸设备、包装设备和短途运输工具。

(四)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且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五)有与经营的业务项目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申请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相应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上述最
低限额,则超过部分可以作为设立分支机构的增加资本。

申请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除应当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与《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范围有关的业务3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国内、国外代理网络;
(三)拥有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登记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提单。

三、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提交的文件
申请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应当向相应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请资格说明、申请的业务项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资格说明、现有条件、市场分析、业务预测、组建方案、经济预算及发展预算等);
(三)各方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四)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五)企业章程(或草案);
(六)主要业务人员情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业务
简历、资格证书);
(七)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方投资者的验资报告);
(八)投资者出资协议;
(九)法定代表人简历;
(十)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运单)样式;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函(影印件);
(十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表;
(十三)交易条款;
(十四)营业设施情况说明;
(十五)经营场所证明。

以上文件除(三)、(十一)项外,均须提交正本,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审批程序
申请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申请人应当向拟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

上述地方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有关文件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
一、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定义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是指以境外的投资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及外商独资形式设立的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条件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除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以下条件:
(一)投资者的资格条件
1、中国合营者至少有一家是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1年以上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或获得进出口经营权1年以上的企业,或者是从事相关的交通运输或仓储业务1年以上的企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中方合营者在中方中为第一大股东;
2、外国合营者至少有一家是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
年以上的企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方合营者在外方中为第一大股东;
3、中外合营者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过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

4、不属于码头、港口、机场等可能对货运代理行业带来不公平竞争行为的企业。

5、拟在中国投资设立第二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同一个外国合营者(包括其关联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第一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已满2年。

(二)其他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
2、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必要的通讯、运输、装卸、包装等营业设施。

三、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至少应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
印件);
(四)董事会成员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投资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证明文件及资信证明文件;
(七)主要投资方的资质证明;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审批程序
实践中,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由中方合营者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将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请拟设立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经其负责外商投资管理和国际货运代理管理的部门初审合格的,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外商投资管理和国际货运代理管理的部门将分别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货运代理的法规、规章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决定批准设立的,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

然后,再由中方合营者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上述两项证书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五、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投资比例和经营期限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作的承诺,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时起3年内,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美元。

但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4年内,即在2005年12月11日以前在这方面给予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国民待遇,使其最低注册资本与全部由国内投资者开办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相一致。

关于外国投资者在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中持有的股权比例,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作出的关于中国加入后1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的承诺,目前外国投资者在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中持有的股权比例尚不能超过75%。

但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4年内,即在2005年12月11日以前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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