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
【3286+,2020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286+,2020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3286+ 2020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x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建立应急队伍建设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灾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x ”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x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救援队伍,是指由公安消防、武警、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等力量组成的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以及x、乡政府、相关部门、村居(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利用各种力量组成,负责处置本地区、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
第三条本x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使用、保障适用本办法,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在服从部门制定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同时也适用本办法。
公安消防、武警、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等骨干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由各乡镇政府、x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学校、自治组织等单位具体负责,遵循“谁建队、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
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和调用。
第二章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的分类。
(一)骨干应急救援队伍。
是指由公安消防、武警、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等力量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是指由x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专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专业技术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
包括卫生、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海事、渔业、电力、电信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
(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是指乡镇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专职、兼职、义务应急救援队伍。
(四)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
是指由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其他组织建立的各种志愿者参加的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管理方法及措施

应急救援队管理方法及措施应急救援队管理方法及措施概述应急救援队是一支专门组织的团队,旨在应对突发事件、灾害和紧急情况,为受灾群众提供紧急救援和援助。
在应急救援队的管理中,采取合理的管理方法和采取适当的措施非常重要,以确保救援队在应急情况下能够高效、有序地组织和执行任务。
管理方法1. 管理体系建设为了有效管理应急救援队,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至关重要。
这包括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制度和流程,明确救援队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和决策有效。
2. 队伍组织结构应急救援队的组织结构对于管理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
建议建立清晰的指挥结构,确保各级指挥层次分明,责任明确。
可以设立指挥部、分队和小组,每个层次都要有对应的负责人,便于指挥和管理。
3. 培训与练习为了确保救援队的整体素质和应对能力,培训与练习是必不可少的管理措施。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救援队成员的技能水平和应对能力。
同时,安排实际演练和模拟救援场景,让队员们熟悉操作流程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方式。
4. 状态监控与反馈为了及时了解救援队的工作进展和状态,建议在管理中加入状态监控与反馈机制。
通过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和技术手段,实时掌握队员的位置和行动,及时掌握救援队的工作情况。
同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让队员们能够及时报告任务进展和需要的支援。
管理措施1. 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应急救援队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案演练。
预案要包括应急队伍的组织结构、指挥流程、任务分工、物资准备等内容,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救援队能够迅速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
2. 物资与装备准备为了顺利开展救援工作,应急救援队需要合理准备必要的物资和装备。
建议建立物资登记和统计制度,明确物资的种类和数量。
定期检查和更新物资,确保物资的完好和充足。
3. 心理疏导与支援救援工作是一项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救援队员往往会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
管理中应考虑到队员的心理健康,提供相关的心理疏导和支援。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是指经过专业培训和组织管理的一支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和素质的队伍。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伍的任务是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进行救援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层负责、协同合作的原则。
第七条应急救援队伍的领导机构应当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队伍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设置应根据地理环境、灾害类型和救援需求进行科学规划,确保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第九条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活动,提高队伍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管理应当按照岗位要求,严格选拔、培训和考核,确保队伍成员的素质过硬。
第三章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保障第十一条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工具,确保能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保障工作包括装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更新等方面,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装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装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保障工作应当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装备的科学管理和良好运行状态。
第四章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合作第十五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的共享和交流,协同配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效能。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与当地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应急救援队伍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应急救援工作的规划、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力量。
2.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不同的应急事件,划分为不同的救援小队。
每个救援小队由一名队长带领,队员不少于5人。
队伍中应具备医疗、救护、工程、通信等专业人员。
3.应急救援培训机构:负责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队伍建设1.队伍组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招募合适的人员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2.队员选拔:队员需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应对各种应急事件的能力和素质。
3.队伍培训:应急救援培训机构定期对队伍进行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等方面,提高队员的应急救援技能。
4.队伍装备: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械,确保队伍能够有效救援。
5.队伍督导: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对队伍进行督导,检查队伍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状况。
四、工作制度1.应急预案:针对各类应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队伍的任务和责任。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队伍的应急响应速度和救援能力。
3.应急调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应急事件的情况,及时调动队伍,并指挥协调救援工作。
4.应急救援处置:队员在救援过程中需服从指挥,按照预案进行救援处置。
五、保障措施1.人员保障:保障队伍每个成员的身体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保健措施。
2.财务保障:为队伍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保障队伍的运行和活动。
3.装备保障:定期检查装备的完好度,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装备。
4.培训保障:提供必要的培训场所和设施,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奖惩措施1.优秀队员:对出色表现和救援成果显著的队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扬。
2.失职队员:对在救援过程中失职、玩忽职守甚至造成事故的队员,进行严肃处理,甚至开除队伍。
应急救援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救援队的日常管理,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应急救援队的全体队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队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应急救援队设立队长、副队长、队长助理等职务,负责队伍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下设以下几个部门:1. 车辆保障部:负责应急救援车辆的维护、保养和调度工作。
2. 通讯保障部:负责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调度工作。
3. 人员培训部:负责队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4. 装备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分发工作。
5. 综合办公室:负责队伍的日常行政、财务、档案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七条应急救援队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措施和责任。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 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职责。
3. 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及使用。
4. 应急通讯联络方式。
5. 应急救援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九条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队员管理第十条应急救援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应急救援技能。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队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实践。
2. 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应急救援工作秘密。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应急救援队各项规章制度。
4. 维护应急救援队的形象和荣誉。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队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晋升工作由应急救援队组织部门负责。
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

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1、说明: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应急救援的要求,生产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生产特点,采取兼职建队,并制定本办法。
2、管理范围: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3、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3.1方针和原则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高效原则:统一指挥,一队多用,协同配合,资源共享,兼职兼责3.2组织机构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队长2名。
成员数名,分四个小组,水枪一组、水枪二组、器材组、救护组。
3.3职责:3.3.1应急救援队由安委办负责归口管理,隶属于应急救援指挥部消防应急分队。
3.3.2承担集团公司各类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较大事故以消防队为主,救援队为辅),负责现场救援的协调与处理,参与现场救援,收集现场信息和危害评估。
3.3.3救援范围包括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重大水、电、气和环境污染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以及其他需要紧急救援的事故。
3.3.4当其他兄弟单位需要紧急救援时,应急救援队应听从指挥,协同配合,积极参与紧急救援。
3.3.5熟悉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掌握各类事故处置方法,逐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反事故演练。
3.3.6熟练掌握和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并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备用。
3.3.7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不能等同于各应急救援小分队、各车间兼职消防队的职责。
3.3.8各分公司、车间负责本单位应急分队和应急小组组建和应急管理。
3.4人员管理3.4.1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均是来自于生产一线,具有较强的安全技能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身体素质优良。
3.4.2在正常状态(无紧急事故)下,救援队员隶属于所在单位管理;在非正常状态(有紧急事故)下,救援队员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管理。
3.4.3在无特殊情况下,救援队员均应按时参加应急救援队伍举行的各项活动,不得请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三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工作,包括组建、培训、指挥、装备、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了救助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临时组织起来的专业队伍。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伍的任务是:及时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伤害和损失。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救援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应当综合考虑地理环境、社会经济发展、应急救援需求等因素,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动态管理”的原则组建。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需求,制定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结构和配置标准,确定专业救援队伍的培训和选拔标准。
第八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建立起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组织机制。
第九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应当注重队伍的多元化,包括:专业救援队伍、群众志愿者队伍、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等。
组建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统筹考虑,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
第十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应当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包括组织机构设置、队员招募、人员考核、装备配备等方面。
第三章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第十一条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是提高队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保证队伍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的基础。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应当根据队员的具体岗位和任务进行分类,包括:基础训练、专业技能训练、应急处置训练等。
第十三条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应当以实战为导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队员的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
第十四条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应当定期进行,包括定期演练、模拟训练、考核评估等。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依据《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XX省“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队伍)是指由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依法组建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任务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具备承担救援任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按照平急结合、训练有素、作风顽强、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实操演练,做好救援装备的配置储备和日常养护工作,确保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四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整合资源,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结合森林草原分布、水文地质条件、所处地震带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形势,针对常发、易发灾种,积极推进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队伍建设相关的制度管理、装备配备、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给予指导和支持。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单位负责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运行保障。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应急值守、集结待命、调度指挥、预防性检查、培训演练和装备后勤保障等),并对照以下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一)具有相应的专业救援能力,队伍有组织、有保障,人员基本稳定,能够做到及时响应;(二)救援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救援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第三章队伍管理第六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应急救援队的管理和统一指导协调,主要包括:(一)调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基础信息数据库,督促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年度培训演练计划、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备勤、建立健全装备器材管理台账。
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
福州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福州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队的管理,切实提高应急救援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应急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保障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降低工程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原则本办法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配合协同、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明确了救援队伍、抢险设备、物资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地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三、救援队管理1、制度管理应急救援队应建立各项应急预案、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设备保养方案、教育培训制度、演练制度、值班制度、作息制度、安全巡查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等。
2、人员管理应急救援队人员报地铁公司安质部备案,合同期内人员更换应经安质部批准。
救援队全体人员应全年常驻救援队基地,平时实行打卡制度,每日早、晚进行两次打卡,未经请假不得离开救援队基地。
人员请假需经救援队队长批准,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应经过地铁公司批准,救援队队长请假手续应经地铁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其余人员经地铁公司安质部批准(请假单格式见附件1)。
未经请假外出每人/日罚款50元,于救援队计价时在进度款中扣除。
3、值班管理救援队应建立值班表,严格按照值班表轮流值班。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如因事不能到岗或因特殊情况中途离岗,需向队长请假并经队长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岗。
无故缺勤一次作旷工一天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开除。
4、教育培训救援队应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及档案,每周进行一次救援技能培训,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两次以上考核不及格的人按程序规定予以更换,每次教育时间不少于1小时。
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专业技能、救援案例等;2)轨道交通1号线各标段的抢险路线及工地情况、各标段地质和危险源情况、基坑开挖情况,基坑及盾构进出洞易发生的漏水、涌砂的险情;3)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知识等。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XX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广安府函〔2010〕1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分队、区市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区市县专业应急救援分队、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中队、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小队。
第三条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政府领导、军地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军地结合、平时与战时结合、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立足实战、务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五条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是本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全市各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同级人民政府相关类别、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督促相关类别、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第六条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以市公安消防支队直属力量、预备役部队、广安武警支队、驻广部队及其他市属优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依托进行组建。
市专业应急救援分队以相关类别、行业的应急救援力量为依托进行组建。
区市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以各区市县公安消防队伍、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依托进行组建。
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中队和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小队分别以本地区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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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福州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队的管理,切实提高应急救援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应急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保障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降低工程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原则
本办法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配合协同、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明确了救援队伍、抢险设备、物资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地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三、救援队管理
1、制度管理
应急救援队应建立各项应急预案、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设备保养方案、教育培训制度、演练制度、值班制度、作息制度、安全巡查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等。
2、人员管理
应急救援队人员报地铁公司安质部备案,合同期内人员更换应经安质部批准。
救援队全体人员应全年常驻救援队基地,平时实行打卡制度,每日早、晚进行两次打卡,未经请假不得离开救援队基地。
人员请假需经救援队队长批准,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应经过地铁公司批准,救援队队长请假手续应经地铁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其余人员经地铁公司安质部批准(请假单格式见附件1)。
未经请假外出每人/日罚款50元,于救援队计价时在进度款中扣除。
3、值班管理
救援队应建立值班表,严格按照值班表轮流值班。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如因事不能到岗或因特殊情况中途离岗,需向队长请假并经队长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岗。
无故缺勤一次作旷工一天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开除。
4、教育培训
救援队应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及档案,每周进行一次救援技能培训,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学习,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两次以上考核不及格的人按程序规定予以更换,每次教育时间不少于1小时。
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专业技能、救援案例等;2)轨道交通1号线各标段的抢险路线及工地情况、各标段地质和危险源情况、基坑开挖情况,基坑及盾构
进出洞易发生的漏水、涌砂的险情;3)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知识等。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组织到相应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机械设备管理
应急救援队应建立机械设备和车辆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台账,对各车辆、机械设备由专人负责驾驶或操作、维修保养、清洁,形成行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及加油记录。
保养频次为每周一次,每次出险后也应进行检查维修。
设立专人保管车辆特别通行证,经地铁公司调动时才可使用。
6、物资材料管理
应急救援队应建立物资材料管理办法和进出台账,设立保管员定期点检各类应急物资材料,及时补充、更换损坏或过期的物资,保证应急物资充足。
物资仓库内要干净、整洁、干燥、通风、光线充足,有防鼠、防潮设施;物资要做到隔地、隔墙,互不相靠,分类存放、标签清晰,配备货架,摆放整齐。
7、安全巡查
应急救援队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每月由救援队队长带队,对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各土建标段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巡查时间不少于3天。
在巡查过程中做好记录工作,巡查结束后汇总记录内容,向地铁公司安质部提交安全巡查报告。
对于现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安质部汇报,请示处理意见。
8、应急救援队每月向地铁公司安质部报送月报,汇报现有人员、设备、物资情况,当月出险、演练、培训等活动情况,以及下月培训计划等(月报格式见附件4)。
9、中铁十七局福州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工程01标项目部每季度对救援队工作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对于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不合格人员,应及时撤换,保证人员素质。
四、救援演练
应急救援队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应急演练,演练前预先编制应急演练方案,确定演练的科目、时间、地点、参演设备和物资,并组建演练指挥小组。
演练本着精心组织、统一指挥、分工明确、标准操作、反应迅速和救援高效的基本原则,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为指导思想,按照精心制定的演练方案紧张、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演练过程应详细记录,收集信息;演练后认真总结经验,以及参演设备的性能,引孔速度、注浆压力、双液浆和聚氨酯配比等技术参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提高和改进,以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技术与救援队伍的整体应
急能力。
五、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队经地铁公司安质部批准,方可外出实施救援工作,应急救援调用状态分一、二、三级。
一级状态为事故抢险状态。
人员、设备、物资等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展开抢险工作。
二级状态为现场待命状态。
人员、设备、物资必须在风险可能发生前、或因需要在重大风险工序实施前,到达工程现场待命。
三级状态为基地待命状态。
人员、设备、物资在基地内做好抢险出发准备工作,做好抢险待命。
未经地铁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批准,救援队不得私自调动机械设备外出抢险、施工等,若私自出场经确认情况属实,一次处以20000元的罚款。
六、抢险费用
经地铁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调动出场后,与出险单位及现场监理单位签认《应急救援签证单》(附件2),以确认工程量,若双方存在分歧,由地铁公司负责裁定。
抢险单价依据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应急救援队合同附表7《应急救援队抢险综合单价表》。
救援队依据经确认或裁定后的工程量和抢险单价,计算该次抢险费用,填写《应急救援计价单》(附件3)报地铁
公司安质部审核。
按审核后的抢险费用向出险单位发付款通知书和发票,若出险单位在十日内未付款,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至地铁公司安质部,由地铁公司予以协调。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应急救援队请假审批单
备注:救援队队长请假审批至分管领导,其余人审批至安质部。
填报时间:年月日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编号:应急救援签证单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编号:应急救援计价单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应急救援队月报第××期(总××期)
201×年×月 30日~201×年×月29日
编制人:
队长:
签发:
编制单位: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应急救援队
年月日
《应急救援队月报》编制填报须知
1.执行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
2.按“月报目录”分项专题填报,事实清楚、内容具体、文字简明
扼要。
3.本《月报》由应急救援队编制,由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审核签发。
4. 本《月报》每月30日前书面报地铁公司安质部一份,签名不得打
印。
分项篇幅可按实际内容排版,增加部分附《专题报告》。