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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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基金运作,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基金管理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实施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大纲指导意见》、《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监察稽核报告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并报告督察长。

监察稽核工作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内部管理与基金运作、公司固有资金使用、公司各项制度、操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基金效益的准确性、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进行监察稽核。

第三条督察长及监察稽核部在各相关部门自我监察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方法和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与各部门保持着超然独立的关系。

第四条监察稽核人员行使职权,应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和保护。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第五条公司设督察长,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全权负责监察稽核工作。

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可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应独立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如发现管理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报告。

第六条公司设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配备若干名专职的监察稽核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监察稽核部总监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任命。

第七条监察稽核人员应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忠于职守、通晓法律、熟悉基金业务及财经管理知识,并具备相应技能。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

第八条监察稽核人员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基金监督自查情况汇报

基金监督自查情况汇报

基金监督自查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特向您汇报我公司基金监督自查情况。

自查期间,我们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基金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检视。

首先,我们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了全面审查,确保投资标的符合监管规定,且风险可控。

同时,我们对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操作。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还重点关注了基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首先,我们发现了部
分基金投资标的存在一定风险,我们立即进行了调整,确保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其次,我们发现了部分基金运作中存在的一些管理漏洞,我们立即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加强了内部管理和控制。

此外,我们还发现了部分信息披露不够及时、不够准确的问题,我们也立即进行了整改,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基金监督管理方面的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
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基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基金运作的稳健和透明。

我们将加强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加强信息披露,确保基金运作符合监管要求,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看,我公司基金监督自查情况总体良好,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已经
及时进行了整改。

我们将继续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基金运作的安全和稳健,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感谢领导对我公司基金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确保基金运
作的合规合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谢谢!。

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2800字

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2800字

三一文库()〔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2800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16号现公布《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七月七日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根据基金监管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相关人员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及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负责人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基金销售机构任职。

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离任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退伙的,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立即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同时存档备查。

第五条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 1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制度_Llinks

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制度_Llinks

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制度_Llinks一、概述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其业务性质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监管要求。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管理。

监管要求反映在行业准入、运营及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涉及制度建设、内部控制、业务规范等方面。

其中,监察稽核制度是保证基金管理公司合规运营、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之一。

二、监察稽核制度设计1. 监察稽核部门设置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公司全面的监察稽核工作。

该部门的人员应当具有高素质、专业化背景和丰富经验。

2. 监察稽核制度定期更新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根据监管部门的政策和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监察稽核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合理和具有适用性。

3. 监察稽核工作逐级审核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应当对各部门的风险点、业务流程、制度运营等进行逐级审核。

审核结果应当报告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便高层能够及时调整、纠正公司运营中出现的问题。

4. 监察稽核工作和客户投诉的处理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的制度。

在接到客户投诉后,监察稽核部门应当及时向投诉人解释和处理问题。

5. 监察稽核报告的制度化基金管理公司的监察稽核部门在完成监察稽核任务后应当向高层管理人员汇报监察稽核工作,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监察稽核报告。

监察稽核报告应当包含有关公司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业务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形成文件化报告,存档备查。

三、监察稽核制度实施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监察稽核制度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工作。

制度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执行,确保监察稽核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检查和修订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制度规定的频次进行监察稽核工作,定期对公司内部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和修订。

对重大风险点、投诉信访等问题,应当立即合理处理。

2. 严格控制监察稽核工作人员的权限为保证监察稽核工作的公正、客观,公司应当严格控制监察稽核工作人员的权限,防止干扰和损害。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检查、评价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察稽核的对象包括公司所有工作部门和工作环节。

第三条监察稽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开展工作;(二)客观、公正、准确;(三)只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具体的改进工作由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执行;(四)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应对监察稽核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干涉监察稽核部门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督察长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第二章监察稽核部门及人员第六条公司设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个部门的具体业务和活动进行日常性监察和稽核。

第七条监察稽核人员必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善于交流和沟通,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本科以上学历。

第八条公司监察稽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监察稽核人员办理监察稽核事项时,与被监察稽核单位或监察稽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被监察稽核单位或个人,有充分证据认为监察稽核人员与监察稽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督察长提出回避。

第九条公司加强监察稽核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高监察稽核人员素质,提升监察稽核工作质量。

第三章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第十条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和综合管理部门的业务、财务、会计及其它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独立地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评价和建议。

对监察稽核事项,应做到事实清楚、材料真实、评价公正、结论准确。

第十一条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一)起草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基本制度,拟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二)对公司监察稽核体系的建设提出建议,负责监察稽核部门内部组织机构的功能设计和调整;(三)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向公司决策和管理部门提供建议;(四)管理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编制监察稽核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五)对公司经营和综合管理部门进行例行审计、效益审计和其他审计,对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审计;(六)负责对公司系统监察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七)完成公司有关部门委托的监察稽核项目;(八)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季度监察稽核项目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季度监察稽核项目

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xxxx年第x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各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组织本部门相关责任人填写,由监察稽核部门人员复核。

2、本表填写完毕后,交公司督察长审查并签字。

3、此表所列明的监察稽核项目是必填项目,鼓励各公司根据需要增加监察稽核项目。

4、中国证监会将视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的监察稽核项目。

5、“控制制度索引”一栏指在空格中填写与监察稽核项目有关的制度名称和条款。

督察长审查
序号检查事项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监察稽核部门复核人填报日期
签字:
1. 公司治理
2. 投资管理
3. 营销与销售
4. 后台运营管理
5. 人力资源。

8-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8-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16号【发布日期】2011.07.07 【实施日期】2011.10.01【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基金【唯一标志】155139【全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16号)(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3篇其他规范性文件3篇地方法规1篇)现公布《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七月七日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根据基金监管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相关人员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及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负责人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基金销售机构任职。

第四条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离任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退伙的,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立即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同时存档备查。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第五条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制度为了确保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效,保护和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以及管理公司自身的利益,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特制定了监察稽核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其能够全面、有效地履行监察稽核职责。

一、监察稽核的目的二、监察稽核的职责1.制定监察稽核计划,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监察、检查和稽核,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2.审计和监察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3.监察和稽核公司财务报表,发现并纠正错误和违规行为;4.监督公司各类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包括投资决策、资金运作、交易操作等;5.跟踪监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确保公司的风险可控性;6.掌握公司人员工作情况,检查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的情况,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7.提供监察稽核报告,对监察稽核结果和问题提出建议,促使公司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8.对公司合规性,公司内控制度以及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监察稽核的程序1.监察稽核计划的制定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制定年度监察稽核计划,明确监察项目、周期和责任人,确保全面覆盖和有序进行。

2.监察稽核实施依据监察稽核计划,监察稽核部门对各项业务展开检查和稽核活动,包括审查公司文件资料、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

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提供信息和资料,并进行询问和调查。

3.监察稽核报告和修改意见稽核完成后,监察稽核部门应及时整理监察稽核报告,明确问题和建议。

监察稽核报告应包括被检查部门的有关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监察稽核部门对问题的分析和整改建议,以及相关人员的陈述。

4.监察稽核报告的呈报监察稽核报告由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呈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确保问题得到高层重视并及时得到解决。

5.问题整改和落实被检查部门应根据监察稽核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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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一、监察稽核报告的纸张、封面。

(一)纸张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年第×季度监察稽核报告”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字样,并标明报送日期、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监察稽核报告内容及有关说明(一)声明由总经理签字的以下声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于××××年××月××日阅读本报告,并知晓本报告内容。

”(二)督察长评估报告督察长评估报告由督察长出具,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主要人员变动:公司高管人员及基金经理有无变动,上述人员有无发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2)公司股东情况:公司股东有无变更以及有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被披露;公司股东有无被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公司股东有无违规处分其出资行为(如在公司注册登记后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以资金信托、股权托管、质押、秘密协议等方式私下转让出资);公司股权有无被司法冻结或被采取其他强制司法措施;公司股东有无转让公司股权的意向。

(3)诉讼仲裁情况:公司有无发生诉讼、仲裁,案件所涉及的主要争议以及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4)行政处罚情况:公司有无发生因违规行为受到其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况;(5)公司组织结构的重大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变化;(6)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有无增减和修订;(7)督察长根据自身职责认为需要向董事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完成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1)有重点地列示本报告期内所进行的主要监察稽核工作;(2)详尽说明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公司相关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3、上期监察稽核报告发现问题的改进情况对上一期监察稽核报告所列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已进行整改的,说明整改效果。

未进行整改或正在进行之中的,说明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4、对有关媒体报道与负面舆论情况的说明说明本报告期内在市场上或公共媒体中是否出现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或基金份额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消息,若存在上述情况,应说明公司知悉后采取的相应措施。

5、督察长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三)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见附表1)(四)公司本季度的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

(五)公司年度监察稽核报告由督察长出具评估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评价。

2、本年度监察稽核工作的总结。

3、下一年度监察稽核工作的计划安排。

附表一:基金管理公司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附表二: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一.doc附件二.doc基金管理公司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xx年第x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填表说明 1、本表由各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组织本部门相关责任人填写,由监察稽核部门人员复核。

2、本表填写完毕后,交公司督察长审查并签字。

3、此表所列明的监察稽核项目是必填项目,鼓励各公司根据需要增加监察稽核项目。

4、中国证监会将视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的监察稽核项目。

5、“控制制度索引”一栏指在空格中填写与监察稽核项目有关的制度名称和条款。

督察长审查签字:1、公司治理1.1 在本报告期内是否召开了股东会?如有,请列出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和决议。

1.2 股东会的召开程序、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1.3 是否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股东会?如否,请说明参加人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是否有签字、盖章。

1.4 在本报告期内是否召开了董事会?如有,请列出董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和决议。

1.5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1.6 参加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是否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董事会事项,并履行相应的程序?1.7 是否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委托他人参加?如是,请列出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并说明是否有委托书,委托书是否有明确表决意见及委托人签字。

1.8 本年度是否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累计两次未参加董事会?如有,请写明该董事姓名。

1.9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是否有原始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文件是否得到及时整理并妥善保存?1.10 公司股东或相关公司(如与基金管理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是否派人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否要求公司提供未公开的基金投资组合、核心股票池等商业信息?是否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基金投资决策的行为?若有,请在备注中列示。

1.11公司董事长和其他不担任经营管理层职务的董事是否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否要求公司提供未公开的基金投资组合、核心股票池等商业信息?公司或其他投资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决策之前是否向董事长、董事或股东方人员进行咨询?若有,请在备注中列示。

1.12 是否发现公司股东或相关公司(如与基金管理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证券承销、证券投资等业务活动中给予配合?1.13 公司股东、股东的关联公司或其他相关公司(如与基金管理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是否与公司有100万元以上的资金往来?如有,请列出时间、金额、去向、原因。

2、投资管理2.1 研究2.1.1 是否按照制定的研究业务流程和规范开展研究工作?2.1.2 是否存在公司高管、基金经理等第三人影响研究人员作出独立判断的情况?2.1.3是否存在先进行投资决策后补研究报告的现象?2.1.4是否根据所管理基金的特征和市场变化情况维护投资对象备选库?2.1.5是否针对每只基金建立并调整股票池?2.1.6是否发现研究报告存在内幕信息?2.1.7公司对重大投资决策是否有界定标准?如有,请简要说明。

是否有决策记录?2.1.8重大投资决策是否有研究工作的支持?2.1.9重大投资决策是否有决策记录?2.1.10公司是否建立对研究报告质量的评价体系?2.1.11是否按此体系进行评价?如是,请简要说明本报告期评价结果。

2.2授权与决策2.2.1 公司所管理的每一只基金的投资授权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若出现违反投资授权制度的情况,请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2.2.2 公司是否执行重点投资对象的选择与批准程序以及投资风险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若出现违反情况,请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2.2.3 公司所管理的每一只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出现违反情况,请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2.2.4 公司所管理的所有基金的累计投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出现违反情况,请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2.2.5 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否违反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限制?若出现违反情况,请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2.2.6 公司建立的每一只基金的投资限制或禁止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若出现违反的情况,请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2.2.7 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超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31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比例或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是否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2.2.8 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是否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若出现违反的情况,请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2.2.9 基金进行银行间债券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2.2.10公司本期是否按规定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如有,请列出每次的时间和参加人。

2.2.11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是否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和决议?2.2.12 基金经理是否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2.2.13基金经理超过规定限额的交易是否经过批准程序?2.2.14基金经理每日的投资决策记录是否完整及时得到保存?2.2.15是否发现基金经理存在其他违反谨慎、勤勉义务,造成投资人利益损失的行为?(如可转债未及时申报转股、对涉及到重大利益的事项不参加上市公司股东会表决等)2.3交易的执行基金管理公司基本情况统计表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设立时间注册资本净资产办公地址管理资产总规模(亿份)封闭式基金规模开放式基金规模其中:货币市场基金规模企业年金规模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其他资产规模股东情况股东名称出资比例注册资本注册登记号注册地址详细办公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会成员董事姓名国籍任职时间委派单位或来自单位专业(金融/法律/ 财务/其他) 兼职情况联系电话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姓名国籍任职时间委派单位或来自单位专业(金融/法律/ 财务/其他) 兼职情况联系电话高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最高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原任职单位(或岗位)及职务是否曾在海外学习、工作。

如有,请说明时间分管部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基金经理姓名管理基金名称性别年龄国籍最高学历、学位任职时间原任职单位(或岗位)及职务是否曾在海外学习、工作。

如有,请说明时间。

分公司及办事处名称主要负责人设立时间员工人数详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固有资金投资银行存款国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买入返售证券大额可转让存单政策性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其他总份额本公司管理的份额总份额本公司管理的份额员工持有基金情况投资人数持有基金总份额非本公司管理基金本公司管理基金本公司管理基金明细情况人数总份额人数总份额基金名称人数份额占该只基金份额比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员工违规处罚姓名任职部门职务处罚类型处罚部门处罚时间及原因公司内部公司外部公司违规处罚处罚类型处罚部门处罚时间及原因员工变动情况员工总数本季新进员工数本季员工离职人数备注:1、公司首次填报本表时应将全部内容填写完整,以后填报时,应将与上季度内容发生变动的部分以显示。

2、本表内容以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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